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苦難的奧秘》 作者:D.A.卡森

《認識苦難的奧秘》

作者:D.A.卡森

□ 總序

□ 前言

 

第一部 罪惡與苦難的思索

□ 第一章 首先步驟

□ 第二章 錯誤步驟

 

第二部 部分拼圖:聖經中的受苦人物

□ 引子

□ 第三章 罪的代價

□ 第四章 貧、亂、災、變

□ 第五章 受苦的上帝子民

□ 第六章 詛咒、聖戰--與地獄

□ 第七章 疾病、死亡、復活

□ 第八章 終點展望

□ 第九章 約伯:奧秘的信心

□ 第十章 苦的神

 

第三部 窺視拼圖全貌:神眼中的惡

□ 第十一章 神照管的奧秘

□ 第十二章 神照管的慰藉:學習信靠

□ 第十三章 安慰者應用的省思

□ 附錄:關於愛滋病

□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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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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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園福音團契」在台灣的福音事工上,多年來蒙神的恩待,已經作了鉅大的貢獻,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他們不但在各城市的大專學生中,努力地直接宣揚福音,而且全面地椎行靈性栽培與門徒訓練。因此在量與質上,都有美好的果實。

  該團契更進一步地推進平信徒神學訓練,以期培植出來一班在聖經真理上有根有基的基督徒,既熱誠又正確地在各教會與福音機構裡面,參與聖工,造成一股「基督國度」人才的洪流,投放本時代的全面福音運動。

  為了達成這極具意義的目標,該團契設計了一套神學基礎叢書,入選為書籍的作者,皆為海內外知名的聖經學者,而且其著作的原本已經廣受歡迎,特別在大學生及畢業生的圈子裡被欣賞。

  此叢書的範圍亦相當廣闊,包括了聖經概論、新舊約神學、系統神學、釋經學、倫理學、護教學、神學思想史、人類學、宗派歷史與現狀、末世論、國度論、異端剖析等,約二十卷,都是最基本的神學著作,而且皆由福音神學觀點寫成,對神學與靈性都有造益。

  特此衷誠與鄭重推介。

  騰近輝一九八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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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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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本書的介紹,我最好先從它不是怎樣的書說起。首先,它並未對苦難這個困難的問題提供快速的解答;其次,它也不特意(隱含之意除外)為神的存在而辯護;甚至對於許多那些正承受極大傷痛的人,我也不會拿這種書給他們看;尤其,它更不是一本對哲學問題作學術性討論的書。

  那麽它是怎樣的一本書呢?首先,它是一本由基督徒所寫的書,為要幫助其他基督徒思想罪惡與苦難的問題。這也就是說,我的主要讀者對象並非那些認為惡事與痛苦太難駕馭,以致懷疑神存在的非信徒。有不少從那樣觀點處理此類主題的精采書籍,但本書並非其中之一。如果你是非信徒,當然也歡迎你加入閱讀行列。事實上,或許你會發現,你所進入的「世界」是那麽令人信服,以致也願意成為基督徒。不過您並不是我在寫作過程中,心目中的主要讀者。

  本書主要是本預防性質的書。在基督徒當中造成重大悲傷與困惑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於我們的期望常是錯誤的。除非我們自己面對悲劇,否則不會對惡事與苦難這個主題給予當有的正視。如果到了面對悲劇那一刻,我們那些未經深思,且已根深蒂固的信仰理念,原來與聖經理所啟示及耶穌身上一再顯示出的神,都多所不符的話,便會發現,當我們開始質疑我們信仰的基礎時,由個人悲劇所帶來的痛苦會更嚴重許多倍!

  當然,並非所有的懷疑和恐懼都出自信仰有問題而產生的錯誤期望。從知性層面來說,一個基督徒的信仰或許和使徒保羅一樣的正統,但是卻缺乏使徒的屬靈成熟度,以致一旦危機來襲,所有合乎正統的「委身」都化為烏有。話雖如此,他們的苦難若沒有因為對神的本性、神的作為、世上為何有苦難等問題有錯誤期望而加重的話,那麼也很難想像基督徒會為一些基本問題而苦苦思索。比如說,受苦會使人提出這樣的問題:「為什麽是我?」然後變成「你為什麼要懲罰我?」或是「你為什麼偏偏找上我?」而不管清晰與否,這僅是一種由更為灰黯的思緒所發出的微聲:「或許你並不是一位慈愛的神,或許你是善變的,或許神並不公平,更談不上神聖,或許你根本就不存在。」魯益師(C.S.Lewis)可以用《驚喜之旅》(Surprised by Joy)一書顯著的標題來描述他的迴轉歸主;然而我們有許多基督徒卻只能悲哀地承認,我們的信仰許多時候竟是一場悲傷之旅。

  因此,本書即專為提供幫助而來。它並不是對苦難的問題提出面面俱到的指引,它只針對少數幾個對我自己,以及一些我所牧養的人曾有幫助的主題來闡述,這樣的主題選擇容或有些專斷。坦白說,如我前面所述,對於那些深感絕望,以致無法閱讀、思考及禱告的人,這本小書大概幫不上忙。但是如果它能幫助一些基督徒建立堅強的思想型態與習慣,以致當最難困的問題打擊他們的靈魂時,不致太搖動,而多有信心、盼望和喜樂,那麽我便心滿意足了。

  由於本書對象是一般讀者,因此我盡量避免條列書目與專業的探討;大體上,內文中所提及的書籍、專文,都是真正有引用到的。雖然盡了最大的努力,第十一章還是稍顯困難;如果讀考覺得它不好讀,就跳過去,但是如果能吸收,就努力嘗試,因為我相信對於堅定神子民的信心而言,十一章里所展現的聖經真理具有深厚的潛力。

  本書許多資料是從我在美、英、澳及肯亞等地的演講開始構思。我很感謝許多人所提出的問題,這些問題使我比原先更謹慎,並且也更加努力,寫出一本不只是報告,同時還兼具治療與滋養之效的書。我不敢說書中皆為好文章,這一點我很清楚,也感到很慚愧;而如果我有什麽成果,也要歸功於他人的努力探究,特別是那些受苦程度遠超過我的人。他們的生命為神的榮耀,也為他子民的美善立下了榜樣。

  痛苦與遭難常會產生一種深刻的孤寂感。我們會認為自己和每個人有隔離,會覺得沒有人可能了解。但事實上,向其他基督徒把事情講出來常會大有助益。也因此,我在本書每章結束之處都設計了一些問題,這些問題最理想的狀況是在小組聚會中討論,如果在單獨狀況下思考這些問題,則不會那麼有果效。

  榮耀全歸於神!

  卡森( D. A Carson )三一福音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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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首先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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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難解的案例

  一位牧師正在前院除草。他在工作中偶一抬頭,正好看到一輛重型垃圾車在鄰居車道上倒車——恰恰輾過蹲在巨輪後面鄰居那個一歲半大的兒子!在駛往醫院的救護車上,這位牧師陪著那歇斯底里的母親和那面如死灰的父親,眼前的小男孩已被壓得幾乎無法辨識,失去生還的希望。

  神在哪裡?珍妮婚後五年的某晚睡夢中,身邊的丈夫丹尼搖醒她,並且指著自己的嘴。當她好不容易清醒過來時,才知道丈夫乍醒之下因發現自己不能言語正驚懼不已,於是緊急聯絡醫生火速趕往醫院。第二天,醫師為丹尼的腦癌進行開刀手術,然而清除不了多少,手術的結果帶來更糟的狀況:它抹去了丹尼腦中所有學習性的記憶。丹尼再也不會講不會寫,也不認識他的小孩。但無論如何,手術帶來一個特別的結果,便是癌細胞停止了生長。但丹尼的個性卻轉變了,他覺得挫折、氣憤且易怒,並且需要人二十四小時全天候看護他。經歷三年間微乎其微的康復之後,癌細胞又再度蔓延生長,四個月後,終於奪走了他的生命。

  神在哪裡?一個鄉下家庭,養了六個子女,雖然其中四個患有血友病,一家人還是能順服喜樂地服事主。然而他們卻遭到愛滋病無情的衝擊。醫生與病人不知道血庫已經被污染,四個孩子卻一直接受輸血。其中兩個染病的孩子在三年間接連死亡,第三個經檢驗後證實帶有陽性反應,也就是說他的出現癥狀、痛苦、死亡都是遲早的事。第四個孩子三十歲,本身已是三個孩子的父親,他拒絕接受檢驗,但他知道自己極可能也是帶原者,很快地就會讓他的妻子成為寡婦,兒女變成孤兒。他幾乎沒有買什麼保險,如今也不會有保險公司願意承保了。

  神在哪裡?我其希望這些只是我杜撰的故事,但卻不是,這些可說都是我認識的人,只是變更了其中的姓名與微小細節。其實我們每個人身邊都有不少故事。比如我的一位同事,他們夫婦十年來一直在擔任寄養父母的工作。有一段期間,他們照管一對一歲半的雙胞胎男孩,這已是這對雙胞胎的第六個家了。這兩個孩子被認為帶有無法治療的問題(事實證明這是錯誤的判斷)。這對雙胞胎至少在兩個家庭中因哭叫而受到責打,以致他們抵達這個新家的第一晚,竟是不帶一點聲音地流著淚入睡。

  神在哪裡?事實上,我們所有人只要活得夠久,總會遇到苦難。我們所愛的人會死亡,我們自己會罹患這種或那種的疾病,到了中年常會有中年壓力——失望、失敗感、體力衰退、外遇等等。父母在養育子女的過程中,更會經歷擔憂心痛。在我行文此刻,我母親正患了重度的老年痴呆症,而我知道她是不可能再回家的了。只要活得夠長,衰弱與疾病總會找上你,並且還要加上你的老朋友一個一個離你而去,留你孤獨在世。

  這一些只代表發生在相當穩定社會中的苦難,除此以外,戰爭、種族偏見、集體屠殺、折磨人的貧窮,以及飢餓等等,這些即使是電視也無法適切地描繪出實情。比如我在第一次前往一個相當貧困的第三世界國家時,首先迎面撲鼻而來的,是一股揮之不去的惡臭味,這就是電視無法描繪的。

  當年的納粹屠殺事件如今已有極多的相關文獻,當時六百萬猶太人被計劃性地除滅,於是相當多的文獻書籍都把此一集體屠殺歸為一種錯誤偏差,一種再也不允許發生的單一事件,它代表的是一種摧毀生命意義的野蠻行為;我們被告知,絕不可將之和其他的狂亂暴力相比較,免得我們貶抑了其嚴重性。

  然而更令人悲哀的事實卻是:僅僅在本世紀,納粹的屠殺只不過是一連串類似屠殺事件中的一件而已。在非洲中部大約有一千萬人口死於愛滋病,約有兩千萬到五千萬中國人死於自然災害,在波帕政權下死去的柬埔寨人,其比例相當於納粹政權下死去的猶太人。我們不清楚在史達林統治下有多少蘇俄人民死亡。另外,烏干達在阿敏統治之下所帶來的苦難也是難以估計的。

  對於「天災」,我們又能說什麽呢?每一年有數十萬人死於飢餓;好幾百萬人營養不良。此外,兩萬五千人死於墨西哥大地震;在中國大陸,有二十萬人死於同樣災害。最近一次的加州地震雖然駭人,都還不足與前者比較。到底有多少所謂的自然災害(特別是飢餓)是源自大自然的力量,比如旱災;又有多少是源自人為的罪惡體制——比如專制政權、種族戰爭、不公平的貿易行為、無節制的貪婪慾望呢?

  在如許的悲劇、如許的痛苦中,神在哪裡?

  這是聖經里時常出現的問題——詩篇作者、耶利米、約伯、哈巴谷、以利亞——這些人都面對了他們無法掌控的問題,看到了邪惡的勝利。「惡人的道路為何亨通呢?大行詭詐的為何得安逸呢?」(耶十二1)「惡人為何存活,享大壽數,勢力強盛呢?」(伯二十一7)

  

  艱難的思考。

  對某些人而言,這個問題幾乎是智性的難題。如果神既全能又全美,他怎麽可以允許這樣的惡事?如果它有意志,但卻無法制止這些苦難,那麽他便算不得全能;如果他有能力,卻不願處理這些苦難,那麽他便算不得全善。此推論暗示,惡事的存在正質疑神的存在。

  另一些人認為問題不僅僅在於邪惡的存在,而是在於它的猖獗,許多毫無來由的意事簡直到了令人震驚的地步。也許有人基於假設神讓人有叛逆的自由,因此他們辯稱,讓一些惡事存在並不危及信仰。但是這樣的理論又如何解釋「自然」災害所帶來的巨大災難呢?無論好人壞人,無論年齡大小或閱歷如何,為何都要受到這些無法逃脫的懲罰呢?

  有好幾本相當優秀的書籍專門論述這些智性的問題,其中一本小書對一般讀者具有相當的效發性,是由魯益師所寫的《痛苦的奧秘》(The Problem Of Pain)(注1)。不太有人會贊同他在此書中所有的論點,但是許多人對他後來在喪妻之時所寫的一本見證《鄉鄉如晤》( A Grief Observed)(注2),則相當有共鳴。近年來,有好幾位基督徒學者發展出高度複雜微妙的論證,辯護基督教信仰即使在邪惡的環境中,依舊具有合理性(注3),而這些論證在思想界也已獲得相當的可信度。在本書中,筆者偶爾也會引用一下這些論述,但是那並非本書的主要焦點。

  其實,明顯的理由顯示,許多信徒從不被同樣問題所困擾。有數以百萬計的基督徒都堅信,神是全能的,是全善的,世界上原就充滿各種苦難。在他們人生各階段的體驗當中,並不感到有什麽問題存在,簡明的神學答案便可滿足他們:「受苦是由於罪惡的結果;自由意志意謂神讓人們自行抉擇對錯;天堂與地獄自有清楚的記帳。」或許他們根本就沒有真正思考過這些事,只知道神愛他們,這就夠了。為什麽要傷腦筋去多想那些你無法明白的事?更何況是去改善呢?

  不過在他們生命經驗中所發生的一些事,會使他們陷入此一問題中。或許是因為上了大學一年級的哲學課,或許是個人遭遇十分痛苦的死別經驗,或許你的父親過世,或許你的孩子染患重病,也或許你的配偶和別人私奔。又你所殷殷期盼的工作機會飛到別人手上,你受絕症的打擊,你掉進沮喪的泥沼。悲觀無法自拔,你的信仰見證不但沒什麼結果,甚至引起同事朋友的反感,你失業了,失去房子、失去存款……;突然之間,有關苦難的問題變得事關重大。

  換句話說,有關苦難與惡事的深厚焦慮完全因人而異。這可以用一個簡單的模式來表達(注4)。假設約翰有一信仰體系,我們稱之為S,S的內容或許相互一致或許不一致,但對我們而言,只要S是代表約翰所相信的,就沒有什麽不同。然後,因某種因素,約翰在這信仰體系之後附加了R,R是表示在S的內容中存有不協調之處。現在約翰認為S和R都是對的,但是這一新的體系(且稱為so)在本質上是不穩定的,於是約翰掉入了所謂認識論的困境中:他必須找個理由來放棄R的信念,以保持舊有的S能夠取代新的So;要不然他就必須改變S裡面的一些因素,或是捨棄掉其中部分信念,使得不再有R的問題。假設捨棄掉其中部分信念,我們稱所餘者為Sl,當然我們也再次重申,S的內容是否和諧一致與我們的目的無關,重點在於So(即S加R總和)本質上不穩定,因而造成無盡的焦慮感。約翰遲早會因著感到巨大的壓力,退回到S(即揚棄R),或是重新整理他的信條為S1(也就是使得R不再成為干擾)。

  我們可以用一個嚴肅的例子來說明。假設約翰是個信仰非常純正的信徒。他的S範圍中包含對神的大能、良善,其他等等信仰的堅信,但在約翰到第三世界旅行數月之後,他在生命中第一次親眼見識到人類苦難的規模,於是他逐漸採取了R信條,他看不出他對神的信仰和這個世界的苦難如何能取得協調,因此造成他極大的憂慮。最後,他可能認為R並不真確而揚棄之(因此迴轉到他傳統的信條),或是在R的壓力之下,他會改變S的部分內容,成為修正後的SI:比如說,他仍然相信神的存在與艮善,但是並不太相信他是全能的。

  從某個層面來說,這個模式整體而言,太過用腦思考或太屬理性主義的考量。在我的經驗中,大多數基督徒突然間感知到苦難與邪惡的問題時,便會立即同時面對其他一連串的壓力。或許這個信徒會不禱告,或許他會害怕失去其他基督徒的信任和友誼,因此封閉住這些問題不講出來。然而可能有重大的屬靈爭戰正在進行,但這信徒卻僅是隱約感受到而已。有時會因而覺得沮喪,這可能是體內化學作用不平衡所致,或是失望加上睡眠不足所引起的,隨之發生的現象還有消化問題、失眠症及頭痛等等。總之,回到惡事與苦難的根本循環問題時,一切就變得更加嚴重。

