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未成年人犯罪及預防 思考

關於未成年人犯罪及預防 思考

原地這http://china.findlaw.cn/bianhu/fanzuileixing/snfz/43897.html 未成年人犯罪已成為各方面關注的一個社會問題。有人將未成年人犯罪與環境污染、販毒吸毒並列為世界三大公害。據統計資料表明,我國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受到刑事追究重大犯罪,正以每年15%的速度上升。據公安部公開的數據顯示,近年以來我國未成年人犯罪的平均年齡比八十年代提前了2—3歲。14歲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在各類犯罪活動中佔有較大比例,未成年人犯罪佔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平均在10%以上,且有繼續上升趨勢。對此,公安部曾發出過紅色警告:未成年人犯罪及其低齡化已成為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一個突出問題。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在犯罪成員的低齡化、犯罪類型多元化、犯罪方式團伙化,作案方式成人化、智能化的基礎上又呈現出閑散未成年人等群體違法犯罪凸顯、由單獨作案向集體性的共同作案轉化、侵犯財產犯罪嚴重、因非法網吧、毒品等不良因素導致的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上升、家庭問題和失學輟學問題對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影響明顯、教育改造呈現反覆性、校園暴力犯罪化等新的特點。未成年人自身因素、社會不良風氣、家庭的負面影響和學校教育模式等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家庭、學校、社會各方面共同努力。

[關鍵詞]未成年人犯罪 犯罪原因 預防犯罪

有人將未成年人犯罪與環境污染、販毒吸毒並列為世界三大公害。公安部曾發出過紅色警告:未成年人犯罪及其低齡化已成為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一個突出問題。如何把握其特點,找准其癥結,有效地預防、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活動,成為擺在每一個法律工作者面前的一個重大課題。 一、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概念和表現形式《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指出:「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應付刑事責任的年齡為14—18周歲。這種刑事責任年齡上的差異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少年刑事立法的合理性,因為少年刑事責任年齡的確立所依據的應該是人的心智成熟程度,而在不同文化、地域,以及不同歷史時期,少年的心智發育程度是有所差異的。在我國,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與其他國家也有所不同,未成年人犯罪這個概念,在我國還不是法律術語,只是一種習慣性稱呼,因此對其內涵、外延有一些不同意見。我國刑法上所說的少年,是指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目前未成年人犯罪比例逐步上升,除具有犯罪成員的低齡化、犯罪類型多元化、犯罪方式團伙化、作案方式成人化、智能化的特點外,又呈現出一些新的趨勢,這表明我國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已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具體表現為:(一)閑散未成年人等群體違法犯罪凸顯。2003年,團中央對2361名青少年罪犯調查後發現,閑散未成年人為1445人,佔61.2%,成為青少年犯罪的主體。在大中城市,流動人口中的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問題也比較嚴重,最新統計,該群體違法犯罪佔一些城市違法犯罪總數的60%左右。(二)未成年人犯罪由單獨作案向集體性的共同作案轉化。未成年人渴望友情、樂於合群,容易相互影響。只要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識,就可能共同作案,形成共同犯罪。據統計,60—70%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屬於團伙作案,糾集多人,相互利用。