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為本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邏輯起點

以人為本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邏輯起點

自從中央提出建設和諧社會以來,有關該話題持續地成為社會討論的熱點,成為人們話語中的關鍵詞。令人高興的是,中央六中全會通過並公布了《中共中央關於構建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一歷史性的綱領文件,對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大問題給予了全面而又權威的詮釋。

眾所周知,在提出構建和諧社會之前,中央還曾提出過以人為的科學發展觀。本文將以人為本與構建和諧社會聯繫起來,探討這兩者的內在關係。在我看來,構建和諧社會是以人為本發展觀的進一步實現,是以人為本的目標追求。反過來講,以人為本則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核心理念,是其邏輯起點。

但是,稽閱文獻我們發現,以人為本範疇,是近年來一個被廣泛使用也是空前濫用的概念。為此我們必須從理論上予以廓清。

而今,「以人為本」被炒得如此灼熱、燙手。然而,相同的「以人為本」概念,卻有千差萬別的理解,特別是在相同概念下的誤讀誤解與誤用令人擔憂。這裡,列述幾則在我看來較有代表性的認識。

——片面的以人為本。以人為本其實是一種基本理念,它是對社會經濟生活的基本涵蓋,因而對其理解應該全面、完整。對有的人來說,只是在經濟生活中的某些方面,經濟運行中的某些時段以人為本。比如,有的企業可能在產品設計上、產品銷售上想到了人的需求,而不一定在公司管理中以人為元本;某些領導可能在工作報告上、在檢查工作中,在年終總結時強調以人為本,而日常工作中卻置於腦後。

——現象的以人為本。以人為本其實也是一種本質理念,它把人看作一切事物的前提、最終的本質和根據。在我國現實生活中,卻存在著人被邊緣化的傾向,許多人分析、思考和解決問題,缺乏人的意識、人的觀念和人的維度。人是一切活動的主體和承擔者,又是一切事物的最終根據和本質。社會的發展,內在地要求明確把人理解為一切事物的根本和本質,而不是在一些枝微末節上,在一些表面文章里大講以人為本。

——工具的以人為本。在經營活動、企業管理中,以人為本常常被理解為一種贏利的策略、方法,一種管理工具、手段。利潤,方成為企業的根本。追求利潤,這是市場經濟的規律,天經地義。問題在於,人在這裡被物化,被實用化,被方法化。那末我質疑,這種以犧牲人的元本地位為代價的利潤追求會有多深的基礎,會有多長的持續時間?有家公司的廣告語宣稱「科技以人為本」。何謂以人為本?註解是:Connecting People。就是說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都要聯繫到人,即消費者。僅此而已。

——極端的以人為本。將以人為本推到極端,在處理人與自然的關係上破壞生態自然環境、瘋狂掠奪自然資源;在處理人與動物的關係上採取滅絕政策;在處理人與社會的關係上的極端個人主義、享樂主義。

其實以人為本並非一個創新範疇。這一思想無論在中國還是外國的思想發展史上都淵遠流長。我們今天重提以人為本,既不是中國傳統文化「以人為本」的重新起用與再現,也不是西方「人本主義」的簡單演繹和重複。事實上,以人為本雖然是歷史性範疇,但是在當今社會它卻注入了嶄新的內涵,它是一個更新了的範疇,是一個經過質變後的「新版本」範疇:這一範疇立足於馬克思關於「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全面發展」思想,揚棄了西方哲學思想發展史中關於人的理論、吸收了當代西方社會發展理論和我國傳統政治文化思想對人認識的精華,並不斷汲取著當代中國經濟改革與發展實踐的營養。

作為一個豐富更新的範疇,在當代中國的改革與發展中,它明確地將以人為本作為社會發展的最高價值取向,突出社會發展中人的地位和作用,強調社會發展要尊重人、理解人、關心人,把不斷滿足人的有效需求、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社會經濟發展的出發點與歸宿點。