  即使所有的這些相關問題都足以困擾人,但是最核心的問題乃在於附加的R——亦即人逐漸體認到,他的信仰系統在某處出了差錯。這也正是為何基督徒有一穩固信仰是很重要的,如此往後在遇上某件個人悲劇,或遭逢生命中某種新經驗時,才能因應R所生髮的信仰質疑。

  此外還有兩項必須明白的因素。

  (一)即使你從未採取過R的想法——意即你從不認為你的信仰系統中有什麽不一致之處——也並不表示你確實清楚知道在你的信仰體系S中其是相互協調的。換句話說,你可能以為你的信仰系統在邏輯上很協調一致,但卻不能確實詳指它到底如何在邏輯上是協調一致的。你為迷惑留下了各種的發展空間。例如:你可能認為神是全能的,神是良善的,惡事是存在於世界上的,所有諸如此類的信念都不衝突,它們用一種你也不佯稱了解的奇異方式互相結合著。這種步驟在本質上倒也沒什麽不合邏輯,但是在我的經驗中,如果你把有迷惑之處稍微放錯了位置,遲早就會有錯誤回過頭來糾纏你。在第十一章我會再度提起這一點。

  (二)更重要的是,即使你在S體系中並沒有附加R,造成S的不一致之處,但這並不一定表示S本身會在你遭逢苦難時,提供你多少慰藉。R的出現固然會增添你的痛苦,但是R的缺席也不保證你會增添什麼安慰。因為事實上,在最大的苦難與惡事的經驗之下,未經思索的信仰是提供不出什麽慰藉的。

  將之放在基督徒經驗之下的說法是這樣:在苦難的黑暗時刻,基督徒所需要的不只是保證他們的信仰協調一致而已,他們惟一能得到的安慰,只有從又真又活的主自己,從他恩惠賜予的靈,從重新的領悟,從真實感受的體驗,從神在耶穌基督里的愛(弗三14一21)中得著。然而這並不是說,原先的信仰體系都是無關緊要的,而是說,基督徒除了要緊守信仰中的信條具實一致,在其中尋獲慰藉外,並且必須學習如何應用它們。基督徒的信仰不是用來束之於心中的高閣,而是要用以處理生命中的挑戰,並運用於門徒生活中。否則,它們便無法帶來慰藉、穩定、虔敬、勇氣、謙卑、喜悅、聖潔與信心。

  但是當我們要接下去思考各種不同的聖經重點,如何在惡事和苦難來勢洶洶要淹沒我們時,作為安慰我們的堡壘之前,我要再次提醒大家,要防範一些其實一點也不牢靠、純屬虛誇不實的錯誤信念。思慮周到的基督徒應該想到要避開它們:它們許諾會帶來安全,其實僅帶來破壞而已。

  問題討論

  1.列出你的苦難清單——包括在你周道世界中所看到的,以及你自己所遭受的苦難。

  2.惡事與苦難的問題曾否深深困擾過你嗎?如果不曾,是為什麽?如果曾有,又是為什麽?

  3.據你目前所了解,你認為神的至高與良善,和這世界上所呈現的許多惡事與苦難,兩者如何調和?

  4.你曾否有過一段期間,不斷尋問關於神的能力與愛等擾人的問題?何以促使你如此?幫助你度過這段期間最重要的因素是什麽?

  5.基督徒從哪裡可以汲取到深刻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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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錯誤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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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無知與驕傲的錯誤步驟

  不久前,離芝加哥北部幾哩的一富裕社區溫內特卡(Winnetka),有個情緒失控的年輕婦女作了一毀滅性的舉動。她進入一所小學,掏出手槍,開槍打死一名學童,並傷及其他幾位學童,又走到附近住家,使一名想制止她的人受重傷,最後在警方到達之前自殺身亡。

  整個社區驚恐萬狀。輔導人員花許多時間在學校輔導學生,並與家長諸商協談,廣播電視播放出學生家長及市民的沸騰情緒,報紙上不斷有專文指出當初應如何避免此事的防治之道:哪些機構怠忽了這精神失常的婦女,應當怎樣不讓她取得手槍,哪些人沒有適時向有關機構提出警告……等,諸如此類的論調不勝枚舉,而其中更不乏一些不知所云者。

  這件事顯示出相當多的問題,至少有以下的幾項反應可以映照出一些錯誤的觀念:

  (l)「那種暴力行為應該只發生在黑人社區、貧民窟、第三世界,或吸毒者當中,而它竟然也發生在體面的白種人、上等中產階級的高級社區,真是太過分了。」當然,沒有人會愚蠢地說得這麽露骨,但是在一些憤慨之詞中,的確洋溢奢這種情緒。其假設當然是這種惡事應該只限於其他人,特別是那些未曾享有我們優勢的那種人。這種人不接受災禍的發生,不承認那是人性困境的一部分,並且認為沒什麽事是不能憑立法或錢財來制止發生的。

  (2)「我相信錢財可以買到安全。除了我自己和我所擁有的資源,我不信任其他人;如果有事情出了差錯,神是第一個我會責怪的對象。」我們立刻見到許多討論:安全設施、校內安全系統、加強警力等等。暫且不管這些各種建議的功效,令人驚異的是這種態度:「我的錢財一定能保障我的安全。」

  (3)「比起每周有成千上萬的衣索匹亞穆童餓死,我孩子的死更加重大。」當然,就某部分而言,這種劃分是無可避免力。對於電視螢幕上不過一閃即逝的影像,和我們生命中休戚與共的人,的確不可能表現等量的關懷。而媒體不斷報導的災雞,可能導致人們的情感枯竭:「我沒有那麽多精力去管那麽多受傷的人,因而我更加只關心我自己的人。」

  當然,這也是人之常情。一個在旱災中死了兒子的衣索匹亞寡婦,不會為中國大陸震災中的受難者流下同樣多的眼淚。我們不必強加人為的標準:認為家庭與社區的關係密不可分;自然當其關係破裂時,會令人加倍痛苦。即使如此,我仍然不得不感受到一種偏差的世界觀,比這悲痛來得更大,不單因為那些孩子是我們當中的孩子,也是因為看見我們是什麽樣觀念的人。在這裡,一個光明璀嶸的前途——也許是前途看好的哈佛畢業生、高尚、機智、有魅力、有財富——全被無情地斬斷了。人們測量損失的計算方法是其潛在的錢財、教育或影響力,而不是哀悼它如何毀去了一個按照神的形像所造的人。當然,如果這種模式成立的話,在芝加哥南區那些生來就帶有愛滋病病毒的嬰兒,以及那些學齡前就死去的孩子,也會被歸到非我族類了。

  (4)「任何有關根本的罪惡、墮落世界的觀念都是要顯我為義。」從那一名年輕婦女的事件中,並沒有人自我反省地問:「在什麼樣的壓力下也會逼我作出同樣殘暴的行徑?」

  (5)「在那些信仰較虔誠者的禱告當中,所祈求的不外乎生命財產的安全,物質等方面的保護。」從此一悲劇中,宗教人士沒有從中學習到關於生命的脆弱、人生的短暫、神國度中更重要的價值等方面的教訓。沒有一個人會說:「這個怪異的悲劇幫助我記住生命是短暫的,因此我必須比以前更負責,少些自私地好好利用神託付給我的光陰。這該是我積財寶在天,而非存財寶於地的時候了。」

  我們要安全,我們渴望地要命。但是我們就是不要屬於神的安全,其他都好說。不久前我買了一本楊腓力的《無語問上帝》( Disapointment With God),注意到發行商在書皮上黏住的標籤:「保證全額退款:如果對本書不滿意,請附書款收據及回郵寄本出版公司,全額退款。」這似乎在說,我們可以對上帝失望,但是不可對「對上帝失望」(原書名)這本書失望。

  當然,從某種意義來說,這種對災禍與苦難的反應,並非出自有條理信仰系統的傳統表現,甚且可以說是較差的表現:這是他對發生在周遭、隨處可見的災禍,一種既幼稚且個人化的反應,它們帶著獨行與自大的色彩,並恐懼的意味,怕自己所築的自我保護高牆,不是那麽堅固。

  我很高興在溫內特卡社區畢竟還是有少數不同的聲音。當然,在一個世俗為主的社區里,我們不應該期待會有許多信仰成熟基督徒的看法。但駭人的是,以上那些類似的反應都可在教會裡找到其蹤影。由於多種原因,不少基督徒也發出類似的憤慨,以為我們基督徒理所當然免於這種苦難及災禍。我試著歸納出至少五項可能導致的原因:

  (l)我們的讀經可能不夠平衡。我們總是記得約瑟、基甸與大衛等人的得勝,我們不斷思想那位生來瞎眼者的神奇復明,或是拉撒路的復活。我們比較不傾向於思考耶利米的受苦、提摩太的宿疾、特羅非摩的疾病纏身,或是在保羅肉體上的那根刺,即使像拿伯這樣正直的人,卻在捏造的控訴中喪生(王上二十一)。「好人」不一定都會贏,我們後面會再討論。現在我們只要先注意到,由於我們沒有小心平衡地讀經,以致容易受到盛行於周圍文化環境中,一種看似虔敬,實為粗糙的得勝主義所影響。

  (2)我們可能屈服於急迫的情勢。我們認為,如果神要解除我們的苦難,他應該立刻行動,任何拖延都會使他失信。我們生活在一個步調快速的世界,要神的反應也有高速電腦同樣的效率。我們不太會去思考聖經中的種種遲延:摩西在曠野流淚了四十年,約瑟在雪冤之前被擱置了二十幾年,以及聖徒在祭壇下痛苦等待(效六9-10)。但是神並不受限於我們小格局的時間表。他雖致力於子民的福祉,卻也很明白,遲延並不一定都是不好的。甚且,如果我們與神同行的時日夠久,我們自己便會開始學到功課,以長遠的眼光回溯過往,開始體會神的時間才是最好的,於是我們也才會驚訝於自己的缺乏耐性。我們太像小孩子,每一個要求都是「現在就要!」

  (3)有些人完全誤解幾節重要的經文。比如說,羅馬書八章28節說:「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如果我們用自私、物質的方式來詮釋「叫愛神的人得益處」,我們便完全誤解本節經文的意義。從上下文中可以看出,神的子民會遭遇敗壞的事情,和其餘的受造物一同嘆息,因為整個宇宙中仍有死亡、敗壞(八22及下),而屬神子民受逼迫是受苦的高峰(八35及下)。於是,在這一節經文中所應許我們的乃是,即使置身於如此悲慘的景況當中,我們仍然可以確信神在工作,「叫愛神的人得益處」。這種應許必須以信心接受。我們所以能有堅強的信心,乃因神已將大愛賜給我們作為明證,此一明證即神賜下他自己的獨生愛子(八31—32)。在經文中從未應許我們在承受世間苦楚、嘆息呻吟之際,可以有什麽輕省快速的走避之計。

  (4)有些人汲取一種通用於所有答案的神學形式。若此,對於我們所碰到的每一個問題都能提供標準答案,特別是那些使他人感到苦惱的問題。我們的把握與獨斷給予我們自信,我們所信的系統神學是那麼條理分明,以致幾乎沒有為奧秘、敬畏、未知預留下什麽寶貴空間。於是乎,當我們自己遭逢毀滅性的災難時,才發現我們那些信念,竟然無法帶給我們一點慰藉,那種絕望可真是無可比擬的,因而我們開始懷疑信仰中最基本的要素。如果我們能體認,就算自己非常篤定,我們對信仰的整體了解其實還有很大的漏洞,那麽或許當我們發現那些僅有的「信念」,在需要時無法發生作用,也就不會感到那麽痛苦折磨了。

  因此,決定未知與確信的分野就變得非常重要。如果基督信仰全然不過是一些理所當然的信條,那麼,很快就會變得高傲自大,僵化而不具彈性。更糟的是,當基督徒在遭逢人生變故,信心的柱石傾頹之際,就會掉入痛苦折磨的懷疑之中。當你沉陷於失敗痛苦時,這樣一位基督教的神就不足以讓你信託了。相對的,如果基督信仰全然都是奧秘一片,沒有什麽可宣稱明示的,那麽,便分不清信心與盲從了。因此本書的工作,便包括強調某些應該是基督教信仰的確切信念,並探索一些深奧的奧秘。

  (5)總而言之,我們許多人並沒有充分思考十字架的意義。

  我們已經習慣地認為十字架是我們得救的憑藉,但是對於背起我們的十字架,天天舍己,或與基督一同受苦的意義,我們並沒有深思。

  因著眾多的理由,使我們基督徒對受苦與苦難的反應,幾乎和外部人差不多。我們必須在這些事上採取步驟,克服我們對神話語的無知,驅除那種暗示我們應當免受苦難壓迫的傲慢態度。

  儘管以上所述錯誤步驟非常普遍,卻是屬於個人且特質各異。以下討論的錯誤步驟,主要是來自非基督徒的思想架構。

  

  來自非基督徒觀點的錯誤步驟

  無神論和機械論者的宇宙觀

  屬於這種觀點的有許多類。就本書主題所相關的來說,基本問題在於低估了罪惡。如果在宇宙本身之外沒有神,也沒有什麽良善標準;如果所發生的一切只不過是進化過程的消耗物,是原子和分子等物質間的偶然碰撞,那麼在面對諸多可見的「災禍」時,理性的人還有什麽可憤慨的呢?無神論者的說法對歸主的信徒來說沒什麼吸引力,但是為著我們心靈的平靜來說,我們必須看清楚,其論述無法對苦難的問題提供什麽解決之道。事實上,它「解決」問題的方法是主張邪惡並不存在。為主作見證的基督徒必須要直指核心:無神論者常以苦難的問題挑戰基督教信仰,但他們自己對於同一問題的說法更不足採信,特別在這狂亂的二十世紀末期,基督徒必須面對的困難也益發重大。

  神非全能論

  稍後我們會看到,有些基督徒也採取這種立場。但是我要論辯的是,這種論點不但不合乎聖經,而且它所製造的問題比所解決的問題要多得多。

  不過我們要暫時先澄清幾個名詞。

  我們說神全能,並非說神能完成任何事。大多數基督徒思想家會立刻區別什麽是物理性的不可能,什麽是邏輯性的不可能。後者根本就不屬於全能與否的範疇內,原因就在於它所描述的話語是沒有條理、支離破碎的。比如假定神能創造兩座鄰接的山,中間卻沒有山谷;或論辯神可以繪出一個方形的圓,或認為神可以創造一塊重得他抬不起來的石頭等等;這都是邏輯上有所矛盾的,不過是一場徒勞處工而已。這些邏輯性不可能的工作與物理性不可能的工作不相同,「一項邏輯上不可能的行動不是一項行動,它乃是由語文形式企圖描寫的行動,但並非任何有條理性描述的行動,就證明它能夠被完成。」(注1)

  於是,表白神是全能的,意思是神能行任何在邏輯上成立的事。許多人拒絕認為神是全能的,藉此「解決」苦難的問題。他們說,神和苦難沒有任何的掛鉤,如果災禍與苦難發生,那是因為有其他的人或事使然,神不但沒有行,而且也不能阻止,因為如果神能阻止其發生卻不阻止,那麼他仍然有分。

  近年來這種觀點最著名的表達,是由克須那(Haroldkushner)所寫的暢銷書《好人遭難》( When Bad ThingHappen to Good People)(注2)。克須那喪失了兒子,悲慟使他開始質疑他的傳統猶太教信仰。他自己雖然是猶太教拉比,神卻不能事先防止他兒子的死亡。他坦白說:「我比較容易敬拜一位恨惡苦難但不能減輕苦難的神,而不是一位選擇讓孩子們受苦而死的神。」(注3)這本書的精裝本銷售近五十萬冊,平裝本則銷售高達百萬本。顯然克須那擊中人的內心:身處痛苦的人在尋找答案,而許多人都認為克須那提供了一個答案。

  對災禍與苦難問題的「解決之道」還有許多說法。有一種是採取二元論的形式,也就是相信宇宙中有兩種能量在運作,一種是善,一種是惡,兩者都不能完全克服對方。有人據此說法,作出進一步的推論:撒但是邪惡的化身,或是在罪惡背後的邪靈;同樣地,神則是在良善背後的聖靈。然而此一觀點的特色是,無論撒但或神都不是絕對的,兩老都不是全能的。

  還有其他削弱神全能性的種種說法。比如有人站在哲學的立場堅持認為,神本身在某些方面是受時間限制的。他們說,神要創造一個他已經知道會比現在好的世界,這在邏輯上是不可能的。神不能完全無誤地知道未來,因為未來是尚未發生的。因此這整個受造秩序免不了是種實驗。在此一實驗中,神賜予人類某種絕對的自由,看看人是否會發展出負責任的自由(注4)。還有另一些人,受「進程神學」( ProcessTheology)運動的影響,認為神是有限的,他也參與了人類試圖擺脫災禍與苦難的大工程。任何的精神體都有其屬於自己的力量,因此要完全控制另一精神體是不可能的。由於控制另一精神體是不可能的,所以神可能「有大能」,但到底不能施行邏輯上不可能之事,因此神之缺乏全能力量,並不算不完美(注5)。