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統計,去年在審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共同犯罪的案件占犯罪總數的一半以上。少年團伙犯罪中,有些屬於一般性結夥犯罪,但也有相當數量的犯罪團伙向犯罪集團發展,並且有的青少年犯罪團伙己經成為完整意義上的犯罪集團。從近幾年未成年人團伙犯罪發展趨勢看,團伙作案慣做大案要案,一旦團伙加入了「兩勞人員」或「慣犯」、「累犯」等成員時,團伙便很快從一般性結夥犯罪發展成有組織的犯罪團伙,甚至成為一種帶有黑社會色彩的有組織犯罪集團。(三)侵犯財產犯罪嚴重。根據公安部有關統計,2003年我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搶劫佔46.3%;搶奪佔23%;盜竊佔6.6%。並且在過去6年中,盜竊、搶劫始終排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前兩位。(四)因非法網吧、毒品等不良因素導致的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上升。最新統計,因互聯網傳播不良信息誘發的未成年人犯罪增加了5倍多。到 2003年底,全國累計登記在冊的吸毒人員已達105萬人,青少年佔72%,而且男性吸毒者80%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女性吸毒者80%從事賣淫活動。(五)校園暴力犯罪化。 過去未成年人犯罪,只是勾結社會上的人才能作為,而目前大多數在校生獨立性犯罪,存在的形式有以下三種:一是搶劫在校學生的錢財;二是團伙型近似黑社會發最;三是早戀而引發的矛盾導致的暴力傷害。(六)侵犯對象同齡化。從未成年人犯罪所侵犯的對象來看,主要是相當年齡的未成年人。「欺軟怕硬」在這裡就是個很好的體現。表現在:未成年人綁架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搶劫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傷害未成年人。(七)家庭問題和失學輟學問題對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影響明顯。近年來,失和、失教、失德、失才等家庭逐漸增多。最新統計顯示,父母離異家庭子女犯罪率是健全家庭的4.2倍。據中央綜治委在對全國18個少管所和監獄的調查中,有26.6%的青少年罪犯來自破碎家庭,有近一半的青少年罪犯沒有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八)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改造呈現反覆性。 未成年人思想具有較強的可塑性,極易受外界條件的影響,往往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易於接受教育改造,但也存在較大的反覆性。有的未成年人犯過去作案手段單一,但從勞改、勞教農場出來後,作案手段更加複雜化。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一個突出特點,是所犯新罪比以前犯的罪嚴重得多,當前我國許多大案要案和惡性案件,多系重新犯罪分子所為。特別是一些未成年累犯、教唆犯及犯罪團伙頭子,雖然經過多次處理和教育挽救,但他們經多次作案強化了犯罪動機,成為熟練犯,一旦犯罪行為受到制裁或不切實際的需求受阻後,不但不思悔改,不予收斂,反而瘋狂地報復社會。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結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點,我們不難發現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主觀方面的原因,二是客觀方面的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觀原因:1、受好逸惡勞的腐朽思想的侵蝕,盲目攀比,追求高消費。未成年人罪犯在犯罪前大多數無視自己的經濟條件,經常出入酒店、舞廳、卡拉OK廳、抽好煙,喝名酒,穿高級服裝,以吃喝玩樂為最大追求,以高消費顯示自己的派頭。這些人一旦手頭拮据,便實施盜竊、搶劫。例如少年犯張某,因與其同學攀比,追求高消費,走上了盜竊犯罪的道路,開庭審判時,他毫不隱晦地說:「家庭給我的錢不算少,但還比不上別人家的多。我要人家有的我要有,人家沒有的我也要有,一旦自己的慾望得不到滿足就去偷。」2、法制觀念淡薄。犯罪的未成年人一般文化程度較低,平時不學法,法的意識在他們頭腦中幾乎全無,往往在行動中我行我素,不計後果,甚至犯了嚴重罪行還全然不知。某中學學生王某,在向其在信用社上班的嫂子借錢未能如願,就在一個夜晚夥同兩名同學乘其嫂子與另一女職工值班之機,持槍搶劫了信用社。審判人員提審時,他說:「我不懂得什麼搶劫不搶劫,誰叫他們不借錢給我呢?