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西法師入行論講記第32課
癸二(發願成為利益之因)分二:一、總說;二、別說。
這個發願是讓自己能夠成為利益一切有情的因。那麼,如何成為利益眾生的因呢?
子一、總說:
願彼緣我者,悉獲眾利益。
只要緣於我的一切有情,都能獲得一切利益。這樣的發願涵蓋了很大的範圍,是通過善心、菩提心的力量來利益有情,這是菩薩的發願,願力非常大。
「願彼緣我者」包括什麼呢?包括一切見聞憶觸我的眾生,以及我見聞憶觸的一切眾生。如前分析:我看到了對方,他和我有緣;有時我沒有看到對方,對方看到我了,也和我有緣;我的聲音被其他眾生聽到了,也和我有緣;其他眾生在心裡想我,也和我有緣;或者接觸到我,我沒有發覺,也和我有緣。不管是哪一種情況:「願彼緣我者,悉獲眾利益」,願他們都能獲得一切利益,這就是菩薩的發願,願自己成為利益眾生之因。發了廣大之願後,自己就緣著目標去修行,去真實利益有緣的眾生。
我們發願的對境常常有所局限,只是那些和自己結過善緣或惡緣的眾生,但實際上還有很多眾生與我有緣:如走到大街上,一眼就可以看到很多眾生;有時是自己被很多眾生看到。所以,不管我們知道或不知道,在前生、今世乃至來世,一切有情都通過種種方式和我結緣了,因此我們要發願利益一切眾生,願自己能夠成為利益眾生的因。應該這樣從總的方面發願。
子二(別說)分二:一、迴向意樂具義;二、迴向行為具義。
意樂就是發心,發心要具義。第二,行為要具有真實的意義。
丑一、迴向意樂具義:
若人因見我,生起信憎心,
願彼恆成為,成辦眾利因。
迴向眾生不管緣我是什麼發心,都能夠成為得到救度的因緣。如果有人因為見到我或者聽到我,生起信心或不信,乃至生起了憎恨心、嫉妒心、討厭心,無論怎樣,願其發心恆時成為成辦一切眾利的因。
清楚頌詞的含義之後要經常觀修。如果條件允許,最好是以打坐的方式,反覆思維這些頌詞的意義。打坐時,心很靜、很專註,反覆思維力量會很強,下座後就能夠保持這種發心,其連續性、堅固度完全不同於泛泛了知。倘若只是聽一遍就滿足了,知道修法很殊勝,之後卻不去思維串習,對我們的心就不會起到調伏的作用。
一般人都很在乎他人對自己的態度,比如:聽說某人對自己有信心就很高興,聽說某人對自己非常嫉妒,就會產生反感,不會從善法方面去發願迴向。現在我們要按照菩薩的做法、菩薩的軌則去發願,不管這些人在見聞憶觸我之後,產生信心或不好的心,我都迴向願他們解脫,獲得一切利益。因為:眾生如果不緣我而生起信心或厭噁心,他就沒有和我結上緣,沒結上緣,我就很難直接利益他。雖然我的發心是緣一切眾生,但是在所有眾生中,這些眾生出來了,對我具有某種強烈的心態,這說明在所有和我有緣的眾生中,在所有我要度化的眾生中,他們和我有更近的特殊因緣。既然如此,那我就更要對他們發菩提心,更要發願這些眾生早日成就,在因緣成熟的時候,提前度化他們。