  要進一步細密區分並不是很必要。只是從基督徒的觀點來看,前述說法至少存在三個問題。首先,此種對神的看法和聖經所述無法取得一致。我們在後面會提出經文證據,至於現在,只要提出一句話似乎就夠了——上述的神一點也不像那智者詩人心目中所寫的神,「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箴十六9)

  另外兩個問題也一樣嚴重。如果神並非如聖經上所堅持的那樣全能,那麽信徒怎能確定世界的未來如何?如果二元論是正確的,那麽很有可能罪惡最終會獲得勝利。如果我們只不過是一場實驗,神可能有一天會宣布實驗失敗,然後就把我們一筆抹去。當然,有人認為那正是洪水事件中所顯示的樣子。如果我們指出其他多處經文,顯示神在末日得到徹底無條件的勝利,如果我們喜悅地期待我主和主基督的國度遠景(啟十一15),那麽這些反對者會說,在聖經里也有多處對神的描繪相互矛盾之處(注6)。我們在建構我們的神學時,必須選擇對我們最有意義的敘述,而當然尊崇聖經的基督徒一定想問,如何整合神各種不同面貌的描繪。如果我們只採用我們覺得過得去的描繪,便會陷入以自己的想像創造神的極端危險之中,而在這種情形下製造出來的神,是無法對未來有所保證的。

  或許最重要的事實在於,這樣的神不能提供給我們任何安慰,相信神的全能竟帶來各式各樣的難題。例如,如果神是良善的,為何允許罪惡和苦難的存在;但是,卻又給人幫助、慰藉、答案、末世遠景等應許。若放棄信仰神的全能,可能「解決」邪惡的難題,但是其代價是巨大的:如此產生的神無法幫助我們。他或許可以給我們不少同情,甚至與我們一同悲嘆,但是顯然他無法幫助我們;現在沒辦法,將來也沒辦法。向這樣的一位神祈禱求助並無意義。可憐的傢伙,他已經盡了最大努力,但也已經黔驢技窮、束手無策了。對於所有與克須那有同感的人,他們追尋一位能夠尊崇的神,最後所得到的卻是一位不能幫助人的神。

  自然神論者的神觀

  我們必須先體會一下自然神論與有神論者的相異之處。

  有神論者相信有一位超越但有位格的神,他是創造者,也是神聖的管理者;所有基督徒(廣義的聖經字義)都是有神論者(有神論者也包括正統猶太教、回教及其他一些信仰)。自然神論者相信有一位超越的神,也有可能認為這位神有位格,但是不認為這位神會以個人方式來影顯自己。自然神論者認為神是創造者,他以現行法則安排宇宙,建立宇宙秩序與定律,然後任其自然運行,就好像一個鐘錶匠認真製造一件設計完好且管用的鐘錶,但是一旦成品離廠之後便不再干涉或控制。這位神「偉大超越」到不必去管渺小如人類的東西,或是我們所認為的「惡事」與「苦難」這樣的小事。正如同人類也並不會太在意螻蟻虱蚤之類,遭受了什麽樣的苦難或意外事件。

  同樣地,這種對神的看法也是和聖經不符的。聖經里的神對於我們每一個人的思想言行都極其關切,沒有任何一件發生的事不在他至高主權的看管範圍之內。我們的頭髮都被數算過,沒有一隻落地的麻雀是未經他允許的,我們或躺或立他都知曉,他可以按照己意使君王改變心意。此外,他更是個人的神,也就是說,他以個人的方式和我們建立關係。他不僅僅是被描述為無限制的原始能量所在,而且也是能愛、能恨、能說、能回應、採取主動,甚至還受苦的一位神。

  如同其他認為神非全能者一樣(雖或原因相異),自然神論的神不能對受苦的人提供任何撫慰。一個剛死了嬰兒的母親,不可能從這樣一位遙遠的神那兒得到安慰,她在這種神的眼中不過是只受傷的小蟲罷了。想要訴諸自然神論以「解決」邪惡的難題,其代價高昂得驚人。邪惡與苦難被輕看到簡直像在嘲弄我們的悲痛,而這種神就是這樣遙遠得不屑關懷。

  泛神論

  泛神論同樣也有很多不同說法,然而其思想核心皆指「神」與宇宙是合而為一的,在創造者與被造者之間是沒有裂痕的。所有一切都是神,神是一切所在。

  不僅大多數印度人有此觀點,連整個新紀元運動(TheNew Age Movement)所採取的假說皆認為,神並不是一位來自遠方,可幫助我們的、超越的、有位格的「他者」。整個宇宙只有一個秩序,而在此一宇宙中有各種不同造詣的層次。在基督徒眼中視為邪惡或苦難的事,泛神論老將之視為在實體上的不完美,必須在持續的自我實現與自我改進中才能除去。人類的目標不在於罪被赦免,不在於和珍視他們的神和好,而是在生命的循環中力爭上遊,或老是藉著輪迴,但必定要藉著冥想、自我觀照、自我改進,方能達成目標。

  然而,除了其對神的看法與神在聖經和在耶穌基督身上所效示的不一致之外,邪惡與苦難的問題也再度被視為無關緊要的事。在實際採行這種看法時,常會產生一種無可救藥的宿命論,由此不易造成道德情感上的憤慨。比如約伯的痛苦在此便屬無意義,而「我的神!我的神!你為何離棄我?」這種痛徹。心扉的呼喊,不過是絕望地證明出他那不接受事實的不成熟罷了!

  然而,對神作個人的交託並非是冷漠地置身事外;追求公義的國度也不可與自我改進混為一談;此外,罪惡之驚懼恐怖,更不容許就此輕鬆放過。

  出於對聖經一知半解的錯誤步驟

  我最好先作兩項聲明。第一,我在本章中所描述的幾種不同的錯誤步驟,並不一定互相排斥,而三大分類也只是純屬人為的強制分類。比如說,雖然認為「神非全能」最強烈的聲浪來自非基督徒,但是也有少數的基督徒有同樣的想法。還有,幾乎所有錯誤步驟的意見,都可能與第一類錯誤步驟的典型態度——無知與驕傲有關。然而此種分類的用處,乃為幫助我們看清楚,面對邪惡與苦難問題的某些方法,什麽是它們最大的特徵。

  其次,在教會歷史上「神義論」有頗長一段時間的記錄,因為一直有人試圖,為聖經顯示的神會在罪惡與苦難的事上出錯的這種控訴辯護。其中許多的研究議題在今日看來已屬古舊,幾乎沒有人會再採用。這些論述已由布羅克(HenriBlocher)作了相當完整的調查與評估(注 7),不須在此贅述。然而也還有其他一些神義論的議題,在現今的討論中被一些虔誠的信徒努力護衛,通常這些擁護者的辯論都無偏離聖經之意。事實上,在許多狀況下,他們認為如此試圖解決邪惡問題,為神的公義辯護時,都能因為顯示出信仰的健全與理性,而有助於護衛聖經。

  我之所以在此處提及此論,且將之歸為「一知半解」類,主要是出於自己讀經的反思。在我試著從聖經里尋找經文以驗證前述的「解答」時,我發現它們的不完整、斷章取義,及信仰一知半解的表現。但是我的意思並非暗指這些論述的擁護者,必然在試圖脫逃聖經的規範。我在接續的章節中會清楚列出我作的評估有何聖經根據,請讀者自行研判筆者是否公正地處理聖經經文。

  神非全能或神限制自己的全能

  為許多基督徒所擁護,一般解決邪惡與苦難的幾種常見方法中,我發現有幾種在聖經與神學解釋上都無法令人信服,且從教牧角度也無法認同此觀點。首先要提出的,便是認為神並非全能,或是認為因著某種原因神限制了自己的全能。在教會歷史上鮮有基督徒論稱神在本質上不是全能的,較常見的如畢諾克( Clark Pinnock )所述(注8),他論辯神選擇以「有強烈自由」的人類居於他所造的世界,因此在本質上他選擇了限制自己對人類行為的預知,以及限制自己干預的能力。此一說法的神學弱點相同於前段所述,稍後我們再瀏覽相關的經文證明。此一說法雖然至終證明了神沒有罪過,然而也摧毀了神的奧秘,以及他幫助人的能力。

  另有一種更迂迴的說法:神雖然全能,但是為了達到某種更高境界的良善,於是在某一範疇之內限制自己或命定惡事發生。比如有人說:神選擇限制自己的能力,但不限制自己的所知。神能預知會發生的好事與惡事,但是由於各種原因,他選擇不去運用大能摧毀惡事。但是如果神明知自己如果選擇不行動,有些事就會發生,而他也真的這麽做了,那麽就很難分別他的自我設限與他的絕對命令有何不同。在任何此種情況下,我們都會看到,這是很不恰當的解經方法。

  神賦予人類全然自由

  然而這最常見的神自我限制論,都是與人的自由有關,因此值得單獨討論。我得趕快聲明,對「自由意志辯證論」( free.will defense,簡稱FWD)其中某些說法我毫無異議,稍後筆者會作些必要的區辨。但是自由意志辯護論所普遍呈現的假設,是認為人在神面前是有道德上的責任,所以人必是絕對地自由:也就是說,人們的選擇必然是完全不受神意拘限,或神必然性左右。據如上觀點,神完全只是附屬性質:換句話說,神並不居掌管地位,而只是隨情況反應而已;但如果神對人有所掌控,人就稱不上「自由」,也不必在道德上負什麽責任了。

  這一點,各種支持者的意見也稍有互異之處。有人認為,神不僅選擇不干涉人,且由於他賦予被造物如此可畏的自由,因此他甚至無法事先預知人會怎麽行(注9)。我們也見到有其他人認為,神是全知的,但是由於他的自我限制,所以並非全能。

  我們會很快地看到,這種看法根本無法對聖經作公平交代。在此並非指沒有「自由意志」這回事,而是說不可如此解釋自由意志,以致把神當成附屬品。如果神也無法預知人會作怎樣的自由選擇,那麽神最後被人反對也未嘗不可能了。具有這種自由的受造物,當然甚至也可能會大出神意料之外,在新天新地中再度叛逆出走。

  認識邪惡的必要

  事實上,上述理論中的最大弱點,幾乎也總是糾結著對聖經一知半解的觀念,即認為要了解艮善也必須了解邪惡。由於此一相當普遍的看法可以用好幾種不同方式解釋,所以我們來稍加探索一下。如果它的意思是,必得先經驗罪惡,方能了解良善是否可能的話,那麼,這位從未行惡的神對良善就毫無所知了!如果它的意思是,人們在對良善有任何真正的了解以前,至少要見識過邪惡,那麼根據墮落的記述,見識撒但的惡,卻不陷入罪中當然是可能的了。尤有甚者,它是否表示那些從未墮落過的天使並非真正的良善,除非他們有機會見過一些惡事?

  然而如同筆者前面所述,為了呈現艮善必先了解罪惡,此一觀念最容易和自由意志辯護論相連結。人們為了成為他們該有的樣式,就必須作選擇、面對傷害、克服苦難、品嘗惡事,然後轉離它。此一為惡事存在辯解的觀念,大多基於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假設——除非我們有自由,否則不可能成為真正愛神、順服神的人,而伴隨自由而來的會有失敗、罪惡和苦難,由於這都是用來使我們成熟的方法,因此它們的存在是合理的。這個墮落的世界是個塑造靈魂的地方(注10)。

  一如其他諸多理論,分析起來,都能找到合理的成分在內,稍後我們會略為探討這理論的正確成分。但是這種論據方法,對於罪惡與苦難存在問題的解釋,無法令人滿意。如果我們必須具有此種絕對的自由,才能其正愛神,那麽是否表示,當我們在新天新地里,(假定)當我們不會再犯罪,我們就是不再愛神了呢?或者以為即使在那兒,我們還是有犯罪的可能?但是如果神可以在新天新地里安排妥當,我們不必遭逢失敗就能真心全意地愛他,那麼他何不刪去要經歷墮落世界的這一段?為什麽只有在此一墮落世界中,我們才會有完全的自由去成長?

  最後反思

  以上種種「解決苦難問題」的建議,大多數都具有一個明顯的特色:都未提及耶穌基督,以及他的苦難、死亡及復活。多半時候,我們接受的是一神論的神義論,而不是基督當仰的一神論。我並非暗示只因髑髏地,我們基督徒就擁有關於惡事與苦難的一切答案,絕非如此!稍後我將指出此一問題的奧秘所在。但耶穌的死與復活勢必是不容忽略的,而它當然也會使辯論的結構改頭換面,輕重緩急重新排列,各種因素因此顯得稍有不同。

  比如說,當我們覺得受了不平的苦難,可能會呼求公義,對不公感到憤怒。但是我們真正要的就是公義嗎?那麽,為什麽需要十字架呢?如果只要公義就夠了,耶穌就是白白受死了。或考換一個說法,如果神只是要對耶穌「公義」,就不會把耶穌送上十字架了。我們要的只是「公義」嗎?

  神是那麽愛我們,以致差遣他的愛子忍受這般的苦難,我們和這樣的神有什麽關係?這些根本的信仰內容與我們對苦罪問題的了解,又有什麼關係呢?從任何基督徒的觀點來看,我們解決關於惡事與苦難問題的理論或應用時,都必須定睛在十字架上,否則我們必然會採取錯誤的步驟。

  問題討論

  1.本章將「錯誤步驟」分為哪三大類?它們各有什麽特點?

  2.對於惡事與苦難,你個人的反應可以歸在三類中的一項或多項嗎?如果是,為什麽?

  3.就惡事與苦難的問題而言,無神論中最不可取的論點是什麽?

  4.事實上,不少人在受苦時會轉向神,對於你上一題的答案,是否互有關聯?

  5.何以合乎聖經的基督信仰是「有神論」而非「自然神論」?對於惡事與苦難的問題來說,有何區別?

  6.在新天新地里,信徒會真正愛神嗎?到那時會不會有人可以不愛神?人愛神是否必須具備絕對的自由,你的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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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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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書此處將探討關乎罪惡與苦難,相當重要的幾個聖經主題。這並不是說,只有這些主題才重要,而且此處也不見得探討得很完全。我的目標是要在此一問題上,引出基督信仰的一些基本架構,並顯示這和我們所流下的眼淚有什麼關係。

  以下幾章都沒有為苦難問題提供一個「解答」,當然也不會僅僅只是一個智性的解答而已。雖然如此,它們卻彷佛一個拼圖遊戲的好幾個部分,有助於我們在此一架構內拼湊起罪惡與苦難的圖案。雖然我們可能還不足以把拼圖完整地拼起來,但是足夠我們建立一合理清晰的架構。我們在處理苦難的問題上,許多(當然也不是所有)的困難都出自我們忽略了聖經的架構,而自行拼湊。可悲的是,苦難會因此變得更加嚴重。這個人為的聖經架構容或有很大的漏洞,但是也仍然提供了支持、安慰和希望。如果你因為其中還有一些懸而未知的事而避開這聖經架構,那麼你將無法「解決」苦難的問題,並且同時犧牲了福音所給予的許多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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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罪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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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的「故事情節」

  有時候,我們對某樣東西靠得太近,反而無法看清楚。比如我們對一棵距離一寸近的大樹直視五分鐘,試若想像一下,如果你以前不曾看過樹,它會像是什麽呢?這樣對樹的第一印象能夠對你有很大的啟發性嗎?所以你還是必須往後退,才能夠欣賞整棵樹的全貌。這並不是說沒有仔細觀察樹皮與樹葉的餘地,而是說如果你只那樣觀察的話,你將看不到整棵樹。

  讀經也是一樣。你可能太專心一意於聖經的某節經文或某卷書,以致遺落了綜觀聖經的整體故事情節。

  聖經一開始便說神創造天地(創一-二),其間重複地看到神判定他作品「是好的」。在那裡沒有罪惡,沒有苦難。伊甸園中孕育果子的土地並沒有辛勞的汗珠滴落過。然而,人類的第一次背叛(創三),展開了苦難、辛勞、痛苦及死亡的序幕。僅僅再過兩章,我們便不斷讀到讓人難忘又難過的重複旋律,「……就死了。……就死了。……就死了。」(創五)

  而在聖經的最末,我們看到所有毀壞的最終修復,「一個新天新地」(啟二十一1),「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三13),「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二十一3一5)如果這標記出苦難的結果,那麼它也標記了罪惡的結束:「凡不潔凈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啟二十一27)

  在聖經的起始與未後的中間這一大段,有罪惡,有苦難。而我們從聖經大範圍的故事全景所觀察的重點來看,罪惡與苦難兩老間有深厚的關係:罪惡是苦難的主要因由,叛逆是痛苦的根本,罪惡是死亡的來源。因此,當先知以賽亞期望一個徹底祝福的世代時,他堅持那個世代將是徹底潔凈,以及對神有深厚了解的世代。他寫道,「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賽二4)而這段話所接連的是更大的異象:「未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諾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罷,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神的殿;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他的路。」(賽二2—3)如果此話為真:「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卧。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他們。」(賽十一6)那麼這一句話也必然是真的:「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賽十一9)