我就是要報復報復他們一下,出出氣。」 3、判別是非能力差。 未成年人閱歷淺,涉世不深,思想單純,一旦交上不三不四的朋友,就會是非不辯,良莠不分,走上犯罪的道路。某廠青工楊某,曾兩次盜竊被拘留,他以交朋友為幌子,與某中學的學生結成幫,以吃喝引誘該校的初中生與其交往。其中的一些人,在他的影響和勾引下,由小偷小摸發展到盜竊數額較大的財物,一步步滑進了犯罪的深淵。 未成年人犯罪的客觀原因: 1、社會原因。對待業、輟學在家的青少年缺乏管理。一些待業和輟學在家的未成年人,父母白天上班管不到,街道、居委會、村委會又無專人組織他們學習,對他們進行教育。有的未成年人在無人管教的情況下,行動自由散漫,天天東遊西盪,一遇可乘之機,極易走上犯罪道路。 不健康的影視、網吧、書刊的影響。近年來,一些充滿暴力、色情的書刊、黃色網站、淫穢的錄像、VCD、DVD光碟充斥文化市場。這對涉世不深,生理上早熟,心理上不成熟的未成年人來說,無疑具有相當的毒害和腐蝕作用。根據粗略統計,一個學生每年節假日就有170多天,再加上平時課餘的很多時間也是生活在社會中,與社會接觸機會增多,很容易受到不良影響。例如:劉某某平時對本人要求不嚴,經常利用課餘時間看黃色錄像,深受黃毒影響,一次看完錄像後,在市區的一條路邊持刀將一名下夜班的女工強姦。 2、家庭原因。有些未成年人犯罪與家教不當,家境不好有直接關係。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庭教育對未成年人的成長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從犯罪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看,不少都有一定問題。有的父母對子女過分溺愛,放任自流;有的父母因望子成龍心切,一旦不順就惡語相傷,棍棒相加,採取粗暴的教育方法,致使子女出走,失去管教;有的父母忙於外出賺錢,長期對子女撤手不管。錢某,由於父母過分寵愛,不加管教,從小就養成了偷竊、打架等惡習。其物質慾望越來越高。當他的慾望不能得到滿足時,就進行盜竊,先後竊得公私財物近萬元。 有些未成年人犯罪與家長行為不端有密切關係。退休工人田某夫婦長期賭博。他們的子女在上學時就學會了賭博。因賭博先後被公安拘留過,但他們仍不思悔改,繼續聚眾賭博。在賭博輸款後,他們就去盜竊,結果有的被治安處罰,有的被判處徒刑。 有些未成年人犯罪與父母離異也有很大關係。父母的離異不僅對孩子的心靈是個極大的打擊,而且使孩子在思想上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在生活上得不到照顧,以致走上犯罪的道路。王某上小學時父母離異,王隨父生活,其弟隨母生活。王的父親好吃好賭,很少顧及王某的學習和生活。王初中還未畢業就輟學在家,經常外出遊盪。在一次鬥毆中王致人重傷,被判刑3年。 3、學校原因。歧視差生。有的學校對後進學生往往置之不理,使他們受冷遇。有的甚至借故將後進學生趕出校門,推向社會。這些學生產生自卑感後,常常破罐子破摔。在犯罪的學生中,後進學生佔85%。 忽視德育。有些學校重智育輕德育,片面追求升學率,放鬆對學生德思想教育工作,致使有些學生數理化成績是高分,而在政治上是非不分,道德品質很差,一遇到不良環境就走上犯罪的道路。對寄讀生的管理嚴重失控。有的家長為使子女能考上大學,想方設法將子女送到升學率較高的學校讀書,這些遠離父母的學生在外寄宿,家長管不到,學校又不管。有些人在這個自由自在的小天地里,為所欲動,無法無天。據有關資料統計,寄讀生犯罪占學生犯罪的60%。三、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面對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點,家庭、學校、社會等各方面都應積極行動起來,消除和防止未成年人犯罪的發生和蔓延。 (一)實施「家庭細胞」工程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遏止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從家庭抓起。有關部門可與未成年人家庭簽訂防止犯罪的責任狀,明確家庭、父母對子女的教育責任,鞏固家庭這個堡壘。家庭是一個人一生中所面臨的第一場所,父母是一個人的第一位老師。父母的舉止言行和對孩子的教育方法,對孩子的成長有重大影響。家庭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應做到以下三點。 1、觀察未成年人的一言一行。一般情況下,未成年人犯罪都是有前兆的,家長要細心觀察,及時加以引導。例如,有的未成年人突然變得厭倦學習,不遵守紀律,追求奇裝異服;有的未成年人則染上了喝酒、抽煙等惡習,人際關係緊張,經常打架鬥毆。這些壞習慣都有可能是違法犯罪的前兆,如果家長能及時發現,給以正確引導,就會將犯罪消滅在萌芽狀態。 2、多與孩子談心。這種談心應該是朋友式的平等交談,而不是居高臨下的訓斥。有的家長一發現孩子有什麼不良言行,就大罵出口,大打出手,根本不聽孩子解釋,不給孩子說話的機會。這種做法很可能使孩子產生逆反心理,乾脆「破罐破摔」,逐漸滑向犯罪的深淵。如果家長能夠做孩子的朋友,心平氣和地與孩子溝通,交流,或許會避免許多不該發生的人生悲劇。3、別怕家醜外揚。家長應克服虛榮心理,將孩子的不良言行告訴老師和鄰居們,爭取他們的幫助、配合,在孩子的周圍形成一個監督圈,通過各方面的督促、引導,使孩子改邪歸正,健康成長。

