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 | 你希望你的生命以哪種方式終結?「生前預囑」你會接受嗎?

有關探討病與死的問題,是近年來比較熱門的話題。過去,人們大多在家中辭世,生老病死在很多人看來是一個自然過程,而現在,在醫院是接受痛苦治療還是選擇體面離開,卻成了一個世界性的難題。

是否要靠醫療器械維持生命?

如今醫學得到了巨大突破,然而對於一些身患絕症的病人,搶救技術可以人為延長患者存活的時間,但多數的搶救是創傷性的,比如插管、電擊、心肺復甦等,此時的患者只能在臨終前飽受極大的痛苦,這種痛苦有時候比死亡還要可怕。

王利的丈夫因為身患晚期胃癌在北京301醫院住院,她說丈夫最痛苦的事情就是插胃管,從鼻腔里插進去,再從嗓子通到胃裡,一插就是一年。後來,王利的丈夫在仔細閱讀了《生前預囑》的宣傳資料後,決定簽署《生前預囑》。

同樣受折磨的還有77歲的趙岩 ,她退休前一直在黑龍江省虎林縣第一人民醫院做護士長,幾年前查出肺癌,半年的6次化療給她的身體造成創傷和難以承受的痛苦,她決定在自己生命的末期放棄一切有創的治療。「我需要我安安靜靜地走,我不想到醫院去讓他們折騰我。」

生前預囑:選擇與尊嚴

羅點點是開國大將羅瑞卿的女兒,我國《生前預囑》推廣協會總幹事。羅點點等人在2013年成立了《生前預囑》推廣協會。今天,所有簽署《生前預囑》的中國老百姓都可以登錄「選擇與尊嚴」公益網站進行註冊登記。

羅點點說自己現在之所以積極推廣生前預囑,這與她婆婆的離世有關。「我婆婆在一個很急迫的情況下,要讓我們做決定,進不進重症監護室,插不插管,她曾經說過,她不願意這樣,我就替她做了決定,婆婆走得還是非常的平靜的。」

《生前預囑》是一份在本人清醒的時候自願簽署的文件,通過這份文件,簽署人可以明確表達本人在生命末期,希望使用何種醫療照顧,包括是否使用生命支持系統,比如氣管切開、人工呼吸機、心臟電擊等積極的「有創搶救」,以及如何在臨終時盡量保持尊嚴。如果在生命末期拒絕了「有創搶救」,就代表了你選擇了「不以治好病為目的」、無創的「緩和醫療」。

生前預囑與緩和醫療是什麼關係?

「生前預囑」與「緩和醫療」緊密相連,當人們決定放棄臨終「積極搶救」之後,醫生不能把病人「晾在一邊」,所以「緩和醫療」就適時地發揮起為《生前預囑》保駕護航的作用。緩和醫療在我國又被稱為「安寧療護」、「姑息治療」。「緩和醫療」不是「安樂死」。

從萌芽到生長

《生前預囑》為人們提供了一種選擇,「有效搶救」和「過度搶救」之間的邊界在哪裡?又由誰說了算?

劉端祺,中國抗癌協會副會長,原陸軍總院腫瘤科主任,是我國主張「緩和醫療」最早的專家。「病人下一步治療是否該採取姑息治療,在我們國家管理非常嚴格,往往需要二十幾個人甚至更多的人來討論某一個病例,絕對不是一個人說了算。」

雖然越來越多的醫生贊同《生前預囑》,把「搶救權」交給病人自己,但這件事做起來困難重重。

在北京301醫院,一位被稱為「中國好女婿」的東北小伙表示,他不會把實際病情告訴岳父,也不會勸岳父簽署《生前預囑》,因為覺得這樣太殘酷了。

「緩和醫療」最終的保障靠「立法」

在我國,人們普遍認為推廣《生前預囑》和「緩和醫療」最終的保障應該靠「立法」。

凌鋒,首都醫科大學北京宣武醫院神經科主任, 2012年、2013年她連續兩年在政協會上提交提案,呼籲我們國家通過行政法規或行政規章使《生前預囑》具有必要的法律效力,以在全社會推廣「尊嚴死」。

  • 1976年,美國加州通過了《自然死亡法案》,這部法出台後不到二十年,《生前預囑》的做法就擴展到了美國大部分州和北美的其他國家並影響了歐洲的很多國家;

  • 2000年,在中國台灣,《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被通過,明確允許患者在疾病終末期可以拒絕使用「心肺復甦術」;

  • 2004年,香港特區政府「法律改革委員會」做出了「在現有的法律環境下,以非立法的方式推廣《生前預囑》的建議」。

  • △新聞調查:我的生命誰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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