  聖經多采多姿的故事情節都合乎這個架構。洪水之災、挪亞與上帝之約、亞伯拉罕的選擇、以亞伯拉罕為名所立的約。以色列國的興起、西乃山上的啟示,以及最終耶穌的降世、受死、復活和升天——所有一切都和人的叛逆、叛逆所帶來的可怕後果,及其引發的問題相關。保羅很明白這一點,他說過:「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

  由此觀點可見,在道德性的罪惡與自然性的罪惡間的區別,需要作很仔細的界定。當然,在某一層次上是可以作出有效區別的:比如說,在強暴事件和破壞性的颶風間,在因人類貪婪而引起的戰爭與人類不能造成也不能終止的地震之間……等。但是從聖經觀點來看,這兩種罪惡,以及它們所引起的苦難,追溯其根源,都是由於叛逆之罪而來——因此也可以說,兩老皆屬道德性的罪惡。

  

  邪惡之惡

  在我們點出聖經「故事情節」的含義之前,要先掌握住邪惡到底有多惡毒,這是頗為重要的。

  即使一般世俗世界,也有人開始體悟到這一點。二十世紀的西方世界,一開始時便瀰漫著烏托邦式的樂觀主義,以及巨大蓬勃的自信心,然而它的結尾卻是冷酷得多:我們的資源逐漸耗盡,戰備武器駭人地進展、左翼右翼的獨裁政權扼殺了幾億的人口,本世紀不僅主演了兩場世界大戰,還有一場漫長的冷戰才正要漸行結束。大規模的饑荒令人難以想像地,用最驚人、最殘酷的威脅手法處理人口爆炸的問題。但至少有些人已看出,惡事的根源乃在我們自己。

  「我們已遇到敵人,此敵即我們。」這句勃哥(Pogo)卡通漫畫里的名言,由另一本具效發性的文集(面對罪惡)( Facing Evil)中得到相當有力的佐證。該書的作考群絕非是同心合意的一群人,也沒有一位採用明顯的聖經架構來了解罪惡。實際上,在該書的前言即開宗明義地拒絕為罪惡下定義。雖然如此,書中許多作老都表示,許多大規模運作的暴力、貪婪、慾望、怨責,其實主要都源自人心。演員李馬文(Lee Marvin)便作過很值得注意的告白證言:

  當我看到自己在螢幕上時有什麽感覺呢?最近我看了一部暴力片舊作「槍口下」( Point Blank),我覺得很不舒服。我記得,我們當時要表達的就是暴力。我真驚訝它是那麼地暴力。當然那已經是十或十五年,甚至十八年前拍攝的,但是當我再看時,竟然驚駭到幾乎站不起來,覺得好軟弱。那是我演的嗎?我可以那麽暴力嗎?那正是可怕的一點,我想,這該是使人們最終對暴力退避三舍的原因吧。他們會說,「不,我可不要再把自己弄成像魔鬼似的。」但這魔鬼就是自己(注1)。

  聖經最是強烈堅稱惡之為惡,毫無妥協的觀點。沒有一位聖經作者會認可異教徒的雙重思想,亦即那些理念互敵的人有時候會相互擁抱,終而達成一致,彼此接受。聖經上說:「禍我,那些稱惡為首、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賽五20)先知和使徒都同意罪惡之令人極端厭惡,惡是要被厭惡的(羅十二9)。但是惡事卻遍布瀰漫在我們中間。保羅寫道:「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上」、「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神」(羅三10-18)。

  惡事的最終測量在於神的憤怒(羅一18及下),而此憤怒是那麽果斷地涌泄在十字架上。我們本都是「可怒之子」(弗二3),除了十字架之外,我們沒有一個人有希望。

  以原始意義來說,邪惡之所以為惡是因為悖逆了神,不克達成神的要求,或是去作神所禁止的事。不盡心、盡意、儘力愛主你的神的,為之大惡,因為這是神所要求的,不愛人如己也是一樣。覬覦別人房舍、車輛、妻子的是大惡,因為神禁止人的貪婪;心懷苦毒怨恨的是大惡,也是因為神禁止。因此,罪惡的層面是因神所訂的層面而成立,罪惡的醜陋是因神的美好而成立,罪惡的污穢是由神的聖潔而成立,罪惡的自私是因神的愛而成立。

  有時所以會產生一些混淆,乃是由於我們經常用兩種不同的方式來使用「罪惡」這個詞。我們可以用來指稱原始意義和道德意義上的罪惡,例如前述對神的叛逆。另外,我們也可以用這個字指所有的苦難、痛苦、困境;這些可說是前一意義的罪惡所帶來的結果。因此,後一種的「罪惡」,可說是人類叛逆所受懲罰的一部分。那麽,這樣的懲罰以道德性意義來說,算是一種罪嗎?

  從聖經觀點來說,這個答案是雙向的。當然,人類經歷這樣的災難可稱為大惡。死亡本身是最後的敵人(林前十五26)。戰爭、煩憂、迫害、剝削、饑荒、掠奪、天然災害等——聖經理都視之為大苦大難。但是至少其中幾樣並非由叛逆的行為產生,它們並不是原始意義的罪。尤其是,若從神的觀點來說,它們若是行使懲戒和恢復公義的功能,這些事情必然被認為是好的。

  更進一步說,在神行使主權的特殊方法中(將於第十一章中探討),即使是道德性的罪,它不僅可能會有好結果,而且在神的意旨里原本就是善的(即使在人的意圖中是惡的)。除了十字架事件外,最清楚的例子尚有約瑟因兄長的怨恨,被賣為奴的遭遇。約瑟兄長們的意圖全然是惡的,但約瑟接下去幾年的經歷卻是令人吃驚的。然而約瑟可以看出他兄長們的意圖不是惟一運作的力量:「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他對兄長們這麽說,「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創五十20)即使人的憤怒也可以帶來對神的讚美(詩七十六10),並不是因為人的憤怒在本質上是好的(「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雅一20),而是因為神把罪惡之事轉化為他自己的榮耀。

  在這裡有幾個主題糾結在一起,其中一兩樣要在後幾章中才談到。目前重要的是要明白,聖經是以當有的極其嚴肅觀點,探討罪惡與苦難的問題。從最基本的層面來說,苦難與道德性罪惡之間有著因果關係,但是由於苦難本身緊密連結於墮落的世界,因此也會就被認為是惡事,而苦難的體驗也是如此。到底神如何就各式各樣的惡事行使其主權,這是十分需要探討的。

  神的良善

  在我們把基本的基督教真理應用在我們的苦難經驗以前,要再提一點聖經上認定是「已知條件」的東西:就是神的艮善。在神[毫無黑暗」(約壹一5),「他是磐石,他的作為完全,他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申三十二4)如果那鴻能說出:「耶和華是忌邪施報的神,耶和華施報大有盆怒。」那麼他也能以同樣口氣堅持:「耶和華本為善,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鴻一2、7)到了末日,人不可以藉口說是神引他們作惡(雅一13)。

  聖經里有些困難的經文,特別是那些在惡行當中有神主權支配的地方。在第十一章中我們會詳加檢驗其中幾處,目前只要區辨聖經情節安排的基本大網就夠了。神至高無上的主權和他絕對的良善,創造了一個美好的宇宙,而人類叛逆了他。如今叛逆幾乎已經成了我們人類的門面,深陷不可自拔。我們所面對的苦難再再揭示此一事實。聖經本身的重心在於神如何採取行動,轉化那些可怕的結果,也轉化造成惡果的根本原因:罪惡本身。而信徒的希望則在於新天新地,在那裡人們不再會經驗到悲傷與罪惡。

  一些經文的含義

  現在我們要開始談,以任何基督徒對神和對世界的了解來說,克項那書名的標題有很大的誤導作用——《好人遭難》。書中假定這個世界大多由「好人」所組成,但綜觀聖經要旨卻有不同的看法:我們全都陷溺在叛逆之中,因此我們當中沒有一人稱得上是「好人」。從任何的絕對意義來說。「好人」都不過是空洞的語詞。

  我並不是說,這樣就可以解決罪惡和苦難的問題,好像對每一個置身痛苦的人,恰當的告誡就是粗魯地命令:「別再抱怨了,你是罪有應得。」在聖經的文脈中,多處將義與不義交互提及。我們沒有一個人會去儘可能地作惡,特別是我們還常疑問,為什麽在這個墮落世界裡,有些人似乎昌盛安逸,而許多其他怎麽看都更好的人,卻在大大地受苦?如果要緩和這種不公平的感覺,我們需要再解開許多其他的聖經真理。

  然而經歷痛苦與罪惡的基督徒,藉著思考聖經故事情節,默想罪惡的代價,就都可以大得益處。我們住在一個人人關心自我「權利」的世界,但是想想,我們在神面前的[權利」因我們的罪而被犧牲了,其意義十分深刻。如果我們真正相信們的罪理當承受神的憤怒,那麼當我們在經歷這世界的苦難(一切苦難來自人類叛逆的結果)時,便不會那麽快就怨責神,而且會更快地領悟,我們實在沒有什麽基本權利去期望一個圓滿舒適的人生。從聖經的觀點,因著神的恩慈,我們才不致被消滅。

  筆老最要強調的是,這並非表示每一苦難都是某一特殊罪惡的立即結果。這是一種危險的異端說法,會帶來無法言喻的心靈痛苦。它可能推論成,在這世界上受苦最厲害的人。一定犯了最嚴重的罪。但是無論從聖經或從我們的經驗來說,都足以論證其謬誤。在後面章節中,我們會探討某一種罪惡和某一種疾病間可能的關聯。目前我們只要先觀察到,疾病有可能是某一種罪惡所直接招致的結果(如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7一34節所言,或如約翰福音五章l—15節中所述癱瘓三十八年病人的例子),但是某一種罪惡和某一苦難的發生,兩者問並無必然的關聯(例如:約翰福音九章那生來瞎眼的人)。

  的確,聖經教導屬天的賞賜和在地獄的懲罰程度(這些也是另將探討的主題),其功能之一在於它部分地解釋了何以在這世上,沒有很公平的懲罰分配。有些答案我們在這世上是得不到的,要等到主再來,公義得以完成的那一刻才知曉。

  而在此同時,人類犯罪的結果,在我們諸多經驗中以痛苦襲擊著我們,這種苦痛的遭遇大筆揮灑在人類歷史上。因此神對耶路撒冷說,「我與你為敵,並要拔刀出鞘,從你中間將義人和惡人一併剪除。」(結二十一3)當然,以某種意義來說,沒有一個人是義人(羅三10及下),但是這並不是先知在這裡表示的意思。他是指,當災禍降到耶路撒冷時,受苦難的人包括那些當時犯罪而使耶城蒙受可怕懲罰的人,也包括那些未參與犯罪的人。

  戰爭、瘟疫、先天殘疾,還有許多其他痛苦也一樣:它們並不區分對象。因此,如果我們僅將其視為對某種罪惡的報復或報應的話,那麽我們看到犯罪和沒有犯罪的人一同受苦,就會感到無比的困惑。但是相反的,我們若先將這些苦難視為墮落的影響,墮落世界產生的結果,或我們自己很容易陷入的一些罪惡的結果,那麽,當我們受苦時,無論多苦惱,我們也不會那麽驚訝了。

  這是為什麽大多數的聖經作考都不驚訝於罪惡之普遍(除了在立約的子民中間),也不驚訝於因這些罪惡所產生的苦難。當然,在面對每一件個案時,會引發令人痛苦的詰問:為什麽這個人或這些人要受這樣的苦難,而其他壞得多的人卻可以免遭此難?最佳的例子就是約伯了。他所發的疑問尤其具有洞見。但是從整體而言,聖經作考驚訝的都不是懲罰,而是對於耶和華神的忍耐與寬容。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時,耶和華還不懲罰他們(創十五16)。我們一再地被告知,耶和華是恆久忍耐、不輕易發怒、滿有恩慈的神。約拿之所以敢逃脫往尼尼微城傳道的使命,就是基於深信神一定比任何先知更寬宏大量。約拿希望尼尼微這個野蠻城市被毀掉,「所以我急速逃往他施去,」他如此抗議著,「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拿四2)由此觀點,如果一本標題為《惡人蒙福》( When Good Things Happen to Bad People)的書,裡面滿載惡人蒙寬宥的奇妙遭遇,反倒更有道理呢!

  我們所享有的一切祝福,都是神耐心與寬容的標示。難怪保羅會提出這樣擲地有聲的問題:「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羅二4)殉道聖徒如此地呼喊著:「聖潔真實的主啊,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啟六10);而主自己還在靜靜地等待。

  我猜想,我們許多人很難活出神學的內涵,原因在於我們並未深深感受到外在信奉的真理。我的教條可能告訴我,我是個很可憐的罪人、我真該下地獄、我在生命中所享受的都是來自神慈愛的恩賜、我根本沒資格期望可以逃脫苦難……等,但是當真正面對苦難時,我就是覺得對自己很不公平。

  這當然表示,我並沒有真正採納聖經里對我的罪的描述。我想,我最能實實在在吸收聖經的真義,不是在我默然反省我的罪時(雖然定時回顧我思想言行的罪,甚至省察易被忽略的罪,都是相當奇妙有益的),而是在我更加瞥見神是誰的時候。由於展現出神是誰,終於幫助約伯定下心來;因著在聖殿中得見神的異象,使得以賽亞呼喊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賽六5)

  如果我們了解自己在聖經情節中的位分角色,神怎麽看待我們的罪惡,我們自己的叛逆當受什麽後果,那麼,即使我們對邪惡和苦難的問題不能盡得解答,但是在面對傷痛時刻,我們的憤怒怨憎會減少,感恩和信心反更加增。

  問題討論

  1. 以幾句話概述聖經故事全貌。

  2. 在罪惡與苦難的問題上,聖經情節所表達的態度如何?

  3. 從聖經的觀點,邪惡何以為惡?

  4. 按照你目前的理解,你會如何敘述苦難與罪惡間的關係?

  5. 你從神那裡該得到的是什麽?你已得到所當得的嗎?你得著的又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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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貧、亂、災、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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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章筆者並不打算針對標題所示的諸多複雜題目—一列出聖經的解說。我既不為折騰人的貧窮提供什麽「解決之道」,也不談舊約中特殊的「聖戰」主題(稍後章節再談)。本章的目標相當平穩地,只查看聖經理對這些惡事所引起的苦難有怎樣的說法,並且思考它對今天的我們有怎樣的意義。

  這裡所討論的惡事並不完全,還有不少並未納入的項目。比如有一種特殊的社會罪惡——愛滋病,便未在此討論。若要在本章從一連串聖經價值觀來探討此題目,將會佔去太大篇幅,但是由於它攙雜了許多複雜情緒,我特將其歸入附錄中。

  社會所防患與放縱的惡事

  整體來說,聖經認為掌權組織是禁止惡事的,也可以說,這是它的主要任務。比如在土師記中,描寫了一段君王治世前的混亂時期,種種令人髮指的暴行:包括荒唐淫亂、謀殺傷害、剝削利用、粗野蠻行等等。在叛述蠻橫凶暴當中,作者常重複使用的一句話成了該書有力的重複句,以致也成了該書的結語:「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二十一25)如此必然開啟了掃羅王國與大衛王國之路。從道德上說,聖經顯示,除非有一位肯負責任的掌權者能抑制惡事,否則人會變本加厲地進行他們的貪婪、掠奪及暴力等行為。聖經並未表示所有惡事來源都在於掌權考治理不善,也並未表示出浪漫的烏托邦迷思,認為人能憑自己的能力,或憑著一點原有的「天性」,就可以治癒所有的社會罪惡。

  這就是何以保羅能在人類政府組織背後,追蹤出神的手。「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懼怕掌權的麽?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羅十三l一5)

  我們發現保羅在這裡用了強烈的措辭。他不但說執政掌權者運用力量(「佩劍」)以遏止惡事——因此順服掌權者的重要動機之一是害怕受懲罰——同時在執政掌權者背後還會有神在看管。因此基督徒學習順服執政權威,不只出於害怕受懲罰,也由於他們體認神自己站在執政掌權者背後。對他們來說,順服執政掌權考不僅只是實際的問題(「我不想關監坐牢」),同時也是道德的問題、良心的問題。

  從另一方面來說,聖經上也並沒有馬克斯主義的迷思,認為政府就是好的。畢竟政府是由人所操作,而人是墮落的。如果把墮落的人放在有權勢的地位,腐化永遠會緊緊相隨,而我們既然都是墮落的人,腐敗當然也是無所不在。在古代以色列,神在他自己和這些民中立了聖約,其中包含了許多律法的詳細約定。當時的統治者和百姓都誓言遵行這些律法。當律法受破壞時,懲罰就降到統治者或百姓身上,不守法所造成的腐敗和苦難至少都在控制之下。

  然而,掌握權勢的統治者,一而再,再而三地對自己的行為不負責任。繼所羅門王去世之後,國家分裂為二。北國第一位王隨之帶領百姓崇拜偶像,惡名昭彰,以後的王都常以其罪作為衡量:「某某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百姓陷在罪里的那罪。」

  即使如偉大的君王大衛,也作過不足取的惡事。他引誘拔示巴,並設隊謀害其夫烏利亞(撒下十一)。還有那邪惡的亞哈王貪謀拿伯的葡萄園,邪惡的王后耶洗別則設計毀謗拿伯的正直名聲,並以賄賂操縱司法的方式殺害了拿伯。當拿伯被石頭打死時,他受奢怎樣的苦難呢?他的家人又如何面對所遭致的貧窮與羞辱呢?

