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冠軍獎金28年漲82倍 許海峰首金獎勵9000元
2012年07月15日 09:03來源:金陵晚報 作者:丁淑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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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夏天,剛在美國洛杉磯為中國射落一枚奧運金牌的許海峰迴到國內,拿到了國家發給他的獎金——9000元人民幣,同時工資連升4級,從每月51.5元漲到了每月98元。「那時候已經算是很有錢了。」許海峰說。
那一屆奧運會,國家體委給予普通奧運金牌獲得者6000元的獎金獎勵,此後,獎金數目逐屆遞增。
1988年漢城奧運會,金牌獲得者獎金是1.5萬元;
1992年巴塞羅那和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金牌運動員的獎金跳躍式地拉升到8萬元;
2000年悉尼奧運會,金牌獲得者的獎金翻到了15萬元;
2004年雅典奧運會的金牌獎升至20萬元;
2008年北京奧運是中國第一次舉辦奧運會,金牌得主獎金更創下35萬元的歷史新高;
即將進行的倫敦奧運會,據悉國家體育總局給每一塊金牌制定的獎勵是50萬元人民幣——奧運冠軍的獎金在28年間漲了82倍。
此外,在近幾屆奧運會,獎牌得主還可以從地方省市得到額外的獎勵,北京奧運會後,廣東省把金牌獎金從雅典奧運的25萬提高到50萬,金牌大省山東也把金牌獎金提高了一倍,達到100萬元。霍英東基金會也從1984年開始給每位中國隊的金牌得主頒發一公斤足金金牌以及8萬美元獎金獎勵,再加上廣告代言收入,如今,每塊奧運金牌打底價值約為150萬元。
倫敦奧運金值幾許
韓國:官方獎勵冠軍約人民幣33萬元,外加免服兵役。
馬來西亞:富商懸賞羽毛球(微博)奧運冠軍12.5公斤金磚(約合人民幣400萬元),另外還有大馬國家體育理事會以及另一家企業承諾的總獎金為400萬人民幣的重賞。
泰國:官方宣布冠軍將得到大約1000萬泰銖(約合200萬人民幣)的獎勵,但分期支付。
俄羅斯:為金牌選手開出約合81.4萬人民幣的國家獎勵。
美國:官方獎勵僅為15.7萬元人民幣。
英國:官方沒有任何現金獎勵。
為錢吵的其實都是「窮人」
近年,中國體壇越來越多的獎金糾紛讓奧運獎金成為一個刺眼的詞。國家獎、政府獎和企業獎三類獎金中,國家獎最公開透明,而且僅針對個人,分配清晰。地方政府和一些政府機構頒發的政府獎則涉及較多,奪金隊員和主管教練獎金數目相當,此外,從啟蒙教練開始到助理教練等相關人員都會獲得一定比例的獎勵。
而最容易引起糾紛的是企業贊助,企業對奧運冠軍的商業贊助形式不一,有僅面對個人、教練,也有給運動隊甚至運動管理中心的,獎金最終如何分配,一般由企業決定,但在實操過程中,企業的獎勵贊助往往無法兼顧到每個人,從而導致糾紛發生。游泳名將孫楊(微博)在2011年上海游泳世錦賽奪冠後,就因為國家隊與企業簽約要求他參加商業活動、使用他的形象而在微博炮轟。
從早年的馬家軍兵變,到今年發生的汪成榮獎金風波,中國體壇一系列鬧得沸沸揚揚的獎金糾紛,糾纏的都不過是一百多萬元。風波的主角們都不是奧運獎金體制的最大得益者,他們大多數人,一生一搏,一屆奧運捲走一百幾十萬便退下火線,從此歸隱。北京奧運產生了63個冠軍,但四年過後,仍在叱吒體壇的屈指可數。
要問誰是當今中國體壇大佬,看看中央五套的廣告便一目了然。眼下,每天都是林丹和劉翔各種造型的循環播放,偶爾冒出個張繼科。
穿李寧、喝紅牛、開雪鐵龍、嚼綠箭口香糖——你能在廣告中知道林丹的衣食住行。而能夠在國家一級電視台廣告時間攻城拔寨的體育明星,才算得上是奧運富豪,有權威媒體給出數據,林丹全年的獎金收入不過22萬美元,但林丹全年的廣告收入應在200萬美元以上。
