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案是市場經濟與官家經濟的分水嶺 ——童大煥博客
2012-03-03 16:52:35|分類: 法之眼 |字型大小訂閱
吳英案是市場經濟與官家經濟的分水嶺
童大煥— 2012年2月20日星期一
這註定是一個名垂青史的案件,整整一個2012年春節,浙江東陽年輕女富豪吳英的「集資詐騙」二審死刑判決緊緊地牽動世人之心。很多人放下私情,關注公事,在春節的兩周內,輿論界、法律界、經濟學界出現了一股為吳英求情的熱潮,呼籲刀下留人的微博綿延不絕,雲集眾多經濟學家、法學家的法學界、經濟學界多個專門研討會春節一過即行召開。
吳英案自發生迄今已經5年之久,其複雜程度和重要性已超越了案件本身,成為中國金融制度改革、司法改革乃至下一步經濟改革到底該向何處去的又一個重要標本。這樣一個跨越各界的關切,攸關中國金融、民間借貸、民間創業、民富民窮以及法治現代化的未來。這是一個時代性的關切,關係著我們每一個人的未來。
吳英案意味著什麼?意味著中國公民沒有融資的自由,融資仍然是一種特權,而不是一種基本的權利,意味著在中國建立在個人基礎上的產權交易合同仍然得不到保護。這是市場力量擴張的受阻,是改革的倒退。改革開放三十多年,金融和資金作為市場的血液、作為最基本的市場資源,卻無法按照自己的意志由市場進行調配,市場主體因按照市場規律和原則活動竟受到法律制裁,甚至是最不人道的死刑制裁!
吳英案還意味著什麼?意味著中國的官方可以不經法律和財產擁有者本人許可,隨便找一個莫須有的理由,就可以處置甚至瓜分公民的財產!吳英案,就是11個給他借款的人都不承認自己被騙了,但是地方官員卻堅持吳英集資詐騙,先將其限制人身自由,然後在其被捕之後,她的巨額財產有相當一部分在沒有得到本人同意和法院裁決的情況下就被強制拍賣了,而且是非常廉價的拍賣!這個過程本身,就是權力對公民財產的劫掠過程!不僅是對吳英這個「非法集資者」的劫掠,而且是對另外11個被吳英集資的「非法集資受害人」的劫掠!
與吳英相似命運的,是打造太子奶品牌的中國乳酸菌行業標準制定者李途純。他比吳英幸運的是不僅沒有被判死刑,而且近日擺脫牢獄了之災。長達15個月的拘禁,換來了一紙「不起訴」的決定。但他與吳英同樣不幸的地方在於,在其被拘禁無法行使其原有的大股東權益的時候,太子奶被破產重整,其一手創辦的企業與自己已毫無關係,個人多年心血付之東流!
從吳英案,到李途純的遭遇,說明一個相當嚴峻的中國現實——民營企業家辛苦經營螳螂捕蟬,背後往往有黃雀在後虎視眈眈!一旦發現企業有什麼問題,甚至只要覺得企業做大了,有油水了,就會有人借權力之手,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磨刀霍霍向豬羊,對民營企業實施「殺豬策略」,不經法院審判、不經財產所有者本人同意,首先把企業瓜分了,再來興師問罪。此等非法程序,不僅是對產權的不尊重,而且是對法律的不尊重,應當被視為嚴重的犯罪行為加以遏制。
是尊重產權、尊重人權、遵守嚴格的法治程序?還是任由權力之手予取予奪,這是市場經濟和官家經濟的分水嶺。如果任由權力橫行,無法無天,那麼整個中國將很快成為民營經濟的屠宰場,剛剛富裕起來沒幾天的中國,將很快重新陷入萬劫不復的深淵。而民營企業家為了自保或發展,要麼或被動或主動向官家賣身投靠,要麼或主動或被動地洗手上岸移民海外,尋求短暫而虛幻的安全感。但在一個「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官」的權力森林裡,任何人都不可能有真正的安全感。這便是「中國向何處去」的嚴峻現實命題。
就在吳英、李途純之後,因涉民間借貸糾紛,溫州立人集團董事長董順生也於2月3日下午被刑拘。溫州泰順縣一教師說,泰順縣幾乎沒什麼工業,很多老百姓有點錢都會放貸給立人集團。去年10月,立人集團對外宣布不再承兌之前所借民間借款,泰順全城嘩然。該案或涉民間借貸80億元。
中國還有多少個吳英?還有多少個董順生?殺不盡斬不絕。惟一的正確,不是限定利率,而是開放民間金融,讓信息對稱起來,讓投資者自己去分析和判斷風險。改革開放三十年多年後的今天,參與集資的出資人,大都是掌握資本、有判斷盈虧能力、控制風險能力的人或者企業。投資者也是成年人,不需要也不可能有哪個全知全能全德的「家長」特殊保護。
吳英案引發的爭議和思考,某種程度上已經形成新的改革共識。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日前在中南海座談會上表示,推進壟斷行業改革是經濟體制改革重要任務。與此相適應,要促進民間資本進入金融、能源、交通和社會事業等領域,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實施細則制訂出來。
但是,僅僅讓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還遠遠不夠,如何用法律管住政府那隻閑不住的手,才是一個更為要害的歷史性命題。把權力關進籠子,才能最終讓財富自由流動,讓企業家和公民獲得幸福和安全。(新民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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