  但是並非只有舊約聖經中的聖約之民,才會令神愛憎並存。畢竟在保羅寫羅馬書十三章時,他心中所想的是羅馬帝國。保羅從希伯來聖經中已經學習到,神對世界萬國都有至高無上的權能,他期望各國都存有公義,並且要承擔其責任。「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十四34);執政掌權者提供公平,才能使國堅固安定(箴二十九4)。

  神對公義的關切,使他的怒氣不只發向聖約之國(見阿摩司書),同時也向其他國家發出一一即使對那些被他使用,管教他百姓的邦國也一樣。在以賽亞書十章5節就是這種情形,神聲明亞述不過是他手中的工具,用以處罰他自己的百姓。然而,由於亞述人並不如此認為,所以他們也罪咎難免。亞述人認為他們是靠著自己的力量除滅他國,因此,當神使用他們懲罰他的百姓之後,便回過頭來毀滅他們。可見,神對公義的熱忱乃是延伸到聖約之民以外的。

  彼得在他的第一卷書信中告訴被奴役的人,當他們在本質上失去人性的制度下,受到不公平的痛苦時,該如何反應。當然在第一世紀的基督徒,不會對執政者當有的正直存著浪漫的想法:他們已經見到官方如何對付他們的夫子。到了該世紀末,各地爆發出地方長官迫害基督徒的事件,整個政權已經染上恐怖的色彩:當政府要求以對神的忠誠來效忠國家,它毋寧已成了一隻怪獸、一個淫婦(啟示錄語)。

  因此,雖然聖經堅持執政掌權者無論在理想上或實際上都該抑制罪惡,但聖經也充分認知掌權者也可能是共犯。這表示,執政組織有時候保護我們免遭苦難,有時候也使我們遭致苦難。

  這當然也是我們在本世紀的經驗。一方面,沒有人會願意生活在無政府狀態下,一如烏干達在強人阿敏敗走之後政府崩潰的狀況,但是又有誰會願意生活在他的政權下呢?「暴虐的君王轄制貧民,好像吼叫的獅子、覓食的熊。」(箴二十八15)。

  我們也切不可以為每一種殘酷與苦難的形式都是在肉體方面的。一九三三至一九三九年納粹政權行使了不少有益的政績,但是因它控制媒體、施行恐怖統治,滿懷道德上破產的自我陶醉的理念,對全體民眾造成迫害,使得那段為善的政績完全消解無蹤了。由組織施行暴力所造成的深重苦難,可能出現在生活中的每一部分——經濟、教育、司法、軍事等各方面,此外,也像人的私生活一樣,除了明顯犯的罪之外,還有隱而未現之罪。

  由於這種情況並沒有壁壘分明的定論,所以許多神學家在讀到羅馬書十三章1一5節(如前引述)時,認為其中要求的只是限定的順服。他們說,只要執政掌權者是神的僕人,能執行公義,那麽為了良心的緣故,我們應該順服掌權者。但是當執政組織成為行惡的工具,這就要反抗了。實際上,這正是各處參與革命爭戰的基督徒,包括美國獨立戰爭,所提出最重要的理論基礎之一。

  此一議題頗為複雜,這裡並非適合詳加探究。然而從人受苦難的觀點來看,此一探索已清楚顯明四件事:  (一)有關執政組織施加的苦難,以及在執政組織保證之下我們仍受的苦難,聖經是完全實際的態度。基督徒沒有理由認為自己或其他團體可以免受這些由罪惡所起源的痛苦。

  (二)在聖經思想中的首先認定是:人類的墮落、我們作惡的傾向,破碎、悖逆的世界造成了仇恨和悲劇。

  (三)不管我們所受苦難是來自哪一種——執政組織應當抑制的苦難,或組織本身所造成的苦難——基督徒將看見自己有責任要發揚公義。他們不會有夢幻的盼望,認為世上有烏托邦;他們承認,即使盡上最大努力也不過是治標罷了。最後的[醫治」惟有等待新天新地,而最有力的社會改革,來自天賜的大復興(如歷史上的[大覺醒」及其影響)。即使如此,基督徒會發現在讀經之時,例如讀阿摩司書,還是必然會一再看出追求公義的刻不容緩。

  (四)建立在神統治權上的奧秘,已用另一形式顯現。神站在執政掌權者的背後,深知執政掌權考時常行惡,最終會追討其罪。本書十一章將更完整地探討這一點。

  貧窮的種類

  雅基的兒子,智者亞古琅以透徹的洞見寫道:「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呢?」(箴三十8—9)或許貧窮會在甜膩的歌謠中被稱頌,會被虛偽的道學者所讚美,然而赤貧的光景絕不是什麽稱心的事。

  其實,我們對「貧窮」的定義有極大的差異。生活水準低於政府所訂定的「貧窮界限」,和飢餓死亡之間就相當不同。此外,在兩個生活都剛好低於「貧窮界限」的不同家庭中,也會有相當不同的感受。第一個家庭里,父親母親彼此相愛,他們以低廉的薪資做服事主的工作,感覺很能發揮事工果效。在他們簡樸(且為租賃)的房子里,特色是充滿感恩,他們的孩子會為不知感恩而受訓誡,父母並以身教示範神自己如何預備一切。全家會有一同閱讀、思考與討論的時光。當地教會提供精神與情感(有時也有物質)方面的支援,此外他們甚至大膽挑戰,看看可以在「天上的銀行」投資多少(太六19-21)。我就是在這樣的家庭中長大。直到我離家上大學(父母當然供不起我讀大學,我是憑獎學金和半工半讀完成學業),我才知道我的家有多麽「貧窮」。

  再談第二個家庭,收入同於前一個家庭,一家五口,一個媽媽、四個小孩,其中三個小孩同母異父,現今沒有其中任何一個孩子的父親與他們同住(雖然常有男人來住幾夜或幾周)。這個住處由政府提供,但是沒有維修,且污穢雜亂。那是在一楝破舊危樓的第十四層公寓,電梯常故障,樓梯間則充斥著狗屎和尿騷味。他們沒有教會的支援,最吸引孩子的社群是街頭幫派。接觸毒品比接觸書容易,而書本也幫不上忙,因為四個孩子差不多幾乎都是文盲;這個媽媽從不鼓勵孩子讀書(畢竟她自己也識不了幾個字),而該區的學校也令人引以為恥。母親嘲諷冷淡的態度固然很容易讓人明白箇中原因,但是孩子們的凶暴性情也不下於此。

  我們很快便明白,在這世上有不同種類的「貧窮」。神知道,無論政府宣告的貧窮界限是什麽,以貧窮的字義來說,我並不是在「貧窮」中長大。

  我們可以再深入探討。有時我們省思「基督教神學裡的貧窮問題」,卻沒有看到這[問題」中許多層面顯著的現代因素(注1)。根據馬克斯主義的分析,會把窮人界定為那些因缺乏權力而經濟受剝削的人。有些相關研究在一開始便設定,舊約中的窮人是指沒有土地的人。幾乎所有的主張都認定貧窮是件惡事,雖然從聖經的觀點來說,並非盡皆如此;事實上,有時候比起其他的選擇,貧窮反而是更好的呢!但即使我們正確地明白聖經經文的意義,如何把聖經的意義應用於現代生活,一直不是件容易的事。

  然而此種警惕並非表示,既然應用於現代生活這麽困難,我們從聖經理就學不到什麼東西。我們乃是承認在現今世界中,隨著貧富差距加大,要把這些問題想得透徹,壓力也是愈來愈大了,而這些壓力至少也會潛意識地侵蝕清晰的思維。

  於是,甘冒過度簡化之虞,我們把聖經中展現的貧窮至少分為六類,並試著思索每一類與本書主題的關係。

  不幸的窮人

  有些人貧窮,是因為不幸的環境。也許是家中負擔生計的人患了絕症,日漸衰弱,也許是連年旱災帶來的匱乏,這時我們會想起路得和她的婆婆拿俄米。由於旱災饑荒,夫死於亡,連續三個悲劇促使拿俄米帶著她的寡媳離開摩押地歸回猶大地。

  在劇變的時代,通常是窮人受苦最深。「富戶的財物,是他的堅城,窮人的貧乏,是他的敗壞。」(箴十15)

  在墮落的世界中,總有人因悲劇而致貧,這時我們再次面對神照管的懸謎,這問題我會在後面討論。但毫無疑問的,當基督徒觀察到這樣的貧窮時,他們知道該如何反應。從聖經觀點來說,這類貧窮不應該一開始便挑起哲學的思辨,更不可落入自以為義的宿命論,而是應先給予同情和物質支援。「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神宣告,「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申十五11)「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你打橄攬樹,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你摘葡萄園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申二十四19一22 )在論天計酬的社會裡,工價更應儘快地酬付(利十九13)。此外,根據摩西律法,雖然多數人沒有做到,但它規定每逢三年要將農產的十分之一分給窮人和利未人(申二十六12);還有每七年田地休耕時,窮人被允許可以藉田地所剩餘的出產維生(出二十三10一11)。正因為正直人波阿斯遵守這些律法,路得和拿俄米方得受其惠。

  無論神照管人的奧秘有多深邃,因為想不通而撒手不管或醉生夢死,都不是辦法。聖經理的神,照他形像創造我們每一個人,不論貧富。這就是為什麽經上說:「戲笑窮人的,是辱沒造他的主;幸災樂禍的,必不免受罰。」(箴十七5)

  受壓迫的窮人

  在舊約聖經里,這一類的貧窮可能是被提到最多次的。這種貧窮根源於他人自私惡意的剝奪。「窮人耕種多得糧食,但因不義有消滅的。」(箴十三23)這讓我們再度想起像烏利

  亞、拿伯這一類的人。先知痛責壓榨小人物的貪婪惡霸:「禍哉,那些以房接房,以地連地,以致不留餘地的,只顧自己獨居境內。」(賽五8)

  這類的貧窮尤其可能加深貧窮導致有損人性的嚴重後果。所有的惡事降臨,多少都會使人產生債世嫉俗的態度。說到這種態度,有誰還會比傳道書作者借「日光之下」所見之事的觀點,更有憤世嫉俗的嘲諷味道呢?「看哪,受欺壓的流淚,且無人安慰。欺壓他們的有勢力,也無人安慰他們。因此,我讚歎那早已死的死人,勝過那還活著的活人。並且我以為那未曾生的,就是未見周日光之下惡事的,比這兩等人更強……。你若在一省之中見窮人受欺壓,並奪去公義公平的事,不要因此詫異。因有一位高退居高位的鑒察。有他們以上還有更高的。況且地的益處歸眾人,就是君王也受田地的供應。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這也是虛空。」(傳四 1-3,五8-10)

  在這裡,貧窮是罪惡的直接結果——別人所犯的罪惡。如同第一類的貧窮,這一類雖也涉及罪惡,但它的背景因素,並不是因為墮落世界應受審判,而是一種人為的立即式壓迫。當然還是會有「神為什麽允許如此的惡事?」之類的問題,但是不容懷疑的是,惡事本身是人類的傑作。如果我們作為人有負責任的精神一一最好先自我檢視一番。

  在許多情況下,一個人對於受壓迫者最能提供的是同情和救濟。但是這些窮人真正需要的是公義;哪裡有我們可以行公義的,我們就應該去做。「義人知道查明窮人的案,惡人沒有聰明,就不得而知。」(箴二十九7)「你當開口按公義判斷,為困苦和窮乏的辨屈。」(箴三十一9)我們應該少花時間從神義論上去辯論貧窮問題,而該多花時間牢牢記住我們必須向那位公義的神交帳:「貧窮人、強暴人、在世相遇,他們的眼目,都蒙耶和華光照。君王憑誠實判斷窮人,他的國位,必永遠堅立。」(箴二十九13—14)

  懶惰的窮人

  雖然箴言中幾乎點盡了各種貧窮,但是這一類的貧窮尤其顯著。「懶惰人羨慕,卻無所得,殷勤人必得豐裕。…棄絕管教的,必致貧受辱,領受責備的,必得尊榮。」(箴十三4、18)「諸般勤勞,都有益處;嘴上多言,乃致窮乏。」(箴十四23)「懶惰使人沉睡;懈怠的人,必受飢餓。」(箴十九15)有時候懶惰還會和其他惡習相結合:「好飲酒的,好吃肉的,不要與他們來往。因為好酒貪食的,必致貧窮;好睡覺的,必穿破爛衣服。」(箴二十三20-21)還有在浪子的比喻中,那個小兒子的貧窮,也是由於他自我沉溺怠情的結果。

  這一方面的貧窮,若是一概而論,非常不恰當,必須按個別案例來檢討。比如在經濟大恐慌時期,找不到工作或被解僱的人可能感到挫折沮喪,因此趨向酗酒懶惰等等,然而他們並非一開始就這樣。他們固然仍應為他們的態度負責,但是不容置疑的,丟掉差事大大挫敗了他們的精神土氣。同時有更多證據顯示,即使出於深刻同情的動機,僅僅給予施捨並不是最需要的。這種慈善舉動會養成依賴感,削弱人的生存力。在任何文化群中若有大批人經歷這樣的事,那麽這個文化群便走向長期因體制而引起的貧困。

  此外,一些難以辨識的懶惰形式會對一個國家造成慘重的損害。我們若要求工作盡量減少,工資都要愈多;若不為辛勤工作感到驕傲,也不為自己一分耕耘,一分收穫的正直感到欣慰;又不關心在國際市場上競爭所必須的高生產力等,就會出現消沉的工業、大量失業人口,及衰頹的文化等,這些懶惰的果實。

  在此,罪惡也是個強烈的因素。在神面前,個人懶惰、缺乏紀律都會令他不悅。因為失業引發的怠情,有可能涉及其他人的罪惡(第二種貧窮),甚至是因不幸的環境(第一種貧窮)--例如煤礦礦藏掘盡,許多礦工因而失業。然而,只要純粹是因為個人怠情而造成的問題,聖經絕不鼓勵我們坐下來伸指怨責神。聖經敦促我們要悔改、要勤勞:「手懶的,要受貧窮;手勤的,卻要富足。」(箴十4)

  受懲罰牽連的窮人

  掃羅王與約拿單的後代生活拮据,直到大衛王履行他對約拿單的誓言,找到米非波設,聲言善待他,生活才有了改善。對這樣的貧窮苦難,我們又當何論呢?如果有人因謀殺或叛國罪名被處死刑,他因自己的罪惡受刑,結果他的家人卻很可能因而面對貧困,我們該如何看待這種苦難呢?

  某部分來說,它屬於第一種貧窮的特殊型態,也就是說該貧窮起因於不幸的災難。但是這並非所謂自然災害的不幸,而是由於別人的罪惡。但它又非受他人剝削壓榨的罪惡而致貧窮,而是別人的罪所連帶的懲罰而造成的一種改變,使被牽連者的環境淪為貧窮。

  此一貧窮型態顯示,即使有些人本身不是罪惡後果的接受目標,也可能受到潛伏性的影響。比如說,像謀殺、搶劫、強暴等罪惡,雖然受苦最深的是壓迫者意圖加害的受害人,然而在本類型態中受苦最深者,則可能是其個人對於相關罪惡根本無辜的人,當然他也不會是該罪惡的受害目標,雖是如此,卻陷入罪惡影響的網羅中。

  的確,如果我們把受苦的範圍跨過貧窮,擴及到痛苦及不公等其他型態,那麽這類別更是大幅擴張了。不管那些故意以雜交行為傳染愛滋病給他人的罪惡有多重,總不能也因此責怪那些因必須輸血而意外染疾的血友病患。別人的罪惡常常波及到無辜者的身上。不單罪惡本身是這樣,連伴隨罪惡而來的審判也可能有這種情形。以利亞受神諭,在他的那個年代,神將在以色列留下七千位不曾向巴力屈膝的人(王上十九18)。難道在為時三年的旱災中,這七千人中沒有一人陷入貧困嗎?