進一步思考,以人為本範疇中的「人」的內涵,可從五個層面上進行理解。

第一,以人為本的「人」是大寫的「人」(Man),即社會關係中的人。正如馬克思所說「人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這個「人」,不是一個索群離居孤零零的人,也不是偏離正常的單面人,更不是極端主義行為的人,總之他不是一個異化的人。關於這個大寫人的最新探討,學者張文喜《馬克思論大寫的「人」》一書有詳盡論述。第二,進一步講,在社會經濟關係中(或曰從政治經濟學視野看),這個人便成為一個「經濟人」,或曰經濟關係的人格化。在資本占統治地位的社會即為資本家,而在勞動占統治地位的社會即為勞動者。在當今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關係中,這個人就是自主勞動者。第三,從經濟人的角度思考,這個人還必然是普遍具有利益取向的人,這種利益取向沒有高低之分,完全是平等的。那些被祭在神壇的人是人,執掌大權的人是人,普通的人也是人,資本的人格化者是人,勞動的人格化者也是人,他們在本質上沒有什麼區別。可以通俗地理解為「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第四,以人為本的「人」具有普遍理性,雖然這種理性會受到許多條件的限制;理性是人的天賦資源,任何正常的人都會利用這種資源實現自己的生活目標。在社會的交易網路中,那些享有權力優勢的人會比普通人獲得更多信息,造成人們在信息資源上的不對稱,使得擁有信息多的好像比擁有信息少的人聰明,其實一旦實現了信息資源的專業化,並在交易關係中利用這種資源,聰明人和愚笨人的區別也許就不重要了。第五,以人為本的「人」的最高層次即為自由、全面發展的人,一切人都歸為勞動者,勞動者便從自主勞動轉化為自由勞動者。什麼是自由勞動者?馬克思有一段經典性概括:「(1)勞動具有社會性;(2)勞動具有科學性,同時又是一般的勞動,是這樣的人的緊張活動,這種人不是用一定方式刻板訓練出來的自然力,而是一個主體,這種主體不是以純粹自然的,自然形成的形式出現在生產過程中,而是作為支配一切自然的那種活動出現在生產過程中。」(《經濟學手稿(1857-1858年)》下冊。《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冊,第113頁)

同樣,以人為本範疇中的「本」的內涵,也有不同凡響的五重具體含義。第一,這個本,從最抽象、最一般的意義來講,是相對於人與大自然的關係而言的。人與外部物質自然界,人是本還是物質自然界是本,是人本位還是自然本位,在人之上升的歷史長河中有一個自然本位向人本位轉化的長期艱辛歷程。自從人類統治自然界以來,人本位便確立了。第二,這個本,進一步講有一個人與動物之間的關係問題。人為本,還是動物為本,也同樣是一個漫長的殘酷鬥爭過程。由於勞動,人類方才從動物界分化出來,這也同樣是一個人之上升過程。最新的認識是,人為本,並不否認在這個前提下的動物保護。第三,進入人類經濟社會,還有一個人與物的關係問題,即人是主體還是物是主體,人為本還是物為本。在拜物教瀰漫的時代,不是人對物的統治與支配,而是物對人的統治,人對物的依賴。人對物的依賴,也有一個攀升發展的過程:拜物教:商品拜物教-金錢拜物教-資本拜物教。在今天我國的現實生活中,同樣存在著物的依賴現象。諸如物的依賴,就是人對金錢、物質財富和交換關係的依賴,人成為物的奴隸,成為只為物而存在的人,見物不見人,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權力資本化。第四,在人與人的經濟關係上,便存在一個對人的依賴、對人的統治、對人的奴役的問題。所謂人的依賴,就是人對狹隘的「人情關係」和權力意志的依賴,人喪失其獨立人格,成為依附性的人。在現實經濟社會中,家長作風,奴役乃至佔有他人,「包二奶」,權力主義等等,皆屬對人的依賴。唯有平等,沒有對人的依附,才會有本,你有本,我也有本,人人皆有本。第五,是人與社會、個體與類的關係。只有處理好二者的關係,以人為本的「本」才能算是堅實。個人與社會和諧,個體與類協調,責權利均衡,本固奠實,人方能成為人類社會生活之本。

