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幸福的幾種消費行為初探

影響幸福的幾種消費行為初探http://www.niubb.net/article/733116-1/1/ [摘 要]在當代社會,人們對生活質量的追求越來越多的受到所能消費的物質的數量的多少左右。人們對消費的錯誤理解,直接影響到人們的幸福觀。本文從現下出現的幾種錯誤消費行為入手,著重分析其對人們幸福的誤導;在此基礎上提出改進消費行為促進幸福的策略。 [關鍵詞]幸福消費主義 物質消費 精神消費 適度消費 一、消費和幸福 幸福一般被理解為人對自身生存發展狀況及相關環境的心理感受或體驗,幸福的感受與個體的慾望、偏好、個性等有關。幸福是人類生活的內在需要,是人們長期追求的目標。格雷認為,「幸福人類一切企求的最終目的在我們的自然需要沒有得到滿足以前,是無法達到的。」可見人們只有在自身的需求得到滿足之後,人們才能得到幸福的感覺。 然而,物質消費只是人類幸福的必要條件,人類幸福的實現還需要其他條件如安全、友誼、自我實現等。然而,在當代消費主義社會裡,人們對生活質量的追求越來越多的受到所能消費的物質的數量的多少左右,人們的幸福觀也因此發生著畸變:人與人之間盲目攀比,認為消費的越多就會越幸福,夏普說:「如果你想幸福,有一件非常簡單的事你能做:那就是與那些不如你的人、比你更窮、房子更小、車子更破的人相比,你的幸福感就會增加。可問題是,許多人總是做相反的事,他們老在與比他們強的比,這會生出很大的挫折感,會出現焦慮,覺得自己不幸福。」如此一來,幸福的真諦便被抹殺了。誠然,對每個人來說幸福的真正內涵是不同的,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是,從人之所以為人,人區別於其他一切動物的角度來說,人類的幸福必然包括對精神世界的追求。誠如美國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並被稱為代表了「人類良心」的戲劇家尤金·奧尼爾,在其許多劇目中反覆重申的一個基本理念「我們想方設法佔有靈魂以外的東西,卻虛擲了靈魂。」「人如果賺了全世界卻賠上了自己的靈魂,那有什麼益處呢?因此,人類在追求物質享受的時候,也應該實現精神生活追求;只要這樣人類才能實現真正的幸福。 二、錯誤消費行為對人們幸福的誤導 消費社會的來臨,人們的消費物越來越豐盛,一方面滿足了人們對物質生活的需求,另一方面人們的幸福觀也因此受到了嚴重的誤導。形形色色的消費物刺激了人們的物慾,人們開始競相追逐、盲目攀比;把對物品的佔有同人們的幸福感掛起鉤來,似乎人生的價值、意義、幸福就在於消費的多少。當前錯誤的消費行為對人們幸福的誤導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盲目追求消費,消費主義的幸福觀泛濫。 人類要實現自身的幸福,首先必須滿足基本生存需要的消費,但是消費超過一定的限度,無當的消費就對人們的幸福觀產生了誤導。在人們消費條件日益發展的時下, 形形色色的物質刺激人們竭盡全力地去尋求感官刺激的快樂。人們開始信奉 「金錢不是萬能的,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認為世界上一切都是虛幻的,只有物質是最實在的,只有擁有金錢才能實現人生的理想,才是最幸福的。消費主義使崇尚消費的觀念幾乎已經構成了整個社會的中心。美國著名的環保理論家比爾·麥克本說:「消費主義是目前為止最強有力的意識形態現在,地球上已經沒有任何一個地方能逃脫我們的良好生活質量的魔法。」讓鮑德里亞在《消費社會》一書的開篇也寫道:「今天,在我們周圍,存在著一種由不斷增長的物、服務和物質財富所構成的驚人的消費和豐富現象,它構成了人類自然環境中的一種根本變化。