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佛陀 自覺
一、 佛陀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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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的出家】
出家的沙門行,為東方新宗敎的一般情形。然依佛法說:「家」為男女互相佔有,物資私有的組合;依此發展下去,人世間的相侵相爭,苦迫不已。出家,只是為了勘破自我,舍卻我所有的,以求得解脫的生活。為了求得解脫,向南遊行,參訪了阿羅邏伽羅摩A^ra^d!a-ka^la^ma,郁頭羅摩子Udrakara^ma-putra,學習高深的禪定。但學成了,卻不能得到解脫,所以又到優樓頻螺Uruvilva^村,專修苦行。調息、止息,節食,斷食,這樣的精嚴苦行,頻臨死亡邊緣,還是不能解脫 ;這才捨棄了苦行,恢復正常的飲食。這樣,捨棄王家的欲樂生活,又捨棄了禪定、苦行的生活;學習,了解而又超越他,踏上又一新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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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的悟道與弘法】
釋尊受牧女的乳糜供養,在尼連禪Nairan~jana^河中沐浴,身體漸康復了。這才到河東,在現在的佛陀伽耶Buddhagaya^,敷草作座,於樹下禪思。立誓說:「我今若不證,無上大菩提,寧可碎是身,終不起此座」。起初修習四禪,在禪定中正觀緣起prati^tya-samutpa^da,終於證覺緣起的寂滅vyupas/ama,超脫一切障礙而成佛。釋尊表達其自覺解脫的信念,如『五分律』說:「一切智為最,無累無所染;我行不由師,自然通聖道。唯一無有等,能令世安穩」。釋尊修證的內容,稱為「古仙人之道」,「古王宮殿」。釋尊無師自悟,是獨到的創見,而其實是無分於古今中外,聖者所共由共證的,永恆普遍的大道!佛法是與神敎不同的,佛不是神,也不是神的兒子或使者,佛是以人身而實現正覺解脫的聖者。佛敎不是神敎那樣的,以宗敎為「神與人的關係」,而是人類的徹悟,體現真理,而到達永恆的安樂、自在、清凈。佛是人,人間的「勇猛」、「憶念」、「梵行」,神(天)界不及人類多多。所以究竟成佛,不是天神,也不在天上,惟有在人間,所以釋尊說:「我今亦是人數」;「佛世尊皆出人間,非由天而得也」。釋尊成佛後,四十五(或作「四十九」)年間,踏遍了恆河兩岸,化導人類,不是神敎那樣的,化作虹光而去。釋尊是真正的「父母所生身,直登大覺位」;「即人成佛」,創開人類自己的宗敎。
釋尊成佛後,曾作七七日的禪思,享受解脫的法樂。釋尊感到正法saddharma的深奧,眾生sattva的愛著,而有不想說法的傳說,如『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五說:
「我所得法,甚深微妙,難解難見,寂寞無為,智者所知,非愚所及。眾生樂著三界窟宅,集此諸業,何緣能悟十二因緣甚深微妙難見之法!又復息一切行,截斷諸流,盡恩愛源,無餘泥洹,益復甚難!若我說者,徒自疲勞」。
佛法是甚深的,但不是世俗學問的精深,而是眾生本性(獸性、人性、神性)的癥結窟宅,不容易突破,也就難於解脫。傳說:自稱人類、世界的創造者──最高神(印度名為「梵天」)殷勤的請佛說法:眾生的確難以度脫,但也有利根而可能達成解脫的。釋尊這才到迦屍Kas/i^國的波羅奈Va^ra^n!asi^,今Benares,為五(位)比丘初轉*輪。傳說輪王治世,有「輪寶」從空而行;輪寶飛到那裡,那裡的人就降伏而接受敎令。釋尊依八正道a^rya$s!t!a$n%gika-ma^rga而成佛,八正道就是法,所以說:「正見是法,乃至……正定是法」。 釋尊依八正道成佛,為眾生說法,弟子們依法修行,八正道也就出現於弟子心中。從佛心而轉到弟子心,降伏一切煩惱,如輪寶那樣的從此到彼,降伏一切,所以名為轉*輪。*輪,是以「八支正道」為體的。釋尊與五比丘共住,開始僧伽sam!gha的生活──法味同嘗,財味共享。不久,隨佛出家的弟子,已有一百多人,釋尊囑付他們去分頭敎化:「汝等各各分部遊行!世間多有賢善能受敎誡者。……諸比丘受敎,分部而去」。釋尊所宣揚的正法,迅速的發展。第二年,游化到王舍城,得到頻婆沙羅王Bimbisa^ra的歸依。佛的二大弟子,舍利弗S/a^riputra與大目揵連Maha^maudgalya^yana,也加入釋沙門的僧伽。