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實務┃61例IPO被否原因彙編
1、上海錦和商業經營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發審委認為,你公司將承租的劃撥土地用於向第三方客戶租賃經營,且部分園區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實際使用情況與規劃用途不一致,上述情形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條《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
且在有關申報材料和聆訊中,你公司和保薦機構均未提出充足依據證實你公司符合「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的單位」的主體資格,以及你公司承租劃撥土地向第三方出租行為符合「興辦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的行為要件。此外,《若干意見》規定,「連續經營一年以上,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按劃撥土地辦理用地手續;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採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你公司承租有關劃撥土地用於向第三方客戶租賃經營的期限均在一年以上,但你公司未提出充分依據證明其用地手續符合上述規定。上述情形可能對你公司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據此,發審委認為,你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22號)第十一條、第三十條第(六)項規定的發行條件。
2、湖南鑫廣安農牧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租賃使用5宗生產經營用地均為國有劃撥地,因租賃使用未履行相關法律程序而不符合《條例》、《辦法》的有關規定;同時,你公司的獨立董事與你公司之間存在利害關係,不具備擔任獨立董事的獨立性條件以及相關任職資格和要求。鑒於上述情形,發審委認為,你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十五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發行條件。
3、安徽三聯交通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由9人組成(包括3名獨立董事)。第二屆董事會聘任7名高級管理人員,由總經理、5位副總經理和財務總監組成。截至2015年6月,你公司第二屆董事會中有兩名董事離任,聘任的高級管理人員中有總經理及3名副總經理離職。
上述公司管理層的重大變化,反映出你公司治理結構的穩定性存在不確定的實際問題,可能對你公司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導致你公司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9號)第十四條的規定。
4、浙江天達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與保薦機構等中介機構在初審會問題反饋回復之後,又提交了《浙江天達環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初審會反饋問題補充說明文件》,但是,你公司並未能結合固體廢棄物市場價格、從非關聯方電廠取得粉煤灰等固體廢棄物價格的變化情況以及與同行業公司的比較分析,充分、合理說明你公司從關聯電廠取得固體廢棄物關聯交易價格的公允性;也未能充分、合理說明未來你公司從關聯電廠取得固體廢棄物關聯交易價格的確定機制的合理性及相關業務的可持續性。
綜上,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發行條件。
5、株洲飛鹿高新材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14年度,你公司與南車長江公司株洲分公司發生的塗料塗裝一體化業務產生的毛利潤占報告期營業利潤的比例分別為64.55%、44.71%、38.29%。你公司是南車長江公司株洲分公司該等業務的唯一承做方,毛利率高於同期對非關聯方的一體化業務毛利率。
你公司2014年末員工按專業構成劃分的管理、銷售人員分別為42人、53人。2014年度管理費用、銷售費用中職工薪酬分別為763.84萬元、221.14萬元,兩項費用列示的平均薪酬為18.19萬元/人、4.17萬元/人。你公司未能合理說明上述按專業構成劃分的人數是否與管理費用、銷售費用中列示的職工薪酬相匹配。
鑒於上述情形,創業板發審委認為你公司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9號)第十六條、第三十三條的規定。
6、杭州縱橫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說明書(上會稿)引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規定,說明你公司勞務外包不屬於工程轉包,而此後的招股說明書(修改稿)等相關申請文件又說明你公司的業務不適用上述規定。就你公司及子公司、外包方是否應取得相關資質,招股說明書(修改稿)前後文之間,招股說明書(上會稿)、招股說明書(修改稿)及你公司代表在發審會上的陳述之間均存在表述不一致的情況。你公司未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編製和披露招股說明書。
鑒於上述情形,創業板發審委認為,你公司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9號)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的規定。
7、北京龍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14年度,你公司合作銷售模式下實現的銷售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有所增加,分別為10.59%、26.97%和23.50%,主要合作方為北京靈圖技術有限公司。你公司未對此類合作模式下的收入確認條件、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的依據、應收賬款及時回收的措施等事項給予充分合理的說明。
你公司獲得29個獎項中22個為與其他主體共同申報取得。其中「煤礦通風瓦斯超限預控與監管技術及系統」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主要完成單位包括西山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等6家單位。你公司未在招股說明書完整披露上述22個獎項的主要完成單位、主要完成人和完成情況。
