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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涼:莫以食素或食肉來判人是否是佛弟子

林清涼:莫以食素或食肉來判人是否是佛弟子

2012年10月24日 09:15來源:《法音》 作者:林清涼

編者按:儘管在中國的漢族地區,在絕大多數人的眼裡,素食與佛教似乎一直就存在著一種無可爭議的不解之緣,但同樣幾乎眾所周知的是,藏傳佛教、南傳佛教以及東傳日本的佛教均沒有明確要求佛教徒必須素食,素食彷彿只是中國漢傳佛教的一項不共傳統而已。於是,在佛教界也就常常會出現一些有關素食的疑問和爭議。本文擬對這一關於佛教徒飲食觀念上的歧見及其抉擇問題展開初步討論。

(圖片來源:資料圖)

大乘經:佛弟子素食的經典理論根據

承接上篇論述,如果說小乘律是佛弟子「可食肉說」的經典理論根據,那麼大乘經則是佛弟子素食的經典理論根據。

我們可以查考眾多的以菩薩思想慈悲為本的大乘佛教經典,如《涅槃經》、《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央掘魔羅經》等,還有《梵網經》與《楞嚴經》等,這些經典當中都曾有明文指出不得食一切眾生肉。只要我們不執持一端,以開放的心態看待佛陀教法中的飲食觀,就不難得出結論:早在釋迦牟尼佛入滅之前,關於素食的經典理論依據就已經相當完備。

在《佛說師子素馱娑王斷肉經》中就有這樣的話:「一切眾生從無始來,靡不曾作父母親屬,易生鳥獸如何忍食!夫食肉者,歷劫之中生於鳥獸,食他血肉展轉償命。若生人間專殺嗜肉,死墮阿鼻無時暫息;若人能斷一生食肉,乃至成佛無由再食。」在《央掘魔羅經》中,記載了上座迦葉「棄捨種種甘膳之食,舍肉味食,受持修行不食肉法」,佛陀在這部經典中也開示了同樣的道理,解釋了「諸佛悉不食肉」的原因。佛陀對文殊師利說:「一切眾生無始生死生生輪轉,無非父母、兄弟、姊妹。猶如伎兒變易無常,自肉、他肉則是一肉,是故諸佛悉不食肉。複次文殊師利!一切眾生界、我界即是一界,所食之肉即是一肉,是故諸佛悉不食肉。」《大乘本生心地觀經》里講了彌勒菩薩為何叫做「慈氏」,經中云:「彌勒菩薩法王子,從初發心不食肉,以是因緣名慈氏,為欲成熟諸眾生。」在另一部經典《一切智光明仙人慈心因緣不食肉經》里,佛陀講說了彌勒菩薩在過去世中所發的願:「願我世世不起殺想,恆不啖肉,入白光明慈三昧,乃至成佛,制斷肉戒。」他預言彌勒菩薩將來成佛時「所說戒法,乃以慈心制不食肉」、「所制波羅提木叉,不行慈者名犯禁人,其食肉者犯於重禁」。在這裡,儘管「不食肉」是未來佛所制的戒法,但釋迦牟尼的歡喜讚歎之情,溢於言表。

不僅如此,在《聖持世陀羅尼經》、《大方等無想經》、《佛說處處經》、《佛說地藏菩薩陀羅尼經》、《地藏菩薩本願經》、《大方廣佛華嚴經》、《菩薩處胎經》、《菩薩善戒經》、《受十善戒經》、《蘇婆呼童子請問經》、《佛說灌頂經》、《佛說大般泥洹經》、《佛說佛名經》等許多經典中,結合因果業報的原理,其中佛陀關於不應食肉的倡導均不勝枚舉。

如果說在這些經典中,佛陀只是因隨機宜、曉之以理地闡明不食肉的某些功德和食肉的某些過患,那麼,在另一些經典中,佛陀則更為嚴厲地規定「一切菩薩不應食肉」。比如在鳩摩羅什譯的《梵網經》中,就將食肉列為四十八輕垢罪之一,在這部經里有非常明確的說法:「一切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斷大慈悲佛性種子,一切眾生見而捨去。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若故食者,犯輕垢罪。」在《楞伽經》中,更是系統地闡明了食肉的過失。經中先依因果輪迴的道理指出,眾生從無量劫以來,流轉於六道輪迴,生生死死,輪轉不息,曾經都是父母兄弟,男女眷屬,乃至朋友親戚,如何忍心取而食之。經云:

爾時聖者大慧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我觀世間生死流轉、怨結相連、墮諸惡道,皆由食肉,更相殺害,增長貪瞋,不得出離,甚為大苦。世尊!食肉之人斷大慈種,修聖道者不應得食。世尊!諸外道等說邪見法、盧迦耶陀墮俗之論,墮於斷、常、有、無見中,皆遮食肉。自己不食,不聽他食。云何如來清凈法中修梵行者,自食、他食一切不制?如來、世尊於諸眾生慈悲一等,云何而聽以肉為食?善哉,世尊!哀愍世間,願為我說食肉之過、不食功德。我及一切諸菩薩等,聞已得依如實修行,廣宣流布。令諸現在、未來眾生一切識知!」

從因果輪迴業報的角度講明了不應食肉的道理之後,「諸惡羅剎聞佛所說,悉舍噁心,止不食肉」,接著佛陀又對大慧菩薩說:

羅剎惡鬼常食肉者,聞我所說尚發慈心,舍肉不食,況我弟子行善法者當聽食肉?若食肉者,當知即是眾生大怨,斷我聖種。大慧!若我弟子聞我所說,不諦觀察而食肉者,當知即是旃陀羅種,非我弟子,我非其師。是故大慧!若欲與我作眷屬者,一切諸肉悉不應食!

然後,佛陀從各種角度解說了菩薩、修行人、佛弟子不應吃肉的諸種因由——「菩薩觀肉不凈,不應食肉」,「菩薩為攝諸眾生故,不應食肉」,「菩薩為證眾生信心,一切諸肉悉不應食」,「我諸弟子為證世間謗三寶故,不應食肉」,「菩薩為求清凈佛土教化眾生,不應食肉」,「我諸弟子為求出世解脫樂故,不應食肉」,等等,並進而闡說了食肉的種種過失。一言以蔽之,就是「不應食肉」,而且是無條件地不吃肉。佛陀在這部經里非常堅決地指出:

大慧!今此《楞伽修多羅》中,一切時一切肉,亦無方便而可得食。是故大慧!我遮食肉不為一人,現在未來一切不得。是故大慧!若彼痴人自言律師,言毗尼中聽人食肉,亦謗我言如來自食,彼愚痴人成大罪障,長夜墮於無利益處、無聖人處、不聞法處,亦不得見現在、未來賢聖弟子,況當得見諸佛如來。大慧!諸聲聞人常所應食,米面、油蜜、種種麻豆能生凈命。非法貯畜,非法受取,我說不凈,尚不聽食,何況聽食血肉不凈。大慧!我諸聲聞、辟支佛、菩薩弟子食於法食,非食飲食,何況如來。大慧!諸佛如來法食、法住,非飲食身,非諸一切飲食住身,離諸資生愛有求等,遠離一切煩惱習過,善分別知心心智慧、一切智、一切見,見諸眾生平等憐愍。是故大慧!我見一切諸眾生等猶如一子,云何而聽以肉為食?亦不隨喜,何況自食。…… 求聖道者,酒肉、蔥韭及蒜薤等能熏之味悉不應食!

如此明確而堅定地宣說「一切時一切肉,亦無方便而可得食」,顯然佛陀並沒有忘記他曾經關於「三凈肉」的方便開許,但在這裡,佛陀認為「遍求世間無如是肉」,他說:「大慧!我觀世間無有是肉而非命者,自己不殺,不教人殺,他不為殺。不從命來而是肉者,無有是處。若有是肉不從命出,而是美食,我以何故不聽人食?遍求世間無如是肉,是故我說食肉是罪,斷如來種,故不聽食。」如果我們仍然認為佛陀在早期關於吃食「凈肉」的開許與後來禁止食一切肉的教導相互矛盾和違背,不妨看佛陀在《楞嚴經》里所作的解說:

阿難!我令比丘食五凈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以沙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來滅度之後,食眾生肉,名為釋子。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三摩地,皆大羅剎,報終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

我們還可以參看另一部經典——《示所犯者瑜伽法鏡經》,其中世尊對常施菩薩言:

善男子!毗奈耶中,為病患人聽食三種清凈肉者,皆是不可思議,汝應知之。善男子!吾從成佛已來,乃至今日,我聲聞弟子處處受肉食者,凡夫眾生見彼食已,作是念言:「實見食肉。」不知我有善巧方便,顛倒妄說獲大重罪。復有眾生見諸病患苾芻食肉之時,深入無量智慧法門。復有無量見者斷下煩惱,斷上煩惱,斷中煩惱。復有苾芻度脫眾生,出離生死,入如來道,得達彼岸。何以故?善男子!此是如來教化說法不可思議,為欲調伏一切眾生故,汝應知之。我聲聞弟子未曾食啖眾生肉也,況諸菩薩。我於毗奈耶中,為病苾芻順世間醫,須食三種清凈肉者。是何等肉?善男子!當知彼肉不從四大而生,不從胎生、不從卵生、不從濕土、不從化生、不與識合、不與命合、非實非虛。當知世間都無此肉,是我方便作如是說,不解我意,自損己身。

如果說《楞嚴經》對「凈肉」的解釋是「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那麼在《示所犯者瑜伽法鏡經》里,對「凈肉」的解釋則是「善巧方便」、「 彼肉不從四大而生,不從胎生、不從卵生、不從濕土、不從化生、不與識合、不與命合、非實非虛。當知世間都無此肉,是我方便作如是說」。而在《楞伽經》里,對開許食「凈肉」的解釋則是「毗尼次第斷故」,佛陀說道:

大慧!我若聽諸聲聞弟子肉為食者,我終不得口常讚歎修大慈悲行如實行者,亦不讚歎屍陀林中頭陀行者,亦不讚歎修行大乘住大乘者,亦不讚歎不食肉者。我不自食,不聽他食,是故我勸修菩薩行嘆不食肉,勸觀眾生應如一子,云何唱言我聽食肉?我為弟子修三乘行者速得果故,遮一切肉悉不聽食,云何說言我毗尼中聽人食肉?又復說言如來余修多羅中說三種肉聽人食者,當知是人不解毗尼次第斷故,唱言得食。何以故?大慧!肉有二種:一者,他殺;二者,自死。以世人言有肉得食有不得者,象馬、龍蛇、人鬼、獼猴、豬狗及牛,言不得食余者得食。屠兒不問得食不得,一切盡殺,處處炫賣。眾生無過,橫被殺害,是故我制他殺、自死悉不得食。見聞疑者所謂他殺,不見聞疑者所謂自死。是故大慧!我毗尼中唱如是言,凡所有肉於一切沙門釋子皆不凈食,污清凈命,障聖道分,無有方便而可得食。若有說言佛毗尼中說三種肉,為不聽食非為聽食,當知是人堅住毗尼是不謗我。

此外,在《涅槃經》里,佛陀又對先開許食「三凈肉」後禁止「食一切肉」作了更為清晰的法理闡明——「因事漸次而制」。總而言之,所有這些經典中的相關言論,對於「三凈肉」的基本看法大體一致,那就是視之為一種方便。至於現代許多人認為,開許食「凈肉」是對小乘根基的人所說,而不吃肉的教法則是對大乘菩薩所說,這種觀點只要對照《涅槃經》中的佛陀開示,就知道完全是站不住腳的,因為佛陀不僅說了菩薩不應食一切肉,而且說了:「從今日始,不聽聲聞弟子食肉。若受檀越信施之時,應觀是食如子肉想。」試看在迦葉菩薩與佛陀之間展開的如下對話: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云何如來不聽食肉?」「善男子!夫食肉者,斷大慈種。」

迦葉又言:「如來何故,先聽比丘食三種凈肉?」「迦葉!是三種凈肉,隨事漸制。」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十種不凈,乃至九種清凈,而復不聽?」

佛告迦葉:「亦是因事漸次而制,當知即是現斷肉義。」迦葉菩薩後白佛言:「云何如來稱讚魚肉為美食耶?」「善男子!我亦不說魚肉之屬為美食也,我說甘蔗、梗米、石蜜、一切谷麥,及黑石蜜、乳酪、酥油以為美食。雖說應畜種種衣服,所應畜者要是壞色,何況貪著是魚肉味?」

迦葉復言:「如來若制不食肉者,彼五種味:乳酪、酪漿、生酥、熟酥、胡麻油等,及諸衣服、憍奢耶衣、珂貝、皮革、金銀盂器,如是等物亦不應受。」

「善男子!不應同彼尼干所見,如來所制一切禁戒,各有異意。異意故,聽食三種凈肉;異想故,斷十種肉;異想故,一切悉斷,及自死者。迦葉!我從今日,制諸弟子,不得復食一切肉也。……是故菩薩不習食肉,為度眾生,示現食肉,雖現食之,其實不食。善男子!如是菩薩,清凈之食猶尚不食,況當食肉?……」