那時,出家弟子已有一千二百五十人了。釋尊「以法攝僧」,使出家眾過著「和樂清凈」的集體生活。僧伽是「眾」,是有組織的集合。在僧伽中,人人平等,依德化的法治──戒律而住。彼此間互相警策,互相敎誡,互相勉勵,在和──團結,樂──身心安樂,清凈──健全的僧伽里,努力於修證及敎化的活動。釋尊曾勸優波離Upa^li住在僧中,勸大迦葉Maha^ka^s/yapa放棄頭陀行而來僧中住。離眾的精苦行,受到當時(東方)摩竭陀與央伽An%ga民間的崇敬,但釋尊戒律的精神,是集體的僧伽;僧伽是佛法在人間的具體形象。釋尊一直在恆河兩岸,平等的施行敎化。五十多歲後,體力差些,雖也遊行敎化,但多住在舍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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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8(287)經(中p1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憶宿命,未成正覺時,獨一靜處,專精禪思,作是念:何法有故老死有?何法緣故老死有?即正思惟,生如實無間等,生有故老死有,生緣故老死有。如是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何法有故名色有?何法緣故名色有?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生,識有故名色有,識緣故有名色有。我作是思惟時,齊識而還,不能過彼:謂緣識名色,緣名色六入處,緣六入處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我時作是念:何法無故﹝則﹞老死無?何法滅故老死滅?即正思惟,生如實無間等,生無故老死無,生滅故老死滅。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廣說。我復作是思惟:何法無故行無?何法滅故行滅?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無明無故行無,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識滅故名色滅,名色滅故六入處滅,六入處滅故觸滅,觸滅故受滅,受滅故愛滅,愛滅故取滅,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如是純大苦聚滅。我時作是念:我得古仙人道,古仙人徑,古仙人道跡;古仙人從此跡去,我今隨去。譬如有人游於曠野,披荒覓路,忽遇故道、古人行處,彼則隨行。漸漸前進,見故城邑,故王宮殿,園觀、浴池,林木清凈。彼作是念:我今當往白王令知。即往白王;大王當知!我游曠野,披荒求路,忽見故道、古人行處,我即隨行。我隨行已,見故城邑,故王宮殿,園觀、浴池,林流清凈。大王可往,居止其中。王即往彼,止住其中,豐樂安隱,人民熾盛。今我如是,得古仙人道,古仙人徑,古仙人跡;古仙人去處,我得隨去,謂八聖道: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我從彼道,見老病死,老病死集,老病死滅,老病死滅道跡。見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行集,行滅,行滅道跡。我於此法,自知、自覺,成等正覺。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及餘外道,沙門,婆羅門,在家、出家,彼諸四眾,聞法正向!信樂知法善,梵行增廣,多所饒益,開示顯發」。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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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家修學的過程中,釋尊又有一番新的覺悟。原來當時印度流行的新宗敎,主要的為定樂與苦行。禪定中,如無所有定與非想非非想定,釋尊都曾修學過。但覺得這還是不徹底的,不能由此正覺人生的實相。因此又到苦行林中與苦行者為伍,經歷六年的苦行,但末了覺得這也不是正道。約克制情慾說,苦行似乎有相當的意義,但過分的克己,對於人類與自己,有何利益?這樣否定了定樂與苦行,以敏銳的智慧,從中道的緣起觀,完成圓滿的正覺,釋尊的正覺,是從己及人而推及世間,徹悟自他、心物的中道。深徹的慧照中,充滿了同情的慈悲。