佛陀在因地修行發菩提心的時候,雖然是針對所有眾生而發心,但有一些眾生首先對佛生起了信心,在佛面前發願:您成佛的時候請度化我!所以他們成為較早得度的弟子;還有一些眾生,對佛陀在因地的修行總是製造違緣,阻礙菩薩修行,菩薩也發願度化他們。如忍辱仙人(釋迦牟尼佛因地)被歌利王割截身體時,發願:今生你用刀劍割截我的身體,後世我要用智慧寶劍割截你的煩惱。如是發願之後,雖然當時歌利王對菩薩如此傷害,但在後世卻最早為佛所度(歌利王就是後來的憍陳如尊者)。所以,雖然菩薩發願度一切眾生,但那些緣菩薩生起強烈信心或嗔心的眾生,屬於具有特殊因緣,特殊因緣應特殊度化,早一天和菩薩結緣就早一天得度,這是肯定的。當然,菩薩不是只是管這些眾生,不管其他眾生,而是在總發願當中,這類人具有特殊度化的因緣。所以,我們在發願的時候,「願彼恆成為,成辦眾生利因」。
丑二、迴向行為具義
願彼毀我者,及余害我者,
乃至辱我者,皆具菩提緣。
迴向願眾生對待我的行為具有大義。「願彼毀我者」:毀就是詆毀,不是心和意樂的行為,屬於語言的造作。願這些通過語言詆毀我的眾生具有菩提緣;還有其他使用各種方式傷害我、污辱我的眾生,皆具菩提緣。
如果不懂得修行,譏毀我的人、污辱我的人、害我的人,都可能成為我發惡願的對象,成為未來互相傷害的因緣,但當我們懂得迴向行為具義的道理之後,一切惡緣都可以成為利益自他的菩提因。輪迴中,這些因緣是不缺的——只要在輪迴中,就會遇到詆毀自己的人、傷害自己的人、污辱自己的人。如果自己是具有這樣意樂的菩薩,遇到一個人詆毀我,好了,「皆具菩提緣」,就發願願他和我具有菩提因緣;遇到一百個人同時辱罵我,我也這樣作意,那麼就有一百個人和我具有菩提因緣。如果能這樣,我們為什麼要害怕別人詆毀呢?為什麼要害怕別人害我呢?這就是菩薩的想法,真的很清凈、很偉大。我們要學菩薩行,就要學習這樣的行為。
而且這種觀修也能饒益自他,如果沒有如是觀修,被別人傷害了,自己就會很鬱悶,一天想:「他為什麼傷害我?為什麼偏偏這樣傷害我?」沉溺其中不能自撥。這樣想有什麼用呢?除了增長怨恨、加深痛苦之外,沒什麼用。與其這樣,還不如行持菩薩行,主動去面對、化解這個仇怨,主動去利益害自己的眾生,願他們都能成為我修行的助緣、成為我度化的對象。這樣主動積極地面對,違緣便不成其違緣了。傷害我反而成為我修行的對象、度化的對象,如果自己的心真正能夠安住於這種狀態,怎麼會成為違緣呢?能這樣做,我們是不會害怕娑婆世界有這麼多傷害者的。
修習佛法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很多人都想儘快地從輪迴中、從這個娑婆世界中獲得解脫。為什麼呢?因為這裡阻礙解脫的人太多,傷害的因緣太多,惡人太多,如何如何糟糕;我們並不是說求解脫不好,求往生極樂世界不好,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在我們還沒有往生之前,這些事情亦無法避免,只要在輪迴當中,就會有這些事情。那麼,何不把這個頌詞活用呢?為了利益眾生,極樂世界我們肯定是要去的,但在往生之前,輪迴中仍然無法避免這些傷害、污辱的發生,屆時,我們就可以運用頌詞去應對,以菩薩的心去面對:願傷害我的人皆具菩提緣,辱罵我的人皆具菩提緣,願對我做種種行為的眾生都具菩提緣。當然,種種行為並不單單指惡行,還包括善行,頌詞只舉了惡行。既然傷害我的眾生我都願他成就,那麼幫助過我、接濟過我的很多眾生,也應該讓他們成就,願他們皆具菩提緣。
有時,對於幫助我們的眾生,我們願意他們成佛;對於傷害自己或傷害自己施主的眾生,我卻不願意他解脫,這是不對的。所以,了知了菩薩和眾生想法的不同之後,我們就要逐漸拋棄那些已養成的、固有的、凡夫人的輪迴思維模式,慢慢靠近菩薩的思維方式和解脫的思維方式,要以菩薩這種無偏袒的利益之心去幫助眾生,這樣的行為便具有真正的大義。
