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消基會解析市售防晒產品成份
購買注意事項
市售防晒產品琳琅滿目,消費者應該如何選購?以下是消基會的建議:
(一)以物理性防晒的產品而言,顆粒愈小愈好,但過小的物理性防晒成份顆粒容易透過皮膚,經由血液進入微血管末端,累積人體內可能造成人體器官之管末端阻塞。
(二)應選擇成份愈單純的產品愈好,因為愈複雜的成份產生交互混合後,愈容易照光後產生化學變化,產物可能對人體造成傷害。若消費者選擇化學性防晒的產品【注2】,其實單一的寬頻(同時防止UVA及UVB)防晒成份就足夠了,額外使用一種以上的防晒成份,效力並不會增加,反而使產品成份複雜化。
如何正確防晒
(一)何謂防晒係數?
一般最常見的防晒係數為「SPF」,來源是「Sun Protection Factor」,簡單來說,假設某樣防晒產品標示的防晒係數為SPF15,就表示膚色中等的受試者在未使用該產品前經過10分鐘就曬紅了,但使用後則經過150分鐘才曬紅,也就是被曬紅的時間延長了15倍,大約可防止93%的UVB。因此每個人適用的防晒係數因膚色及皮膚敏感度都不同,也要視曝晒的時間及陽光強烈的程度而定。一般而言,SPF大於12者,應同時具有抗UVA及UVB成份,否則產品值得懷疑其質量。
另一種常見的防晒係數是「PA」,為日本厚生省(相當我國的衛生署)要求日本的防晒產品用以表示防晒效果。PA+ 表示比未使用防晒產品前延緩2-4倍被曬紅的時間、PA+ + 表示延緩4-8倍、PA+ + + 則表示延緩8倍以上。
(二)何謂UVA、UVB?
「太陽」其實是地球上一切生命的泉源,亘古以來,太陽代表的是希望而不是毀滅。然而,由於人類向大自然過度索取,環境一直在改變,臭氧層愈來愈薄,人類不僅害怕晒黑,更開始憂心罹患皮膚癌。
UVA:表示「長波紫外線」,波長大於330nm,能量略低但穿透力較高,可達真皮層,使皮膚晒黑。長期曝晒可能導致皮膚癌。
UVB:表示「中波紫外線」,波長約在285到330nm間,能量高但穿透力較低,雖然僅達皮膚表層,但會使皮膚曬紅、晒黑及脫皮,造成皮膚癌,降低免疫力,是防晒時最主要對抗的元兇。
(三)防晒撇步
1.不要以為擦了防晒產品就可以肆無忌憚地待在太陽底下,必須在適當時間補擦,多數化學性防晒產品應在20分鐘前提前擦用。
2.上午10點到下午4點間,盡量避免日光直曬或外出。
3.SPF愈高,對皮膚的負擔也愈大,所以並不是係數愈高愈好,係數與紫外光之遮避程度並不成正比,應視會曝晒在陽光下的時間及陽光強度而定,但一般應選SPF大於15,且同時具UVA及UVB保護作用之商品為佳。
4.並不是夏天才需要防晒,因為紫外線並非夏天才會出現。
5.紫外線過高時,單純地使用防晒產品也是不夠的,帽子、洋傘、長袖服裝等都要派上用場。當然若紫外線指數真的過高時(超過7),最好就待在陰涼處或避免外出。
6.不少女性消費者在業者的廣告宣傳手法下,以為只要是「隔離霜」就可以防禦紫外線,這是錯誤的觀念,應該要視該產品是否具有防晒係數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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