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調研:68%校園暴力不計後果死傷嚴重 6成因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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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27日,江西九江,修水縣一所中學多名女生圍毆一名同學的視頻在網上曝出。

  《史記》中有一段關於蘇秦和張儀的佳話:面對才能勝於自己的同學,蘇秦巧用激將法使張儀有所作為,既不失同學情誼,又能在事業上互相促進,一同演繹了戰國末期群雄逐鹿的「大戲」。

  然而,時空跨越兩千多年後,現代校園中,同窗之間卻因瑣事、感情等上演了一幕幕校園欺凌的憾事,給同學情誼抹上了一絲扎眼的雜色。

  四川資陽樂至3名未成年少女對一女孩施暴,一赤裸上身的少女被另外三名少女包圍,有兩個女孩還對鏡頭擺剪刀手。

  校園欺凌不計後果

  「同學是被人在廁所捅死的。」

  近日,一則發布在重慶市彭水縣當地論壇上的帖子,因為涉及到「校園」「死亡」等詞,迅速在網路上傳播。

  死者為彭水縣桑拓中學初中二年級16歲男生趙英(化名)。事發時,教學樓三樓的一個廁所被人擋著不讓進去,「趙被堵在廁所裡面,至少有三個人圍毆他」,最後被人持兇器捅傷致死。

  趙英的班主任證實,確有學生被毆打致死,事件發生在今年4月28日下午1點左右,系學生之間矛盾引發。

  「被捅學生的胸部有大片血」,事發後,四五名學生抬著被捅傷學生去了最近的醫院,「但,人最終還是沒了」。

  暴力傷害同學並非此案獨有。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份調研報告顯示,68%的校園暴力犯罪案件中,加害人大多手持棍棒、磚頭甚至管制刀具等兇器,對受害學生不分部位、不計後果地進行攻擊,死傷後果嚴重。

  距離重慶一千多公里之外的安徽,在一起校園欺凌事件中,同樣是十幾歲的孩子,因為戀愛糾紛,將酒精潑向同學,並點燃打火機。

  「我從背後抓住她一邊的肩膀,將酒精從另一邊的臉部、肩膀澆下去,看到她蹲下去尖叫,我慌了,用打火機點了兩三次才將她的頭髮點燃。」

  今年5月9日,安徽省合肥市某中學學生袁某在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受審。

  袁某這樣回憶著作案經過——他的同學馬某不同意與自己談戀愛,被一再拒絕後,袁某很不好受,就網購了酒精。

  2015年8月15日,在安徽建築大學校園內,袁某點燃了潑灑在馬某身上的酒精,致使馬某面部、前胸、後頸等部位被燒傷。

  鑒定結果顯示,馬某的損傷程度屬於重傷二級。

  案發時,馬某未成年,袁某剛滿18周歲。

  公訴機關指控袁某犯故意傷害罪。庭審中,袁某因多次頂撞受害人母親,被公訴人當庭訓斥。

  馬某案發時未成年,其母親作為法定代理人出庭,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共計292萬餘元。

  近年來,各種校園欺凌事件屢見不鮮。

  2016年5月12號,濟南歷下區文化東路一技工學校男生宿舍樓內發生流血衝突,一名男生將另外三名同學用刀捅傷。

  近六成傷害因瑣事

  校園欺凌事件頻發,一個疑問油然而生:是什麼樣的原因,竟然能讓十幾歲的孩子對同學暴力相向?

  一段視頻中,山東省青島市一所學校的操場上,有兩撥同學分別拉扯著兩人。突然,一個穿紅色T恤的同學手裡拿著一個酒瓶從同學拉扯中沖了出來,一下子打在一個穿黑色外套同學的頭上,隨後又跳起來朝黑色外套同學刺去。

  這是發生在青島的一起校園欺凌事件,僅是因為被叫了幾聲外號,一名大學生將同班同學打成「植物人」。

  那是一個冬日的早上,青島某學校的張某和黃某一起從宿舍走出來,準備去教學樓上課,路上黃某叫了幾聲張某的外號「蛋蛋哥」,引起了張某的不滿,兩人就吵了起來。

  「他是在侮辱我,叫前兩聲的時候我就很不滿了,後來又叫了兩聲。」張某在庭上說,他隨後和黃某廝打起來,將手裡的粥扔到了黃某身上,黃某拿起地上一塊磚頭要打他,結果被周圍同學拉開。

  「張某當時說了句『今天咱倆得死一個』,約黃某到操場上去決鬥。」公訴方的起訴書中介紹,兩人走到學校操場南門又廝打在一起,被同學拉開。

  接著就出現了前述視頻中的一幕。結果,黃某右頸總動脈和內靜脈破裂,右側迷走神經完全斷裂,處於嚴重失血性休克狀態。經法醫鑒定,黃某的傷情屬於重傷。

  最終,張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對此,張某反覆說:「太衝動了!太衝動了!」

  發生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第九中學校園內的一起校園欺凌事件,則僅是因為課間糾紛同學反目。

