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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他人怎麼處罰

  生活中恐嚇他人怎麼處罰?一般的恐嚇行為,不構成刑事犯罪的,處以治安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的相關規定,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而情節較嚴重達到刑法情形的,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下面由法律快車小編在本文整理介紹。

  (一)處以治安處罰的恐嚇行為

  1、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3、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4、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二)處以刑事處罰的恐嚇行為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有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以尋釁滋事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那麼恐嚇構成刑事的怎麼處罰?

  構成尋釁滋事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責任編輯: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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