廣告天王,林丹接棒劉翔
北京奧運會之前,姚明和劉翔是中國體育兩個標誌性人物,第一速度和第一高度在商業領域最得寵,其中,在雅典奧運會奪金的劉翔是毫無爭議的「代言王」。但從2011年開始,林丹就取代了劉翔成為中國體壇的廣告天王。
根據福布斯排行榜公布的數據,林丹2007年的收入是170萬元,到了2008年後,立即飆升至1250萬元。林丹的收入劇增,大部分來源於廣告,而他成為廣告商的寵兒,其關鍵節點正是在於北京奧運會羽毛球男單奪冠。中國代表團在北京奧運會上豪奪51金,在金牌榜上極大地滿足了國人,當時就有廣告業內人士分析,中國需要的是更多的巨星。不巧的是,劉翔在北京奧運會退賽,商業價值一落千丈。
光是劉翔奧運退賽的次日,當時由他代言的多家企業僅有耐克戰略性地在全國多份報紙版面上換上繼續支持劉翔的廣告,其餘大多數品牌都紛紛撤下劉翔代言的廣告或調整播放率。2009年3月,中國品牌研究院曾發布過一個《劉翔商業價值評估報告》,當中稱劉翔的商業價值已由最高峰時的代言單價1500萬元,降至當時的不足200萬元水平,跌幅高達87%。儘管劉翔在2009年9月復出後身價重返7位數水準,但與北京奧運前相比,仍不可同日而語。
北京奧運會前,中國品牌研究院曾針對全國10個城市的6000個受訪者進行了一個「最佳代言人」的問卷調查,結果劉翔、姚明、郭晶晶躋身前十。不過,北京奧運至倫敦奧運的這四年間,劉翔在職業生涯上經歷大起大落,而姚明和郭晶晶也雙雙於2011年退役。
中國體壇不可一日無王,原有巨星消退終於造就了形象健康的羽毛球大滿貫選手林丹上位。據統計,目前林丹代言的產品多達十幾種,其廣告量堪比娛樂明星。為了接拍廣告,林丹經常輾轉於全國各地間,舟車勞頓,而林丹代言的大多為知名品牌,這些品牌對廣告要求甚為嚴格。
不是所有冠軍都能「吸金」
過去人們認為,只有像王楠、郭晶晶那樣在奧運會上狂掠金牌才能為運動員帶來可觀的財富,但事實上,從品牌公司的角度出發,挑選體育明星做代言是一場押寶式的賭局。據業內人士透露,企業在挑選奧運明星做形象代言人時,會尋找那些還沒有被過度開發的對象,力圖以最少的花費獲得最大的商業價值。
在這點上,大企業的前瞻性和敏銳度會讓人驚奇,比如耐克早在姚明10多歲的時候就瞄上了他,還有可口可樂在雅典奧運會前就與劉翔簽約,當時每年費用僅為幾十萬元,後來劉翔的代言費漲到了上千萬。但不是所有企業都會如此幸運,作為被寄予厚望的阿迪達斯的廣告代言人,2004年雅典奧運會冠軍胡佳就未能入圍北京奧運中國代表團。
除了成績和潛力,企業尋找體育明星代言人還要考慮哪些因素?中國品牌研究院曾在北京奧運前發布過一份《中國奧運金牌價值報告》,在對50名奧運冠軍長達三年的跟蹤調查過程中,中國品牌研究院發現一個有意思的現象,那就是舉重、摔跤、柔道、射擊、皮划艇、跆拳道等項目的冠軍都很少成為代言人,而體操、跳水、乒乓球(微博)等項目的冠軍則是眾多企業追逐的目標。由此可見,優勢項目+形象良好基本是成為廣告商寵兒的必要條件。
姚明和劉翔的成功除了身處上海這個集結了全中國最高端廣告公司的地方之外,更重要的是從公共關係的角度來說,他們運動員生涯中幾乎沒有負面新聞,生活作風檢點,並且擅長與媒體打交道。林丹成為新一代廣告天王亦有相似的原因。2011年,林丹作為已集各項大賽冠軍於一身的全滿貫選手,對外塑造出一個「超級丹」的無敵形象,而在2010年底,他更與相戀多年的隊友謝杏芳完婚,賺盡情深義重的口碑。
另一方面,中國羽毛球隊一直以來相當重視商業形象的開發,在林丹近年代言的十多個品牌中,僅有吉列、綠箭等幾個品牌是個人「生意」,李寧、紅牛、雪鐵龍等多個品牌均是全隊與企業簽約,包括總教練李永波在內的多名國羽成員都一同登上了電視銀幕,在奧運經濟的大蛋糕上分得了一枚櫻桃。丁淑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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