釋尊是人間的聖者,這本是歷史的事實。但釋尊又給予深刻的含義說:「諸佛世尊,皆出人間,非由天而得也」(增含等見品)。這是說:佛是人間的正覺者,不在天上。天上沒有覺者,有的是神、梵天、上帝、天主們與他的使者。釋尊是人,不是天上的上帝,也沒有冒充上帝的兒子與使者,向人類說敎。所以佛法是人間覺者的敎化,也不像神敎者,說經典──吠陀、新舊約、可蘭經等為神的啟示。這「佛出人間」的論題,含有無神論的情調。天上,依印度人與一般神敎者的看法,是凈潔的,光明的,喜樂的;而人間卻充滿了罪惡、黑暗與苦痛。但釋尊從「佛出人間」,「人身難得」的見地否認他。理智的正覺,解脫的自由,在人間不在天上。所以說:「人間於天則是善處」(增含等見品),人間反成為天神仰望的樂土了。人生,不但是為了追求外物的五欲樂,也不在乎嘗受內心神秘的定樂:應重視人間為正覺的解脫,而勵行理智的德行。人類的心眼,早被神敎者引上渺茫的天國;到釋尊,才把他們喚回人間。
釋尊出在人間,所以是即人成佛的,是凈化人性而達到正覺解脫的。釋尊是人,與人類一樣的生、老、病、死、飲食、起居、眼見、耳聞;這父母所生身,是釋尊的「生身」。同時,釋尊有超一般人的佛性,是正覺緣起法而解脫的,這是釋尊的「法身」。釋尊是人而佛,佛而人的。
佛陀是自覺者,不同聲聞弟子的「悟不由他」,是「自覺誰奶師」的自覺。佛法由釋尊的創見而流布人間,他是創覺者,所以稱為佛陀。
這因為釋尊在菩提樹下,創覺緣起法性,離一切戲論,得到無上的解脫。佛陀的所以為佛陀,在乎正覺緣起法性,這是佛陀的法身。釋尊證覺緣起法身而成佛,如弟子而正覺緣起法的,也能證得法身;不過約聞佛的敎聲而覺悟說,所以稱為聲聞。
釋尊說:「我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遺敎經)。法身的是否常在,依佛弟子的行踐而定。有精勤的實行者,就有現覺法性者,有能見佛陀的所以為佛陀者,法身也就因此而實現在人間。佛法的不斷流行,有不斷的勤行者,法身這才常在人間而不滅。「法身常在」的論題,是何等深刻、正確而有力!
起初,釋尊為出家弟子,提示了「法味同受」,「財利共享」的原則。等到出家眾一多,佛陀開始制戒,使他們成為和合的,稱之為僧伽──眾。釋尊的所以「以法攝僧」,不但為了現在的出家眾,目的更遠在未來的正法久住。
佛法雖是探本的,簡要的,卻是完成的。在傳布中,可以引申、闡發,可以作方便的適應,卻沒有修正或補充可說。所以佛弟子的宏揚佛法,是「住持」,應特別注意佛法本質的保持。
釋尊的所以制律,以法攝僧,有十種因緣:「一者攝僧故;二者極攝僧故;三者令僧安樂故;四者折伏無羞人故;五者有慚愧人得安穩住故;六者不信者令得信故;七者已信者增益信故;八者於現法中得漏盡;九者未生諸漏令不生故;十者正法得久住故」(磨訶僧祇律卷一)。這十者,是釋尊制戒律的動機與目的;而正法久住,可說是最後的目的。
從佛法的流行人間來說,法是釋尊所開示的,僧是秉承釋尊的指導而和合的;三寶綜貫的佛敎,實等於釋尊三業大用的流行。釋尊本著自覺的達磨,適應當時、當地、當機者的性格、智能與希求,加以正確的敎導,佛法才成為流行於人間的。釋尊的敎導,不只是言敎,還有身敎。
釋尊的日常生活,處人處事,一切的語默動靜,來去出入,無不以智慧為前導,無不與實相相應。這以身作則的身敎,訓誨的言敎,就是釋尊所用以表詮達磨──法的。釋尊敎化的流行,構成緣起和合的佛敎。緣起是相依相成、綜合融貫的,所以對身敎與言敎,有綜合理解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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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2(379)經(中p106)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波羅抖鹿野苑中仙人住處。爾時、世尊告五比丘:「此苦聖諦,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此苦集,此苦滅,此苦滅道跡聖諦,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複次、苦聖諦,知當復知,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苦集聖諦,已知當斷,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複次、此苦滅聖諦,已知當作證,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複次、此苦滅道跡聖諦,已知當修,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複次、比丘!