也就是說,之所以聽許比丘食三種凈肉,乃是由於「隨事漸制」,然而,「如來所制一切禁戒,各有異意。異意故,聽食三種凈肉;異想故,斷十種肉;異想故,一切悉斷,及自死者。」至此,佛陀本身的飲食觀的大意已經非常明白了——「我今唱是斷肉之制」。他在經中還向迦葉講說了佛制不許食一切肉之後,如果在乞食時「得雜肉食」該如何處理的具體操作辦法,那就是:「當以水洗,令與肉別,然後乃食。若其食器為肉所污,但使無味,聽用無罪。若見食中多有肉者,則不應受,一切現肉悉不應食,食者得罪。」

不僅如此,釋迦牟尼還斥責了後世有些沙門「各自隨意,反說經律,而作是言:『如來皆聽我等食肉。』自生此論,言是佛說,互共諍訟,各自稱是沙門釋子」的做法,認為這些人雖然「剃除鬚髮,自稱我是沙門釋子,披我袈裟痴如小兒,自稱律師」,但卻「墮在二邊,種種虛妄覺觀亂心,貪著肉味,隨自心見說毗尼中言得食肉,亦謗我言諸佛如來聽人食肉,亦說因制而聽食肉,亦謗我言如來世尊亦自食肉」。 在《示所犯者瑜伽法鏡經》里,佛陀對常施菩薩說:「善男子!我諸惡弟子,自言我解經律。彼實不解,自身破戒,不能會解我真實義,作如是言:『世尊所說毗奈耶中,聽許食肉。』」佛陀指出,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那就是「如是等人虛妄謗我」。

綜合如上所述,在釋迦牟尼的教法中,關於不應食肉的言論舉不勝舉,無論是教證、理證,都堪稱相當完備。如同「凈肉」一說並非虛言一樣,佛陀教法中的「斷肉」之制,亦系實有。

結 語:

應該說,無論是斷然否定佛陀有過「三凈肉」之說,還是完全不承認佛陀曾經倡導過「不應食肉」的教法,都是執其一端囿於一隅的偏見。沒有人能否定小乘律法為佛陀所制,也沒有人能把廣見於《阿含》、《本緣》、《經集》、《律》、《密》中的40餘部經典中佛陀對於不食肉的種種開示(大小顯密法門)都視若無睹,更不可能將全部的這些律、經均斥為後人偽作。那麼,對於後世的佛門修學者而言,面對在「素食」與「三凈肉」之間的爭議,當如何進行抉擇,顯然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

這種爭議的極端狀況,有時候似乎表現為:食肉者以為,提婆達多所倡導的苦行五法即「盡形壽乞食,盡形壽著糞掃衣,盡形壽露坐,盡形壽不食酥鹽,盡形壽不食魚及肉」也主張素食,那麼素食必為外道之法;素食者以為,佛陀既然倡言素食,那麼食肉者不遵佛遺教,也就沒有資格稱為佛教徒。殊不知,佛陀早就說過「依法不依人」,提婆達多主張素食的錯誤並不在於素食本身,而在於他的苦行主義素食主張走向了極端,而且其發心不正,佛陀也主張不食肉,但佛陀的素食主張卻不離中道;另一方面,斥責尚未素食的佛教徒為偽佛教徒,也是沒有教理根據的,因為佛教與外道的差別,從表象上說在於是否皈依三寶,從知見上說在於是否符合三法印,因此不論從哪個角度來說,素食與否都不是判斷是否真正佛教徒的根本標準,因為修善行苦行的許多外道也堅持茹素,包括濟公和尚在內的一些高僧卻示現為非素食者。

堅定的見解和篤行,與信仰上的慈悲與寬容應當是並行不悖的。

就法理進行探討乃至論辯,無疑是必需的,但如果由此而形成在佛教內部水火不容的爭訟對立,則毫無必要。對於那些不能做到「一切現肉悉不應食」但卻在其他方面精進實修的修行人而言,不應去毀謗那些本著慈悲心而發願「永不食一切眾生肉」的大乘行人;對於那些嚴格實行素食、廣泛宣說佛陀慈悲教法的佛教徒來說,也不應將那些不能茹素的信眾一概貶斥為非佛弟子、將他們擯出佛門,並進而誹謗說他們信奉的都不是佛法。毫無疑問,堅定的見解和篤行,與信仰上的慈悲與寬容應當是並行不悖的。

至於面對這種爭議時的抉擇,我們只要看看《像法決疑經》里,佛陀如何描繪「未來世中諸惡比丘不解我意,各執己見,迭相是非,破滅我法」及「諸惡比丘亦復在座演說經法,不達我深意,隨文取義,違背實相無上真法」,就不難明白在素食與吃肉之間應當如何抉擇。佛陀在《像法決疑經》中作如是說:

