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貪案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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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香港12月19日電(記者顏昊)香港高等法院19日作出裁決,特區政府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貪腐的5項罪名成立,同案被告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郭炳江,以及關雄生、陳鉅源均被判有罪,而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郭炳聯所有罪名不成立。
許仕仁、郭炳江等5人涉貪腐一案自今年6月4日起在香港高等法院正式開審,5名被告共面對8項控罪。
現年66歲的許仕仁是涉及刑事罪行被捕的香港最高層前官員,他在案中涉及全部8項控罪。許仕仁被指控在2000年至2009年擔任公職期間,涉嫌收受超過4000萬港元利益,優待新鴻基地產及其附屬公司。
在19日的審理中,陪審團裁定許仕仁5項罪名成立,包括3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1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1項違反防賄賂條例。郭炳江被裁定1項罪名成立,即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新鴻基地產執行董事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被裁定各2項罪名成立,即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
高等法院法官當日決定,將4名被告押回監房看管,22日上午將聽取被告方律師的辯護,然後再決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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