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基督教的獨特之處(下)

本文翻譯自Dr. Henry M. Morris Jr. 和

Dr.Henry M. Morris III 的聯合著作《Many Infallible Proofs》

基督的復活

耶穌不僅以自己的力量死去,祂也在死後的第三天靠著自己的力量復活。「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約翰福音10:18)。我們稍後會討論關於耶穌身體復活的大量證據,但是我在這裡想說的是,祂的復活是證明祂完全地與眾不同的最偉大且最據權威的證據。其他所有的宗教領袖和奠基人都已經死了。大多數情況下,人們都知道他們葬在哪裡,並前去緬懷他們。但是耶穌的墳墓只用了三天的時間,在這之後就永遠的空著。其他人可能會在死後有短暫的復活,但是只有耶穌基督是「直活到永永遠遠」(啟示錄1:18)。死亡是人類最終也是最大的敵人(哥林多前書15:26),不論如何聰明,如何有權勢的人都無法戰勝它。耶穌基督獨自一人戰勝了死亡,也藉此永遠的顯明了祂所說的,「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約翰福音11:25)。

聖經其書

聖經(Bible,意思就是「那本書,the Book」),不僅是所有書中最偉大且最廣為流傳的一本書,而且在幾個關鍵方面它一直處於一個統一:

  • 統一的多樣性。聖經包含了66卷獨立的書卷,出自40位不同的作者,在經歷超過2,000年的時間,通過一個難以詳盡描繪的方式組合成的一本書。聖經展現出了驚人的一致性,其中宏偉的主題從頭至尾貫徹全書,裡面沒有任何的錯誤與自相矛盾之處。這是人類所著的成千上萬本書無法比擬的。

  • 預言的應驗。在聖經中有上百個關於預言如何被精確應驗的記錄,有時甚至是幾百年之後。這也是聖經獨特之處,在吠陀經和可蘭經,以及其他人類所書寫的經文中,我們則看不到這樣的記載。聖經中預言和那些自稱為占卜者(Nostradamus)、埃德加·凱西(Edgar Cayce)、珍妮·迪克森 (Jeanne Dixon),以及其他類似的預言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這些占卜詞通常是陰暗且含糊不清的,並且通常在時候被證實是錯誤的。

  • 準確性。聖經的準確性不僅體現在其預言的應驗上,它對於歷史和科學原則的記載和引用也體現了其精確性。雖然有些問題還有待證實,但事實上,依舊沒有任何一個歷史資料和科學事實可以駁倒聖經中的敘述。並且,考古發現和歷史研究已經證實了很多我們現在才明白的科學事實早在聖經就已經被記載了,這樣的例子有數百例。我也要再次強調,可以這樣說,人類歷史上沒有第二本書有著像這樣的記載。

  • 獨特的保存方式。世上也沒有任何一本書像聖經一樣遭受過如此多的攻擊。不論是曾經還是現在,國王和宗教領袖們都不顧一切的想要摧毀它,不信的知識分子們嘲笑它、駁斥它。難以計量的聖經抄本被焚燒和毀壞,並且他們的擁有者也受到了殘害。但這卻使得它的數量不斷增加,並且今天被翻譯成了更多的語言,讓比之前更多國家和民族的人都可以讀到聖經並相信基督。再經歷了幾個世紀之後,它依然是世界上最暢銷的書。

  • 其作者的宣言。聖經上的作者一次次地強調他們是照著上帝的啟示來寫的,他們甚至經常會直接記錄上帝的話語。雖然其他的宗教作者,如默罕默德,也宣稱自己的作品是有神靈的啟示,但聖經中對此聲明的頻率和多樣性卻是獨一無二的。而且,更難以思議的是,在同一本書中,經常面對類似的話語時,作家會譴責其中的謊言和虛偽。很難想像,一個宣稱收到來自上帝的啟示的作者可以在宣揚聖潔的同時譴責其謊言,除非作者真正在聖靈的靈感下寫作,否則他們就是充滿了邪惡和虛偽的怪物。然而,這本書的獨特性格和其寫作的歷史,後一種選擇是完全不可思議的。

