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六大不良管理習慣
國內大多數企業的管理者都精於業務,偏重經營,強調業績,而疏忽管理,從而導致部分企業發展緩慢或停滯不前,甚至經營壽命不長。儘管他們也知道制度管理的重要性,並建立了各種制度,但往往不能持久地執行,有時制度的制定者竟然成為制度的率先破壞者。究其根源,還是企業管理者身上的某些不良管理習慣在作祟。
1.增刪制度,隨心所欲
有些企業在制定製度時,不是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和需要,而是一味仿效成功企業所用制度,或東搬西抄,或簡單拷貝。這樣制訂出來的制度,科學性、系統性、準確性都存在問題,一旦執行,先天缺陷即暴露無遺。於是企業管理者又會發出增刪制度的命令。其實500強成功企業,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企業文化和管理機制,因此,切忌生搬硬套。
2.藐視制度,執行不力
一些企業的管理制度,時常會出現前後矛盾、左右衝突的尷尬狀況。大多數企業管理者這時不是考慮怎樣系統地完善制度,而往往會告訴執行者: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不能死抱著制度不放,原則性應該和靈活性相結合。言下之意,制度不必事事、時時執行。於是制度被打了折扣。
3.執行制度,網開一面
某些業務骨幹、愛將出現了違規行為時,企業管理者往往不願執行制度,或網開一面,或從輕發落,並美其名曰:特事特辦,個案處理。管理者也意識到這種做法對企業的制度化管理不利,所以還會補充叮嚀一句「下不為例」。
4.輕易承諾,隨意反悔
有些企業管理者往往會在情緒好的時候輕易承諾獎勵下屬,或答應一些平時不肯鬆口的事情,可是冷靜下來又會反悔,或裝糊塗。這樣做的結果,自然只能給員工留下說話不算數的壞印象。
5.會議決定,繞開制度
遇到一些沒有把握或不便個人表態的「棘手」問題,企業管理者通常會召集會議討論,說是尊重集體的決定,其實是將一班人凌駕於制度之上。這是權大於法在企業里的一種表現形式。國家現行的有關法規規定,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得由員工代表大會或企業工會組織按一定的法律程序通過才能變動或廢除,但有些企業並不如此操作,顯然,這已經不僅僅是個遵守企業規章制度的問題了。
6.各搞一套,常換制度
伴隨管理者新老交替,企業管理制度也不斷變更,名曰體現個人管理風格和經營理念,卻忽視建立真正適應並促進企業發展的制度。
有些習慣,在管理者看來可能是小事一樁,但對員工來講,制度的嚴肅性、真實性就會大打折扣。管理者隨心所欲的管理習慣對企業的危害有時是致命的。只有克服這些陋習,才能把企業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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