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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學,把佛法變成我執,就錯了

「我、我所者,我即眾生所執之假名」,只是個假名而已,沒有實體。「我所」,我所有的,對內來講,「即五陰色身等也」。我能感受,我的感受、我的想法、我的看法,這都屬於我所。那身外之物也是我所,我的衣服、我的房屋、我的事業,這都是我的,殊不知全是假的。不但這些東西是假的,佛甚至於告訴我們,佛法也是假的。所以學佛要會學。不會學的人什麼?不會學,把佛法變成我執,就錯了,依舊不能出六道。必須知道,佛法,好像我們這個身體,身體生病了,佛法是藥物,藥把我這病治好了,佛法也不要了。我的病治好了,還要把藥留下來,那又是病。這就說明佛法不是真的,覺悟就好,覺悟,病就好了。沒覺悟,需要用它,覺悟了就不要了。佛法幫助我們看破,看破幫助我放下,我只要一放下,佛法就不要了。如果要佛法,你還沒有放下。那我們今天,確實這個是佛法裡頭最高深的、最深密的,一般人不容易理解。理解都不容易,他怎麼能修得?所以我們今天一定要有個正確的概念,那就是我們全身投靠阿彌陀佛。這個法門好修,這個法門甚至於不需要觀想,只要真信,相信真有阿彌陀佛、真有極樂世界,相信他在西方,沒有懷疑,到我們臨去的時候,阿彌陀佛決定來接引,這是他的本願。到極樂世界去就成就了,圓滿成就了。所以這個法門能真正普度末法時期九千年的一切眾生。那這些所有有為的都要知道不是真的,要放下。文摘恭錄—淨土大經科註(第四0二集)2012/6/29 檔名:02-037-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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