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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得救了嗎? ——訪蘇文峰牧師談重生確據

2016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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Ελευθερ?α ? θ?νατο?

(希臘 / 希臘語: 不自由毋寧死)

我真的得救了嗎? ——訪蘇文峰牧師談重生確據

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過程中,共和黨候選人川普(Donald Trump)傳出了不少奇人奇語。2月18日,川普在發表他的美國移民政策時強調,自己如果當選美國總統,將是基督徒長久以來最偉大的代表。天主教教宗弗朗西斯(Pope Francis)表示,川普「不配成為一名基督徒。」川普回嗆:「質疑別人的信仰是可恥的!」

究竟甚麼樣的人才是真正的基督徒?信徒重生得救的確據是甚麼?教會可以確認自稱信徒者是否真實得救嗎?若教會信徒、甚至同工不清楚自己是否重生得救,會給個人和教會帶來甚麼後果?凡此種種,看似抽象籠統,其實皆可由聖經中找到明確的教導。2016年一個仲夏早晨,資深文字工作者,「海外校園」機構創辦人蘇文峰牧師在美國洛杉磯接受了我們的訪談。他多年參與中國學生學者福音事工、研究中國教會史、觀察眾多海外華人教會的創立與成長,分享了面對以上一系列問題的思考。

圖為蘇文峰牧師

問:您是如何清楚自己重生得救的?

蘇:我生長於台灣嚴謹的基督徒家庭,從小跟著父母家人上教會敬拜上帝,家中常有家庭祭壇,每天讀經、禱告、唱詩……。身為第三代基督徒,在父母的要求及帶領之下,很自然就養成一成不變的宗教習慣;然而,在年少的時候,這些活動只是一種順從父母的表現。

直到初中一年級時,在一次校園福音團契的夏令營中,聽到人稱「韓婆婆」的美籍宣教士韓寶蓮(Pauline Hamilton)在傳講信息時挑戰說:「你們當中有很多人從小上教會,自以為是基督徒,其實你們並沒有真的重生得救,只是掛名的!你們需要清楚知道自己是罪人,真心認罪悔改,並有生活上的改變,若不然,我要禱告上帝叫你們今晚睡不著覺!」

韓婆婆的話使我深感扎心,有如當頭棒喝!因為我當時從未認真思考過這個問題,雖自認是基督徒卻常與同學打架、對父母撒謊……。那天晚上我在上帝面前徹底鑒察自己,痛哭流涕向祂認罪悔改,求祂赦免,並幫助我作一名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

這個禱告,時隔逾半世紀,至今記憶猶新。雖然當夜禱告後似乎沒有看到異象,但是隔天早上起床後,突然覺得好像天空特別清亮湛藍,草木似乎也格外清新亮麗。讀聖經聽講道的感受也不同了,好像有種說不出的新鮮感,句句有新的亮光。現在回想,必定是聖靈所做的生命內里更新的工作!

問:您這樣的經歷,是否就代表您已有「得救確據」了呢?「得救確據」的涵意到底是甚麼?

蘇:我這樣的經歷,應該屬於「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具備了一個得救者應有的基本認識和行動。我十分確信自己是個重生得救的人。從營會回家後,父母親和哥哥姊姊們也看到我生活上明顯的改變。

但是,不一定每個人都會有和我類似的重生得救經歷。有些人不記得自己究竟是哪一天、哪一個聚會、或哪一種情況下做了決志禱告,但自己和家人好友都會感覺到他的新生命有光照、有愛、有屬靈的胃口、有喜樂平安、有對罪的厭惡,這些都是重生得救者共有的現象,是從內心漸漸生髮的,不是像我以前那種宗教性的表像。

問:從你的回答中,感覺你似乎避免使用「得救確據」這個詞句,對嗎?

蘇:你的觀察很對。「確據」是一種法律辭彙,適用於「一錘定案,宣告無罪」的法庭;而「重生得救」卻是一種神人關係的恢復、舊人生命的新造、喜獲新生的愉悅、浪子回歸後兒女身分的認證,也是內在世界觀的歸正、價值觀的調整、人生觀的重建等等。聖經中的「重生」、「得救」、「悔改」、「歸正」、「新造」、「重生」等等,其實是用不同的辭彙來說明這項奇妙又真實的經歷,常常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就像嬰孩長大成人後,才知道自己的名分和地位。

問:我們之所以探討「得救確據」這四個字,是因為有人不確定自己是不是真的得救了。為何不確定呢?一來,可能此人對聖經有關重生得救的真理仍不清楚;二來,生活上的失敗及軟弱,令他感到自己不像是已經重生得救的人。

蘇:究竟何謂「得救」?約翰福音一章12節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當中有兩個重要的行動。首先,是「信」(believe)。不但在理性上有正確的認識,在情感上也有更深的信靠(depend on)。當困難、危險、試探來臨時我可以信任祂、信託祂、專靠祂,這是具體的行動。另一個則是接待(receive)。就好像稅吏長撒該在路上遇見耶穌後,不只是在桑樹上聽耶穌講話,更是立刻歡歡喜喜地接待耶穌到他家裡,和耶穌一同生活、吃喝,以致看見自己真是個罪人,而以具體的悔改行動來證明自己已經得救;所以耶穌宣告:「今天救恩到了這家。」

得救,就是從惡者、惡習、惡念、罪行、世界的捆綁中被釋放了,得到如奧古斯丁所說「不犯罪的自由」;也是從罪人的身分被平反了,得稱為義人,恢復了作神兒女的地位。

問:那麼何謂「確據」呢?