  不管我們是自己的經歷,或看到別人如此的經歷,我們對這種苦難的反應絕不會津津樂道。因為雖然這種苦難的確因人而起,但畢竟這比直接受壓榨者迫害的情況令人更難接受。我們置身於墮落世界各種赤裸裸的蠻行中,固然令人痛苦,但是我們在接近罪惡時,更有一種難言的恐怖感,似乎稍一動作,就有不公平的效應擴散過來了。

  然而這就是罪惡的本質;罪惡一向具有這樣的特質。罪惡所具的影響力可以從犯罪者和直接受害者之處向外翻騰。一點面酸能使全團發起來(林前五6);一點罪惡也可以遠超過原本的小範圍,造成慘烈的後果。

  我並非主張此一事實能大大安慰如此受苦的人,但是它應該可以幫助基督徒較懂得罪惡的本質,當見此類事情發生時,也就不用那麽驚訝了。而我們還有特別要從事的工作:培養公義,以及協助那些被波及受害、被不公對待的人。但是我們必須更開闊地領悟,活在一個墮落的世界中有什麽意義,當我們在面臨這種事情發生時,不會因為有錯誤的期待而備受折磨。

  聖經並沒有告訴我們,活在這世界一切公平。罪與惡並非彬彬紳士,它們不玩公平的遊戲。我們自己是此一罪惡世界中的一部分,只因我們主的慈悲憐憫,才不致被吞滅。

  自願性的窮人

  我們除了注意到這類窮人的存在,也必須花一點時間討論這一群人。由於他們是自己選擇貧窮,因此這種貧窮不能被視為是一種有待解決的問題。

  我所談的不僅是指慷慨大方這件事。所有的基督徒都被要求要樂善好施、寬宏大量。的確,許多時候,神公開地祝福這種行徑:「有施散的,卻更增添;有吝惜過度的,反致窮乏。」(箴十一24)我所談的是指一種自願性的窮人,這些信徒選擇變賣他們一切所有,把錢用在主的事工上,盡一切最大力量事奉主基督,不受世俗憂慮的干擾。許多初代信徒受聖靈的感動,都採取這種作法(徒二44—45)。

  很清楚的,這些信徒貧窮並非罪惡所致,至少,不是這些信徒本身的罪過。他們的主也是自願撇棄天上的榮耀而成為人的樣式(約十七5;腓二6及下),因此他們和主一樣,並不是由於個人犯罪的結果,而是出於一種自我犧牲。即便如此,在此兩種狀況中同樣都是:若非為了別人的罪惡的緣故,也就不用踏上自願的這一步了。

  這種貧窮帶有一些不易察覺的陷阱,一是引以為傲,一是沽名釣譽,非單純地喜愛聖潔與無私。像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徒五)便顯示出在這通往完美之路上,半路生出的惡行弊病。

  人們對於這種選擇自我刻苦的人,可能有多種反應,其中最不恰當的是同情可憐。如果他們是出於純正的動機而選擇此路,他們並不需要你的同情可憐,甚至會鄙視你的同情可憐;如果他們選擇此路並非出於純正的動機,你的同情可憐會帶給他們危險的試探。

  心靈貧窮的人

  「虛心(英譯「心靈貧窮」)的人有福了,」耶穌說,「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太五3—5)「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虛心原文作貧窮)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賽六十六2)。

  如同上一種的自願貧窮,這一類的貧窮人並不需要別人的同情或救助。但它很值得我們靜下來想一想,為什麽貧窮可以在聖經里被用作那麼強而有力的比喻。

  在舊約里,有些希伯來文「貧窮」是指那些對神有信心,卻在社會經濟地位困頓的人(如:詩三十七14,四十17,六十九28-29、32-33;箴十六19,二十九23;賽六十一1)。「當一位王不斷說自己『窮苦睏乏』或類似詞語時(比較詩四十17,六十九29,七十5,八十六1,一O九22),即使不說他莫名奇妙,也要說有點不合道理,除非我們知道他所指的不是財物,而是指地位、名譽等,才能夠明白。事實上,在詩篇中已指出,王的威脅是來自那些要他遭害、『尋索他命』的人,而王對他們的反應則是要他們『返後受辱』」(注2)。在這裡王所害怕被剝奪的「財富」,主要不在物質財產,而是名譽、地位,甚至性命本身。

  在兩約之間的時代,許多有權勢有財富的人也正是最腐敗、最沒有原則的人(當然那不是歷史上惟一如此的時代),因此許多作者幾乎都認為,「貧窮」等同於「公義」(注3)。這並非因為折磨人的貧窮,在本質上是好的,而是說,如果貧窮能幫助人來到神面前祈求憐憫,那麽貧窮的痛苦可能會在神的照管下,轉變成為恩與的途徑。「心靈貧窮」在許多情形中,很可能一開始是貧窮,但是如果它能導致個人承認自己一無所有,謙卑祈求神的幫助,那便成為真正的大益處了。

  舊約聖經作者很快地指出有比貧窮更糟的事,只是西方的物質主義不以為然。「設筵滿屋,大家相爭。不如有塊乾餅,大家相安。」(箴十七1)深層的原因是:有線有勢的常自滿自誇,從不覺得需要神的恩典,即使有此覺醒,卻又太維護顏面,怯於承認。「貧窮人說哀求的話,富足人用威嚇的話回答。」(箴十八23)貧窮人因而可以培養出富人所無法發展的洞見:「富足人自以為有智慧,但聰明的貧窮人,能將他查透。」(箴二十八11)難怪耶穌多次強調富人進天國的困難;難怪他在傳道時,一拿起先知以賽亞書便翻開六十一章念出:「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四18—19 )那麽,心靈貧窮的人,就像耶穌的母親馬利亞(路一46-55),在迫切的需要中尋求神,並發現神有如此豐盛的恩慈。

  或許這給我們一個足以把握的重要觀點。我們一直思考著如何看待我們自己或他人的貧窮。卻不過看到一點點聖經極其強調的憐憫與公義,並再次看到在惡事與苦難問題的各層面背後,存在著神照管人的奧秘。但是,如果我們把所有精力都花在沉思神的照管,及推想如何替神「脫罪」上,那麽,我們便看不清楚更明顯的事了。如果我們不再憂慮神這一次又該怎麽為自己辯護,而是努力思索麵對此一苦難事件,在聖經中的神帶領下,我們該如何反應,那麽,我們就可以早些學到,不是在苦毒中尋索什麽自我辯解,而是在信心中尋求神的幫助。我們走到自己的盡頭,要產生尋求神恩典的動機,而不是產生詛咒神和輕生的念頭。

  這樣的省思並非想減輕任何人的痛苦和困惑,我們還是必須對照更多的聖經價值觀及真理的背景,才能更顯現其含義。

  戰爭與自然災害

  幾年前克萊基(Peter Craigie )曾寫過一本很不錯的小書《舊約聖經中的戰爭問題》(The Problem of War in the OldTestament)(注4)。但是我們必須問:「在舊約聖經中戰爭有問題嗎?」。

  當然,當以色列人輸的時候,他們會認為戰爭有問題,還有哈巴谷及其他一些人看到窮兇惡極的大國征服小凶小惡的他國時,也對戰爭有很多問題。強國在征服他國之際,是該為其貪婪及野蠻負責。但是在舊約里,並沒有對下列這個問題作理論性的反思,「為什麽這是個有戰爭的世界?」人們只單純假設戰爭會解決某些爭端。神子民所組成的國家籍戰爭來保衛自己,也從中得見神展現大能的膀臂贏得勝利。這是我們的時代,才見到戰爭的「問題」。由於百年來人們相互間殘忍的衝突,並發展出猛烈的高科技武器,因而殺害了數以百萬計的年輕軍人生命,夷平了許多國家,如今更有毀滅地球的核武爆炸威脅。

  在聖經里,從舊約到新約,從神的子民屬於某一國到神的子民分布世界各國,只要呼求主名的男男女女都屬神子民(林前一2),作為教會肢體的屬神子民,不應該藉由訴諸武力方式來維護身為屬神子民的利益。

  即使如此,新約也和舊約差不多,對戰爭出現並不震驚。耶穌本人宣告在他再來以前會戰爭不斷:「你們也要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總不要驚慌。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只是末期還沒有到。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太二十四6-7)同時也提到自然災害:「多處必有饑荒、地震。」(太二十四7)我們都不必感到訝異:「這都是災難(原文作生產之難)的起頭。」(太二十四8)(注5)。

  然而,這些並不表示我們要把任何戰爭都視為不可避免的,或是對於戰爭、自然災害所造成的苦難感到安心。我們致力扮演締結和平的角色,所以當然要採取許多負責任的步驟。前文的意思是指出,對於發生戰爭,神不會感到驚訝,人也不必感到驚訝。如果因為發生戰爭而使人們的信仰有幻滅之虞,那麽事實就是,我們還不夠深入了解聖經敘述的其義。無論舊約或新約都沒有把戰爭當成件好事,或是男子漢的運動(如同許多維多利亞時代的人所言)。而聖經中既不對戰爭表示意外,也沒表示在耶穌再來前,戰爭會有消弭的可能。聖經上只是認為,這是個墮落的世界,因此可以預期這種惡事。

  那麽,我們基督徒應該如何訓練我們的頭腦來看待戰爭與災難?路加福音十三章1-5節相當有幫助,值得詳細摘錄:「正當那時,有人將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耶穌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么?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麽?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這真是精採的一段話,其中帶有幾個重要的教導。

  首先,耶穌並不認為那些在彼拉多手下受害,或那些被塌樓壓死的人特別冤枉。事實上,從耶穌對眾人說,除非他們悔改否則就都滅亡的這句話,由此顯示耶穌認為所有的死亡都是直接或間接源於罪的結果,因此是應得的。

  第二點,耶穌強調從死的方式並不能證明受某種苦的人比逃脫該受苦方式的人更壞。這似乎意味著所有人都該受死,有人死於暴政,有人死於悲慘的意外,說來也是各有其終,但這並不表示其他人就該少受些苦。其意義在於,惟有神的恩慈使人存活,絕非因為某些人本身具有什麽高超的德行。

  第三,耶穌並不把戰爭和自然災害當作是討論神奧秘作為的議題,而將之視為悔改的誘因。他似乎是說,神使用災難作為擴音器,要我們注意到自己的罪惡與命運,如果他不見人悔改,就將有公義的審判。在阿摩司書第四章中相當詳盡地鋪敘這種論說。災難是要呼召人悔改。耶穌還可以再加上說(在別處經文他也曾如此表示),我們所不配得的和平與安寧,乃是顯明讓我們看到神的良善與寬容。

  這裡顯出我們的迷失,將兩者本末倒置,以為我們配得祝福和繁榮的日子,那些戰爭與災難的日子不僅不公平,甚且危及我們質疑神的良善或能力——甚至懷疑他的存在。而耶穌卻不是如此看法。如果我們體貼耶穌的心意,我們在估量自己時,便該作些基本的調整工作。

  不久前我聽聞一位駐哥倫比亞麥德林市( Medellin)的宣教士,評估該城市危險不安的情形,令我很感動。那個城市以毒梟聚集而聞名全世界;販毒頭子挑政府,暴力充斥該城。

  這位宣教士為這地作了一番冷靜穩妥的情勢分析,並加上個人心得。他說:「問題的根源在於貪婪,對金錢的貪婪,以及貪婪金錢所能買到的物質享受和權力。然而整件事的其實面乃是我們全部都和那罪惡脫不了關係。因此最重要的,我們要利用這種狀況,在那些吸毒販毒者面前認清我們自己的面貌,坦承自己的過犯,並呼召別人認罪悔改,這些罪在那些毒梟當中,只不過是不假掩飾罷了。」這位宣教士把主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三章l—5節的教導,應用到他自己的實際情況中了。

  問題討論

  1.在你國家裡,執政組織在遏止惡事方面的努力如何?助長惡事的程度又如何?

  2.基督徒可以不服從執政掌權者嗎?有沒有什麽情況下,基督徒可以反抗執政組織?

  3.本章在討論了執政組織抑制惡事與助長苦難兩方面後,得到哪四個結論?我們若遇到這種事,當如何反應?這些結論給予我們什麽指引?

  4.請為本章所列的各種貧窮舉出當今的例子,我們對這些例子的反應如何?

  5.從聖經觀點來說,什麽是富有的最大危機?貧窮會兼具什麽潛在的好處(雖然極端貧窮本身是項大惡)?你的回答如何應用於你自己?

  6. 請用你自己的話概述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三章中,有關壓迫與自然災害的話語。你對這些悲劇的反應,是否如同耶穌所說的那樣?你如何把耶穌講述的觀點與價值觀,延伸到你自己的生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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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受苦的上帝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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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有人大力鼓吹福音會帶來健康富裕,事實上基督徒也都會變老變醜,或得癌症心臟病,或聾或瞎,最後都會死亡。世界上許多地方的基督徒必須面臨饑荒的枯竭、戰爭的鞭笞。貪污的壓迫。這並非說,神不以奇妙的方法適時幫助他的子民,而是說我們基督徒也活在一個墮落的世界,無法逃避介入世界中的惡事與苦難。如果你對此感到懷疑,則必屬下列其中一項:(一)對世界上許多基督徒每日必須面對的境遇很無知;(二)不夠年長;因為只要你活得夠久,自然也會受苦;(三)跟自己開玩笑;或(四)綜合以上的某幾項。

  但是有一些苦難是神的子民特別遭受的。記錄這些苦難的人告訴我們,本世紀的基督徒殉道人數超過之前十九個世紀的殉道人數總和。當然,這多半也歸因於一個半世紀以來世界人口數字的驚人成長。即使如此,西方的基督徒大部分尚未受官方壓迫的困擾,所以必須了解自己算是個異數。但在西方一些不明顯的反基督徒壓力正不斷滋長,有時可令人感受到,有時又不易察覺。

  在本章我將特別思考對於上帝子民的各種苦難,並仔細考量我們應該如何回應。

  

  神的子民特有的苦難:管教

  根據聖經,在上帝子民特有的苦難中,絕大多數都是出於神自己所派定的管教。

  這個主題在新舊約中表現得都很強烈,其中最顯著的經文是在希伯來書十二5一12節(部分引述箴言三章11一12節):「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因為主所愛的他必菅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菅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麽?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已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又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所以你們要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

  這些經文有幾個相當特出的地方:首先,從經文脈絡來看,作考心目中的管教是用來幫助基督徒打擊罪惡的。我們看到在這段經文前的引言,作考其實是在責難讀者:「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來十二4)。換句話說,作考認為他們對抗生命中罪惡的努力程度,還沒有到殉道的程度;因此他們有什麽好抱怨的呢?

  第二,作考指稱從箴言中轉摘的話為「勸勉的話」。當然,如果你停下來好好想想,會相信管教的目的必然是為鼓勵那些真心想討天父喜悅的人。如果神管教他所愛的,像父親般懲罰他的孩子,那麽受他懲罰卻表現出不當的憤怒不悅。不過顯露了自己的不成熟罷了——甚或最後竟然懷疑自己是否願意學習天父的樣式。這是為什麽保羅歡喜接納自己軟弱與病痛的原因:他知道如此能減除他的驕傲(林後十二7一9),並能導致體驗主的美好思典。

  第三,這個管教乃是為了我們的好處:「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來十二10),並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希伯來書信大部分的重點在於指出,雖然有好的開始,並展現優秀的信徒生命與力量,但信徒要警惕,惟有堅持到底的信仰才是真實的信仰:「……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來三6、 14)這就是為什麽神充滿慈愛地管教我們:他訓練我們要不屈不撓堅持到底。

  第四,這正是神對待他子民的方式。如果任何人的生命中沒有神的管教,那麽他們作為神兒女的地位便有問題;這種人讓自己顯得像是「私子,不是兒子。」(來十二8)神管教的面面觀在此暫不詳表,但我們瀏覽經文時可以得到啟發:神的管教有可能包含戰爭、瘟疫、疾病、譴責、混沌未明,還有個人方面的「芒刺」、與親人死別、地位喪失、受人排斥等,許許多多不一而足。

  困難的是,這些事許多是惡事,在一些環境背景中被描述為墮落世界的流露,或魔鬼的工作。因此保羅毫不懷疑,他「肉體上的刺」是「撒但的差役」,也是神加給保羅以防他自高自大(林後十二7)。我們正視這些不是那麽涇渭分明的情況,是極其重要的事,不然,就會不斷地把生命中各種狀況,這裡一點交給神,那裡一點交給魔鬼。那麽我們可能不知不覺間彷佛讓自己活在二元化的宇宙中,而善與惡都不足以獲販我們的忠誠;也或許我們認為,由於生命中顯然有許多惡事,所以身為善的神一定得回應我們信心的禱告把惡除去。如果這件惡事不消失,那麽可能我們就對神失望,或因信心破產而崩潰。

  實際上,我們不可能逃開神的至高權能。聖經標明出一些事情與環境是惡事,在它們背後,我們只能隱約模糊地辨認出神的存在,但在這種情況信靠他,是學習成為全權神的信心之子必經的過程。因此,神照管人的奧秘以另一種形式顯現,我會在第十一章詳加解說。但目前重要的是,明白神的管教雖然全都為了我們的益處,但至少有一些神的管教方式,被視為是災難與惡事。

  比如,慢性疾病引起的長期病痛當然不是「好」事,但是適當地接受它能培養信心、操練禱告,並對別人的受苦產生同情,生出的反省與智慧可以消除驕逞與自大不耐的心態。我認識一些夫婦,他們因為失去了孩子,最後走上宣道的路,有些牧師在自己第一次失去親人後才學會關心他人,還有些年長的聖徒在悲慘的情況下失去所有的孩子後,大大發揮了基督徒的影響力。