2012-2014年度,你公司凈利潤逐年下滑,分別為4,018.47萬元、2,888.26萬元和871.47萬元,你公司來源於軟體產品增值稅退稅、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的金額占利潤總額的比例逐年提高,分別為33.08%、36.21%和88.73%。你公司未在招股說明書中完整披露對持續盈利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所有因素。
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9號)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不符。
8、江西3L醫用製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由於報告期內發行人的內部控制存在缺陷,你公司未能有效控制銷售人員私刻客戶印章的事項及費用報銷中的假髮票事項。你公司《招股說明書》披露,你公司被舉報後自查發現報告期有16名銷售人員私刻19家客戶印章用於銷售訂單、框架性協議、收入及應收賬款詢證函,你公司與19家印章不一致客戶進行溝通後,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日,其中7家客戶以單位公章形式出具了諒解函、5家客戶以科室章形式出具了諒解函、7家客戶未出具諒解函。另外發現你公司在實際發生的費用報銷中存在部分虛假髮票,該等發票合計總金額604.82萬元,你公司針對該等虛假髮票補繳稅款及滯納金合計105.90萬元。這些情況說明,你公司沒有健全且被有效執行的內部控制制度以合理保證公司運行效率、合法合規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
鑒於上述情形,發審委認為你公司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9號)第十九條的規定。
9、合肥東方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整體承包模式下,你公司與客戶簽訂基於鋼材生產量來計價的整體承包合同,並按客戶軋鋼生產線鋼產量乘以合同約定單價結算後確認收入,按照客戶當月實際領用的產品數量月末一次加權平均由庫存商品結轉銷售成本。你公司未對此類業務模式下的存貨等資產的核算、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相關事項予以充分說明。
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9號)第十九條的規定不符。
10、廣東壯麗彩印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將從事的氧化硅高阻隔包裝材料及安全印務業務與你公司報告期內主要從事的煙標印刷屬不同業務,但你公司未提供充分依據說明你公司具備從事前述業務相應的生產、技術和管理等條件。金榮投資於2015年3月5日初始投資北印東源,於2015年3月17日再次對其增資,並於同日簽約將所持北印東源71%的股權轉讓給你公司的子公司佳晉彩印;北印東源自2012年2月成立以來未有具體的從事氧化硅高阻隔包裝材料及安全印務業務的生產經營、銷售資料和歷史業績記錄。
綜上,根據你公司的有關申報材料,對你公司是否具備從事有關新業務的生產、技術、人員、管理、銷售和市場條件無法判斷,新項目的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鑒於上述情形,發審委認為,你公司構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所述的情形。
11、廣州復大醫療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主要從事腫瘤治療的專科醫院運營業務。你公司2012-2014年腫瘤治療服務業務毛利佔比分別為84.74%、69.92%和71.23%,國際腫瘤治療客戶收入佔比分別為80.59%、68.25%和59.46%,其中國際腫瘤治療客戶單人次收入分別為國內患者的2.44倍、2.26倍和1.99倍,你公司報告期內來源於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國際腫瘤治療客戶數量和收入變化較大。你公司未充分說明並披露報告期內來源於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國際腫瘤治療客戶數量和收入的變化原因,你公司和保薦機構在初審會後告知函回復及發審會現場回答詢問中亦未能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釋和說明。
鑒於上述情形,發審委認為你公司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
12、鑫廣綠環再生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主要從事廢舊物資收購、加工、銷售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處理等業務。
你公司未充分說明並披露2014年拆解廢舊電腦數量大幅增加的原因,線圈、廢玻璃等其他產品的數量和金額,以及對2014年經營業績的影響。你公司和保薦機構在初審會後告知函回復及發審會現場回答詢問中亦未能對前述事項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釋和說明。
鑒於上述情形,發審委認為你公司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
13、瀋陽遠大壓縮機股份有限公司:
針對招股說明書未完整披露處於「項目暫停」狀態的合同情況,你公司和保薦機構告知函回復未充分說明前述項目暫停的判斷依據、目前在執行合同的實際狀態、主要業務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對你公司的經營業績是否存在重大影響等事項。你公司代表和保薦代表人在發審會現場詢問中亦未能對前述事項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釋和說明。
鑒於上述情形,發審委認為你公司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