  • 本乎恩的救恩

    這是我在這裡將講到關於基督教獨特之處的最後一項證明,關於救恩的一切重要教導。唯有聖經的教導是只要相信就可以得救。所有其他的宗教都是教導,得救是通過信心加上行為。

    當然,每個宗教對於得救所需要的信心和具體行為要求是不同的。但這種信心加行為的基本原則卻是普遍的。

    在人類所有的宗教中,只有依據聖經的基督教,教導永恆的救恩是上帝因著恩典白白賜下的禮物,接受這份禮物不需要任何形式的行為,只有單單依靠信心才能接受。其他宗教的關鍵詞是,「信和做」;基督教的關鍵詞是,「信和活」。

    這個並不意味著基督教比其他宗教的標準更低或更寬鬆。相反地是,基督教對於行為的標準要求非常高,以至於沒有任何人能夠達到,因此沒有任何人能夠靠著自己的行為獲得救恩。「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各書2:10)。「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怎樣屬我,為子的也照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以西結書18:4)。

    這也不意味著基督徒擁有的救恩是廉價的,因為這是耶穌用祂的血做了贖價。「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得前書1:18-19)。

    因為人的驕傲,這種救恩是本乎恩的教導違背人贏得事物的本性,這樣的教導只能是從神而來。人類自身永遠都不會創造一種他自己無法望其項背的義的標準。這在其他的宗教中十分顯著,他們的標準和對於行為的要求都是人通過努力可以達到的。從這一點可以清楚的看到他們是人類的設計。唯獨上帝才能制定一個只能由上帝自己才能達到的標準。救恩是本乎恩也是因著信,這獨特的一點本身就能夠清楚地顯示基督教福音是從上帝而來的。

    世界上的宗教

    正如基督教是如此獨特,其他的宗教在這些方面上卻有著本質上的相同。他們都是由人建立的宗教,確切說來是罪人。他們的創始人都已經躺在了墳墓里,敗給了人類最終的敵人。唯獨基督,從墳墓里復活,戰勝了死亡。

    相似的還有,聖經與其他宗教書籍中存在著大量的衝突,福音中關於耶穌的恩典和其他宗教的善行之間的衝突。簡單的概覽其他宗教的特點就會讓這些衝突顯得尤為突出。

    雖然要得到準確可靠的統計是幾乎不可能的(例如,有誰真正能夠知道現在中國的人口數量,並且知道他們每一個人的信仰呢?),但是下列內容能夠幫助你對宗教的分布有個大致的了解。

    (譯者註:本書作於1974年8月)

    順便提下,雖然世界上的人口中只有三分之一的人口是名義上的基督徒,但是傳福音的工作仍然迫在眉睫。上述列表中的所說的「基督徒」幾乎是毫無意義的,因為這其中包含了「基督教世界」的大多數人口,也就是整個歐洲和美洲的大多數人口。然而那些真正相信聖經的基督徒,就是那些自己因著信心在主耶穌里重生的基督徒,可能連5%的人口都沒有。

    伊斯蘭教(Islam,意思是「委身於神」)是由默罕默德(公元570-632)建立的。他是一個孤兒,由一些神秘主義收養(一些歷史學家認為他患有癲癇),在他的性格中混雜了慷慨與殘暴,宗教的虔誠與肉體的慾望。他看到了一系列的「異象和啟示」,並稱其為舊約和新約的延伸,而他自身對於聖經舊約和新約並不熟悉。這114章的合集被稱之為可蘭經(也作「古蘭經」),是伊斯蘭教的聖書。救恩與天堂需要穆斯林們通過相信一位神(阿拉)、天使、古蘭經、眾先知(默罕默德是其中最後一位也是最偉大的一位)、最終的審判和神的命令,並且必須經常禱告、禁食、施捨、複數教義(「除了阿拉沒有真神,並且默罕默德是他的先知」)、以及有生之年至少一次前往麥迦朝聖。