  我並非自稱明了這些例子是否該被視為是天父的管教。我寧可想像那是多種因素的混合。解讀發生的事,那種不確定有時候會產生痛苦。我面對此一打擊,是不是神在用他的方式告訴我要作什麼改變?或是這種管教方式是用來堅固或軟化我,好使我更有用?或者它根本是一種亞當後裔罪性的承繼,和管教無關,而是墮落世界中神照管人的奧秘?但是我們一定得作決定嗎?如果這一個小小的自我檢討,只是要我們改進。我們改進就成了。但有時候基督徒惟有在黑暗與痛苦中,才能盡責地作到信靠他的天父。這也是我們需要更多思考的地方,這將在本書第十一和十二章較大的架構中討論。即便如此,我們要知道,管教是「拼圖」全景當中的一部分,與其他圖景並非全然無關,但它對惡事與苦難的問題也不能提出完全的「解答」。另一方面來說,它也可以說是很重要的部分,在常常缺乏管教的西方世界,大多數基督徒都對這事想得太少,在教會裡想到的也不多。

  希伯來書十二章顯示出第五個要點。作者已明白地說:「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 11節)。換句話說,雖然基督徒接受這段經文上所有的教導,但當他們親身體驗管教的這份處方時,可不是件愉快的經驗。世界上所有正確的神學理論都不能減輕被管教的痛楚,或把嚴苛的操練當有趣。但它確實能助人了解,在隧道盡頭會有亮光——即使你尚未見到;它也助人了解,神掌管一切;並且必然為著他子民的益處——雖然你還看不出來。受苦的痛切依然不減,但當心中存有較寬廣的視野時,就不會讓人感到那麽力不從心。就好像有個小男孩發脾氣扯爛了姊姊的洋娃娃,結果被打屁股;上帝給我們的管教也是這樣,會讓我們哭號一陣。但是如果這男孩的爸爸良善、慈愛且公平,孩子接受這出於愛的管教,會有安全感,最後終會感激他父親的智慧。因此我們也該學習信任我們的天父,依靠他的智慧,帶領我們走過這些我們自己絕不會如此選擇的道路。

  以上各點在聖經里都有例子。比如信心與痛苦的交織常常出現在詩篇中。大衛寫道:「耶和華啊,求你不要在怒中責備我,也不要在烈怒中懲罰我。耶和華啊,求你可憐我,因為我軟弱。耶和華啊,求你醫治我。因為我的骨頭髮戰。我心也大大的驚煌。耶和華啊,你要到幾時才救我呢。」(詩六1一3 )不管他骨頭髮戰是不是一種身體的病痛,詩篇作者辨認得出來,他面對的乃是神的管教。那管教導致他心中大為驚惶,導致敵人嘲笑(10節),也導致死亡的威脅(5節)。

  仔細思考詩篇及許多類似的作品,聖經中絕無意圖粉飾神子民在承受苦難中的哀痛,這一點極為重要。他們會和神爭辯,埋怨神,在神面前哭泣。他們的信仰不是木然、無動於衷的,而是與神角力的剛健作風。

  許多西方的屬靈傳統有下列兩項缺陷:在困苦中,信心凱旋時,我們表現出冷漠、無動於衷;信心軟弱之際,卻懷疑神的正直,甚至懷疑神的存在;敗兵之態,表露無疑。

  大衛指引出一條較好的路。他並沒有表現出壓抑的屈從認命,也沒有流露出他懷疑神的存在。即使他感覺像被神遺棄,那種孤絕感還是訴諸於對神切切的追尋;在他眼中,神只是延緩給他回答而已。大衛受苦,他就坦率地向神流淚、祈求、告白:「我心大大驚惶,」他不擔憂這樣是否會被看成太軟弱,耶和華啊,求你轉回,搭救我,因你的慈愛拯救我。」當他靠不了自己,他就訴諸於神的屬性。他坦率地求神憐憫:「我因唉哼而睏乏,我每夜流淚。把床榻漂起,把褥子濕透。」

  而另一方面,當大衛突破進入更高層次的信心境界時,並不是從抽象的屈從認命中投入神的奧秘照管的觀念。大衛乃是更新了他對神的認識,且更確信神垂聽了他的禱告,必幫助他:「你們一切作孽的人,離開我罷!因為耶和華聽了我哀哭的聲音。耶和華聽了我的懇求,耶和華必收納我的禱告。我的一切仇敵都必羞愧,大大驚徨,他們必要返後,忽然羞愧。」(詩六8—10)他不追求純知識性的神義論,或宿命式的屈從認命,他只是要認識神,要親身體驗地認識神。他在另一處的經文這樣寫道:「神啊,你是我的神,我要切切的尋求你。在乾旱疲乏無水之地,我渴想你,我的心切慕你。,……因你的慈愛比生命更好,我的嘴唇要頌讚你。……我在床上記念你,在夜更的時候思想你,我的心就像飽足了骨髓肥油,我也要以歡樂的嘴唇讚美你。」(詩六十三l、 3、 5)

  先知哈巴谷的預言也可以當作管教的另一個例子,顯出許多同樣的教訓。該卷書也同樣展示一位受苦者和神的對話。先知因國內的邪惡高漲與神的靜默無語而感絕望:「耶和華啊,我呼求你,你不應允,要到幾時呢?我因強暴哀求你,你還不拯救。你為何使我看見罪孽,你為何看著奸惡而不理呢?毀滅和強暴在我面前,又起了爭端和相鬥的事。因此律法放鬆,公理也不顯明,惡人圍困義人,所以公理顯然顛倒。」(哈一2-4)

  或許哈巴谷期望神興起一位偉大的先知,或一位公正又有能力的國王。或許他期待能有一段大復興的時期。但耶和華的回答卻使他心緒混亂,「你們要向列國中觀看,大大驚奇,」耶和華如此回答,「因為在你們的時候。我行一件事,雖有人告訴你們,你們總是不信。」這件令人吃驚的事是什麼呢?就是神要派巴比倫人去懲罰他的聖約之民。雖然神自己描寫巴比倫人為「殘忍暴躁之民」,他們「都是行強暴而來」並「以自己的勢力為神」,但他興起這些人是有其作用的(哈一5及下)。

  哈巴谷相當驚愕。他明白神所說的話:「耶和華啊,你派定他為要刑罰人,磐石啊,你設立他為要懲治人。」(哈一12 )但是為什麽「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奸惡」的神,竟然允許他自己命立的聖約百姓——雖然悖逆——被那些更有罪惡的人追逐呢?看起來極不公平。神理當純全,哈巴谷不禁要問:「你為何看著不理呢?惡人吞城比自己公義的,你為何靜默不語呢?」(哈一13)

  神回答他僕人哈巴谷的話中含有許多意思。或許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對罪惡給予嚴厲警告。凡是增添不屬自己財物的。為自家積蓄不義之財的、沉緬於酒的、荒淫鬧事的、行羞恥之事的、崇拜人手所雖偶像的等等(哈二),都被宣告要受不幸的災難。在神面前叫囂粗暴、虛偽自誇、崇拜偶像的都不能立足:「惟耶和華在他的聖殿。全地的人,都當在他面前肅敬靜默。」(哈二20)

  神的回答是從兩方面著手。一方面它解說為什麽以色列人必須受懲罰:因他們罪有應得。但在另一方面,它也威脅那些懲罰以色列人的巴比倫人:他們的罪也會被神記數並對付。而事情並非結束在對以色列人的懲罰上,公義將會全面彰顯,人們將會看到公義的伸張。

  哈巴谷可能並不喜歡他所聽到的那些話,但是他都明白。他祈求神再次展現過去的拯救工作:「耶和華啊,我聽見你的名聲就懼怕。耶和華啊,求你在這些年間復興你的作為,在這些年間顯明出來,在發怒的時候,以憐憫為念。」(哈三2)接著,哈巴谷以詩般的語句描述了神過去的怒氣表現,然後作出三項承諾。

  首先,他決定要把眼光放遠,雖然壓迫者是神手中用來懲罰聖約之民的工具,他確信神的公義也必臨到那些壓迫者:「我聽見耶和華的聲音,身體戰兢,嘴唇發顫,骨中朽爛。我在所立之處戰兢,我只可安靜等候災難之日臨到,犯境之民上來。」(哈三16)我所謂「眼光放遠」,是指哈巴谷如果確信所有的國家——包括會懲罰他們的壓迫者——終將受神公平對待,那麽哈巴谷也就比較容易接受他們會被更邪惡暴力的國家懲罰。彼得也表示過很相似的想法(雖然他有不同的結論):「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彼前四17)哈巴谷所決定展望的方向,正是本書所採取的方向:如果我們的眼光放遠到事情的結局,我們對苦難的看法就會不太一樣了。

  第二,哈巴谷決定,無論他和聖約之民一起受多大的苦痛,他都要在神的裡面喜樂。幾乎可以說,失去安全與物質祝福的威脅下,卻驅使他更享受神:由於再沒有什麽人與事足可依靠,信徒的焦點就是神,沒有任何事物會遮掩信神的喜樂。他這麽寫:「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然而我要因那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哈三17—18)這項決心堅定卻不冷酷。下此決心的人,眼光看到喜樂首當來自何處。神讓一個國家受災受罰,這種管教反成了一種得恩典的方式,即使不是整個國家蒙受恩典,至少哈巴谷以及和他同樣想法的人蒙受了恩典。

  庫柏(WilliamCowper,1731—1800)對於哈巴谷書中這些經句有一番沉思:

  有時一縷光芒驚動忘情領唱的基督徒;

  那是主展翅上騰所散播的醫治力量;

  當慰安減少之際,

  他更照顧靈魂晴朗光耀的一季,

  在雨後綻放鼓舞。

  雖是葡萄、無花果都沒有按時結果。

  雖是一切由地荒蕪,不見群牛群羊,但,神仍在其中,我的歌聲讚美詠嘆,因為對他完全信任,我惟有歡欣喜樂!

  第三,哈巴谷立意讚美而非抱怨:「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他使我的腳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穩行在高處。」(哈三19)這並不是無動於衷,而是以頌讚為祭(比較來十三15)。

  它並非披著宗教外貌的積極思考,也不是極端樂天的樂觀主義(畢竟,哈巴谷的環境和遠景並未改變)。反之,哈巴谷立意讚美神,乃是對應於神就在那兒,因而下定決心順服其自然生出的結果,並且因為對於這位神是誰深有把握,而坦然流露出充滿崇拜的歡欣讚美。

  那麽,在聖經里神子民特別常見的受苦形式可以說是管教了。我們還可以再多看一段經文,在這裡顯示管教和作基督徒的意義,以及所會鍛鍊出來的性格,都是密不可分的。

  在羅馬書第五章中,保羅舉出因信稱義的一些含義。在保羅的想法中,稱義有某種特別優先的重要性,並不單因為它是了解其他基督教教義的關鍵,更因為它是進入基督徒生命以及接受門徒訓練的門檻。「我們既因信稱義,」——這是由神所賜的——「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五1)這種與神相和的渴望應高於一切事物。保羅在羅馬書一開始便費心地指出,我們與生俱來以及從自己的抉擇,都干犯了神的岔怒。羅馬書如同全本聖經一樣顯示,叛逆、惹神忿怒的人,都可以與神和好,其答案在於耶穌基督的福音:他降世、受死與復活的好消息。神差派耶穌替我們死,「使人知道耶穌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三26)。因為耶穌降生到世上,那些信他的人就「稱義」了,他們被神聖的神宣稱為義,不是因為他們有義,也不是因為他們的罪無所謂,而是因為基督代替了他們。「因信稱義」的結果,保羅寫說,是「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這一切是神恩典的作為。神雖然忿怒,卻慈愛地將不配得的恩惠,賜給像我這樣一個可憐的罪人。保羅又說,是藉著耶穌,我們「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這當然是帶來無比喜悅的原因了。它意味著,我們不僅此地此刻與神和好,而且有一天將會在他毫無遮蔽的榮光中得見他的面。我想這是保羅加上這句話的意思,「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羅五2)。這裡「盼望」一詞並非僅表示一種可能性,而是指一種未來光景:我們有朝一日將得見神的榮耀,因此心中歡欣喜樂。

  一個遠景,就此改變我們心中的優先次序。如今身在墮落世界裡的安逸舒適,在我們的生命目標里已無足輕重。其正的問題乃在於如何將我們現今環境與對耶穌基督的信心、與神的和好,以及將來見主面的盼望相結合。所以保羅堅持,我們不僅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羅五3一4)

  那麽這裡可以說是一種受苦難的哲學,其觀點密切關係於我們現今所享有的拯救,以及拯救的極致——當神的榮光完全彰顯之時。正如同身體接受訓練時的管教一樣,從受苦中會鍛鏈出忍耐的毅力。當然這並非放諸四海皆準,因為患難也有可能生出埋怨和不信。但是如果患難與1-2節的信心相結合,並在與神和好中感受喜悅,那麼就會生出忍耐。我們的信心除非受苦難測試,否則其所具有的力量無法展現,也無法培養。

  當忍耐力蓬勃發展,「老練」的個性就形成了。「老練」這個字意味著「檢驗合格」,是一種被測試、驗證過的成熟,如同被火冶鏈過的精金。而當老練形成之後,就有豐豐富富的盼望:生出且強化了對神榮耀的盼望(2節)。這種盼望「不至於羞恥」(5節),不會像幻象般讓我們失望,絕不至此!此盼望的目標很確定,並且「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所以此盼望已經強而有力,且令人滿足。此處提到聖靈是個引子,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中對聖靈有詳盡的討論。在這裡他是指他經常討論的主題:神賜聖靈給予信徒,就好像是先給一份定金,保證有一天所有的產業都會是我們的。聖靈是個媒介,把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這是能被感覺到的信仰。保羅在別處經文也表示,這種經歷神豐富之愛的經驗,是成熟基督徒的重要部分,是祈求而得的(比較弗三14一21,特別是17—19節)。雖然經驗神的愛還不能完美地見識到神; 但卻能完全令人滿足,也能加強我們的盼望,並且從另一角度看見,苦難有其存在的「意義」。

  有一種成熟,惟有經過苦難的訓練管教才可能得到。「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五7一9)這裡並不是說耶穌在受苦難以前是不順從的,而是說他在道成肉身的狀態下,也必須學習順從的功課,提升順從的層次,這些惟有經由苦難才能達成。在此意義下他成為「完全」:不是耶穌在受苦難以前不完全,而是他那身為人身分的完美與完全,以及在現世中對天父的順從,惟有經過苦難的烈焰才得以達成。他所成就的完全,結果「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並且能「體恤我們的軟弱」,因為「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四15 )如果連耶穌都「從苦難中學習順服」,而我們卻以為自己可以免除的話——那是多麽大的誤解,或是多麽的傲慢!