此苦聖諦,已知己知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複次、此苦集聖諦,已知已斷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複次、苦滅聖諦,已知已作證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複次、苦滅道跡聖諦,已知已修出,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諸比丘!我於此四聖諦,三轉、十二行,不生眼、智、明、覺者,我終不得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聞法眾中,為解脫,為出,為離,亦不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我已於四聖諦、三轉、十二行,生眼、智、明、覺故,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聞法眾中,得出,得脫,自證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爾時、世尊說是法時,尊者憍陳如,及八萬諸天,遠塵、離垢,得法眼凈。爾時、世尊告尊者憍陳如:「知法未」?憍陳如白佛:「已知,世尊」!復告尊者憍陳如:「知法未」?拘鄰白佛:「已知,善逝」!尊者拘鄰已知法故,是故名阿若拘鄰。尊者阿若拘鄰知法已,地神舉聲唱言:「諸仁者!世尊于波羅抖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三轉、十二行*輪,諸沙門、婆羅門,諸天、魔、梵所未曾轉;多所饒益,多所安樂,哀愍世間,以義饒益,利安天人,增益諸天眾,減損阿修羅眾」。地神唱已,聞虛空神天,四天王天,三十三天,炎魔天,兜率陀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展轉傳唱,須臾之間,聞於梵身天、梵天乘聲唱言:「諸仁者!世尊于波羅抖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三轉、十二行*輪,諸沙門、婆羅門,諸天、魔、梵,及世間聞法未所曾轉;多所饒益,多所安樂,以義饒益諸天世人,增益諸天眾,減損阿修羅眾」。世尊于波羅抖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轉*輪,是故此經名轉*輪經。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881(684)經(中p314)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於色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解脫,是名阿羅訶、三藐三佛陀;受,想,行,識,亦如是說。若複比丘!於色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解脫者,是名阿羅漢慧解脫;受,想、行,識,亦如是說。諸比丘!如來、應、等正覺,阿羅漢慧解脫,有何種種別異」?諸比丘白佛:「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唯願為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如來、應、等正覺者,先未聞法,能自覺知,現法自知,得三菩提;於未來世,能說正法覺諸聲聞,所謂四念處,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分。是名如來、應、等正覺,所未得法能得,未制梵行能制,能善知道,善說道,為眾將導;然後聲聞成就隨法,隨道,樂奉大師敎誡敎授,善於正法。是名如來、應、等正覺,阿羅漢慧解脫,種種別異。
