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新論》連載(50)---最新理論是最古老文化(易經)的哲學基礎
《易經新論》連載(50)
最新理論是最古老文化(易經)的哲學基礎
嚴格說起來這個標題並不成立,因為所有的文化都應該有它的基礎,無論是邏輯基礎還是哲學基礎,還是其它的什麼基礎。但這個標題又是成立的,因為迄今為止還沒有人知道《易經》的哲學基礎是什麼,而本人在《辯證唯物主義新論》中建立了位置理論,這個位置理論是迄今為止所有的哲學家所沒有提出過的,所以它是最新的理論,這個理論恰恰能夠成為中國最古老文化《易經》的哲學基礎,所以這個標題又是成立的。
一、最新的哲學理論:位置論
位置概念的通俗解釋是所在或所佔的地方。在哲學中,位置是各種存在的共性。位置概念是從各種具體存在抽象、概括出來的普遍的哲學概念,揭示事物存在的重要程度。世界是由物質組成的,物質是世界的本質和基礎,每一物質的存在都必須佔據相應的位置,沒有不佔據位置的物質,也沒有不存在物質的位置。
物質是運動的,世界上沒有不運動的物質,運動是絕對的,永恆的,運動是不同位置的存在和疊加,位置是物質的本原,與物質是不可分割的統一體,因而也是絕對的和永恆的。
運動的相對靜止狀態是建立在相對固定位置上的存在,運動的顯著變動狀態是建立在位置不固定、爭取變化上的存在。有存在必然有位置,沒有位置就沒有存在,有位置必然有存在,沒有存在就沒有位置。
「位置」概念與「矛盾」概念初看起來沒有聯繫,這正是人們忽視的地方,而且是忽視了矛盾存在中極為重要的問題。位置是存在的基礎,存在是矛盾的基礎,沒有位置就沒有矛盾,位置不同才能產生矛盾。位置是主導的,矛盾是從屬的,確定位置是確定矛盾是否存在,也是確定矛盾的性質,使矛盾明確化、具體化。位置的確定是確定矛盾、認識矛盾、解決矛盾首先必須解決的問題。
位置概念與矛盾概念融合形成新的哲學概念,「位置矛盾」是新的哲學概念,是不同位置之間的矛盾。它不局限於階級、民族等範疇,它涵蓋了極其廣泛的領域,涵蓋了自然、社會與思維的所有領域。用位置矛盾的理念可以詮釋所有的事物運動,包括激烈鬥爭狀態的運動與平穩和緩狀態的運動,也包括用階級鬥爭、民族矛盾等理論能夠進行完美解釋和不能進行完美解釋的運動。在和平與發展時代位置矛盾理論尤其顯得重要,具有深刻認識世界,具體指導事物運動的意義。
總結位置論可以得到如下的重點:
1、矛盾概念是位置概念;
2、選擇位置是確定矛盾;
3、改變位置是轉化矛盾;
4、統一位置是解決矛盾;
5、追求新位置產生矛盾。
二、位置變化形成運動與周期
在人們的印象中,運動是天經地義的,而運動的結果是改變了初始的位置與狀態。人們沒有深刻的認識到,運動每時每刻都在發生,位置也在每時每刻的改變,而無論怎樣運動,位置的改變是運動的本質,位置是物質的本原。
不同的事物運動都有自己的運動軌跡,也就是不同的位置變化,但總起來說,世界是建立在周期運動與循環運動的基礎之上。從先天八卦圖可以看出,八個卦形成了一個周期,而每一個卦是周期中的一個階段,這個周期與每一個階段都是由卦象的位置與位置的變化構成的,也就是位置變化形成了運動與周期。進一步說 ,這個周期又進行著無限的運動,也就是位置變化形成了周期的無限循環。
三、卦象、卦義的確定取決於位置的確定
在《易經》中,位置概念是極其重要的概念,《易經》中每一爻的爻義,每一卦的卦義都與位置緊密相關。在確定爻義或卦義之前,首先要確定它們的位置,這個位置是周期中按規律排列的位置。
在周期中,按照事物運動的次序和階段,每一位置的意義是一定的,如果在六十四卦的大循環中確定了某一位置,就是確定了某一位置的運動意義和內涵,當周期中所有位置都確定之後,整個周期運動的意義也就確定了。對應的,確定了整個周期的意義與內涵,每一位置也就有了相應的卦義與卦名,整體的卦義、卦名與卦序也就可以確定了。