(二)實施「校園育苗」工程 學校是向未成年人傳授知識的場所,無論在教育的力量上、教育內容上、教育形式和教育時間上,都優越於其他場所,學校教育要把教書和育人結合起來,教師應樹立與我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政治文明建設要求相適應的法律素質,在學生的道德品質教育中以身作則,與學生平等相待,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學校教育要加強德育教育,把德育教育放在與文化教育同等重要的位子,使青少年在安定的生活、學習環境中接受良好的教育。 1、教師要與時俱進,改善育人方法,多獎勵美德,教師懲戒學生的手段(不是指體罰)要合理且適度。教師要善於以身作則,通過個人良好的人格魅力影響學生。在教學上,可以模擬生活中的逆境、挫折進行教育,讓他們認識到人的一生會遇到很多挫折,關鍵在於自己如何正確地認識和對待它,任何時侯不要超越人的「倫理底線」,要有戰勝挫折的勇氣與信心,以此培養青少年健康的性格。2、學校要開設法制課程,加強對中小學生和教師的法制培訓教育。通過走出去(旁聽審判、聽取少年犯的反思)請進來(開法制講座、模擬法庭)等法制學習方式,增強學生法制意識。教育學生當自己遭遇不法侵害時,要及時向家長、教師彙報,要放寬心胸,有事不要深藏在心理,要說出來,要學會去跟別人溝通,不逞一時之能。增強自我防衛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 3、抓住關鍵時期強化教育。調查顯示:十五、六歲,容易犯罪。在校學生一般處於這個年齡段,這個時期是人的思維發展、人格形成的關鍵階段,心理困惑最大時期。抓好這個時期的教育至關重要,否則就可能出現偏差甚至誤入歧途。為預防和減少在校學生犯罪,學校應針對性地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心理諮詢室,設心理輔導教師,從而使學生的心理問題能得到及時的發現與矯治。也可引導學生上專業心理輔導網站。條件許可的學校可以設立內部夜間電話心理諮詢,進行專業心理疏導。 4、要進一步整治學校周邊環境,有關部門嚴格管理網吧和電子遊戲室經營場所,取締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黑網吧」;推廣一批內容健康的網站,凈化青少年網上空間。公安機關可在學校附近設治安值勤室或報警點,加強校園周邊的巡邏。(三)實施社會「防護林」工程。 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全社會應共同關注,社會各界要自覺地營造適合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生活環境,使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牢固樹立法制觀念。具體採取以下對策: 1、教育與保護相結合教育和保護是相輔相成的,教育是為了保護,保護必須進行教育,只有將兩者有機結合起來,才能達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與保護相結合,是社會主義、人道主義原則的具體體現,也是一項符合未成年人成長特點的科學原則,它的確立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開闢了一條新的途徑。 2、及時防治及時防治可分為兩個方面內容:一是採取積極預防的措施,整頓包圍未成年人的不良社會環境,消除產生犯罪的原因和條件;二是對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及時進行矯治。及時防治原則的積極意義在於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著眼點放在消除犯罪的原因和條件方面,放在預防和矯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方面,從而使刑罰的目的由事後的消極懲罰轉向事前的積極預防。這種抓早、抓小、抓苗頭、抓原因的立法思想,有利於把未成年人犯罪消滅在萌芽狀態,從而達到預防犯罪的目的。 3、依法綜合治理犯罪,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是一種十分複雜的社會現象。犯罪的發生和變化,犯罪的原因和危害後果,均具有社會性、綜合性,是社會上各種消極因素、不良影響、惡劣環境等在未成年人身上綜合作用的結果。在一定意義上,犯罪實際上是社會消極面的「綜合症」,是社會問題的綜合反映。因此必須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必須依靠全社會的力量,齊抓共管,通過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進行綜合治理。 