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酒泉城建局原局長受賄案值近5千萬被判死緩|官員受賄被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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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蘭州7月3日電(記者王博) 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3日一審公開宣判酒泉市城建局原局長史勇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被告人史勇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據悉,史勇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甘肅省職務犯罪案件中涉案錢物金額最大的官員,摺合人民幣近5000萬元。其妻茹秀琴涉嫌受賄案也於當日宣判。
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史勇在擔任酒泉市房地產管理局局長、城鄉建設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招標、市政項目建設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844萬餘元,41萬美元,金條11根,其行為構成受賄罪。另有共計人民幣約2512萬元財物、12萬餘美元、11495歐元、30870港幣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被告人茹秀琴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史勇的近親屬,與史勇共同收受上海別墅一套,其行為亦構成受賄罪。
法院認為,被告人史勇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茹秀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編輯: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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