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課「國家的主人 廣泛的權利」測試題
1.在我國,公民就是人民。(×)
2.從某種意義上說,社會進步的重要標誌在於人權能夠得到尊重和保障。(√)
3.自由就是「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想怎麼干就怎麼干」。(×)
(二)最佳選擇(把最符合題意的一個選項找出來,填在相應的括弧內。)
4.我國公民基本權利的確認書和保證書是(A)
A.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B.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C.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D.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5.我們享有的權利,需要來自各方面的保障才能充分實現,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保障是(C)
A.立法保障B.司法保障
C.法律保障D.社會保障
6.在我國,人一出生便享有公民權,享有人身權和人格尊嚴,享有受撫育、受監護的權利,享有繼承的權利。到了入學年齡,享有接受義務教育權。到了成年,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享有勞動權。達到法定年齡就有了結婚的自由。到了老年喪失勞動能力時,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此外,還有處分自己財產的權利。我國公民的廣泛權利伴隨人的一生。這說明(D)
A.公民權利的平等性B.公民權利的真實性
C.公民要依法行使權利D.公民權利的廣泛性
7.在我國,任何組織和個人都要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任何人,不論其職位多高、功勞多大,都不能有超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這說明我國公民的權利具有(B)
A.真實性B.平等性C.廣泛性D.一致性
8.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這段話表明(B)
A.公民享有權利和自由的真實性B.公民權利與義務的一致性
C.公民享有權利和自由的平等性D.公民享有權利和自由的廣泛性
9.午休時間,小琪還在教室大聲朗讀英語。同學多次提醒,她卻說:「學習是我的權利和自由,任何人不能干涉。」小琪的觀點是(B)
A.錯誤的,因為公民不得濫用權利和自由
B.錯誤的,因為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具有合一性
C.正確的,因為我國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受法律的保護
D.正確的,因為在我國公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具有平等性和真實性
(三)辨別分析(辨別以下觀點是否正確,簡要說明理由。)
10.言論自由就是說話暢所欲言,不受任何限制。
[參考答案]
言論自由不是無限制的絕對自由。如果濫用言論自由,就會侵害他人和社會公共利益,自己追求的權利也會落空。公民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使權利,不能超越法律允許的範圍。
言論自由要受到法律的兩方面限制: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論自由侮辱、誹謗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論自由教唆、煽動他人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民族團結、破壞社會公德、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誰公開發表了有損於他人、有損於公共利益的言論,誰就要對言論後果負法律責任。
11.國慶期間,公民上街遊行歡慶節日可以不受限制。
[參考答案]
公民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權利。公民行使自由和權利,不能隨心所欲,必須採用合法的方式,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否則,會損害國家或他人的利益,甚至構成違法犯罪。
公民舉行慶祝活動,這是愛國的情感和表現。但是,必須按照集會遊行示威法規定的程序進行,得到批准方可使用遊行的方式表示慶賀,得不到批准可以採用其他方式表示慶賀,而不得隨意上街遊行。否則,不僅會破壞國家和社會的穩定,而且,違法行使權利的人還會受到法律的懲處。
(四)閱讀思考(仔細閱讀,認真思考,運用所學知識回答相應的問題。)
12.抗擊「非典」期間,為控制「非典」疫情蔓延,疫區地方政府採取了強制隔離等措施。有極少數公民不予配合,認為這「干涉了人身自由」,是「侵犯人權」。
國際上很多國家都有緊急狀態法,規定當整個國家或某城市發生戰爭、叛亂、騷亂、地震、瘟疫等對社會公共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的事件時,可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公民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權利,包括人身自由都將受到一定限制。我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在發生瘟疫的狀況下,可對疫區公民的自由、權利進行必要的強制性限制。
根據材料回答:如何理解自由權利與法律的關係?
[參考答案]
公民權利並不是在任何條件下都不受限制。個人行使權利的過程中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利,法律就要對其進行強制限制。
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並不是在任何條件下都不受限制。權利觀念包括兩方面:一是依法正確行使、維護自己的權利,另一方面則是尊重、不侵害他人的權利。也就是說,公民個人權利的行使是有限度的,是有邊界的。如果公民個人權利在行使過程中威脅、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利,法律就要對其進行限制。
因此,公民行使自己的權利,要限制在規定的權利範圍之內,而不能超越合法權利的範圍,否則,會侵害他人的權利,自己所追求的權利也會落空。
13.案例一:原北京市市長、市委書記陳希同,任職期間,在對外交往中接受貴重禮物價值人民幣55.5萬餘元,未按規定交公而佔為己有,擅自動用財政資金修建兩座豪華別墅,並大肆用公款吃喝玩樂。1998年7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以貪污罪、玩忽職守罪,判處陳希同有期徒刑16年,贓物沒收上繳國庫。
案例二:2000年2月15日,原江西省副省長鬍長清因受賄、行賄3 000萬元,情節惡劣,被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案例三:廈門特大走私案件的查處,共涉及省部級幹部3人,廳局級領導幹部26人,縣處級幹部86人。他們都受到法律的不同處罰。
以上材料有什麼共同之處?審判的結果說明了什麼?
[參考答案]
這些人都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但是他們作了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事情,違反了法律,並最終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這說明我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我國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我國公民權利的平等性表現在所有公民一律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各項權利和自由,所有公民一律平等地承擔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各項義務;執法機關對於任何公民在使用法律上一律平等,這是不附加任何條件的。在我國,任何組織和個人都要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任何人無論其職位多高、功勞多大,都不能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14.材料一:2004年3月,十屆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第一次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國家的根本大法,為保護人權提供了強有力的憲法保障。
材料二:中國已先後加入了21個國際人權公約。1997年中國政府簽署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1998年又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2001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批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2003年中國政府正式向聯合國提交了履行這個公約的首份履約報告。
材料三:為進一步保障公民的各項權利,200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共審議了23件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草案,其中14件已經通過。審議修改物權法草案,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物權制度;修訂義務教育法,促進義務教育持續健康發展;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促進未成年人全面發展;審議通過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維護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1)以上三則材料體現了國家是怎樣保障公民權利的?
(2)法律和公民權利是什麼關係?
[參考答案]
(1)我國通過以憲法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為主要內容的權利保障體制來保障公民的權利。
(2)法律是保障權利的法寶,是維權最重要、最有效的保障。
(五)為我們加油
15.聯繫實際談談有沒有公民權利不平等現象,想想怎樣才能克服這種現象?
[參考答案]
公民權利的平等性不等於公民權利是平均的。只是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在現實生活中,還存在公民受教育程度、自身素質、家庭負擔以及公民所處社會地位及經濟收入等一些事實上的不平等,這種事實上的不平等並不是法律不公平,而是由於經濟、文化等發展不平衡的因素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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