複次、五學力,如來十力。何等為學力?謂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何等為如來十力?謂如來處非處如實知,是名如來初力。若成就此力者,如來、應、等正覺得先佛最勝處智,轉於梵輪,於大眾中能師子吼而吼。複次、如來於過去、未來、現在,業法受、因事報如實知,是名第二如來力。如來、應、等正覺成就此力,得先佛最勝處智,能轉梵輪,於大眾中作師子吼而吼。複次、如來、應、等正覺,禪、解脫、三昧、正受,染惡、清凈處凈如實知,是名如來第三力。若此力成就,如來、應、等正覺得先佛最勝處智,能轉梵輪,於大眾中師子吼而吼。複次、如來知眾生種種諸根差別如實知,是名如來第四力。若成就此力,如來、應、等正覺得先佛最勝處智,能轉梵輪,於大眾中師子吼而吼。複次、如來悉知眾生種種意解如實知,是名第五如來力。若此力成就,如來、應、等正覺得先佛最勝處智,能轉梵輪,於大眾中師子吼而吼。複次、如來悉知世間眾生種種諸界如實知,是名第六如來力。若於此力成就,如來、應、等正覺得先佛最勝處智,能轉梵輪,於大眾中師子吼而吼。複次、如來於一切至處道如實知,是名第七如來力。若此力成就,如來、應、等正覺得先佛最勝處智,能轉梵輪,於大眾中師子吼而吼。複次、如來於過去宿命種種事憶念,從一生至百千生,從一劫至百千劫,我爾時於彼生,如是族,如是姓,如是名,如是食,如是苦樂覺,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分齊,我於彼處死此處生,此處死彼處生,如是行、如是因,如是方宿命所更,悉如實知,是名第八如來力。若此力成就,如來、應、等正覺得先佛最勝處智,能轉梵輪,於大眾中師子吼而吼。複次、如來以天眼凈過於人眼,見眾生死時、生時,妙色、惡色,下色、上色,向於惡趣、向於善趣,隨業法受,悉如實知。此眾生身惡業成就,口、意惡業成就,謗毀賢聖,受邪見業,以是因緣,身壞命終墮惡趣,生地獄中。此眾生身善行,口、意善行,不謗賢聖,正見業法受,彼因、彼緣,身壞命終,生善趣天上,悉如實知,是名第九如來力。若此力成就,如來、應、等正覺得先佛最勝處智,能轉梵輪,於大眾中師子吼而吼。複次、如來諸漏已盡,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身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是名第十如來力。若此力成就,如來、應、等正覺得先佛最勝處智,能轉梵輪,於大眾中師子吼而吼。如此十力,唯如來成就,是名如來與聲聞種種差別」。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1241(1238)經(下p97)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波斯匿王獨靜思惟,作是念:世尊正法,現法,離諸熾然,不待時節,通達現見,自覺證知。此法是善知識、善伴黨,非是惡知識、惡伴黨。作是念已,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靜思惟,作是念:世尊正法,現法,離諸熾然,不待時節,通達現見,自覺證知,是則善知識、善伴黨,非惡知識、惡伴黨」。佛告波斯匿王:「如是,大王!如是,大王!世尊正法律,現法,離諸熾然,不待時節,通達現見,緣自覺知,是則善知識、善伴黨,非惡知識、惡伴黨。所以者何?我為善知識,眾生有生法者,解脫於生;眾生有老病死、憂悲惱苦者,悉令解脫。大王!我於一時,住王舍城山谷精舍。時阿難陀比丘,獨靜思惟,作是念:半梵行者,是善知識、善伴黨,非惡知識、惡伴黨。作是念已,來詣我所,稽首我足,退坐一面。白我言:世尊!我獨靜思惟,作是念:半梵行者,是善知識、善伴黨、非惡知識、惡伴黨。我時告言:阿難!莫作是語,半梵行者是善知識、善伴黨,非惡知識、惡伴黨。所以者何?純一滿凈,梵行清白,謂善知識、善伴黨,非惡知識、惡伴黨。所以者何?我常為諸眾生作善知識,其諸眾生有生故,當知世尊正法,現法,令脫於生;有老病死、憂悲惱苦者,離諸熾然,不待時節現,令脫惱苦;見通達,自覺證知,是則善知識、善伴黨,非惡知識、惡伴黨」。爾時、世尊即說偈言:「讚歎不放逸,是則佛正敎。修禪不放逸,逮得證諸漏」。
佛說此經已,波斯匿王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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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道泛論】
人類的德行佛法,不是為了說明世間,而是為了解放自己,凈化世間。佛法是理智的,德行的,知行綜貫的宗敎,要從生活的經驗中實現出來。說它是最高的哲學,不如說它是完善的道德,深化又廣化的道德好。釋尊從正覺中,開示了緣起支性,更開示了聖道支性。聖道是恰到好處的道德,是向上、向正覺所必經的常道,所以稱為「中道」、「正道」、「古仙人道」。這是佛陀所開示的惟一的人生正道──八正道。