恰當地說,富裕的人們不再像過去那樣受到人的包圍,而是受到物的包圍……我們生活在物的時代,我是說,我們根據它們的節奏和不斷替代的現實而生活著,在以往所有的文明中,能夠在一代一代人之後存在下來的是物,是經久不衰的工具或建築物,而今天,看到物的產生、完善和消亡的卻是我們自己。」人們完全為消費而消費,消費得越多就越幸福,儼然消費已經成了多數人的人生幸福標準。在這種消費主義的影響下,人們的幸福觀發生了畸變,在人們心中的傳統的幸福觀蕩然無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種丟失人類自我的以滿足物慾為核心的幸福觀。那麼滿足了物慾就一定幸福嗎?我想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二)在人們的消費結構中物質消費的比例嚴重大於精神消費,物質消費和精神消費嚴重失衡。 人類生活的舒適度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人們對物質的消費多少。食、衣、住等基本物質生活需要的滿足情況;出行的便利、舒適程度;健康及與此相聯繫的醫療衛生保健服務的享受情況,為人們的幸福生活提供了先決條件。然而,真正的幸福並不是僅僅包括物質生活的富足,在人類的歷史長河中,我們可以清晰的發現,人類的幸福觀更多的受到一種精神追求的支撐。精神消費在人們幸福觀中起著一個升華的作用。精神消費包括:人們接受教育、文化生活等的狀況;用於提升自身素質方面的花費;自由時間的佔有和閑暇活動狀況;周圍環境狀況等等。物質消費支撐著人的生命存在、決定著人的身體素質,但支撐人的文化存在、決定人的智能發展與人格完善的卻是精神消費。 目前,人們的消費現狀令人堪憂,重視物質消費,忽視精神消費。社會發展至今,人類創造了大量的物質財富,豐富了人類的生活,這使得人類社會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但同時從另一方面我們也必須看到,這不但使整個人類深陷於由其本身所製造的產品海洋中,而且也因為這些大量物質品的存在而反過來改變了人的社會生活和人自身的性質。物質消費在很大程度上不是為了滿足人們的自然生理需要,而是為了表現自我或表現自我價值。這種消費主義的人生觀、價值觀已逐漸滲透到當代社會制度、政策和生活時尚之中。它總想讓我們相信:「我們已進入了一個新的紀元,一場決定性的人文『革命』把痛苦而英雄的生產年代與舒適的消費年代劃分開了,這個年代終於能夠正視人及其慾望。」好像在這個物品已極大豐富、人們慾望已能夠得到充分滿足的時代,人人都得到了幸福。事實並非如此。因為消費主義的實質是物質主義,「即信奉消費主義的人認為只有物質生活的豐富和感性慾望的滿足才是重要的、有價值的,只有人所佔有和享用的物質財富才是人生意義和價值的象徵」,它力圖讓我們相信只有儘可能多地賺錢,儘可能多地佔有財富,我們的慾望才能得到滿足,而慾望的滿足就是幸福。與此同時,精神消費的價值被追求物質至上的人們所拋棄。其直接結果就是人類在物慾橫流的社會裡再一次放棄了人的本性。人們無休止的對物質的追求,物質生活的富足,人們就一定幸福嗎?其實幸福並不意味著企圖得到我們想要的東西,而是意味著想要我們已有的東西。美國印第安人密克馬克酋長就曾對白人說:「儘管我們在你們眼裡是悲慘的,但我們認為我們自己比你們幸福得多,因為我們對我們所擁有的許多東西感到滿足。」一個沒有精神追求的人是談不上擁有真正的幸福的。 三、摒棄錯誤的消費行為,重構人們的幸福觀 消費物的豐盛並不代表人們幸福感的高漲,金錢買不到幸福。時下存在的「消費主義」,對人們的幸福觀的誤導造成人們一切向錢看,盲目追求物質的享受,卻忽視了精神世界的修養。因此,要重構人們的幸福觀,就必須摒棄現在的消費行為,改變不合理的消費模式,提倡理性消費、加大精神消費的投入。在我看看來理性消費具體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合理消費,不過度消費,杜絕盲目消費。 