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上級領導賞識的行為準則
06-16
讓上級領導賞識的行為準則
工作能否順利開展,晉陞是否能夠順暢無阻,乃至個人的榮辱興衰,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你是否能夠博得上級的青睞與賞識。
1.在上級領導面前千萬別計較個人得失
對於工作上取得的某些成績,要把功勞讓給上司。通常上司會設法還給你這筆人情,對你來說,到頭來是絕不會吃虧的。注意,千萬不要對外公開宣揚你向上級讓出去的功勞,否則你的善意將會化為烏有。
2.要放寬肚量對待上級的責備
上級有自己的立場,當你執行任務失誤時,即使有充分的理由,也不要對上級的責備進行辯解,只要低聲說:「對不起!我有責任!」這樣,上級就會覺得她責備得有意義,事後或許會覺得不該這樣對待你,從而覺得你有點肚量。
3.經常向上級討教
積極跟上級接觸,讓上級的記憶里,常常有你的存在。如果你被上司遺忘,那麼,你不可能得到上司的重用。向上級領導不斷提供新鮮的情報,這是不使上級厭煩而保持親密的條件。要想得到上司的永久信賴,在態度上就要經常向上級討教。
4.對上級的否決不要耿耿於懷
提案遭到上級的否決而不耿耿於懷,是得到上級信賴的好辦法。
5.經常向上級提出好建議
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不要有損領導的尊嚴——這是規矩,不要強調自我的私怨——這是分寸。做到以上兩點,上級才可能採用你的建議和意見。當然,你本身的工作表現,也要得到上級的肯定。
6.同上級交往的時機要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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