神敎者以為德行的根源是神的,德行只是人怎麼服事神,人怎麼體貼神的意思來待人,如離開了神,德行即無從說起。所以在神敎中,不但人的德行變成了神的奴役,而迷妄的宗敎行為,也被看為道德的,有價值的。釋尊的中道行,與神敎相反,從人與人──自他的合理行為,深化到內心,擴大到一切有情,無邊世界。從人本的立埸,使德行從神的意旨中解放出來。
『中含』『伽彌尼經』說:「梵志(婆羅門)自高,事若干天,若眾生命終者,彼能令自在往來善處,生於天上」。這種神敎的祈禱,祭師的神權,佛以為,這等於投石水中,站在岸上祈禱,希望大石會浮起來。實則我們前途的苦樂,決定於我們行業的善惡,決不會因天神與祭師的祈禱而有所改變。所以說:「奉事日月水火,唱言扶接我去生梵天者,無有是處」(長含三明經)。
神敎的祭祀萬能,特別是血祭,釋尊也反對他:「若邪盛大會,系群少特牛,水特,水牸,及諸羊犢,小小眾生悉皆傷殺。逼迫苦切僕使作人,鞭笞恐怛,悲泣號呼。……如是等邪盛大會,我不稱嘆」(雜含卷四.八九經)。「作是布施供養,實生於罪」(卷四.九三經)。
對於吠陀,特別是阿闥婆吠陀中的咒法,以及占卜星相等迷信,如『長含』『梵動經』說:「沙門瞿曇無如是事」。這些,都是無知的產物,凡是「見(真)諦人,信卜問吉凶者,終無是處。……生極苦……乃至斷命,舍離此內,更從外(道)求……或持一句咒、二句、三句、四句、多句、百千句咒、令脫我苦者,終無是處」(中含多界經)。說得徹底些,如『雜含』(卷四十.一一一八經)說:「幻法,若學者,令人墮地獄」。總之,因神敎而引起的祈禱、祭祀、咒術,種種迷信行為,佛法中一概否認。
初期的宗敎,與種族相結合,成為氏族的宗敎。這才因種族的盛衰,而弱者的宗敎被排斥,宗敎就成為勝利者的特權。如耶和華為以色列人的上帝,以色列人是上帝的選民;婆羅門敎為婆羅門、剎帝利、吠舍的宗敎,首陀羅沒有依宗敎而得再生的權利。印度的四姓階級制,不但是世俗的,而且與宗敎相附合。佛以為:「四姓皆等,無有種種勝(不)如差別」。
因為無論從財力說,從法律說,從政治說,從道德說(雜含卷二0.五四八經);從女人所生說,從隨業受報與修道解脫說(中含婆羅婆堂經),四姓完全是平等的,是機會均等的。四姓不過是職業分化,人為的非法階級──婆羅門假託神權的四姓說,等於「如有人強與他肉,而作是說:士夫可食!當與我直」(中含郁瘦歌邏經)。佛說四姓平等,即種族優劣的根本否定。這在宗敎中,佛法即為一切人的宗敎。所以四姓「出家學道,無複本姓,但言沙門釋迦弟子」
男與女,約信仰、德行、智慧,佛法中毫無差別。如在家的信眾,男子為優婆塞,女子即是優婆夷。出家眾,男子為沙彌、比丘,女子即為沙彌尼、比丘尼。女眾與男眾,同樣的可以修道解脫。依這道器的平等觀,生理差別的男女形相,毫無關係。如『雜含』(卷四五.一一九九經)蘇摩尼所說:「心入於正受,女形復何為」!女眾有大慧大力的,當時實不在少數。
然而佛在人間,佛法的修學者與被救護者,到底是以人類為主。如基於自他和樂共存的道德律,殺生的罪惡,對於人、畜生、螻蟻,是有差別的;對於畜生、凡夫、聖人的布施,功德也不同。如忽略這普度一切有情而以人類為本的精神,如某些人專心於放生──魚,蛇、龜、鱉,而對於罹難的人類,反而不聞不問,這即違反了佛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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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修行的現覺】
佛法的中道行,為人類德行的深化又廣化。它所以超勝人間一般的德行,即因為中道是依於正法而契入正法的。中道行是德行的常道,與世間常遍的真理相隨順,相契合,所以經中常說:「法隨法行」。依中道行去實踐,能達到法的體見,稱為「知法入法」。體見正法的理智平等,稱為「法身」。所以佛法是依法見法的德行,真理與德行,並非互不相干。依真理而發起德行,依德行去體見真理,真理與德行的統一,達到理與智、智與行的圓滿,即為佛法崇高的目的。
從法性空寂或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等法印說,這是法法如此的,可說真理無所不在。但有情由於「無明所覆,愛結所系」,拘束於狹隘的自我私慾中。所知所行的一切,不但不能觸證這本然的法性,反而障礙他。
這樣,有情住著五蘊,五取蘊成為熾然大苦。不知道無常而執常執斷,無常也成為大苦。對於自然、社會、身心,弄到處處荊天棘地,沒有不是苦迫的。這無明、我愛為本的一切活動,構成有情內在的深刻特性,沈沒於生死海中。如不把這迷情勘破而解放過來,即永遠在矛盾缺陷的苦迫中討生活。
佛法的中道行,即為了要扭轉迷情的生活為正覺的生活,扭轉困迫的生活為自在的生活。這所以以實證此法為目的,以隨順此法的思想行為為方法,以厭離迷情而趨向正覺為動機。因此,專修取相的分別行是不夠的,佛所以說:「依智不依識」。如專談法法平等,不知行為有法與非法──順於法與不順於法的差別,也是不對的。所以說:「信戒無基,憶想取一空,是為邪空」。釋尊的敎導修行,不外乎依法而行,行到法的體證。