    印度教從古代起都是印度的國教。從時間和空間上,印度教都極為多樣,並且他們的教義上也有著差別。他們大多都是由印度雅利安人帶入印度的,其從本質上與早期希臘和其他先人的多神論非常相似。這些信仰是逐漸被記錄下來的,就是四部吠陀經(吠陀的意思是「知識」,與英語中的「智慧(wisdom)」有著相同的詞根)。許久之後,又有新的經書被加在其中,就是梵書和奧義書。他們的哲學性越來越強,最終他們不得不在他們教義中新增兩點,輪迴和業(行為,一個人在他今生的行為會決定他來生的化身)。終止這無盡的輪迴的方法就是達到涅槃,以更通俗的話說,就是停止存在,不論是通過行善、頓悟、或是定期拜神。由於大部分印度教徒都是印度人,這也使得印度成為了一個許多神明、女神、寺廟和儀式聚集的地方。

    佛教是由喬達摩(公元前563-480)創立的,更確切的說是對當時盛行的印度教的一種改革。在他35歲時,他得到了「佛陀的自覺」,享受於法樂中,並很快有大量的跟隨者。雖然最終還是印度教在印度勝出了,然而,佛教開始在印度之外變得強盛。他教導通過八正道可以達到涅槃,就是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當然佛教也有很分支,在不同的國家也有明顯的區別。在許多人看來,喬達摩不是唯一的「佛」(「覺悟者」),在他之前與之後都有很多其他的佛。西藏的喇嘛教和日本的禪宗是非常不同的形式的佛教。佛教中最流行的思想則通常是多神崇拜和萬物有靈論。神道教是日本本土的一種佛教。在中國,佛教則混合了儒家和道教思想。

    儒家是由一位中國的實用主義哲學家孔子(公元前551-478)。儒家主要是一個道德體系,而非宗教,並且他並沒有提及,上帝的存在與來生的話題,如果他並不是懷疑論者。《論語》一書是有他的弟子收集而成,是儒家學者的指南,雖然除此之外還有大量其他亞聖的作品。他教導祖先崇拜,並縱容人們信奉多神主義,雖然他自己可能是一個嚴格的人文主義。隨後,在儒家的很多領域,他自己成為了被敬拜的對象。儒家思想和道教的泛神論與多神崇拜的思想成為了佛教的一部分。

    泛靈論是對一類信仰的合稱,不論古今,他們敬拜自然和控制及運行在自然界中的靈。雖然他們沒有文字記錄(通過某種古老的部落傳統代代相傳的是一個例外),沒有共同的中心和創始人,但是他們的本質卻是同樣的宗教,不論是非洲的黑人部落、美國的印第安人、南太平洋的土著、或者是亞洲的居民。泛靈論是對一類信仰的合稱,不論古今,他們敬拜自然和控制及運行在自然界中的靈。雖然他們沒有文字記錄(通過某種古老的部落傳統代代相傳的是一個例外),沒有共同的中心和創始人,但是他們的本質卻是同樣的宗教,不論是非洲的黑人部落、美國的印第安人、南太平洋的土著、或者是亞洲的居民。其本質上與古代的多神崇拜、現代西方宗教中的祖先崇拜、廣泛流傳的招魂術、以及其他基督教國教中的神秘主義是相同的。

    上述所有的宗教,以及其他眾多小型的宗教體系,雖然細節上有諸多不同,但其本質上都是通過善行換取救恩,這是靠著人自己的想法得出的結論。這樣的斷言甚至對很多自稱為「基督教」的宗教也適用,他們在某種程度上同樣教導救恩是依靠行為,他們強行插入了人作為最高權威而不是將耶穌基督作為人與上帝溝通的必要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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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翻譯已獲New Leaf Publishing Group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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