壬二、迴向成為利眾之因
路人無怙依,願為彼引導,
並作渡者舟,船筏與橋樑。
這是迴向成為利眾之因,願自己能夠成為利益眾生的一種因緣。「路人無怙依,願為彼引導」:意思就是說,當眾生因為謀生、旅遊或其他各種原由出門在外的時候,假如他們沒有怙主、沒有依靠,我願成為他們的引導者。這個引導者,不僅可以理解為迷途中的指路人,還可以理解為古印度的商主,商主不單是指路人,而且尤善關心商人,乃至幫助他們取得珍寶為止(之前我們大概講過商主大海取寶的故事)。
「並作渡者舟,船筏與橋樑」:因眾生的業力使然,世界上形成了很多江河湖海、溝渠等等,沒有船很難通過。菩薩發願:在這些環境中自己變成渡船、橋樑。有時人們在荒野中想過河,但長時間沒有橋或船,只有一直走下去,非常痛苦。我看過一本書,裡面記載了一個精彩的故事:幾個修行者從甘地神山朝聖歸來,去時經過的小河因夏季的大雨已變得又寬又深,無法通過,他們只好一直沿著河走,希望找到橋樑或度船。幾天下來,身上的糌粑、酥油都吃完了,後來找到了一具即將腐爛的動物屍體,又堅持了幾天,最後實在走不動了,他們商量:如果誰先死了,其他人可以吃他的肉。其中一個喇嘛說:你們要吃我可以,但我不吃你們的肉。困境之中,他們開始以最大的信心祈禱平時所供養的護法,奇蹟發生了:洶湧的河流突然斷開了,一條路從河中間顯露出來,兩側河水壁立,還在不斷抖動。他們又驚又喜,急忙衝過去,剛通過水流就閉合了,恢復了以前的形狀。
這則公案一方面說明了信心和三寶的加持力不可思議,另一方面也說明,如果找不到渡船或橋樑,有時會將人置於人吃人的絕境。所以,菩薩發願在這些環境中,變成渡船或者連接兩岸的橋樑,以利益眾生。
菩薩發願變成利益眾生之因,意義是非常深遠的,不僅能夠在當下利益眾生,而且通過菩薩的願力連接,可以成為眾生未來的解脫之因。由於這些橋樑、渡船是菩薩的願力所化現的,所以,眾生只要踏上這個橋、登上這個舟就和菩薩結緣了,隨著因緣越來越深,乃至逐漸獲得解脫。
求島即成島,欲燈化為燈,
覓床變作床,凡需僕從者,
我願成彼仆。
在大海中長時間航行的人會很疲累,很想有個小島可以休整,菩薩就如其所願變成島嶼;眾生在黑暗中會感到恐怖,很多事情也做不了,很想得到光明,菩薩就在他們面前化為燈:「欲燈化為燈」。像油燈、火把、蠟燭、電燈……這些照明工具,都可以說是菩薩的願力所化現的。
「覓床變作床」:床是眾生休息必不可少的用具。《俱舍論》中講,眾生的身體是由地、水、火、風四大種組成的,有些大種必須要通過吃飯才能補充;有些需要沐浴才能維持;有些必須要通過休息、睡覺才能得以恢復,這些都是眾生資生的因緣。比如:沒有床就不能好好休息,在地上睡覺可能會受濕氣生病。我們也有體會:不管是幹活、走路、工作或者旅遊,身體很勞累了,晚上躺在床上就很舒服,一下子就輕鬆了。床也能夠幫助、利益眾生,是眾生資生的一種重要工具,所以說「覓床變作床」。
「凡需僕從者,我願成彼仆。」:需要僕人的眾生,我願變成他們的僕人以利益他們。菩薩發的願遠遠超勝一般人,這種境界世間人很難想像。世間人幫助眾生,可以去捐款、去修學校或做其他事情,但是去做一般人的僕人任其使喚,很多人就做不到。而菩薩不同,只要對眾生有利益,可以成為僕人任其使喚,很高興地為這個眾生服務。如前所述,菩薩這樣發願有兩個原因:一方面,做僕人可以讓眾生得到安樂;另一方面,菩薩以此方式和眾生結了善緣,會成為度化眾生的因。
