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觀點:該怎樣體罰 孩子才會服?

現代「4+2+1」的家庭結構,使得孩子越來越精貴,全家人圍著孩子轉,孩子要風得風,要雨得雨,把子女寵成小皇帝、小公主。等到孩子大點了,壞毛病已經形成,父母氣急敗壞地懲罰,用盡各種招數都無濟於事。中國自古講棍棒出孝子,孩子不打不成器,而現代許多專家主張愛孩子,認為父母絕對不可以打孩子,可是不打又怎麼成?不打不成器啊?於是,父母們就困惑,究竟該怎樣體罰才有效,究竟怎樣體罰孩子才會心服?  如果說,教養孩子一定要體罰,還要罰到痛的程度,你同意嗎?  想必,即使同意,你也是不捨得的。  這個觀點不是來自放養孩子的莽夫,而是出自備受人們推崇的管理大師曾仕強。在《教養》一書中曾教授提出,沒有人會贊成打罵教育,但是完全不打,恐怕也不是最好的管教方法。一味打罵只能造成子女精神上的恐懼和懷恨,巴不得躲得遠遠的,父母還能教他什麼,管他什麼?愛的教育,才能夠抓住子女的心,但是,我們並不反對偶爾打打子女的手心。因為必要時讓子女嘗到一些苦楚,會幫助他記住要時時管好自己。手心以外,其他的部位是不能打的,盛氣之下亂打一通,萬一造成傷害,可能會後悔一輩子。打頭、賞他一巴掌、打屁股,都不要嘗試。  曾仕強在《教養》一書中提到,在孩子未出生前,就要開始進行正確的教養方法。媽媽在懷孕六七個月以後,「就要常常變換自己的姿勢,使胎兒會重新調整自己在母體內的平衡點。」因為孕婦的活動量太少,或者姿勢變換得不夠多,胎兒的所有感官系統,包括視覺、聽覺、觸覺、嗅覺和味覺,都會因減少刺激而失去反應的能力。  曾教授提到,父母懲罰孩子時要注意三點,(1)盡量讓父親來執行懲罰,因為一般家庭,母親和子女相處的時間比較長,用父嚴母慈來管教,應該比較方便而有效。(2)應該懲罰就要馬上執行,不然的話,乾脆就說說道理算了。因為小孩子的記憶力大概過十分鐘就記不得了,讓孩子在不知為什麼的情況下接受體罰,孩子不服氣,會認為是父母心情不好,才遷怒於他,把他當做出氣筒。(3)不必體罰時最好不要。若要體罰就應該讓子女感受到痛的程度,他才會記得教訓,才會收得到效果。  在生活中,我們會發現,家長們碰到情緒不好或孩子犯錯的時候,常常會大聲叫喊孩子的名字:XXX!這點在曾仕強看來是要絕對要禁止的,因為時間長了,孩子聽到自己的名字,就會緊張而不知所措,一個不喜歡自己名字的人,結果也會討厭自己,做任何事,都不會起勁。父母管教子女,要經常保持溫和的態度,體罰是一種不得已才採用的方式。因為父母責打子女,無形中會教導子女養成打人的行為,將來遇到忍無可忍的時候,就會出手打人。而且父母體罰子女,也可能傷害子女的尊嚴和自信心。  懲罰孩子,管教孩子,讓他們樹立「好學、知恥、上進」 的生活觀念,這是父母懲罰的最終目的。 父母們都羨慕《愛的教育》中那個教養有素的小孩安利柯,如果以培養「一個有教養的孩子」為最大榮耀,曾仕強可能正是他們要找的「安利柯的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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