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如何給孩子造成傷害的?

文:楊鳳(心理健康教育碩士,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

我見過許多完整家庭的孩子出現成長問題,也見過許多離異家庭的孩子健康成長,任何形式的家庭,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比家庭結構更重要!

——(美)弗吉尼亞·薩提亞

一、親子關係的重要性

男性與女性通過婚姻進行家庭關係和社會關係全方位的聯結,性愛讓男性與女性的身體深度結 合,並孕育了新的生命。雖然這個新的生命在母親的子宮裡被孕育,他(她)的身體被母親滋養,但是新生命的開始卻是來自父親的精子與母親的卵子的結合。所以從這個角度看,孩子的一半是母親,一半是父親。所以簡單地說,在父親的精子與母親的卵子結合時,親子之間的關係很簡單,孩子(受精卵)就是父母二人愛的結晶。

孩子出生以後,在嬰幼兒時期孩子雖然以一個獨立的個體存在,但他(她)的存在卻依賴於親子關係。所以在生命早期,孩子與重要照顧者之間的關係對孩子的生存質量產生重要影響,這種影響也內化為孩子對周圍世界的認識,影響孩子對外界的探索。

1973年英國心理學家艾因斯沃斯和同伴做了一個有趣的實驗:陌生情境測驗(strange situation)。這個情景遵循下列步驟:母親帶兒童進入一個陌生房間;母親坐下來,兒童自由探索;一個成年陌生人進入房間,先和母親說話,再和兒童說話;母親離開房間;母親回來,和兒童打招呼並安慰兒童,陌生人離開;母親再次離開,留下兒童自己;陌生人回來;母親回來,陌生人離開。

在這個實驗中,媽媽如同一個安全島磁場,媽媽陪伴嬰兒,嬰兒感受到磁場就等於感覺到安全,如果把媽媽這個磁場去掉(媽媽離開),實驗人員發現嬰兒的四種依戀類型,嬰兒的不同情緒與行為反應。孩子呈現出不同的依戀類型:

1.安全型依戀:母親在,孩子就很自在,他們能獨立的探索環境,時不時回來找媽媽互動一下。當母親離開時,孩子表現的有點心煩,但是母親回來就馬上回到母親身邊並尋求接觸。

2.焦慮型依戀:他們對母親的情感狀態是一種既積極又消極的混合反應。到了新環境中,兒童緊緊挨著母親,幾乎不去探索新環境。他們在陌生人進來後,母親離開前甚至就有些焦慮了,當母親真的離開時,他們會表現出巨大的哀傷或憤怒。然而一旦母親回來,他們一方面表現的要跟母親接近:他們要和母親有身體接觸。另一方面卻又選擇了負面情緒的身體接觸方法:他們對母親又踢又打,往往還伴隨著憤怒的表情或者號哭。

3.迴避型依戀:不尋求接近母親,母親離開後也沒什麼難過的表現,母親回來了也還是對她比較冷淡。

4.混亂型依戀:顧名思義,他們的表現不可預估,時而平靜時而憤怒。但一般認為這樣的孩子其實是最沒有親密關係安全感的孩子。

在母嬰互動的過程中,嬰兒在身體的內部會形成一個心理自我(自體),心理自我包含對外部照顧者的關係體驗、情緒情感,這些內容(即母嬰關係或者親子關係)形成一種內在的人際關係體驗,這種體驗一直伴隨孩子的成長,影響孩子的人格形成,也影響孩子的人際交往及長大後的親密關係。這裡的母嬰關係其實就是生活中重要照顧者,可以是母親、父親、爺爺、奶奶等,其實就是親子關係。親子關係可以給孩子提供食物、照顧、安全感,在這個關係中孩子體驗者周圍的世界,形成對外在世界的認識與體驗,形成固定的情緒與行為反應模式。

隨著孩子的逐漸成長,進入兒童期的孩子獲得了更多的獨立探索的能力,親子關係的功能依舊給予孩子保護安全,這個過程中,保護不僅是確保身體安全還有心靈的安全。進入青春期,親子關係會產生大量的衝突,其中主要的衝突就是由於孩子的生理逐漸成熟,孩子有種成人感,而孩子心理的發展水平落後生理,在大人眼中依舊還是幼稚期的孩子。在這個時期孩子的獨立行為表現在為自己做決定、選擇自己喜歡的朋友、做自己感興趣的事情;父母從自己的價值觀念和人生閱歷對孩子的選擇決定進行判斷,並進行引導。在這兩個時期,孩子與父母產生大量的互動,在親子互動中建立自我的認識與評價,自我的價值感,是否值得被愛,同時也獲得愛的能力。

