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年齡的代稱漫談

古代人年齡的代稱源於漢時戴聖所輯的《禮記·曲記篇》:「人生十年曰幼,學;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壯,有室;四十曰強,而仕;五十曰艾,服官政;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傳;八十九十曰耄……百年曰期頤。」意思是人生以百年為期,所以稱百歲為「期頤之年」。因此祝願夫婦「白頭偕老」,也可說「期頤偕老」。古代根據男子成長過程的生理特點,以十年為單元,將人生大致分為九個階段。分別是「幼」、「弱」、「壯」、「強」、「艾」、「耆」、「老」、「耄」、「期」,說來相當有趣。秦漢的《禮記·禮上第一》記載:「人生十年曰幼,學。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壯,有室。四十曰強,而仕。五十曰艾,服官政。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傳。八十、九十曰耄……百年曰期,頤。」大意是說:男子十歲稱幼,開始入學讀書。二十歲稱弱,舉冠禮後,就是成年了。三十歲稱壯,可以娶妻生子,成家立業了。四十歲稱強,即可踏入社會工作了。五十歲稱艾,能入仕做官。六十歲稱耆,可發號施令,指揮別人。七十歲稱老,此時年歲已高,應把經驗傳給世人,將家業交付子孫管理了。八十歲、九十歲稱耄……百歲稱期,到了這個年齡,就該有人侍奉,頤養天年了。古人之所以如此劃分,是長期經驗積累的結果。儘管這些觀點,某些地方有點主觀、片面,但總的來說,是符合人生規律的。

另附一併摘錄如下:襁褓:不滿周歲。孩提:兩至三歲。垂髻之年:指兒童。 始齔、韶年:男孩八歲。約七、八歲換牙的年齡。黃口:十歲以下。本指雛鳥的嘴,借指兒童;古代戶役制度稱小孩為黃,隋代以不滿三歲的幼兒為黃,唐代以剛生的嬰兒為黃。後來,十歲以下兒童皆泛稱為「黃口」。幼學:十歲。《禮記·曲禮上》:「人生十年曰幼,學。」鄭玄註:「名曰幼,時始可學也。」因稱十歲為「幼學之年」。舞勺之年:十三至十五歲,根據《禮記》的記載:勺,一種樂舞,古未成童者習之,舞勺指未成童者學習勺舞。基本概述舞勺之年指的是男孩子13——15歲期間。志學:十五歲。語出自《論語·為政篇》:「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舞象之年:十五至二十歲。原本是古武舞名。《禮記·內則》:「成童,舞象,學射御。」《疏》曰:「成童,謂十五以上;舞象,謂舞武也。熊氏云:『謂用干戈之小舞也。原本是古武舞名。《禮記·內則》:「成童,舞象,學射御。」《疏》曰:「成童,謂十五以上;舞象,謂舞武也。熊氏云:謂用干戈之小舞也」。

金釵之年:女孩十二歲。南朝梁·武帝《河中之水歌》:「頭上金釵十二行,足下絲履五文章。」女孩到了十二歲要帶釵。金釵是作為代稱和別稱。桃李年華:女子二十歲。出處可能是出自陸遊的詩句:「粉淡香清自一家,未容桃李占年華。常思南鄭清明路,醉袖迎風雪一杈。」花信年華:女子二十四歲。花信,開花時期。泛指女子正處在年輕貌美之時。宋·范成大《元夕後連陰》:「誰能腰鼓催花信,快打揚州百面雷。」標梅之年:女子待嫁之年。出嫁之年。醒世恆言·李玉英獄中訟冤》:「臣年十六,未獲結褵,姊妹伶仃,孑無依荷。標梅已過,紅葉無憑。」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姑妄聽之三》:「過標梅之年,而不為之擇配偶,郁而橫決,罪豈獨在此婢乎?」

古人提倡十歲入學,今天我們規定七歲入學,儘管相差三年,但在經濟落後,生活水平低下的古代,應該是符合現實要求的。尤其古代提出三十「有室」,這和今天世界一些地方盛行的三十結婚,晚婚晚育,有異曲同工之妙。值得一提的是,如今人的壽命延至七、八十歲以上。民間流傳的「二十三十青少年,四十五十正當年(即壯年),六十七十滿街轉,八十九十不稀罕」民謠,這和「四十稱強、五十稱艾、六十稱耆、七十稱老」的提法,如出一轍。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們的祖先,對人生年齡的分段,分明是極為科學和合理實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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