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藥:應該遵醫囑還是看說明書

吃藥:應該遵醫囑還是看說明書

來源:《廣州日報  

  生活中,人們常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到醫院看病取葯後,醫生開藥時註明一種服藥方法,但回家打開藥,卻發現和藥品說明書上的劑量、用量完全不同。這是怎麼回事呢?藥品上市是有嚴格標準的,但醫生也不會亂開處方,究竟應該聽誰的?(摘自《健康報·村醫導刊》)  ●藥品說明書與醫囑有出入的現象非常普遍  ●藥品說明「針對大眾」,而醫囑處方「針對個人」  ●專家認為,服藥應該先遵醫囑  醫囑處方: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明明是一個5歲的肥胖男孩,體重達到100斤。最近明明去醫院看病,父母發現醫生給孩子開的諸多葯中有好幾種都是成人用量。「我們的孩子才5歲啊,怎麼受得了這麼大的劑量呢?醫生是不是弄錯了啊?」明明的父母擔憂地詢問。  眾所周知,兒童身體代謝和成人是不一樣的,所以一般的藥品說明書上會註明兒童劑量、成人劑量。但是年齡不是醫生處方參考的唯一標準。像明明這樣的孩子,體重已經嚴重超出5歲兒童的正常範圍,所以用藥要特殊對待。不同的體重血溶濃度不一樣,對於藥效的吸收也是不一樣的。年齡不同,身體的代謝速度也不同,所以年齡、體重、體表面積都是開藥時要考慮的因素。  一般的規則是「先考慮體重,再考慮年齡」,所以醫生會為偏胖兒童開具較大劑量的用藥處方。  從總體原則上講,影響用藥劑量的因素可以歸納為以下幾方面:  患者的年齡和體重;  患者的病情嚴重程度;  患者肝腎功能強弱、機體生理、病理狀態(如不孕、嘔吐、腹瀉、脫水、浮腫);  藥物的劑型以及給葯途徑與生物利用度、注射還是口服溶液等。  藥品說明書:  「大眾用藥平均值」  在醫院各個科室,醫生都會掌控一定的用藥自由度,很多時候都會出現處方與藥品說明「相衝突」的情況。這是因為,藥品說明並不是針對具體某一個人,而是根據臨床試驗人數得出的平均劑量。但是每個人的年齡、生理等情況都不一樣,所以藥品說明只是一個籠統的用藥指南。很多藥品上也會註明「請遵醫囑」的字樣,就是指個人不要盲目用藥,最好還是在醫生指導下使用。  很多人不知道醫生的指導權威,還是白紙黑字的市面流通藥品說明書權威。一般來說,藥品說明書上都會開出一個用藥範圍,如「成人3~6片」,那麼醫生就可以在這個範圍內,根據病情開出劑量。醫生可以詳細了解個體的病情,經過檢查和診斷,根據檢查結果「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地下藥,葯的劑量更有針對性。  醫囑處方:  醫學知識含量高  別小看醫生的處方,其中小小劑量改變卻包含了很多醫生用意,比如根據患者的病情,制定治療量、維持量、恢復量等不同藥量。如果患者本身還有其他疾病,並不是以治療這個病為主,醫生在開藥時還要考慮主治藥物與輔助藥物之間是否相剋,是否可能增進藥效,並通過這些判斷來決定藥劑的增加或減少。  另外,老人、小孩都要區別對待,單純的感冒藥,高血壓患者、糖尿病患者、哮喘病患者也有不同講究。另外,醫生處方還要與臨床診斷相符,必須弄清是否有重複給葯現象,是否有潛在臨床意義的藥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高花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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