14、中公高科養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實際控制人為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所(以下簡稱公路所),你公司多名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在交通部門系統內或者你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關聯方擔任職務;報告期內你公司曾向公路所銷售經營性產品,公路所曾經在承接與你公司業務範圍相同的區域路網養護對策諮詢項目後轉給你公司,公路所下屬交通公路工程研究中心也從事與你公司業務範圍相同的外業路況檢測業務及開拓路況檢評市場業務;前次申報時,你公司對勞務收入確認方法採用完工百分比法,但與之相應的內控制度不完善。這些情況說明你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沒有被有效執行以合理保證公司運行效率、合法合規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
發審委認為,鑒於上述情形,你公司本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存在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9號)第十九條規定的情形。
15、佳化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主要從事環氧乙烷、環氧丙烷下游衍生精細品的研發、生產與銷售等業務。
根據你公司的反饋意見回復材料,2011年7月,你公司擬收購上海博源精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博源),因可能構成上市障礙而放棄。你公司實際控制人曲亞明的朋友陳洪艷等現金出資50萬元於2011年8月26日設立煙台華諾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煙台華諾)先行收購上海博源,收購款為1691.01萬元。煙台華諾收購和整合上海博源的資金絕大部分由陳紅艷向曲亞明籌借,且未簽署書面借款協議。另外,根據反饋意見回復材料,陳洪艷於2012年8月因故無意繼續經營上海博源,但2012年6月27日至2013年9月17日期間,陳洪艷向曲亞明借款共計3,100萬元,用於與你公司主營業務相同的「年產40000噸環氧乙烷深加工產品改建項目」,並於2013年11月25日將上海博源股權協議轉讓給你公司。你公司在完成對煙台華諾持有的上海博源全部股權收購併支付收購款項後,曲亞明才收到陳洪艷償還資金共計3,150萬元。你公司未充分披露收購上海博源的過程、上海博源2012年和2013年的財務狀況及其對你公司的影響等信息。
你公司和保薦機構在初審會後告知函回復材料和現場詢問中未能對前述事項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釋和說明。
鑒於上述情形,發審委認為你公司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
16、武漢中博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你公司向代理商鄭州市金水區正良獸葯經營部銷售疫苗741萬元。你公司銷售人員借款給正良合伙人20萬元,用於支付貨款。同年,你公司銷售人員與長沙富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貨款結算人也存在25萬元資金借款。
你公司報告期主要客戶鄭州市金水區正良獸葯經營部僅有獸葯製劑的經營許可證,經營範圍中並不包括生物製品,不符合《獸用生物製品經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營業執照顯示該經營部2013年6月27日後處於註銷狀態。
你公司部分政府採購合同約定,發行人應設立專用賬戶,按合同約定的一定比例或者固定數額留存風險基金,風險基金的比例視合同主體不同有所區別。你公司未設立專用賬戶,而是據實進行賠付和賬務處理。
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不符。
17、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關於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複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國發〔2009〕38號),風電設備為產能過剩行業,國家重點支持的是自主研發2.5兆瓦及以上風電整機和軸承、控制系統等關鍵零部件。風電行業經營環境產生重大變化,而你公司目前主要產品為1.5兆瓦、2.0兆瓦、2.1兆瓦風電設備鑄件,上述情形對你公司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你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全部用於「年產5萬噸2.5-6兆瓦風電大型鑄件關鍵部件項目」,產能較2010年增長142%,而你公司2.5兆瓦及以上風電設備鑄件報告期僅實現少量生產及銷售;根據你公司披露的2011年1月1日後需要履行的合同及意向性訂單情況,2.5兆瓦及以上產品佔比也不高。你公司募投項目與現有生產經營不相適應,且新增產能存在市場銷售風險。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不符。
18、江蘇東珠景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告期內營業收入、利潤增幅較大,而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低於同期的凈利潤水平,你公司存在一定的償債風險。大型園林綠化工程項目對你公司2010年及2011年上半年業績增長貢獻較大,其中宛山湖濕地公園工程項目和鎮江新區核心區湖面工程項目2010年分別確認收入10,415萬元和1,650萬元,占當年營業收入的34.22%和5.42%、營業毛利的42.89%和6.68%;2011年上半年分別確認收入5,770.99萬元和6,156.11萬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21.08%和22.49%、營業毛利的24.08%和24.19%。客戶的相對集中可能對你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另外,你公司大部分項目屬於政府投資項目,竣工決算時間較長且無明確期限,存在可能因工程款項無法及時結算和回收而對你公司資金周轉和利潤水平產生不利影響的風險。上述情況將可能導致你公司未來持續盈利能力的不確定性。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不符。
19、成都吉銳觸摸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出口業務收入佔比大,對外依存度高。2008年至2010年及2011年1月至6月,出口銷售比例分別達到71.45%、84.00%、79.25%和81.76%。同時,報告期出口收入大部分來自歐洲市場。歐洲債務危機和匯率波動對你公司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創業板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第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不符。