所以,簡而言之親子關係影響孩子的心理成長,影響孩子內心對外部世界的感知與認識。

二、夫妻關係的重要性

夫妻兩人在一起的關係是1+1=2還是1+1=1?(1+1=2,兩個獨立的個體組合在一起,依舊是兩個獨立的個體;1+1=1,兩個獨立的個體組合在一起,在相處的過程中互相磨合,各自去掉自己的一部分,形成一個整體。)

當進入親密關係中的戀人,互相熟悉並適應彼此的依戀模式,其中穩定的聯結可以發生在迴避型的男性和焦慮型的女性之間,但是焦慮型的男性的迴避型的女性不會維持長久的關係(吉爾·薩夫,大衛·薩夫,2009.5)。自然如果是安全型的依戀可以給戀人更好地照顧,形成的關係比較穩定。當兩個人在互相的接觸中,彼此也成為對方最好的心理醫生(其實就是重要照顧者),重新修復與建立內在的人際關係,重新塑造自我的人格狀態。在相處的過程中,戀人的情感穩定並且親密,就會建立契約,互相作出承諾進入婚姻。進入婚姻後,雙方保持個人獨立的邊界同時又彼此融合,形成一個共同的夫妻人格(其實是1+1=3)。其實這個共同的部分,在孩子的身上就會體現出來,就如同榮格的原型學說:每個男人身上都有女人的一面(阿尼瑪),每個女人身上都有男人的影子(阿尼姆斯)。

當孩子出生以後,家庭的關係由夫妻關係增加為:夫妻關係、親子關係(父子關係、母子關係、父女關係、母女關係)。夫妻關係與親子關係之間的關係很多成為父母的家長都會弄錯,忙於照顧孩子忽略了伴侶的感受,出現很多溝通問題。夫妻雙方不應該為了孩子就疏於兩個人之間的情感交流,這樣反而對孩子的成長不利,當夫妻兩人的情感融洽時,這就是對孩子最好地幫助與教育,這是對孩子終身受益的。

三、離婚給孩子的影響

離婚這件事的確對於孩子是一個挫折事件,但是更大的挫折是父母作為成年人沒有正確引導孩子如何去看待這件事情。甚至一些父母離婚之後,自己本身就沒有處理好自己與另一半的關係,影響自己的正常生活,孩子的成長依舊在戰火之中。

孩子是父母愛的結晶,無論是從身體上,他攜帶了父親一半的基因,母親一半的基因,兩者之間的離異,在身體上將孩子分裂;如果兩個人在離異之前和之後都沒有處理好關係上的問題,那麼孩子在心理上(夫妻人格部分)也就分裂;這些對於孩子來說真是一件災難!

在生活中,父母雙方在離異之前出現大量的爭吵,甚至對彼此有身體傷害,對於孩子來說,家裡沒有一個心靈的「安全島」,在成長的過程中,他就難以形成安全型的依戀模式,對於他的人際交往出現影響,變得內向、害羞、迴避、膽怯的模式,或者也會相反,變得脾氣暴躁,攻擊行為明顯。

在日常的諮詢過程中,我接觸了很多例家庭離異的孩子,找我心理輔導,我發現他們存在的問題多是由父母離異這個事件引起,以我接待的一名女生為例,她與母親生活在一起,父親組建新家庭,偶爾會看望一下母女倆,母女倆家裡的問題表現在:

1.母親沒有開始自己新的生活,依舊沉浸在過去的痛苦之中,母親每天像祥林嫂說自己是如何不容易,天天嘮叨,女兒成為心理慰藉品;

2.母親依賴女兒,控制女兒,但女兒開始需求獨立,母親不能有效控制時經常歇斯底里對女兒發怒;

3.母親要求女兒選邊站隊,要求女兒必須和自己在一起反對父親,甚至攻擊父親。

離異之後,原來的家庭結構打破了,這對於孩子來說還不知道會對自己產生什麼影響;但是作為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人,離異之後夫妻關係結束但是父子、父女、母子、母女的關係卻一直存在。離異之後,成年人並沒有很好地去面對這件事,依舊使用否定、逃避、攻擊的方式對待對方,這樣的情緒與態度原本就是大人自己的問題,之前導致婚姻破裂,現在對於孩子來說更是難以接受的事情。