依法修行,雖因為根性不同,不一定現生就達到見法的目的。但佛法對於法的體悟,決不認為要實現於死後,或實現於來生,實現於另一世界。佛弟子的依法修學,決不等到未來、他方,而要求現在的證驗。如現生都不能體悟得解脫,將希望寄托在未來、他方,這過於渺茫,等於不能真實體驗的幻想。所以佛法的中道行,重視「自知自覺自作證」。有人以為比丘的出家,為了希求來生的幸福,某比丘告訴他:不!出家是「舍非時樂,得現前樂」(雜含卷三八.一0七八經)。
現前樂,即自覺自證的解脫樂。關於法的體見,不是渺茫的,不是難得的,如佛說:「彼朝行如是,暮必得升進;暮行如是,朝必得升進」(中含念處經)。這是容易到達的,問題在學者是否能順從佛陀的開導而行。
對於法的實證與可能,佛曾歸納的說:「世尊現法律,離諸熱惱,非時通達,即於現法,緣自覺悟」(雜含卷二0.五五0經)。這非時通達,即「不待時」,是沒有時間限制的,什麼時候都可以開悟。即於現法,或譯作「即此見」(雜含卷八.二一五經),意思是:如能修行,當下即會體悟此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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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對於如實證知的如此重視,即表示學者充滿了──理智的、德行的佛法的新生命,不是傳統的、他力的宗敎信仰而已。這是對於迷情生活的否定,轉化為正覺生活的關鍵。
正覺的生活隨順於法而現覺於法的中道行,即八正道。八者是正行的項目;而他所以是中道的,釋尊曾明確的說到:「莫求欲樂極下賤業,為凡夫行,是說一邊。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者,是說二邊。……離此二邊,則有中道」(中含拘樓瘦無諍經)。
有人以為佛法的中道,是不流於極端的縱慾,也不流於極端的苦行,在這苦樂間求取折中的態度。這是誤會的!
要知道一般人生,不是縱我的樂行,即是克己的苦行。這雖是極端相反的,但同是由於迷情為本的。情慾的放縱樂行,是一般的。發覺縱我樂行的弊病時,即會轉向到克己的苦行。一般的人生傾向,不出這兩極端與彼此間轉移的過程中。不論縱我的樂行,克己的苦行,都根源於情愛,不能到達和樂與自由。
所以釋尊否定這兩端,開示究竟徹底的中道行,即是正見為導的人生。自我與世間,惟有智──正見為前導,才能改善而得徹底的完善。不苦不樂的中道,不是折中,是「以智化情」,「以智導行」,隨順於法而可以體見於法的實踐。
智慧為眼目的中道,順隨法而達到見法,即進入了正覺與解脫的境地,成為聖者。到此,可說真的把握了,實現了佛法。然而依法見法的中道行,是為了解脫人生的系縛苦迫,為了勘破迷情的生活,實現正覺的生活。所以到得這裡,有以為一切完成了;有以為正覺的生活,恰好從此開始,有此徹悟深法的正覺,才能「行於世間,不著世間」,作種種利他的工作,完成佛陀那樣的大覺。
道德的意向中道的德行,出發於善心而表現為合理的、有益自他的行為。又以合理的善行,凈化內心,使內心趨向於完善──無漏。
慚與愧,可說是道德意向,一般人陷於重重的罪惡中,善根力非常微弱,惟有慚愧的重善輕惡,能使人戰勝罪惡,使善根顯發而日趨於增進。釋尊說:慚愧是人類不同於禽獸的地方。這可見慚愧是人類的特點,是人的所以為人處。
什麼是慚愧?在人類相依共存的生活中,自己覺得要「崇重賢善,輕拒暴惡」;覺得應這樣而不應那樣。換言之,即人類傾向光明、厭離黑暗的自覺。
這種向上的道德自覺,經常與「無慚」,「無愧」的惡行相起伏。但即使被壓倒,慚愧的道德自覺,也仍有現前的機會,這即是一般所說的「良心發現」。如說:「內心負疚」,「問心自愧」。這道德意向的自覺,應使他充分擴展,成為德行的有力策發者。
但他不但每為無慚、無愧的惡行所掩沒,由於有情是迷情為本的,智力不充分,不正確,離惡向善的道德判斷,良心抉擇,不一定是完善的,而且是常有錯誤的。這所以佛說:慚愧心「自增上,法增上,世間增上」。即是說:慚愧應依(增上是依義)於自、法、世間三者的助緣來完成。
一、依自己:人類應自尊自重,佛說:一切有情有解脫分;一切有情有佛性。誰也有止惡行善的可能,我為什麼不能?人人應努力於身正心正、自利利他的德行,圓成崇高的聖性。所以說:「彼既丈夫我亦爾,不應自輕而退屈」。自我的卑劣感,自暴自棄,萎靡頹廢,無論他的原因怎樣,自甘墮落而缺乏自拔的向上心,在自覺的行為中,到底是不道德的。一切損他的惡行,大多從這自甘墮落而來。如能自覺人格的尊嚴,即能使向善離惡的慚愧心活躍起來。
