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別再向一個「愛無能」的人要愛 |周小寬

有句話,可能不少人都看過,也認同

——人是活在關係中的。

很多心理學大師都從各個角度論證過,關係對人的重要性,

從弗洛伊德到霍尼到溫尼科特到科胡特……

母嬰關係、兩性關係、主客體關係。

人的確是活在「無處不在」的關係里。

但我想說的是,

  • 我們雖然活在關係里,卻不能為關係而活。

  • 我們雖然如此地渴望愛,但我們也不能只為得到愛而活。

  • 我們要建立自我,為自我而活。

    既不為關係,也不為了愛。

    01

    我們可以在愛和關係里去找到自我的存在感和意義,

    獲取價值感和快樂。

    但我們不應該把它當做唯一的源泉。

    因為假如,我們不但活在關係里,

    還更進一步地把關係當做自我的全部依託和自我力量的源泉,

    那麼沒有建立良好關係的人,

    沒有得到渴望的愛的人,怎麼辦?

    他們該如何定義自我?

    如何獲取力量?

    如何確定自己的存在是有意義的?

    我有一個年輕的來訪者,在尋找愛和證明被愛的路上,活得很艱難。

    她經歷了抑鬱症的折磨,生命早年就有過自殺傾向,

    生下女兒後,她的身邊是不講道理重男輕女強勢的婆婆、

    不體貼分擔和她吵架會動手打她的媽寶男老公,

    自己的母親已經離世,也得不到父親的支持,

    在家帶孩子辭去了工作的她,強烈懷疑自己活著的意義。

    也許換一個人,遭遇到有問題的對待,進入了有問題的婚姻,

    第一時間想的是離開和改變這種現狀,

    但是她說,她只會不停責問和攻擊自己:「我不會和別人相處,所以誰都會欺負我,沒有人真的愛我接納我,包括我的母親,我也覺得自己特別沒用,我痛恨這樣的自己。」

    她告訴我,她從小就被媽媽嚴厲的對待,媽媽重男輕女,她和媽媽的關係常常是敵對的,她經常和小她三歲的弟弟爭奪母愛,

    她覺得媽媽根本不愛她,只愛弟弟。

    媽媽離世,她沒有「真正的悲傷」,可是事後,她又譴責自己竟然如此「沒有良心」,畢竟媽媽養育了她。

    「我既不像個女兒,也不是一個好姐姐。」

    她說她現在覺得自己很差勁,到處討好別人,可是她發現,她越討好,別人就對她更加地踐踏。無論是同事、丈夫還是婆婆。

    「為了示好,我甚至會對婆婆跪下,可是婆婆對我則越來越差。」

    「小時候每當和媽媽吵架,覺得自己不被愛,我常常會浮現各種自殺的念頭,但是膽子小沒有付諸行動。」

    「你想用自殺的方式,來報復媽媽嗎?」

    「不是,我想用這種方式來搞清楚,她是不是愛我。」

  • 以自己的生命的方式,去證明,一個人是不是愛自己,這就是她的內心。

  • 「即使我死了,如果得到了媽媽的愛,那也可以。我當時是這樣想的。現在和老公吵架也是這樣,我想如果我離家出走或者死了,他會懊悔在意,會來哄我道歉,會改變,那就意味著他愛我。」

    來訪者說,她之所以會爭奪弟弟的愛,和媽媽吵架甚至想要自殺,都是因為她不斷地感覺到媽媽不愛她,而她想以一種方式去得到媽媽的重視和愛,即使付出生命的代價。

    我對她說,

    「幸虧你當時沒有真的去死。

    如果你死了,你媽媽也沒有為此後悔,

    你只是證明了媽媽不愛你,那太虧了。

    而且,如果你死了,其實你就永遠也沒有辦法了解到真相,

    這個真相就是——本來就沒有你心裡想的那種,純粹的愛。」

    02

    也許看到這個故事的旁觀者會覺得,

    一個人以死的方式想要證明和得到愛真的好傻,

    但是對於諮詢師來說,要做的不是評判她的對錯,

    而是看到她當時只能這樣去做的原因。

  • 生命對於每個人都是珍貴的。

    她之所以陷入這種思維,就一定有她導致她這樣想的原因。

  • 對於這個來訪者來說,

    沒有得到重男輕女的媽媽足夠的愛和接納,

    以及童年被比較糟糕地對待過羞辱過,

    導致了她的自我價值感、安全感非常低,

    於是她將她的「自我意義」完全建立在了關係和被愛之中

    ——有關係就是活著,沒有關係就意味著死亡,被愛就有理由活下去,沒有被愛,就應該去死。

    她在諮詢中,對我說的第一句話就是 「我是一個沒有自我的人。」

    沒有建立起獨立的自我,將自我依託在於他人的關係之中,只有感受到被愛,才覺得安全,因此她強烈地需要證明她被愛,

    因此她以討好、乞求、跪地甚至自殺的極端方式去索取愛的證明,無論是媽媽還是丈夫。

    敲黑板了,

    她沒有得到她想要的愛的證明。

    是因為她一直沒有弄清楚,那種絕對的純粹的愛根本就不存在。

    由於她的自我沒有得到足夠的養分,正常的成長,

    她對於愛的理解仍然是嬰兒般的絕對化的理解——按我想要的那種方式愛我,才是愛,除此之外,就是不愛我。

    所以她總是覺得「我不被愛,而這正好也悲哀地證明了我的確很糟糕」。

    我對她說,

    因為人性的關係,在這個世界裡,愛本來就不是絕對和純粹的。

  • 愛既不是100%的純度,也無法永恆,會隨很多條件改變。

  • 然後,她問了我一個問題,難道父母對孩子的愛,也不應該純粹嗎?

