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時尚圈:紅地毯見識潛規則

明星都該時尚。單單讓人記住你的名字,喜歡你的臉龐,看過你的作品還不夠,你必須擁有強大的時尚號召力,譬如橫掃紅地毯、搶登雜誌封面、代言大小品牌、穿出自我風格等等必備的附加功能。一旦修鍊成功,成仙或成妖,就能躋身時尚界成為叱吒一方之霸。

想當好時尚明星,第一關就得克服「紅地毯」。國內第一代走上紅地毯的女星,絕對是以鞏俐為代表的「旗袍黨」,當她穿著露出乳溝的旗袍出現在柏林電影節紅地毯上,西方不得不驚嘆這位東方美人居然擁有夢露式的性感。後來的章子怡、周迅、湯唯、范冰冰等人慢慢接過衣缽,讓世人見識到中國美女們的風範。也惹得一眾明星暗星紛紛艷羨,繼而將紅地毯看成升級最前線。

紅地毯眼見光鮮,實則星星們走得好走得俏還得遵循業內的「潛規則」。

潛規則1

穿衣:要麼是「權利」,要麼是「責任」

一場盛大的紅地毯活動過後,總會誕生出當晚的最佳或者最差衣著,其實,什麼人穿什麼衣服,不僅僅關乎個人品位問題,還跟其資歷身價大有關係。

對於一線紅星來說,穿什麼衣,是他們絕對的自主權,他們身邊有相關的形象設計人員,每次走紅地毯都有一套風格標準,主辦方無權干涉。譬如某國際著名配飾品牌舉行大型發布會時,邀請劉嘉玲擔任特別嘉賓走紅地毯,品牌方只負責提供數套配襯衣服的首飾,至於劉嘉玲當晚要穿紅裙子或者黑裙子都是根據其「個人心情決定」。

而一些已經成名但資格尚淺的明星,她們一般都會看「臉色」辦事,業內就將這行徑總結為「媚上欺下」:即出席大品牌活動時就很聽話地穿主辦方提供的衣服,不管效果好壞;但出席一些不知名的品牌活動,則一定堅持穿自己事先準備的衣服。小記曾在一個發布會上看見某走紅女星不肯穿品牌的休閑服裝,自帶一套誇張性感的晚禮服,對記者質疑時的回答就是「品牌的衣服很好看,但尺碼不對。很遺憾不能穿」。其實現場的人都心知肚明,她這樣無非是想艷壓群芳罷了。

至於一些剛走紅極需品牌支持的明星則表現得最乖巧,如近期走紅的模特L,參加發布會前則很敬業地穿上數套衣服拍照之後寄給品牌方,讓主辦方挑選到底應該穿哪一套。有多年從業經驗的香港經紀人阿MAN直言不諱,每次帶小明星入行都像小媳婦一樣,品牌叫你穿紅就絕對不敢著綠,連高跟鞋耳環都要配套挑選,遇上一些比較麻煩的品牌還要指定你穿特別暴露或者很有宣傳色彩的衣服,弱勢的小明星只得「頂硬上」。

下次再看到自己喜歡的明星在紅地毯上的表現不太理想,千萬別再單單質疑其個人品位有問題了。

潛規則2

出場費:新星有話題有價位,小星貼錢亦上陣

明星出席帶商業性質的紅地毯活動,一般都收取出場費,具體多少則由個人知名度和當時的新聞熱度來決定。如當年湯唯憑藉電影《色,戒》一炮打響,據聞第一次出秀價喊到一百萬,從側面印證了「有話題就有價位」這一紅地毯規則。

據悉,依女星的出場價來說,國內價格最貴的應該是張曼玉、鞏俐、章子怡、劉嘉玲這一類有江湖地位的明星,一般商業性質的紅地毯很難邀請其出場,除非她是產品代言人。但這類明星更樂於出現在國際的時裝秀現場,價格不一定很貴,也可能是為支持好友而零價碼出場,但有利於提高其作為時尚偶像的地位。

價格同樣很高又被商家認為物有所值的,如林志玲、周迅、舒淇、李冰冰、范冰冰等已經躋身一線行列的女星,她們的出場費並沒有傳說中那麼貴,大約是六位數,除了要穿得光鮮到達現場,一般都得做點功課,如接受群訪和指定的專訪,但數量和時間都受到經紀公司的嚴格控制。而同一家經紀公司為了讓旗下的藝人得到更多的推廣機會,則會選擇「大星+小星」「打包價」優惠形式來催谷二線明星的人氣。

至於小明星和過氣明星的出場費,則相當不起眼。以香港的例子來說,譬如潮流服飾品牌開新店搞紅地毯走秀,除了請幾位比較有話題的明星撐場,公關公司會同時叫來一大票「免費」的小明星,她們大多數會打扮光鮮地到達現場,也許會穿上品牌提供的服飾,現場擔任生招牌,隨便媒體拍照。但報酬卻很微薄,可能僅僅在活動過後收到一些禮物或者象徵性的紅包。對於她們來說,曝光才是第一目的,而且這種曝光率比傳緋聞要積極得多。如果是一個比較高檔的品牌,趨之若鶩的小明星就更加多,因為能走上品牌的紅地毯,算是自己高攀叨光了。

這張2004年戛納電影節上的珍貴合照,今天相信再難複製。此次電影節上,《2046》舉行首映禮。章子怡、梁朝偉、鞏俐、木村拓哉、劉嘉玲(從左至右)齊齊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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