20、珠海拓普智能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所處的電廠電氣自動化和礦山安全生產監控行業目前競爭激烈,下游火電行業大範圍虧損,2011年1月至10月全國火電新開工規模大幅下降。上述情況對你公司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創業板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第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不符。
21、陝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至2010年,你公司與關聯方上海同岳、風潤新能源、匯贏投資及與其有密切關係的上海眾合、縱闔科貿、浙江同岳、黃工格力特之間存在大量非經營性資金往來,且未簽署書面合同;2008年和2009年,你公司與關聯方上海同岳存在設備融資租賃交易。你公司在股份公司成立前後均未就上述事項履行董事會、股東(大)會等決策程序,說明你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內部控制存在缺陷。創業板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不符。
22、北京星光影視設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2011年11月編製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比,你公司2010年3月向中國證監會首次報送且經預披露的招股說明書存在未披露3家關聯人的情形,同時還存在1家關聯人的關聯關係披露不一致的情形;你公司2011年3月向中國證監會第二次報送的招股說明書存在未披露5家關聯人的情形。在未披露關聯人中,嘉成設備、嘉成技術和山德視訊的業務範圍與你公司的業務範圍相似。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重大遺漏情形。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二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不符。
23、華致酒行連鎖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實際控制人控制14家企業從事酒類生產及銷售,報告期內你公司從14家關聯酒類生產企業採購產品的金額分別為1,249.27萬元、2,790.69萬元、10,498.28萬元、8,090.40萬元,占你公司同期採購金額的比例分別為2.27%、3.48%、9.87%、11.00%,金額與佔比均呈上升趨勢。你公司共有董事11名,其中董事長吳向東過去3年未發生變化,彭宇清在報告期內一直擔任公司副總經理,2010年9月兼任董事,其餘人均為2010年9月-11月任職。10名高管中,副總彭宇清、財務總監賀會鋒任職時間超過3年,舒曼、黃飛一直在公司任職,2010年1月任副總經理,其餘高管均於2010年任職。申請材料及現場陳述中未對上述董事、高管變化情況及對公司經營決策的影響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釋。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的規定不符。
24、西安環球印務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經審計的會計報表附註顯示,陝西天士力植物葯業有限公司、安康北醫大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安康禾燁麥迪森植物葯業有限公司和陝西眾鑫醫藥有限責任公司等4家公司(以下簡稱「陝西天士力等4家公司」)為你公司的關聯方,與你公司的關聯關係為「同受一個股東重大影響」。此外,你公司控股股東陝西醫藥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陝葯集團」)經審計的會計報表附註顯示,西安德寶藥用包裝有限公司、西安楊森製藥有限公司、西安海欣製藥有限公司、西安正大製藥有限公司和國葯集團西北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安德寶等5家公司」)均為納入陝葯集團合併報表範圍的子企業。但你公司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在「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一節中所披露的關聯方中並無陝西天士力等4家公司,對西安德寶等5家公司披露為「受陝葯集團重大影響的企業」。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不符。
25、北京高威科電氣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前,你公司董事會由6人組成,後經過3次調整增加至9人,除去3名獨立董事外,3年內董事會僅張潯、劉新平二人未發生變化。申請材料及現場陳述中未對上述董事變化情況及對公司經營決策的影響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釋。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十二條的規定不符。
26、廣州白雲電器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胡氏五兄妹,其子女又共同投資設立白雲電氣集團,並通過該集團參、控股12家企業。該等關聯方多與你公司同屬於輸變電設備行業,且存在同一客戶的情形;其中參股企業東芝白雲真空開關管(錦州)有限公司的主營產品真空開關管主要配套在10-35KV真空斷路器中,該公司2009年和2010年向廣州東芝白雲電器設備有限公司的銷售收入占其自身營業收入的比重在30%以上,同期你公司與廣州東芝白雲電器設備有限公司之間存在持續關聯採購和銷售。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二十條的規定不符。