如果因為孩子從小就缺少父愛或者母愛,在內心沒有形成安全感,那麼在他的成長過程中,他就會被安全感所吸引;生活中只要能夠給自己安全感的人或事都會對他產生重要影響,對於男孩來說,有一群講道義的兄弟會給他安全感,那麼很有可能就會去混社會;對於女孩來說,男朋友會給他安全感,那麼很可能會早戀,結果與單親母親會發生更多衝突;結果在成長過程中,孩子就會出現很多問題,比如:吸煙、酗酒、網路成癮、自傷甚至自殺傾向嚴重,而這些都是我遇到的個案身上出現的問題。

當孩子長大了,早年原生家庭的生活經歷會對他的親密關係帶來影響,當他習慣了早期的家庭互動模式,那麼在自己的新關係中可能就會重複過去,甚至自己也覺察不到。比如為什麼有人總是過得不幸福,因為他的原生家庭過得不幸福,一個不幸福的不開心的媽媽或者父親潛移默化地暗示自己的孩子不能活得比他們輕鬆與開心;作為孩子要忠於甚至要像自己父母,雖然不情願,但是自己也無法抗拒。所以你會看到一些單親家庭女生戀愛總是遇到很多渣男(一個單親母親責備自己或者前夫,她的女兒可能就會獲得「永遠不要相信男人」,「男人都不是好東西」這樣的信念,結果女兒對男性產生消極看法),一些被家暴的男生非常反感暴力最後也成為了施暴者,因為在他們的腦海里,懷疑被拋棄,暴力攻擊都是他們最熟悉的模式,自己好像很難擺脫命運,這就是精神分析里的強迫性重複。這是由於當事人(無意識地)引誘他人用當事人熟悉的方式去對待自己,最終踏上「回家(原生家庭)」之路。我們經常說到,當兩個人墜入愛河他們都回到了三歲的狀態,這種親密關係其實就是早期母嬰關係的重現。所以成人的依戀模式與早期的母嬰依戀模式相似,甚至這種依戀模式還會通過代際傳遞給下一代的孩子,如同樹葉上脈絡的模式與樹葉長在樹榦上的模式大致相似,又與樹榦長在樹上的分布模式大致相似(吉爾?薩夫,大衛·薩夫,2009.5)。當最終這些孩子組建新的家庭,那麼這種模式通過代際傳遞,傳給下一代,變成了家族的命運。

四、接受分開,用愛灌溉

每個小孩最原始的願望就是希望自己的父母能夠生活在一起,這就是他(她)的全世界。但如果分開已經不可避免,正如開篇薩提亞女士所說,任何形式的家庭,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比家庭結構更重要!家庭的結構不管是否完整,原生家庭的成員關係對孩子的影響重大。所以單親家庭的父母警惕自己掉入離婚陷阱——責怪自己與對方、沉浸在痛苦之中無法自拔、過度依賴孩子不開始新的生活,可以嘗試(約翰·貝曼,2010.7):

1、允許自己和孩子在夫妻一方離去時經歷哀傷階段,不管這種離開是配偶死亡、遠離或離婚;

2、讓孩子了解真相,不但是從你這裡,也要從另一方,甚至所有人那裡了解家裡發生了什麼(永遠不要認為孩子太小不能被告知,相反可能年齡越小他們對這些事情形成自己的想法就會越出錯,對孩子影響越大);

3、不要利用孩子去反對或者攻擊另一方,這樣孩子就會出現分裂的痛苦,不願意表達內心的感受,開始壓抑自己想法,變得沉默;

4、主動尋求幫助,處理好自己的感受,接受分開,尋找並適應新的生活;

5、讓孩子可以自由表達對父親或者母親的思念與愛戀,也允許前妻或者前夫可以表達對孩子的思念於愛戀。

希望離異家庭的孩子能夠獲得他(她)們應得的愛!

【參考文獻】

吉爾·薩夫,大衛·薩夫.(2009.5).客體關係入門.北京:世界圖書出版北京公司

約翰·貝曼.(2010.7).當我遇見一個人.太原:希望出版社

關於作者:楊鳳,心理健康教育碩士,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

圖片來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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