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懲罰,從來沒有真正的贏家

性懲罰,從來沒有真正的贏家做愛不是你的義務,更不是一種施捨。性懲罰,從來沒有真正的贏家。

有人說,性與道德無關。的確,人類最初的確是沒有性道德的,可隨著婚姻家庭的出現,性道德也逐漸分離出來,成為約束夫妻關係的一條準則。在性道德的要求下,出軌、性虐待、性懲罰等都是不道德的行為,這些行為會破壞婚姻的和諧,由此引發出種種問題,甚至釀造出一場場家庭悲劇。

在違反性道德的行為當中,「性懲罰」聽起來是最「溫文爾雅」的。它又可以理解為「卧室里的交易」,指夫妻一方將另一方的慾望和需求作為討價還價的籌碼,來滿足自己的願望。它不同於「性虐待」,「性懲罰」的主要手段就是拒絕對方的性要求,表面上看來更為人性化,也更為夫妻們普遍應用。據全國婦聯統計,我國有70%以上的夫妻遭遇過配偶對其進行的「性懲罰」,其中以男性居多,很多女人頗喜歡用「性懲罰」作為手段,迫使或「制裁」丈夫就範,服從自己。可你知道嗎?「性懲罰」從來沒有真正的贏家……

做愛不是你的義務,更不是一種施捨

在女人眼裡,男人是「好色」的,男人接近女人的「終極目標」只是為了做愛。正因為如此,很多女人把做愛當作是一種籌碼,甚至是最後才拿出來的王牌。譬如,一些女孩子在發生婚前性行為時,會一再對男友「耳提面命」:我把一切都給了你,你必須要對我負責,如此等等。

女人不僅在婚前如此,在婚後也常常有這種心態。

有些女人認為,做愛就是自己的一項義務,是自己「不得不」的付出。也有些女人認為,做愛是一種「給予」,是對配偶的施捨,在某些情況下做愛還可以是一種「恩惠」。舉個最常見的例子:小孩子很乖時,大人會拿出糖果獎勵;當男人很乖時,女人們則會利用自己的身體,獎勵對方一次完美性生活。反之,當男人不聽話時,女人同樣可以禁止男人去碰她。而這,就是典型的「性懲罰」。

前陣子,我的一個朋友所在的小區里有樁「醜聞」鬧得沸沸揚揚。一位妻子以十分高尚的姿態,四處宣揚老公的性醜聞——嫖妓。居民津津樂道之餘,卻對嫖妓的男人產生了同情心。

男人就職於某房地產公司,曾因一個合作項目,和幾個同事出差去南方。當晚免不了一場應酬,其中一個年輕女同事酒醉失態,男人便做起了護花使者,對她照顧得體貼入微。事情後來傳到男人妻子那裡,妻子大發雷霆,打從這以後她拒絕和老公做愛,並對老公開始了長達半年的性懲罰。女人此舉,是想叫男人見識一下自己的厲害。可最終的結果卻是,男人在極度的壓抑之下終於出軌,並向妻子坦白了自己的嫖妓經歷,決意同妻子離婚。

當然,並不是所有男人都用出軌行為反抗妻子的「性懲罰」,一部分人會選擇默默忍受。可你知道嗎?男人長期性壓抑,很容易導致性功能障礙,出現性減退、早泄、陽痿等問題。這樣的結果,是妻子們想要看到的嗎?所以,「性懲罰」沒有真正的贏家,你的懲罰所帶來的惡果最終需要由你自己以及你的婚姻來承受。

女人之所以喜歡使用「性懲罰」,最根本的原因在於心態。習慣採用性懲罰的女性,在她們的潛意識裡,往往是把自己的身體當成了一種操縱男人的工具,男人表現好,就免費給男人使用一下。說實話,如果連女性自己不懂得尊重自己、正視自己的價值,而是把自己的身體當成一件工具,那很難責怪男人不尊重女性、不給予女性同等的社會地位。

那些在婚姻中處於弱勢地位,特別是沒有收入來源的女人,更容易採用性懲罰。因為,這樣的女人沒有資本去和男人討價還價,她們只擁有自己的身體,只得用身體做賭注以換取更多的愛,可這種做法是十分愚蠢的,愚蠢之餘又有幾分悲涼的意味。所以,請女人學會獨立,懂得尊重自己,你不是性的給予者,也不是對方的性用具,你是一個具有獨立人格的個體。永遠不要用性作要挾,那樣只能把他推得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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