27、上海冠華不鏽鋼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你公司增資入股的股東中,有4家股東(增資時點合計持股比例為10.46%)當時的實際控制人及股東與你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存在有親屬關係。其中:凌薏投資當時的實際控制人季玉芳為你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黃華峰的岳母;焦慶科技當時的實際控制人奚俊為你公司財務總監奚興昌的女兒,2009年5月受讓焦慶科技40%股權的焦慶龍為你公司財務總監奚興昌的女婿;宏頌不鏽鋼當時的實際控制人吳江為你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吳美的堂弟,另一股東吳娟(持股40%)為吳美的姐姐;柳飛五金當時的實際控制人仇柳飛為你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方文斌的外甥。此外,2007年供應商宏頌不鏽鋼、寬裕不鏽鋼、柳飛五金增資入股你公司前身上海冠華不鏽鋼製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別為1.88%、1.40%和0.57%,其中宏頌不鏽鋼、柳飛五金實際控制人與你公司高管有親屬關係。你公司與上述3家供應商的交易在報告期內持續存在。2010年6月你公司前次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申請未通過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2010年第96次會議的審核。發審委在本次審核中關注到,你公司前次申報材料未按照有關規定披露上述事項,也未在前次發審會現場聆訊中如實作出說明。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不符。
28、江蘇海四達電源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以生產鎘鎳電池為主,2009年、2010年和2011年鎘鎳電池銷售收入分別為10,931.42萬元、17,513.81萬元和18,379.41萬元,占各期主營業務收入比例分別為53.07%、60.65%和52.5%。你公司部分電動工具客戶在報告期內逐步轉向採購鋰離子和氫鎳電池替代鎘鎳電池,其中寶時得、葵錦實業均在2010年度開始大幅削減鎘鎳電池的採購量。鎘鎳電池目前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中的「限制類」,從行業發展趨勢來看,鎘鎳電池將持續受到來自氫鎳和鋰離子電池的替代衝擊。除鎘鎳電池外,你公司報告期內鋰離子電池銷售收入雖呈增長趨勢,但佔比較低。你公司在申報材料及現場聆訊中未能就上述事項是否對你公司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釋。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不符。
29、廈門萬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主營業務包括建築智能化系統集成、智能化產品代理銷售兩部分,2011年毛利比重約為75%、25%。其中,建築智能化系統集成業務市場競爭激烈,2010年你公司在建築智能化前50名企業中的市場佔有率約1.29%。2010年9月,金石投資、濱江控股、自然人股東吳忠泉和楊鏗增資成為你公司第四至第七大股東。2009年至2011年,你公司與上述股東及其關聯方的智能化系統集成業務銷售金額分別為4,386萬元、4,981萬元、3,088萬元,占同類交易金額的比例分別為23.21%、19.67%、9.54%。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二十條的規定不符。
30、廣東先導稀材股份有限公司
創業板發審委在審核中關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你公司2011年高純碲產品產能為180噸,碲化鎘產品產能為6噸,「薄膜太陽能材料(高純碲、碲化鎘)生產線建設項目」預計項目投產後高純碲產量達到280噸,碲化鎘產量達到190噸,產能提高較大,對原材料粗碲的需求大幅增加,粗碲主要從銅電解產生的副產品中回收製取,目前全球碲年產量為400-600噸,你公司原材料粗碲供應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上述事項對你公司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創業板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第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不符。
31、臨江市東鋒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創業板發審委在審核中關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報告期內,你公司經營中在採礦許可和佔用林地方面存在違法違規,無法判斷你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執行。創業板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不符。
32、青海小西牛生物乳業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7,967.46萬元、14,719.11萬元和19,290.05萬元,銷售費用分別為942.19萬元、779.62萬元和1,452.78萬元,銷售費用與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1.83%、5.3%和7.53%,該比例遠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水平。你公司生產的乳製品屬於快速消費品,其銷售區域已拓展至全國大部分地區,且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達產後鮮奶的日處理能力將由目前的55噸增加至300噸,為消化新增產能將加大品牌建設和市場開拓力度,你公司是否能保持較低的銷售費用存在較大不確定性。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三十七條第六項的規定不符。
33、無錫上機數控股份有限公司
創業板發審委在審核中關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報告期內,你公司主要業務是生產太陽能光伏設備,2009年至2011年太陽能光伏設備銷售收入分別占你公司主要業務收入的56.02%、65.65%和75.23%。2011年下半年以來,受歐洲債務危機的影響,歐洲各國紛紛下調光伏發電補貼,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行業的整體需求,你公司部分訂單存在取消和延遲執行的情形,下遊行業的需求波動將對你公司的經營產生不利影響。創業板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對你公司的持續盈利能力可能構成重大不利影響,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第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不符。