蘇:這可以從三方面來看:

一、聖經的明證:約翰一書一章9節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只要我們真心「認自己的罪」,決心迴轉結出悔改的果子,祂必赦免洗凈我們。另外在約翰福音三章16節:「……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真正相信耶穌的人,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就必得救(參考羅馬書10:10)。即使在遭患難逼迫時,仍勇於承認自己是屬基督的。這許多聖經的話,都提供了永恆不變的得救確據和原則,因為我們相信,上帝的話安定在天,永不改變。

二、是生命思想上的改變:最重要的就是從「以人為本的世界觀」蛻變成「以神為本的世界觀」,照著聖經真理的標準與原則來認識自己、認識別人、認識世界,並行事為人。

三、生活目標的大轉向:當一個人得救重生之後會有一百八十度的轉向,從「人本」轉回「神本」。正如新約中保羅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拉太書2:20)。因此我們不論讀書或工作,都是為了成全上帝在我們身上的託付及計劃。以前不認識神時,讀書或工作只是為了更有前/錢途,或是要證明自己的能力與價值。但現在一切以神為主,乃是或吃或喝都是為榮耀神而行。例如我自己大學時代就十分確定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一生走主的道路。因此,生命主權就不再屬於自己而是屬神,這就是「新生」,是真正得救的明證。當時幾乎我認識的基督徒大學生都是如此,視為理所當然。

問:既然如此,一個人若自稱為「基督徒」而卻不清楚是否得救,主要的問題可能是出在哪裡呢?

蘇:這得先定義甚麼叫「不清楚是否得救」—就是沒有真正體驗到、認知到自己是個罪人,需要被拯救。當我們講到重生得救,不只是指聖經的證據及生命、生活上的改變,而是要從真誠的認罪悔改開始。傳福音時提到我們是「罪人」,人常不願接受,這是因為如果沒有聖靈的光照,就無法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參考約翰福音16:8)。所以,在神的光照中清楚透徹地認識自己是個罪人,必須重生,是得救至關重要的關鍵了。

我們不只是理性上要承認自己犯罪,如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而是要更進一步認清,我真是一個「連自己都常常不知道自己是罪人」的罪人!因為我有學問、有理想、有品格表現……,所以,我的修養蒙蔽了我對「自己是個罪人」的看法。

若是在教會裡,信徒不清楚重生得救,只有在受洗時粗淺地認罪,之後就去接受各種事奉的裝備、門徒訓練,甚至到神學院進修,如此,就變成自欺欺人,因為這是在一個錯誤的基礎上添磚加瓦。

換句話說,若未能清楚重生得救,那麼參加聚會越多、聖經知識越多、宣教越多、服事經歷越多,就越容易蒙蔽我們自身真實的光景。這樣的人,只是在理性上相信有上帝、相信聖經、相信這是一個有意義的信仰,但是並沒有天天來到主前,看見自己是個罪人,承認自己需要祂的光照和拯救!

信仰前輩宋尚節牧師,在講道時一定強調認罪的必要,且是具體的知罪、悔罪、賠罪,不是籠統的認罪!他要求會眾,不只是承認「世人都犯了罪,所以我也是個罪人」,而是求聖靈在觀念上、生活上都時時光照,好讓我認識自己的真相,不再以自我為中心!

問:如果真實的認罪是清楚重生得救的關鍵,那麼在教會可否設立一套機制,來確認一個人是否真實的得救呢?若信徒或同工不清楚自己是否重生得救,會對教會造成甚麼影響呢?

蘇: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對一個人的信念養成有絕對的影響,同時也可以從一個人的三觀中看出其改變和成長。一位成熟的基督徒,或是說正在成長中的基督跟隨者,他/她必會使人看見,在生活四大方面有不斷更新的活力,即:「與神的關係」、「與己的關係」、「與人的關係」和「與物的關係」。特別是當這個人遇見重大抉擇、或生活大考驗,甚至面臨生死關頭時,他/她生命真實的本質就會顯露出來。教會的牧長、同工,在這一方面的禱告要特別懇切、觀察要特別敏銳,如此才能防止披著羊皮的假信徒、假教師魚目混珠地潛入教會成為同工或領袖,造成不可收拾的混亂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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