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嗔恚之深層解析——不看大德開示,不知己之無知(摘自——益西彭措堪布—正法妙音)

辛一、何為嗔恚

嗔恚心中,事、想、煩惱,如粗惡語。

嗔恚心的事、想、煩惱,如同粗惡語。嗔恚心的事,是能引生恚惱的有情。

等起者,樂打等欲,云何令其遭殺、遭縛,若由他緣或自任運耗失財產。

嗔恚心的等起,就是樂意打罵等的心,即心想:如何讓對方遭受殺害、系縛等,或者通過其它因緣或對方自己自然損失財產。

加行者,即於所思而起加行。

嗔心的加行,是對所想發起加行。

辛二、嗔恚之究竟分三:一、真實

二、圓滿之量

三、非圓滿嗔心

壬一、真實

究竟者,謂於打等,期心決定或已斷決。

嗔心究竟,是對於打罵等,心裡做出決定或者已經確定。

壬二、圓滿之量

此亦有五,全則圓滿,缺則非圓。

嗔心圓滿也有五個條件,條件全分具足是嗔心圓滿,條件缺一則屬於非圓滿嗔心。

謂具五心:

嗔心圓滿有五種心:

一、有憎噁心,謂於能損害相,隨法分別故。

第一,有憎噁心,是心中隨著與能損害相相應的法

而分別的緣故。譬如:某人辱罵我,我心裡隨著他辱罵的表情、話語等,一直分別,也就是一直執著他人損害自己的相。這就是有憎噁心。

二、有不堪耐心,謂於不饒益不堪忍故。

第二,有不堪耐心,就是不能安忍他人對自己不饒益的緣故。這是難忍、難容之心。

三、有怨恨心,謂於不饒益數數非理思惟隨念故。

第三,有怨恨心,就是對不饒益數數非理思惟,隨之而憶念的緣故。

因為數數非理思惟憶念,就轉變成怨恨。有為法的噁心就是這樣一步步串習而成的。

四、有謀略心,謂作是念:何當捶撻,何當殺害?

第四,有謀略心,就是想要損害他人,就作意:我要用什麼方法去捶打他?想要進行殺害,就作意:我要用什麼方法去殺害他?乃至想要使他感受種種憂惱,就作意:我要如何實現這個目的?

五、有覆蔽心,謂於嗔恚不覺羞恥,不知過患及與出離。

第五,有覆蔽心,就是由於被嗔恚煩惱覆蔽的緣故,而不覺得羞恥,也不了知嗔恚的過患以及應從嗔恚之中出離。

學習嗔心圓滿的五種相,重在認識自心。必須抓住噁心的起點,知道最初的相是什麼,觀照的方法就可以明確,由此也可以舉一反三。嗔心圓滿的五相當中,第一相非常重要,由此可以認識業從何而起。第五相也很

重要,由此會認識最後將沉淪到何種狀態。中間三相是演變的過程。

對於第一相憎噁心,論中說:「於能損害相,隨法分別故」,這就告訴我們什麼是染污的根源。這一句話略說就是「於相分別」,即:對一種假立的相分別,或者是說自己的心住著在這個相上,這個住相就是生起貪嗔的根源。換句話說,觀有漏法為功德,就會生起貪慾,執取對境能損害的相,就會生起嗔心。對參《金剛經》當中世尊所說:「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嗔恨。」可見,心如果住著對方損害自己的相,就會引起嗔恚,而且隨著非理思惟的增長,業會由細而粗,由輕而重,以意推動身口,能使身心墮入惡趣。

因此,《天鼓經》上說:分別薪柴所生的嗔恨火,最終焚毀自他一切,導致一切禍患。《入行論》也說:「強行我不欲,或撓吾所欲,得此不樂食,嗔盛毀自他。」其中,前兩句「對方強行做我不欲之事,或者強行阻撓我的所欲」,就是能損害的相。對這種能損害相,心裡如果住著不舍,憎噁心就會不斷膨脹。這個不悅意的食物一旦增上,憎噁心將逐步轉變成後後的有不堪耐心、有怨恨心、有謀略心、有覆蔽心。這些意惡都是從最初一念取相分別而來。這樣知道如何流轉之後,也就會通達如何還滅。我們要降伏嗔心,就應當在起心動念上遮止,而方法就是不應住相生心,不要讓對方損害你的相在心裡留存。這樣時時觀照,一發現心在住著損害相,

當即就要遣除。所以,知道嗔心如何發起的相,就知道對治嗔心應在何處下手。

廣而推之,貪慾是怎麼生起的呢?就是對可愛、具功德的相,隨法分別,或者心住著這個相,由此貪慾就會逐步發展堅固,最後變成強烈的佔有慾。而要遣除貪慾,也應從遮止住相分別上著手。換句話說,心不能住著在對境可愛、悅意的相上,一旦發現心在取相分別,就應立即遣盪。《金剛經》中世尊開示「不應住色聲香味觸法生心」,便是此理。這樣取捨,就能斷除惡趣乃至輪迴。或者向反面轉換,對輪迴六塵正觀無常苦空。妙葉大師在《念佛直指》中說:要對娑婆世界的聲色境界作地獄想、作苦海想、作火宅想,對種種寶物作苦具想,對飲食衣服作膿血鐵皮想,對眷屬作夜叉、羅剎啖人鬼想。這是把觀凈相轉為觀不凈相,把觀樂相轉為觀苦相,把觀悅意相轉成觀不悅意相,從中便能發起厭離。對冤家損害的相如何轉換想呢?應作前世父母想、未來諸佛想、悅意相想、成就安忍善知識想,如此便能從根上止住嗔心。