一旦我們將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邏輯起點,我認為應當調整好以下三層基本關係,這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建設:一是人與自然的關係,二是人與人的關係,三是人與社會、社會之間的關係。建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本質上就是要處理好這三種基本關係,或者說必須從理清這三層關係做起。

首先,是人與自然關係的和諧。這也是十六屆三中全會報告中講的「五個統籌」之一。人與自然的關係細究起來還分幾個層次:一是人與大自然即物質自然環境的關係。世人現都認同環保,特別是發展經濟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不能以無限制地犧牲不可再生資源為代價。破壞環境獲得物質財富的歷史,已成為人類睡眠中的持續惡夢。二是人與生物的關係。物種豐富的生態系統,不僅為整個人類社會經濟發展提供更多的資源,而且我們也是這個共生系統中的一個成員。然而,人類經濟活動對於生物資源的開發,是貪婪的、瘋狂的與不計後果的,已經嚴重導致地球上的物種銳減。三是人與作為自然的人自身的關係,即人的生物意義上的關係,諸如疾病,生存與繁衍,遺傳,性關係,克隆人,等等。天災、人禍,特別是經濟生活中此起彼伏觸目驚心的安全災禍,就是人與自然關係遭破壞的後果。去年的非典,今年的海嘯,以及困擾我國的惡性安全事故,都一次次地警告我們:處理好人與自然的關係對於人類來講生死攸關。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是互相依存,共生共榮,以求得「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以成」。

其次,是人與人關係的和諧。人與人的關係可以從兩個層面解讀:一是它的社會關係層面,即人與人的社會關係(廣義的);二是它的自然關係層面,上面我們已經談及。人與人的關係是一個複雜體系,包括經濟關係,文化關係,宗法關係,政治關係,社會關係(狹義的),等等。其中經濟關係在社會生活中是最為基礎。在當前,從大環境來看,是一個存在著多種經濟成份並存的混合所有制經濟系統,經濟關係主要表現為:勞動之間的關係,資本與勞動之間的關係,資本與資本之間的關係。在這類關係中,公平與公正、貧富差距,已經成為經濟社會的焦點,成為改革與發展的障礙,成為社會生活穩定的關鍵。人和方能政通,對這種關係和諧的期待,是朝野的最大的願望。當前表現得尤為突出的是貧富差距從而貧富對立,虐窮心態與仇富心態對立,企業中的勞資衝突,以及各種社會不同利益集團之間的明爭暗鬥。

最後,是人與社會、社會之間的關係。人與社會的關係同樣是一個複雜的關係體系,包括個人與社會的關係,局部(單位、企業、家庭等)與整體(代表整體的政府、公眾)的關係、不同區域、不同利益集團之間的社會關係,等等。過去講的城鄉、體腦、工農三大差別的關係也歸此類,現在還要得要加進落後地區與發達地區、東部與西部、沿海與內地等關係。這一類關係,核心在於個人、局部同全社會的差別統一,整體協調。在這一關係上,同樣出現了極端行為。從全球的角度看,群體意義上的霸權主義、單邊主義、恐怖主義、奴役行為等,個體意義上的享樂主義、自私行為、虐待、傷殺、反社會反人性行為等,當屬此列。這些極端行為本質,都是與社會的對立,都是將其它群體視為異己、視為動物,視為仇敵,平等、人權、和諧在這裡蕩然無存。當前我國經濟生活中表現突出的就是,貪污盜竊、權力資本、行賄受賄、黑社會行為等。

建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最大公約數的詞是政通人和、和而不同。政通人和,歷來被視為理想的政治生態和社會生態。和而不同,包含對立統一的辯證法,和諧不是一團和氣的和,是指事物多樣性的有機統一,是指差別與競爭的統一。綜合起來,我們期待的和諧社會應該是一個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在這裡全體社會成員擁有自主勞動權,因而能夠各盡其能、各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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