二、依法:道德行為,雖因時代環境而多少不同,但絕非純主觀的,必有他的合法則性,德行是順於法──真理的行為。由於理解真理、順從真理(信受賢聖的敎授,也屬於此),所以能趨向於應行的正道。佛法的依法修行而證入於法,也即此依法的最高意義。由於尊重真理,順從真理,向善的慚愧心即會生起來。對於應止應行的善惡抉擇,也必然的更為恰當。
三、依世間:人類生而為依存於世間的,世間的共同意欲,雖不一定完全合於真理,但世間智者所認為應該如何的,在某一環境時代中,多少有他的妥當性。所以離惡向善的慚愧心,不能忽略世間而應該隨順世間。釋尊說:「我不與世間(智者)諍」。由於尊重社會意旨,避免世間譏嫌,即能引發慚愧而使它更正確。
從上面看來,道德是源於人類的道德本能,而他的引發增長到完成,要依於重人格、重真理、重世間。道德的所以是道德,應該如此非如此不可,即依這三者而決定。
這其中,真理──法是更主要的,惟有從真理的理解與隨順中,能離去自我的固蔽,促進世間的向上。同時也要從自我的解脫,世間的凈化中,才能達到法的完滿實現,即德行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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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我們的歸依處,佛弟子應「念法」,「於法證凈」無疑的。法隨念與法證凈的法,『雜阿含經』(卷二0)這樣說:「世尊現法律,離諸熱惱,非時,通達,即於現法,緣自覺悟」。玄奘於『法蘊足論』(卷二)譯為:「佛正法善說,現見,無熱,應時,引導,近觀,智者內證」。這可以略為解說:佛的正法,是善巧宣說,說得恰如其分的──善說。佛的正法,能在現生中悟見,而不是非要等到來生的──現見。八正道與煩惱不相應,是清涼安隱的──無熱。應時,或譯不時,佛法不受時間的限制,什麼時候都可以契入的。八正道有引向通達的能力──引導;能隨順於如實知見──近觀。是佛及佛弟子所自覺自證的,稱為智者內證。所以,「法」不是別的,是從聖道的修習中,現見緣起與寂滅而得自覺自證。方便的開示中,這就是法,就是我們的歸依處。這一切是本於佛的現正等覺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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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0(760)經(中p375)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世有三法,不可喜,不可愛,不可念。何等為三?謂老,病,死。此三法,不可喜、不可愛、不可念。世間若無此三法,不可喜、不可愛、不可念者,無有如來、應、等正覺出於世間,世間亦不知有如來說法,敎誡敎授。以世間有此三法,不可喜、不可愛、不可念故,如來、應、等正覺出於世間,世間知有如來說法,敎誡敎授」。諸比丘白佛:「有道、有跡,斷此三法,不可喜、不可愛、不可念者不」?佛告比丘:「有道、有跡、修習、多修習、斷此三法,不可喜、不可愛、不可念。何等為道?何等為跡?修習、多修習,斷此三法,不可喜、不可愛、不可念?謂八聖道: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587(395)經(中p120)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波羅抖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日、月不出世間者,一切眾星亦不出於世間,晝、夜、半月、一月、時節、歲數、克數、須臾皆悉不現;世間常冥,無有明照,唯有長夜,純大暗苦現於世間。若如來、應供、等正覺不出世間時,不說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現於世間,世間盲冥,無有明照,如是長夜,純大暗冥現於世間。若日、月出於世間,眾星亦現,晝、夜、半月、一月、時節、歲數、克數、須臾悉現世間,長夜明照出於世間。如是如來、應、等正覺出於世間,說苦聖諦現於世間,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現於世間,不復暗冥,長夜照明,純一智慧現於世間」。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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