  的確,在羅馬書第五章表達的一套價值觀,以及在希伯來書第二章所顯示耶穌的範例、都解說了使徒保羅在腓立比書第三章中的強烈措詞。他認為世上萬物和在耶穌基督里所擁有的比較起來,根本無足輕重。因而有此結論:「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腓三8一9)然而這也不是一種靜態的成就,保羅立志要對耶穌基督的認識不斷有成長,因此他又接著說:「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或者我也得以從死里復活。」(腓三10一11)

  因此,我們如何處理試煉與管教的苦難,要看我們的焦點是什麽。有一次我在前往澳洲的旅途中,遇見一位聖公會主教。他曾在三個非洲國家傳福音、建立教會、大大被主使用,號稱「坦尚尼亞的使徒」。他在非洲宣道工作退休之後,在美國成立了一所神學院。而我遇見他的時候,他已罹息嚴重的帕金森氏症,甚至無法言談。他勉強可以溝通的方法,是以顫抖的手拼出幾乎難以辨識的大寫字體。他常必須一個字畫上三四次我才懂。

  我們「談」了幾件他關心的事——至少是我在「談」,而且盡量問一些他可以示意「是」或「否」的問題。在我與他相處的短短時間中,我感受到他是一個具有堅定不移信心的人,因此我鼓起勇氣問他如何應付他的疾病。在幾十年人生的豐碩成果之後,他如何面對因應自己的苦難,如何面對可能有的無用感呢?他寫了兩次答案我才看懂:在挫折中沒有未來。這位主教真正明白了羅馬書第五章與希伯來書第十二章。

  

  神子民特有的苦難:反對與逼迫

  如前面所提,出自管教的苦難,與出自反對與逼迫的苦難,兩者並不一定能,或一定要分個一清二楚。但是聖經鼓勵我們至少在某些例子中要加以區別,於是我們討論這種遭逢惡事的苦難,就有一系列互有小異的看法。

  在此部分討論中,我心目中所指的反對與逼迫,是針對神的子民,因為他們的身分、他們的信心與行為而遭致的苦難。由於舊約中聖約之民在西乃山事件之後成立了國家,所以不是很能分辨出其他國家反對這些聖民的動機,何時屬宗教性質,何時又只屬政治或經濟性質,可能在當時的許多觀察家都不容易作此分辨。當亞述人掃蕩以色列人,或巴比倫人襲擊猶大國,他們都是致力於領土擴張政策。一言以蔽之,帝國主義罷了,並不是什麽宗教法庭迫害的古代版本。當然,出於仇恨猶太宗教而發動一些政治軍事對抗是有的,或許這就是安提阿哥·以彼芬尼( Antiochus Epiphanes)對猶太人殘暴相向的主要原因,而後其政權約在主前二世紀導致馬加比族人(MSccabean)起而抗爭。即使如此,要作清晰分辨還是不太容易的。

  另外,從個人層次方面來說,我們看到許多證據,那些屬神的人是怎樣承受壓迫感,怎樣面對逼迫者所加諸的惡事。在詩篇中很顯著地記述信徒面對打擊時的反應:「我在困苦中,你曾使我寬廣。現在求你憐恤我,聽我的禱告。」大衛如此禱告(詩四1),接著地轉向攻擊者說:「你們將我的尊榮變為羞辱,要到幾時呢?你們喜愛虛妄,尋找虛假,要到幾時呢?你們要知道耶和華已經分別虔誠人歸他自己,我求告耶和華,他必聽我。」(詩四2一3)在別處大衛還有長遠的眼光:「試看惡人因奸惡而劬勞,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虛假,他掘了坑,又挖深了,寬掉在自己所挖的阱里。他的毒害,必臨到他自己的頭上,他的強暴必落到他自己的腦袋上。」(詩七14—16;比較太二十六52)。不少詩篇章節都集中描寫這位君王如何和那些邪惡、虛假、暴力的人周旋掙扎。

  而在新約之下,受苦的神子民此一主題已正本清源。部分是因為他們不再組成一個國家,因此對他們的敵對,不再會被解釋為國對國的政治對抗。更重要的是,基督信仰的目標乃是一位被釘十架的彌賽亞,且如後所見,他為他的跟隨者留下典範;更進一步,他已開創神的國度。此一國度實際上引起了忠誠信仰者受到各種衝擊——包括家庭、政府、工作組織、受歡迎的哲學派別等等的各種單位或權威,都無法容忍這種惟獨忠誠信仰神的宣告。這正是耶穌這句話所說的含義--他來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太十34)。

  作一名基督徒的意思,和承受來自世界的排斥有很密切的關係。表達這種關係最有名的經節大概是馬可福音八章34一38節:「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麽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麽換生命呢?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里,同聖天使降臨釣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雖然我們對這段經文不作極詳盡的解說,但是值得停下來注意幾件事。

  第一,「背起他的十字架」不是指忍受輕微的不悅,例如暴躁的姻親或傷風流鼻水什麼的。針十字架原為一種最受蔑視、惡行重大的罪犯所受的刑罰。羅馬公民若未經羅馬皇帝的裁決,是不會受釘十架酷刑的,那種死刑的形式是專為非公民和奴隸而設。一旦被判刑之後,罪犯就要承受羅馬鞭刑中最嚴酷的三級鞭笞(注1),然後十字架重壓在罪犯的肩膀與手臂上,一路背到受刑的地點。在受刑處被釘上十架再被豎立起來,因此若有人「背起他的十字架」。就是要前往那痛苦羞辱的受刑地。

  採用這句話的比喻用法,並非意圖削弱其語意。耶穌意指他的跟隨者必須犧牲私己利益,自己宣告不再追逐俗世的誇耀與誘惑,而是預備受苦,甚至承受最不堪的苦難。即使如此,我們仍不會超過耶穌所受的,因為他所經歷的是真實的,而不是比喻性的背負十字架。

  第二,除此之外的另一選擇則為喪失靈魂,它能獲取「世界」的肯定,卻得到耶穌的否定。面對著一邊是耶穌和他的國,另一邊是他來救贖的世界,一個人必須有所抉擇。弔詭的是,凡因被「釘十架」而「喪失」生命的人,反會得到生命。他們發現了過去一向所排拒的:他們因受造於神而屬神,除非他們放棄自我利益完全歸向神,否則無法發現自我,無法得著滿足,無法發揮潛能。然而這一切只要是發生在這個既以自我為中心且又叛逆的世界,那麽受苦與受壓迫便是免不了的。

  第三,耶穌以基督徒的見證看待這種對立。如果有人「在這淫亂罪惡的時代」把耶穌和耶穌的道當作可恥的,那麽到了末時,耶穌也要將他們當作可恥的,只將如此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七23)因此,其正的基督信仰是不能永遠被隱藏的,它將在一個敵對的世界前,為基督和基督的道作見證時顯揚出來。

  這也是保羅發此警語的原因:[凡立志在基督耶穌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三12)當然,保羅當時心中所指的是第一世紀的羅馬帝國,他並沒有想到,這現今多多少少承繼了基督教世界觀的西方民主世界。即使如此,表象還是有可能欺矇人的。基督信仰的傳統已經稀釋、變得淡薄、作了妥協,以致基督徒在工商企業、運動娛樂和公共服務等各行各業,都面對奢各種微妙的壓力。例如一名警官因不願涉入貪污而使升職機會一再延若;一個猶太教家庭為改信基督教的兒子舉行喪禮;一對父母為他們身為傑出醫師的兒子轉入傳道行業而大哭大鬧;還有媒體企圖把基督徒描繪成冷漠或狂熱的極端形像。如今,作為一名基督徒也應該開始有所犧牲了,或許教會因此會更純凈。

  我所知的一所教會,任命一位以前曾擔任過宣教士的醫生作長老。不久後他發生外遇,與妻子離婚,遺棄子女,並把自己和任何與基督教相關的事務隔離開來。大家想盡各種方法挽回他,無疑地,當中有些是智慧的,有些是不智的。

  但是對此亂局所作最適切的評估,出自三年後該教會的一名領袖。他表示,這位醫生出身基督教家庭,也做了一句「該做」的事情,但是從未作過什麼要他犧牲的決定。一切都太容易了;他在每一事上都有人支持,都有人讚美。即使他的宣教士生涯,亦屬於自己的醫藥專長範圍內。於是,當他的婚姻中出現一些麻煩(大多數婚姻難免總會有類似遭遇),正好有吸引人的第三者出現,這時這個醫生心中沒有什麽足可倚靠的道德中心。由於他從未為了基督的緣故作過什麽要有所犧牲的決定,如今他也不打算開始這麼作。從事後的眼光來看,我們甚至不清楚他的信仰是否具實,因為真實的信仰宣明要在自我興趣、自我利益上作重大割捨,要向基督及福音立下重大志願,才能彰顯出來。

  我絕非主張,只要離婚就表示那人算不得是基督徒,基督徒會犯罪;如果宣稱自己不犯罪,不過是自欺罷了,而且也以神為說謊的了(約壹一4及下)。但是在此一例(並非獨特之例)中,我們很難在此人生命中找出哪一個部分或哪一項重大事件(為人所知的範圍內),足以顯示他用什麽犧牲來宣告他的忠誠。

  這是不正常的。或許它很普遍(令人遺憾地,假信徒太普遍了),但算不得是正常的。正常的乃是要背起他的十字架跟從耶穌。在此墮落的世界中,我們體認到,「凡立志在耶穌基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這是無可避免的;既作決定,便歡喜地背負代價,並且練就出鋼鐵般堅強的生命。對世界有些地方的基督徒而言,顯然無須詳細解釋。想想在衣索匹亞、中國、土耳其、馬來西亞、孟加拉等地的基督徒,豈會需要長篇大論的講解!

  耶穌並非沒有警告我們,他不斷重複勸告那些準備作門徒的人算計代價(路九57一62,十四25—34)。他告訴門徒,不但在門徒訓練期間預期遭受反對,就是展望往後漫長的事工也是一樣(如:太十11—42)。這段動人經文和近代許多基督徒受苦的報告,及佛克斯(FOX)所著的《殉道錄》(Book OfMartyrs。),都是值得一再閱讀的。原則很清楚:「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約十五18、20)

  那麽,使徒們第一次受鞭打,便能了解它的意義,也不令人驚訝了。於是乎,他們「離開公會,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徒五41)第一位基督徒殉道者效法他的夫子在受死時呼喊:[主啊,不要將這罪婦於他們」(徒七60)。

  彼得也把這項功課學得很好。這位原本要在客西馬尼拔刀大戰一番(約十八10—11)的彼得學到,有一天他自己會殉道榮耀神(約二十一18一10)。他學得那麼好,以致可以傳授他人。他寫道:「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閑事而受苦。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造化之主。」(彼前四12一16、19)而保羅則用更堅定的語氣:「因為你們豪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你們的爭戰,就與你們在我身上從前所看見,現在所聽見的一樣。」(腓一29—30)在這裡,受苦成了特權,是被賞賜的思典。根據耶穌的話,我們如此受苦,乃是與先知並列的(太五12)。

  身為父母或牧師都要思想這一點。有時候我們會想保護孩子或羊群不要接觸太多的事情。比如,我們有時想保護他們免受不具基督徒價值觀同濟的訕笑譏諷。我們安慰自己,畢竟聖經上也常說要與人和睦,要在外邦人中有好名聲。但是這種名聲是指正直、仁慈、愛心,而且絕不是用沉默的代價換取的。我看著我的孩子,心中期盼他們承受足夠的反對以使他們堅強,承受足夠的羞辱以使他們懂得抉擇,承擔足夠的困難抉擇以使他們了解跟隨耶穌所要付上的代價——一種無比值得的代價,然而畢竟還是有代價。一個讓人覺得舒適的教會,從不向外傳福音,從不鼓勵會友站到第一線,這教會永不會強壯,不會感恩,不會篩選基督徒眾多職責的優先順序。

  基督徒惟有在受苦中才能學到「得勝有餘」的含義。得勝並不表示一種「更高級的基督徒生命」,彷佛是一種基督信仰的優良招牌,可以凱旋高歌地勝過諸如懷疑、失望、失敗或沮喪等令人厭煩的瑣事。不是的,它乃表示基督徒會受攻擊。「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保羅雄辯滔滔地說:「難道是患難麽?是困苦麽?是逼迫麽?是飢餓麽?是赤身露體麽?是危險麽?是刀劍麽?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句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八35-37)這還有什麽可疑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麽?」(羅八31一32)這裡的萬物不是指我們貪婪艷羨的所有物質,而是指成就我們救贖所必須的一切,能帶領我們安全抵達新天新地的高峰;那時所有被呼召的、成義的人都得到榮耀。由於對至高的神所產生的至高信心,保羅深信神不會失信於他的應許,而作了如下的結語:「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的。」(羅八38—39)誠哉斯言!

  

  神子民的領袖特有的苦難

  在世界上的許多社會中,領導者遠在統治的子民之上,他們自己或身邊的人也就刻意使自己避開來自下層人民的麻煩。

  但是屬神的子民卻不如此。他們的領袖常是受召受苦最多的人。有什麽可疑的呢?我們所事奉的乃是那位被釘十架的彌賽亞啊!

  舊約中已建立起此一模式了。的確,神興起許多領導者,他(她)們有優秀的品格與領導能力,其中有些人神還賜給他們極大的尊榮與財富。但是沒有一處我們會看到他們能免於重責大任或敵對狀態,或是兩者兼具(通常如此)。大多數的先知要面對別人所無法承擔的敵對勢力,其中不少人還喪失了生命。根據聖經外的傳統說法,年老的以賽亞在躲進樹洞時被捕,以致全身被鋸為二。而我們指耶利米為「哭泣的先知」,也不是空穴來風的。

  耶利米並不想成為先知,我們是可以了解的:如果他的經驗要成為標準版的話,那麽自願學他的人必定有自虐狂。他的信息不受人相信,他曾受上至連官顯貴,下至村夫草民的譏嘲(耶三十七2)。他曾被控干擾和平,被迫穿著瘋子與凶暴犯人才穿的緊身衣被鞭打(耶二十)。後來,他出於神的指示,堅持對抗巴比倫既徒勞無益,且相當危險,因此被控以叛國罪銀鐺入獄。他被關在漆黑的地牢里,後因西底家王的介入,才把他改送到一個不是那麽差的囚禁處;耶利米一生中常遭卮難。

  耶利米雖然歷經耶路撒冷城的傾頹破壞後得以存活,但保持正直所獲得的卻只有痛苦。事實上,神曾一再禁止耶利米為他的子民禱告(七16,十一14,十四11),也禁止這位先知娶妻生子(耶十六),在那幾乎人人結婚的時代。神的命令實在令人極其痛苦。這是因為耶利米要象徵即將來到的審判;那時父母子女都將死去。為著同樣喻意的緣故,耶利米也被禁止到喪家哀悼,因為多人死亡的時候就要到來,沒有時間和精力去悲悼或安慰。耶利米也不得參加宴席,因為在審判的時候,所有的歡樂都要靜默下來。每當有人問他何以災難要降到神的約民身上,他必須提出一個毫無妥協,不受歡迎的信息:「耶和華說,因為你們列祖離棄我,隨從別神,事奉敬拜,不遵守我的律法。而且你們萬惡,比你們列祖更甚;因為各人隨從自己頑梗的噁心行事,甚至不聽從我。」耶十六11—12)因此在耶利米的受苦生命中,他就是他所傳信息的表徵。

  當然,並不是每一位先知都被呼召過得這麽悲慘。但在新約和教會歷史上,許多傑出的基督徒領袖生命中,受苦都是相當重大的一部分,值得仔細觀察。

  我們發現,在基督徒領導力與受苦之間有一神學性的關係。事實上我們至少可辨識出三種關聯性。

  第一種並非新約獨有,而是新舊約皆有。在本章首節所討論的即顯明出來:受苦使信徒得到鍛鏈,是神的管教。無論是摩西被放逐在曠野四十年,或是保羅勸勉提摩太忍受艱難作耶穌基督的精兵,其假設都是相同的:如果神管教他所有的子女,那麽這些子女的領袖必不能期望少受一些管教,反而需要預期受更多的管教。許多偉大的傳道者都承受長期磨難,無疑那是神的恩慈,為要鎖鏈出美好的品格。比如司布真(C.HSpurgeon)一生患有各種慢性疾病,而且常要與嚴重的抑鬱症奮戰。

  第二項關聯所基於的事實是,在敵意世界中大力作見證所帶來的壓力,特別會降在帶領教會如此作見證的領袖身上。在獨裁專制的政權下,牧師與傳福音者最常下監獄或被殺害。哥林多後書十一章23節之後,保羅所列的諸般苦難提醒了我們這一點。根據傳統說法,十二位門徒中的十一位(包括替代賣主猶大的那一位門徒馬提亞)都為主殉道。真正的基督徒領袖往往身先士卒。

  難怪,當哥林多教會信徒自誇他們在主里的成就時,保羅就提醒他們,耶穌的使徒是如何過日子的。

  「你們已經飽足了,已經豐富了,不用我們,自己就作主了。我願意你們果其作王,叫我們也得與你們一同作主。我想神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走死罪的囚犯。日為我們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我們為基督的緣故算是愚拙的,你們在基督里倒是聰明的,我們軟弱,你們倒強壯。你們有榮耀,我們倒被藐視。直到如今,我們還是又飢、又渴、又赤身露體、又挨打、又沒有一定的住處。並且勞苦,親手作工。被人咒罵,我們就祝福。被人逼迫,我們就忍受。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林前四8一13)(注2)

  第三項關聯性更明顯。最成熟的基督徒領袖會願意多汲取苦難,好讓他們的羊群得以因而免受一些痛苦。他們如此行,乃是效法基督,「現在我為你們受苦(保羅是指他自己所受的苦)倒覺歡樂,並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一24)保羅在別處也寫道:「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裡作難,卻不至失望。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林後四8—12)

  現在我們很清楚地看到這些關聯性了。領袖愈多受軟弱、苦難、困窘、逼迫,就愈明顯看出他們的生命力愈像耶穌。這一點對於教會其他人來說,具有莫大的正面屬靈效果。領袖之死意即教會之生。

  這是為什麽最好的基督徒領袖,無法僅就指派可得。那是要被神在受苦的火中打造,在淚水的學校中教導才成,毫無其他捷徑可言。

  問題討論

  1.神管教他子女的目的為何?

  2.提出你生命中實際受管教之例,或考如果你是還沒什麽經驗的基督徒,可以提出你所觀察到的基督徒生命中受管教之例。

  3.當大衛面對苦難時,在他對神的哀嘆中可顯示他怎樣的信心?他坦率的表達與懇求,和你的比較起來如何?

  4.神有無真正回答哈巴谷的問題?

  5.以你自己的話解說羅馬書五章1一5節。本段經文如何應用到你的生活中?

  6.你是否因身為基督徒而經歷了什麽敵對?

  7.它帶給你什麽傷害——或益處?

  8.「背起你的十字架」跟從耶穌是什麼意思?在你實際生活層面,它有什麽含義?

  9.試述何以在新約中基督徒領袖常常(當然並非總是)比其他基督徒受更多苦?

  10.你是否願意成為一名基督徒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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