4、講究科學性 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預防上,家長、學校應了解掌握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變化的規律性,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既不能採取「不打不成材」的粗暴式教育方法,也不能溺愛成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4條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舉辦各種形式的講座、座談、培訓等活動,針對未成年人不同時期的生理、心理特點,介紹良好有效的教育方法,指導教師、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監護人有效地防止、矯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這表現在對犯罪的未成年人處理上,要求必須與成年人區別開來,在偵查、起訴、審判以及施行強制措施、教育改造等各個環節上都要充分體現「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貫徹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4條規定,司法機關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應當根據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點和犯罪的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法制教育;第46條規定,對被拘留、逮捕和執行刑罰的未成年人與成年人應當分別關押、分別管理、分別教育。 (四)實施「浪子回頭金不換」工程 司法機關和執法機關應採取有別於成年人的方法,建立相應的制度教育和挽救犯罪的未成年人。司法機關要廣泛宣傳:刑罰的目的是預防犯罪的精神,認真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寓教於審、懲教結合、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對犯罪的未成年人在偵查、起訴、審判、改造等環節採取有別於成年人的方法,著眼於教育和挽救,以達到既治病又救人的目的。執法機關要建立追蹤回訪考察制度,建立幫教體系,對判處刑罰的未成年人採取確定專人幫教,定期考察,會同未成年人在法律責任上還無能力承擔起刑事責任的壓力;我們在研究未成年人犯罪問題的同時,必須從愛護「花朵」的角度出發,而不能像掐掉一朵被病蟲侵害了的花朵一樣,拋棄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未成年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僅僅是追究犯罪的平等,受害人的保護也是平等的;刑事責任中的未成年人具有違法犯罪行為人和受害人的雙重身份和法律地位,因此必然平等地受法律保護。(五)實施相應的理論研究專門工程 未成年人犯罪問題是一個國際性的社會問題,隨著社會的改革和進步,必須加強理論研究來指導實踐。建立相應的理論研究專門機構,其目的在於團結、組織、聯絡各地區熱心研究未成年人犯罪問題的專家、學者和實際工作者,積極開展學術交流活動,探討未成年人犯罪的有關問題,為預防、懲治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提供對策,促進社會治安的綜合治理。 學校、家庭、社會必須共同關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採取多種有效措施,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進一步凈化社會風氣,創造積極健康的社會環境,把未成年人的思想引導到積極向上的軌道上來,並讓他們學有所成,就業時有一技之長,為社會創造更多的財富,作出更大的貢獻。 參考文獻1、中央政法委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領導小組,《預防閑散未成年人犯罪研究報告》(R),中國檔案出版社,2002年。2、王秉中,《犯罪教育學》(M),群眾出版社,2003年。3、王大偉,《中小學生被害人研究——帶犯罪發展論》(M),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4年。4、《燎望》,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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