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崗: 保證憲法實施 捍衛憲法尊嚴
山東濰坊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 胡 崗
來源: 中國人大網 2014-12-4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我國現行憲法可以追溯到1949年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和1954年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些文獻都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認了近代100多年來中國人民為反對內外敵人、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自由幸福進行的英勇鬥爭,確認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奪取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中國人民掌握國家權力的歷史變革。1982年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我國現行憲法。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全國人大分別對我國憲法個別條款和部分內容作出重要修正,使我國憲法在保持穩定性和權威性的基礎上緊跟時代前進步伐,不斷與時俱進。
30多年的發展歷程充分證明,我國憲法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是充分體現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權利、充分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好憲法,是推動國家發展進步、保證人民創造幸福生活、保障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好憲法,是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根本法制保證。憲法與國家前途、人民命運息息相關。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
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全市各級人大要更加自覺地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保證憲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區域內得到遵守和執行,捍衛憲法尊嚴。
牢固樹立憲法意識。人大的各項職權是憲法和法律賦予的,離開了憲法和法律,人大開展工作就失去了法律依據。作為監督法律實施者,首先要帶頭學習憲法、遵守憲法,做維護憲法尊嚴和權威的表率。各級人大要通過集體學習、法制講座等方式,切實加強對憲法的學習,牢固樹立憲法意識,模範遵守憲法法律,自覺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堅持依法辦事。進一步強化法治思維,使人大工作嚴格符合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在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按照法定程序,對法定對象進行監督。依據地方組織法、監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規,及時修訂或制定常委會議事規則、主任會議議事規則、常委會組成人員守則、代表履職守則等規章制度,保證人大各項工作於法有據、規範運行。開展調查、視察、執法檢查,把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放在突出位置,提前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全面掌握執法情況,對照法律查找問題;聽取「一府兩院」工作報告,要求從實施法律的角度彙報有關情況,依法提出建議意見;作出決議決定,強調法言法語,使之彰顯嚴肅性、更具權威性。
加強憲法宣傳教育。憲法的根基在於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於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人民權益要靠憲法保障,憲法權威要靠人民維護。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全體人民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深入開展以憲法為核心的法治宣傳教育,提高全體人民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讓憲法家喻戶曉,在全社會形成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通過不懈努力,在全社會牢固樹立憲法和法律的權威,讓廣大人民群眾充分相信法律、自覺運用法律,使廣大人民群眾認識到憲法不僅是全體公民必須遵循的行為規範,而且是保障公民權利的法律武器。把憲法教育作為領導幹部教育的重要內容,使各級領導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掌握憲法基本知識,樹立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自覺意識。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要公開向憲法宣誓。
監督推進憲法法律實施。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各級人大要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更實的舉措,切實抓好憲法法律的貫徹實施。高起點謀劃好立法工作,依法制定與法律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規,保證憲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區域內得到遵守和執行。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責,加強對「一府兩院」執法、司法工作的監督,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確保法律法規得到有效實施,確保行政權、審判權、檢察權得到正確行使。積極改進監督方式,健全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工作評議、視察、執法檢查、專題詢問等監督制度,探索完善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監督工作,不斷增強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回應社會關切,促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把本行政區域內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全部納入備案審查範圍,依法撤銷和糾正不適當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維護法制統一。
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的模範帶頭作用。我市9000多名各級人大代表,植根於人民群眾之中,是黨和國家機關聯繫群眾的橋樑和紐帶,也是推動憲法實施的重要力量。要組織各級人大代表認真學習憲法、深刻領會憲法,按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規範自己的言行,運用法律手段開展工作,堅決同各種違法行為作鬥爭,自覺維護憲法的尊嚴和權威,帶頭遵守憲法和法律。鼓勵引導各級人大代表發揮自身優勢,利用各種時機和場合,積極宣傳憲法法律,提高群眾對憲法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憲法的基本知識和基本內容、貫徹落實憲法重大意義的認識,調動起依法有序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自覺性和積極性,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法治國家奠定堅實的民意基礎。各級人大代表要依法執行好代表職務,及時發現法律法規貫徹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積極提出高質量的議案和建議,督促「一府兩院」及其工作人員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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