所謂「適度消費」,吳紹中在他的《中國消費研究》一書中認為「就是適合本國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適合本國自然資源的消費狀況,又稱為『合理消費』。適度的消費有助於人們生活的和諧與幸福。要做到合理消費,首先應該養成勤儉節約的生活習慣。我們今天所討論的節儉的美德,不是要求人們的消費水平同茹毛飲血的時代在一個等高線上。人們的消費是一個具有社會歷史性含義的行為,今天的經濟水平和生產力極其低下的自然經濟時代不可同日而語,因此,人們的需求水平和消費水平自然就要與時代相適應。提倡節儉,我們要強調的是一種價值觀,一種精神。」不盲目追求高消費,把消費水平控制在人們經濟承受能力的範圍內。亞里士多德認為,中道、適度的消費應該是主觀上量其財力的花費;客觀上,消費量的大小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也就是說對一個消費者來說消費量的大小是否適當,是根據不同的事情,不同的場合和不同的對象來確定的。不能用婚禮的筵席來招待哥們,不能穿著紫袍上戰場。這不僅不是慷慨和大方,反而會令人恥笑,這是沒有智慧和德行的表現。由此看出,亞里士多德的思想可謂精闢,在我們今天的現實生活中更不乏指導意義。 (二)構建合理的消費結構,加大精神消費的分量。 在物產不斷豐富的社會裡,人們的消費結構也出現了重物質消費,忽視精神消費的現象,其直接後果造成了人們精神世界的空虛,威脅到人類的發展方向。可見,精神消費在整個人類社會的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必須重視人們的精神消費,只有這樣才能使我們的生活更加有意義,人們才能真正感到幸福。馬斯洛的需求理論,亦說明了人的物質需要是低層次的有限度的,當這種需要得到滿足後,人就會追求更高層次的精神生活,來滿足自我完善、自我實現的需要,這是沒有止境的。由於人的消費是為了滿足人的需要,而精神的追求是人的真正的最高的需求,也是區別於動物的最高的需要,是人們的真正幸福之所在,從而我們要轉變消費的價值取向,「即促使人們的物質性消費轉向精神性消費,把物質的佔有和花費轉向精神的追求和享受。」即提倡、張揚符號消費、精神性消費、文化性消費,這樣才能真正使我們的生活更有意義,更加幸福。消費包括物質消費和精神消費且永遠以物質消費為基礎,但它們對於人的生存與發展、人們的幸福感所起的作用卻有著重要的區別。因此,促進人的個性的全面發展從根本上要求人們充分認識到精神消費的至高價值,自覺地持續增加精神消費的比重,促使自己的精神素質進一步提高。 高的物質消費不能真正給人們帶來幸福,盲目攀比也不能給人們帶來幸福,只有合理的消費,注重精神消費的投入,構建一個合理的消費結構,才能使人們過上幸福的生活。 參考文獻:[1]格雷:《人類幸福論》,商務印書館1963年版,第11頁[2]李蘭芬.消費的困惑與困惑的消費[J].道德與文明,2001,(5):34[3]劉穎:《關於幸福問題的倫理思考》,碩士學位論文,2005年4月[4]鮑德里亞:《消費社會》, 劉成富,全志鋼譯, 南京大學出版社,2000[5]盧風:《應用倫理學現代生活方式的哲學反思》,中央編譯出版社,2004[6]艾倫·杜寧:《多少算夠消費社會與地球的未來》 ,畢聿譯,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7]劉穎:《關於幸福問題的倫理思考》,碩士學位論文,2005年4月[8]韓震:《論商品記號的價值取向的轉換》, 哲學研究,2006年10月[9]《幸福要多少錢 九成幸福與錢無關》,中國青年報,2007年10月,http://cd.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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