  2015年11月19日18時30分左右,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賽罕分局刑警大隊接到110派警稱:呼和浩特市第九中學學生打架有人受傷。

  經民警實地調查,已有一名學生死亡。死者張某,時年13歲,系呼和浩特市第九中學初一年級二班學生。

  受害人張某和犯罪嫌疑人呼延某是同班同學,平時關係密切。

  案發當天16時許,張某和呼延某在課間玩耍時,呼延某將張某的東西扔到了垃圾箱內,張某感覺受到羞辱和不公,於是找到了也在該校就讀的同村學生薄某,希望薄某幫助自己出氣。薄某同意為張某撐腰。

  當天18時左右,張某和同學徐某去宿舍找到了呼延某,讓其到學校食堂理論。呼延某知道張某會找他的麻煩,於是事先將一把摺疊彈簧刀藏到了右袖口,跟隨張某和徐某來到了食堂門口。

  接著,張某等人將呼延某領到了學校的廁所內,對其拳打腳踢。呼延某見狀掏出事先藏在右袖口的摺疊彈簧刀對張某亂捅,張某受傷倒地,因傷勢過重失血過多死亡。

  前述北京市高院的調研報告顯示,校園欺凌案件的主要誘因是同學間偶發事件或平時恩怨等瑣事,因碰撞、口角、玩笑,甚至一個眼神等偶發、微小事件引起的糾紛佔比接近六成。另有七分之一的糾紛因同學間經濟糾葛、情感糾紛等引發校園傷害犯罪。

  北京市高院某負責人表示:「瑣事變大事,反映出當前在校學生處理糾紛能力弱,需要引起家長、學校和全社會的重視與反思。」

  2016年4月29日報道,福建福鼎多名年輕男女在巷子里圍毆一名少女。

  「零容忍」校園暴力

  古希臘一位哲人說:「教育的基礎,在於認識個性;教育的宗旨,在於確立人格。」

  諺語說,只在河灘上沉思,永遠得不到珍珠。

  今年1月7日,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容桂中學學生朱某與王某因打籃球爭場地發生矛盾,後約好於1月9日(星期六)中午糾集人員到容桂街道南源路南街公園內進行理論並打架。

  約定當日下午,朱某糾集犯罪嫌疑人梁某、吳某等十餘人,王某也糾集了犯罪嫌疑人甘某和方某等十多人,一同到南街公園內對峙理論。

  隨後,雙方發生打鬥,過程中有人持甘蔗、鐵棒、磚頭及刀具等互相追逐打鬥,並造成方某和甘某二人構成輕微傷。

  目前,此案件正由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順德區檢察院對近3年來提起公訴的6起校園欺凌案梳理髮現,校園欺凌發生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學校、家庭在學生安全、自我保護等方面的法制教育缺失。

  「在校中小學生法律意識不強,有的學生遇到糾紛不通過正常途經解決,而通過邀約打架的方式暴力解決。」辦案檢察官說。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 (微博)表示,恰是由於當前僅對施暴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很少啟動法律程序、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責任,這導致近年來校園欺凌越演越烈,施暴者還誤以為這只是同學間的惡作劇,不認為這是違法犯罪行為。

  熊丙奇認為,對學生進行法律規則教育,是十分重要的培養學生成為合格社會公民的基礎性教育。如果不按法律規定、程序處理學生的違法犯罪行為,這無法培養學生的遵紀守法意識,還會助長違法學生的囂張氣焰,把強調平等、尊嚴的學校,變為一個弱肉強食的「叢林社會」,嚴重影響未成年人的人生觀、價值觀。

  「出了問題,很多家長也覺得不以為然,覺得不就是跟同學打架嘛!學校為了自己的面子,也會選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這樣一來,很可能他就會再次施暴,因為施暴沒有成本。」著名演員、全國政協委員鞏漢林說。

  鞏漢林認為,要對校園暴力「零容忍」,同時要對未成年施暴者的監護人予以責任追溯。「在這個問題上,就應該子債父還。要追究家長的責任。你如果不教育,法律就替你教育。你如果意識不到問題,我們就應該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對你進行制裁。」

  「教育主管部門、學校、家庭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保護機構等,多渠道、多方面加強法律教育、宣傳和疏導,預防校園暴力案件的發生。」順德區檢察院建議,未成年人心智發展不成熟,要防範校園欺凌,還是應該通過法律來加強校方的監管職責。

  應對校園欺凌,還應加強規則意識教育,讓學生學會對規則、生命、人格的尊重尤不可缺。

【中國大眾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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