諸惡比丘或有修福不依經論,自逐己見,以非為是,不能分別是邪是正,遍向道俗作如是言:「我能知是,我能見是。」當知此人速滅我法。諸惡比丘亦復持律,於毗尼藏不達深義便作是言:「毗尼藏中佛聽食肉。」

善男子!我若解說食肉義者,聲聞、緣覺及下地菩薩之所迷悶,凡夫比丘聞之誹謗故。毗尼藏聽食肉者,皆是不可思議。善男子!我從初成道乃至今日,所有弟子處處受肉食者,凡夫之人實見食肉。復有眾生見諸比丘示現食肉,復有眾生知諸比丘食肉之時,深入無量諸對治門:無量比丘斷上煩惱;無量比丘斷中煩惱:無量比丘斷下煩惱;無量比丘度脫眾生令入佛道。如來教化不可思議!我從成佛已來,我諸弟子未曾食啖眾生肉也。我於毗尼中聽食肉者,定知此肉不從四大生,不從胎生、不從卵生、不從濕生、不從化生、不與識合、不與命合,當知世間都無此肉。善男子!未來世中諸惡比丘在在處處講說經律,隨文取義,不知如來隱覆秘密。善男子!佛出於世令諸弟子食眾生肉者,無有是處。若食肉者,何名大悲!

一個基本的事實就是:佛陀在方便開許吃「三凈肉」時,只是許可在乞食的時候被動的接受,並且一再諄諄教誨必須嚴格鑒別是「三凈肉」才可食用,一旦「有疑」則不得食用,且佛陀也並未開許比丘可以主動地獲得肉食;而當佛陀在倡導不食一切肉的時候,也沒有否認他早期制戒時曾經有過「三凈肉」的方便之說。從教理上說,同是佛法,我們不應該於法有所取捨,就像佛陀在《佛說大乘方廣總持經》里指出的:「我從成道乃至涅槃,於其中間所言所說皆悉真實無有虛妄。若有愚人不解如來方便所說,而作是言,『是法如是是法不如是』,誹謗正法及佛菩薩,我說是輩趣向地獄。」又說:「文殊師利,若有愚人謗微妙法,即是謗佛亦名謗僧;又作是說,『此法是彼法非』,如是說者亦名謗法;『此法為菩薩說此法為聲聞說』,作是說者亦名謗法;『此是菩薩學此非菩薩學』,作是說者亦名謗法。」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謗佛謗法屬於「破見」,其嚴重程度甚至遠遠要高於「破戒」。因此對於佛弟子而言,在「素食」與「三凈肉」進行抉擇時,慎勿因「戒」的問題而大長煩惱,大起爭訟,以致謗法破見,這樣做是得不償失的。只有深入經藏,認真體味佛陀有關戒法的本懷——「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凈其意,是諸佛教」,則如何抉擇,自然知曉。

記得當代藏傳佛教寧瑪派的一位堪布索達吉曾經解釋過:「許多密宗修行人在吃肉前都會以大悲心攝受所行,他們以念誦咒語的方式迴向、超拔與自己有特殊因緣的眾生;有些大成就者則以普通人無法揣摩的心地食肉,比如那若巴經常都要吃魚、漢地的濟公和尚也吃過狗肉。作為凡夫的我們對此等行為還是少評議為好,……更何況對藏傳佛教的某些修行者來說,他們的種種行為自有其本身的深深密意,未達到他們的修證境界之前最好不要妄自揣測、輕下斷言。」實際上,這就像佛陀所說的「有眾生見諸比丘示現食肉」而實際上「我諸弟子未曾食啖眾生肉也」,其理亦與有關「三凈肉」道理甚為相似。

應該說,對於這麼一個千頭萬緒、錯綜複雜的問題,簡單地輕下斷言不僅不能解決問題,而且毫無益處。每個地區、每個人的具體因緣也不可一概而論。 對於我們每一個凡夫而言,需要謹防的是弘一法師在為見月律師的《一夢漫言》作「題記」時指出的那種情況:「末世善知識,多無剛骨,同流合污,猶謂權巧方便、慈悲順俗,以自文飾。」因此,我們在作出抉擇時,最重要的是捫心自問自己的發心,因為即使是對於佛陀制定的任何戒法,其開遮持犯也往往取決於發心,而發心如何,除非對於證得他心通的聖者而言,恐怕只有自己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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