關於位置的概念和論述,在傳統詮釋中還有當位不當位、非覆即變、陰中有陽、陽中有陰、陰中多陽、陽中多陰等內容,這些內容都顯示位置概念在《易經》中的重要意義和作用。在預測方面,起卦就是確定在大周期中的位置,確定了位置其狀態與意義就自然確定了。
在本書的詮釋中,首先糾正了傳統詮釋對二進位數表示中的位置錯誤,建立了卦象與二進位數的正確位置關係;然後應用相關的理論詮釋了上卦與下卦、內卦與外卦、單卦與重卦、純卦與雜卦的位置和意義;接下來又詮釋了新卦序、基本規律的01537624與圖形、立體結構、太極圖等一系列應用位置概念的內容。正如前面所論述的那樣,沒有位置的概念和應用,就沒有《易經》的存在和延續。
四、卦象、卦義的改變本質是位置的改變
根據周期理論和階段理論,事物進行到一定的階段必然呈現一定的狀態,這個狀態由《易經》的文字表示就是卦義,不同的狀態就由不同的卦義來表示,由此可知,卦義在周期中的位置是不變的。這些位置,也就是這些卦義按自然順序排列就是由一至六十四卦的順序,由《易經》中獨特的二進位表示方式即是由坤卦的0至乾卦63的順序。但是,事物的運動並不都是按自然順序進行的,《易經》中的規律順序即為01537624,它本身產生了數字位置的變化,自然順序的數字產生了位置的變化,並由此產生了更多的位置變化,如八宮的規律順序位置、六十四卦的新卦序等。
由於每一個階段也就是每一個卦義在周期中具有確定位置,這些階段和卦義又有六十四個之多,要清楚地表示它們的每一卦,那麼每一卦就要有自己的代表符號,這個代表符號就是卦象或卦名。
卦象的改變其本質就是位置的改變,就是事物運動階段和狀態的改變,卦象的表面變化其背後是由位置的改變來實現的。同理,卦義的改變同樣是位置的改變,同樣是事物運動階段和狀態的改變。另外,由於位置的改變,在一些細節上也產生意義的改變,如卦象中奇為陽,偶為陰等,這些現象都說明位置的概念和作用具有主導意義。
五、位置理論是《易經》的哲學基礎
正如前面所述,沒有位置概念和應用,就沒有《易經》的存在和延續。無論是邏輯關係還是周期理論,從廣義上來講,它們都屬於位置理論的範疇。在《辯》書中,已經將位置概念上升為高度概括和高度抽象的哲學概念,特定領域的理論與規律包含於最具普遍性的哲學理論之中是必然的。
一陰一陽看起來是在說兩個不同的事物,但它們永遠是相提並論的,它們是不能獨立存在的,這就是位置。一陰與一陽即是分又是和,即是一分為二又是合二為一,它們是一個整體,沒有了這個整體陰與陽就都不存在了。《易經》的運動形式中有分,它的運動宗旨是和,分是短暫的,是手段;和是長久的,是目標。對立統一的主要運動形式是雙方的分離,一分為二產生矛盾與對立,但經過鬥爭最後歸於統一;差異統一的主要運動形式是不同的多方共同存在,求同存異,合多為一,經過和平手段最後歸於統一。在《易經》中這兩種運動形式都存在,差異統一為陰,對立統一為陽,兩者構成整體的運動形式。陰與陽、分與和、對立與統一、差異與統一等都是《易經》中的位置關係,通過這些位置關係《易經》才得以展開和應用。
在《易經》中處處都體現著位置的概念與思維,它用陰與陽的不同概念,用陰中有陽、陽中有陰,陰陽分離但又統一,肯定與否定、質量互變等形式向人們闡釋著位置的思想和方法,位置理論構成了《易經》的哲學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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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於雁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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