菩薩利益眾生的方式不拘一格,《四百論》中講過:「或作彼弟子,或作彼侍者」。毫無疑問,有時菩薩利益眾生是上師的身份,作為師長去調化眾生,但有時菩薩也顯現為弟子的身份,因為上師有可能是凡夫。只要對眾生有利,菩薩為了利益眾生無所不用其極,只要能夠幫助眾生、引導眾生,什麼方法都可以使用。宗咯巴大師在《事師五十頌》中有個讚歎文殊菩薩的頌詞:「常在一切上,然為眾生仆」。什麼叫「常在一切上」?文殊菩薩可是千佛之師,一切佛的上師,這麼高貴的身份,可他還願為眾生的僕人,說明他沒有高低貴賤的分別心,沒有「我是高高在上的,我絕對不能做低下的事情」的想法。
通過修行,我們雖不能夠馬上發願去做別人的僕人,至少也能讓我們這顆高傲的心謙卑一點。如在團體中,我是個負責人或領導,下級的事情自己就不願做;或我是學佛的,其他事情我不做.只做佛教的事情。覺得自己處於某種高位之後呢,有些事情就不能做了。實際上我們忘記了:當我們產生傲慢心的時候,我們離解脫道就遠了;當我們產生謙卑心的時候,才靠近了解脫道。很多教言中講:藏地春天來臨的時候,最先發芽的草地是低洼的地方,越低的地方越早發芽;同樣,越處於一種謙卑的狀態,越容易產生功德的苗芽。
我們就是個大凡夫而已,煩惱一大堆,所以我們根本就沒有資格傲慢。但眾生就是無明,一點點功德就放大,覺得自己了不起,開始看不起別人。實際上我們本來是什麼呢?本來是個具有很多煩惱的凡夫,本身應該處于謙卑的狀態。是凡夫就應處於凡夫的位置去思維,不要站在修行者或修行很好者的位置去思維,更不要自認為聖者去思維。我們是凡夫,我們具有煩惱,就應該很謙卑,就應該恭敬眾生,就應該去為眾生服務。如果經常這樣思維,那麼我們不會有傲慢而且可以積累很多資糧。
如果我們覺得自己是高高在上的人,雖能做一些事情,但不會做所有事情:這個事情和我身份相符我才做,這個事情和我身份不相符我不做。菩薩如果處在這樣的心態中,覺得自己是個很高的人:某些事可做,某些事不可做;這些善法可以做,那些善法不能做;就會喪失很多修善法的機會。當把自己的身段放到最低的時候,還有什麼不能做的呢?所有的善法都可以做。像這樣的話,一方面心態很正確,一方面能做的善法更多了。比如社會低層的人,為了掙錢糊口,沒有什麼事情是不能做的,最臟最累的活都會幹。但是所謂的白領、成功人士,在這世界上的所有事業中,他們能做的就不多。我們要說明什麼問題呢?如果我們想要得到功德,就應把我們的心態等同於社會底層的人——我們就是凡夫,可以做的事非常多,只要能夠得到善根,什麼善法都可以做。而不要把自己刻意放到一個很高的虛空中,這樣會損失很多善法,迷失自己的平常心,這是非常不對的。雖然我們還暫時不能做到像文殊菩薩和聖者那樣,馬上去做別人的奴僕,但是通過學習頌詞,也可以讓我們的心逐漸變得謙虛,不會過於傲慢。
今天的課程就講到這裡,請大家以菩提心攝受,為了利益一切有情,把今天聞法的善根以及其他全部善根迴向一切眾生,願一切眾生暫時離苦得樂,究竟往生極樂世界,成就殊勝的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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