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美學思想的構成
儒家美學思想的構成
孔子的美學思想受其恢復周禮的最終目的的制約,有明顯的保守色彩,且過多地強調藝術的社會功能,強調美統一於善,但孔子對美善統一的藝術基本原則的闡述以及他所提出的一系列美學命題,為儒家美學建構了基本的理論框架,從根本上規定了儒家美學的基本特徵的形成。 首先,儒家美學最典型地繼承華夏民族古老的禮樂傳統, 對遠古的巫術禮儀進行改造、揚棄,使「詩」、「樂」及各類藝術成為「仁學」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古代禮樂傳統是以氏族血緣傳統為根基的。中國進入奴隸社會之後,原始氏族社會的遺風並沒有被消除,反而是長期地保留下來,氏族血緣宗法關係和統治關係緊密結合。血緣關係的長期留存使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關係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禮樂傳統浸染著濃厚的倫理色彩。不難看出,從孔子開始,歷代儒家的美學理論總是和禮義、倫常緊密地聯繫在一起,儒家美學因其基於血緣關係而統一於倫理學。其次.儒家美學很注重個體與社會的和諧統一。一方面,自先秦以來,大多數的儒家代表人物都不否認個人存在的價值,都肯定個體具有獨特的情感、性格、知識長處等;另一方面,儒家又把人與人之間的和諧關係看成比個體的個性發揮更重要。社會的和諧,仁義得到推行,這是第一位的,個體的發展只有得到社會的肯定才有意義,個體個性的充分發展一直被認為是與社會的發展相統一才有真正的價值。在儒家看來,藝術(詩、樂等)作為「仁學」的組成部分,其真正意義在於引導、培養個體的健康發展,使個性的發揮朝著有利於群體和諧的方向發展。孔子強調「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樂記》強調「致樂以治心」⑥,注重的都是藝術對於個體與社會統一和諧的意義。再次,儒家美學把美善統一的境界看成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主張藝術與倫理的高度統一性。儒家美學的一系列命題,如孔子的「文質彬彬」說,孟子的「浩然之氣」說,《樂記》的「致樂以治心」論,《毛詩序》的「志」與「情」統一說等,都是把藝術(詩、樂)和倫理(仁、禮)結合起來,體現著美善統一的境界。儒家美學的代表人物認為,凡是美的,就必須是體現「仁」、符合「禮」,只有善的才可能是美的;美以善為內容和目的,善以美作為理想或適中的表現狀態。儒家美學不僅把美善統一作為一種理論追求,而且作為一種高境界的人生目的。此外,儒家美學還有一個顯著的特徵,即:注重「天人合一」,在「天」(自然、自然規律)與「人」(人的意志情感)的統一中尋找美的本質。儒家美學把自然看成是可以體現人的情感和道德理想的,審美客體與審美主體存在「比德」關係,天人統一,「知者樂水,仁者樂山」(孔子語)。同時。又把情感表現看成必須是符合自然的,是規範的和適中的,「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孔子語),人順應天,天人和諧。因為在儒家看來,只有天人合一才能達到一種「中和」的狀態,使情感世界處於和諧,使人心合乎規範,使行為合乎禮義。如董仲舒認為,天人相應,天人合一,人由天生成,天之美在於「和」與「仁」,「舉天地之道而美於和」,「仁之美者在於天」。當然,他的「天人合一」說的目的在於把天之「和」與「仁」貫徹於人間,達到政通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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