壬三、非圓滿嗔心

僅成損害心者,謂作是念:彼於我所,已作正作,諸無義事,故我於彼當作無義。儘其所有幾許思惟,爾許一切皆損害心,

僅僅成為損害心,是普通嗔心,包括報復心理、幸災樂禍的心理等。

首先,是報復心理,即心想:他對我曾經做過、正

在做或者將來要造作無義之事,因此我也要對他施行無義。這樣有多少念思惟,就有多少念的損害之心。

如是願他現法喪失親屬、資財及善法等,及願後法往惡趣中,亦是損心。

這是幸災樂禍的心理。從今生來說,願他今生親屬喪失、資財損耗、善法失壞等;從後法來說,願他後世墮入惡趣。這些也是損害之心。

對於損害之心,唐譯《瑜伽師地論》中說得更為詳細。譬如,心想:如何讓我能對他自在地捆綁、損害、驅逐、鞭打,或者令他家財耗散,或者奪走他的妻兒、眷屬、朋友、住宅等等。或者心想:如何能使怨家在其他有情處,遭受上述種種苦惱之事。或者願他自然發起如是如是的身口意行為,而導致喪失資財、朋友、眷屬、名稱、安樂、壽命以及諸善法,死後墮入惡趣之中。

辛三、以公案教誡學人

從前,舍衛城的施主們供養僧眾齋食時,首先供僧,然後再布施乞丐。一次有兩個小乞丐,一個是國王種姓,另一個是婆羅門種姓,他們前去乞討,婆羅門種姓的小孩沒有掌握好時間,他在供僧之前去,結果一無所獲。國王種姓的小乞丐,在僧眾享用之後去乞討,他獲得許多飲食。國王種姓的小孩問婆羅門:「你討到東西沒有?」他因為沒有獲得任何飲食而氣憤不已,他說:「我如果有權力時,應當砍下這些比丘的腦袋。」國王種姓的小孩則說:「我若執掌大權,應當日日以百味美食來供養佛和眷屬。」兩人說完之後便各自來到樹下,都睡著了。有一輛馬車疾馳而來,恰好輾壓在婆羅門子的頸部,使他斷頭而死。他是以嗔心果報立即成熟而喪命的。

當時,舍衛城的一位大商主去世,膝下無子。家人商量決定,如果能找到一位具有大福德的人,就請到家中。人們四處尋找,發現國王種姓的小孩正在樹下躺著休息,其它樹蔭都已經消失,唯獨這棵樹的樹蔭仍然覆蓋在小孩身體上,因此他們斷定這是大福德之人,選他作為商主。後來他供養佛及眷屬齋食,在佛前求法,最後獲得了解脫。所以,這是因為他善心果報立即成熟而獲得的。

兩個小孩的命運相差這樣大,一個被車壓死,一個暫時享受安樂,最終解脫。造成這種反差的原因,就是兩人的用心不同。面對嚴厲的對境——佛和僧眾,用噁心,立遭報應,發善願,立即現前善果,確實善惡報應如影隨形。《念住經》說:「心為敵中敵,心外無他敵,如燧木自焚,心為自心毀。」《入行論》說:「誰制燒鐵地?女眾從何出?佛說彼一切,皆由噁心造。」象地獄中燃燒的鐵地、各種傷人的苦具、行刑的獄卒,都是噁心所變現,心取損害之相,便無欺地變現同類的受苦境界,了知這個心作心是的道理之後,應當斷除嗔心。

紀曉嵐的筆記上記載:泉州有個人,有一天忽然發現映在燈光下的身影不像自己,再仔細觀察,雖然隨著身體運動,影子也在動,但那影子頭大如斗,頭髮蓬亂,像個羽毛車蓋;而且手和腳都鉤曲,看起來就象鷹爪一樣。他越看越覺得自己像個奇形怪狀的惡鬼。因此失聲大叫,喊妻子出來看,妻子見到的也是一樣。從此以後,每天夜晚都是如此,又想不出原因,弄得他惶惶不可終日。

鄰居有位私塾先生,聽說此事,就對他說:「妖怪不會無緣無故變現,必定是自己招的。是不是你心中暗藏惡念,導致羅剎鬼乘機附身現形?」

這人聽了,心生恐懼,很佩服老先生的見識,他說:「不錯,我和某人有冤讎。我準備將他全家殺盡,叫他斷子絕孫,然後我去投靠朱一貴。如今,我的身影起了這種現象,可能是神對我的惡念發出的警告!我暫且停止這個想法,看看你說的靈不靈驗?」這天晚上,果然鬼影不見了。

公案中的主人公,有想作殺害的謀略心,以惡念而感致羅剎現形,又以遮止害心而使鬼影隱沒,所以一念轉移,立分禍福,相都是隨心而變的。

嗔心的異熟果是墮入三惡道。假設僥倖獲得人身,也是相貌醜陋、愚昧無知,身心常為種種痛苦所逼,遭受眾生欺凌,轉生在空曠恐怖、邊鄙野蠻、時有爭論的地方,經常慘遭礌石兵刃等損害而橫死,生生世世唯起害心,沒有生起慈心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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