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生子之美國國籍和綠卡的區別
大多數朋友都認為美國國籍和美國綠卡是一樣的,但小編今天誠摯的告訴您,其實美國國籍和美國綠卡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比如赴美生子媽媽生下的寶寶是擁有美國國籍,具有美國公民權的,而像我們經常熟知的投資移民和留學生所取得綠卡,則是一種居民的永久居留權,無法享有美國法律規定的公民權利。
一、兩者的定義:
美國國籍指個人擁有的美國公民的身份。關於美國國籍,往往被誤認為與美國永久的居留權(俗稱的美國綠卡)相同,其實美國永久居留權和美國國籍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申請美國國籍(根據出生地和血統等原則自動取得美國國籍的除外),首先要向移民機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提出申請併合法取得永久居留權,然後才能申請入籍,批准後獲得美國國籍。
美國永久居留權的具體表現形式是通過合法的途徑獲得美國永久居民卡。
美國永久居民卡亦稱作綠卡,是用於證明外國人在美利堅合眾國境內擁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一種身份證。「獲得綠卡」則用於指稱成為永久居民的移民的過程。綠卡持有者的合法永久居留權是由官方授予的移民福利,其中包括有條件地在美國居留與獲取工作的許可。持有者必須保持保持他的永久的居民身份,如果該身份所需的某個條件不再滿足時,持有者將可能失掉該身份。
二、美國公民身份較之綠卡有以下一些優勢:
1.能以美國公民的身份為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申請美國永久居留權;
2.可以在各方面享受美國公民的待遇,如醫療保險、各類補助金、公民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
3.由於美國與世界很多國家有互免簽證的協議,享受免簽證待遇,省去簽證費和很多程序上的繁瑣,去其他國家旅遊、探親、商務將更加方便快;
4.在美國或在外國居住、旅行時,受美國使館保護。萬一政局不穩或發生重大災害時,美國公民可以在美國政府的保護下離境出國的。
這些權利不僅僅屬於因血統和出生地原則自動取得美國國籍的美國公民,同時也給歸化公民帶來了相應的義務。歸化入籍的申請人必須宣誓放棄對原屬國家的一切效忠行為,支持和捍衛美國憲法和法律;宣誓效忠美國,同時積極服務於美國。同時,公民也有義務擔任陪審員,進行登記、表決和其他服務。
因此,美國公民比美國綠卡持有者享有更全面,更充分的權利。
這些總結能給準備赴美生子的父母以詳細的參考,更加深刻的理解美國公民和美國綠卡之間的區別,以做出理性的判斷和正確的抉擇,給孩子一個更高的起跑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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