    我回答,「即使是最愛孩子的媽媽,從心理學的角度來分析,她也是對孩子既愛又恨的,人類就是如此複雜的感情動物。我們要接受這樣的一種真實。」

    我告訴她,重男輕女的一些農村家庭,在九十年代末,還有很多生了女兒,就直接放到村口大樹下,不管了。因為家裡經濟能力有限,女人做不了主,捨棄女兒生兒子就是那個媽媽唯一的路。

    我用講述,呈現了媽媽和她的關係,

    給她看,讓她看到,媽媽對她的感情,

    除了漠視、重視弟弟、粗暴嚴厲是否還有別的存在。

    03

    對自己曾經認定的「真相」提出問題,重新定義真實,是邁向成長的關鍵。

    重男輕女、不懂得表達愛意的媽媽,更疼愛弟弟,

    在來訪者兒時的內心,這就意味著媽媽完全不愛她,並且「媽媽不愛我」內化在她的人格里,

    「但其實,我媽媽還是養育了我,還供我念了大學,

    雖然經常罵我,可是她沒有打過我,

    她有對我不錯的時候,所以她離世我沒有難過我也會自責,因為我還是得到過她的愛!

    只是這種愛不像我過去以為的那麼多,那麼好,那麼純粹!」

    「真相就是,媽媽並不是完全不愛你,但是她做不到,以你期望中的的樣子來愛你。」

    「可是我一直以為,我的媽媽就應該是那樣愛我的,她那樣對我,真的讓我覺得,是我很糟糕。」

    她漸漸意識到,即使是一個正常的不錯的媽媽,

    內心也會有恨孩子的時刻,

    而一個在重男輕女的家庭長大的媽媽,

    自己也活在這樣一種扭曲的文化里和有衝突壓力的關係中,處於弱勢地位無法把控命運甚至也沒有什麼自我的媽媽,愛她的能力的確是有限的,

    並且,這並不由媽媽左右和控制。

    「你覺得你老公在吵架中傷害你,在吵完之後不哄你就是不愛,可是你其實是單方面設置了一個前提

    ——你老公具備了你理想中的愛一個人的能力。

    但是愛人的能力,每一個人都不一樣,你的老公有多大的愛的能力呢?」

    一個人,只有拿出100元的能力,

    可你非要她拿出1000元,覺得給你1000元才證明那是愛你,

    因為你覺得1000元對你來說,不多,

    那麼答案就會變成,她肯定拿不出1000,

    而你就馬上肯定自己沒有被愛,不值得被愛。

    在做出這樣的嘗試和判斷之前,要搞清楚的是,你去索愛的那個人,她具備給出多少錢的能力。

    你不能用自己的心去估算她的能力。

    比如你覺得你當媽媽就會對孩子很好,但是你的媽媽就對你很冷漠,那是因為你不是你媽,

    比如你覺得你作為老婆,吵架了你可以做出讓步,但是你的老公就做不到,那是因為你不是你老公。

    我對來訪者說,無論是母女還是夫妻,任何人都不相同。

    「我媽媽只有拿出100元的能力,我老公也只有拿出100元的能力,可是我想從他們身上得到的是1000。」

    在那次諮詢里,來訪者最後對我說,她釋然了。

    「原來,不是我很糟糕,所以她才不給,而是她只有那麼多。我一直以為是他們能給,但是不給。我從來沒有想過,他們可能根本給不出。

    原來,不是我的問題。」

    我說,是否原諒你的母親,這是你的權力,

    是否要離開你丈夫,也是你的選擇。

    但是,別忘記,人和人的不同,

    別忘記,每個人愛人的能力都有自己的局限。

    或許,他以你看來匪夷所思的方式來對待你,那就是他在這段感情甚至所有感情中的極致,

    對於不夠好的愛的回應,你有權利選擇,離開。

    但是,不要用他對你的方式,來倒推,他可以更愛我卻如此冷漠,一定是因為我不夠好

  • 你就是你,而他愛的能力有限,就只能做到那麼多。

  • 寫在最後

    我的來訪者說,我可以寫出她的故事。

    曾經覺得沒有價值感的她,希望用她的故事,去幫助更多人。

    童年沒有被好好的愛過,已經是一個童年無法改寫的悲劇,

    但是在我看來,更大的悲劇是在童年受到傷害後,

    很多人在長大之後還再一遍一遍地問自己,

    那個人為什麼要這樣的對待我?

    他們以為,一定是自己不夠好,哪裡做錯了,才會遭受這樣的對待,他們做出很多努力,希望那個曾經傷害過他們的人,可以有一天幡然醒悟,重新來愛這個孩子一次。

    可是,即使回到過去這個點也改變不了什麼,

    即使你做得再好,也改變不了什麼,

    因為那個人,也有他早已註定的命運和人格。

    一定要問一個只有一百元的人借一千元,

    一定要在一個沒有愛的能力的人身上不斷挖掘愛的證據,

    除了讓自己越來越痛苦失望,不會有任何收穫。

    不要把你的自我,建立在對方支付不起的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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