34、深圳市明源軟體股份有限公司
創業板發審委在審核中關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2008年、2009年、2010年以及2011年1月–9月,你公司與百強地產企業簽署的商務合同佔全部商務合同比例分別為37.55%、25.07%、32.82%和22.01%,中小規模房地產企業對你公司銷售收入貢獻較大;你公司來自老客戶簽署的商務合同佔全部商務合同比例分別為66.60%、65.50%、70.35%和66.25%,銷售收入對老客戶持續採購能力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賴;2010年以來我國房地產行業的宏觀調控政策變化對你公司現有中小規模房地產企業客戶的持續採購能力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創業板發審委認為,上述事項對你公司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第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不符。
35、海諾爾環保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創業板發審委在審核中關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報告期內,你公司多次因違反環保法律法規被環保部門處罰;蒲江項目和新津項目超過試生產的最長期限仍在運營且至今未取得環保驗收許可文件,2010年和2011年1月–9月,前述項目垃圾直接處置收入佔比較大;《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生活垃圾甲級)》已過期。你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不能合理保證其生產經營的合法性。創業板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不符。
36、漢嘉設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主要從事建築工程設計業務。你公司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在披露建築工程設計成本核算方法時稱,對於項目直接費用的計提依據是每個項目的完工百分比乘以項目的預估總直接費用,減去之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的成本。但根據反饋意見回復,你公司在實際進行成本核算時,未按照上述披露的方法對建築工程設計成本中的項目直接費用進行核算。你公司和保薦機構在聆訊現場也未就上述差異的原因予以說明。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三十條的規定不符。
37、深圳麥格米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TCL為你公司第二股東,合計持有公司17.84%股份。報告期內你公司向TCL採購原材料並向其銷售平板電視等訂製電源,其中向TCL銷售產品的金額分別為1683.38萬元、2709.02萬元和1856.34萬元,其銷售價格比銷售給第三方的同類產品價格分別高3.25%、14.11%和16.29%。TCL採購你公司大尺寸平板電視定製電源與向第三方採購類似產品價格相比,2009年高12.78%-11.29%,2010年高10.31%-8.86%,2011年不存在可比產品。此外,你公司客戶中兆馳股份、康冠技術和珠海金品電器均為向TCL提供貼牌電視產品的生產商,報告期內你公司向三家企業銷售額的合計佔比分別為28.45%、27.17%和9.36%。你公司在申報材料和現場聆訊中未就上述交易的定價依據及其公允性作出合理說明。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不符。
38、北京東方廣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你公司將原全資子公司東莞市維視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給深圳市威久工貿發展有限公司,轉讓後,東莞市維視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繼續為你公司提供機頂盒的外協加工,並代購部分輔料。2009年至2011年,你公司與其交易金額分別為900.48萬元、1734.43萬元、1872.87萬元,占你公司當期外協金額的比例分別為89.14%、79.81%、35.09%。報告期內你公司轉讓子公司東莞市維視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權前後與其交易金額較大,業務體系的完整性存在瑕疵。創業板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第十八條的規定不符。
39、湖南金大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申報材料和你公司代表、保薦代表人的現場陳述,你公司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擬投資項目可行性分析所依據的產品和市場環境已發生較大變化,你公司董事會未對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可行性進行重新論證。另外,你公司未按規定計提安全生產費用。發審委認為,你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不符。
40、海瀾之家服飾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的控股股東海瀾集團曾是上市公司凱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2009年、2010年,凱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三家主要供應商與海瀾之家、海瀾集團存在業務或資金往來,申報材料和你公司代表、保薦代表人的現場陳述未就上述具體事項作出充分、合理解釋。發審委認為,你公司的獨立性存在缺陷。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二十條的規定不符。
41、廣東利泰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產品主要以玻瓶、塑瓶包裝大輸液為主。國家葯監局2010年發布的《醫藥科技發展規劃》和國家發改委2011年公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要求儘快部分淘汰玻璃瓶輸液並將二步法生產輸液用塑料瓶生產裝置被列為限制類。非PVC軟袋大輸液為行業發展趨勢,且屬於國家鼓勵類產品。從行業發展趨勢來看,玻瓶、塑瓶包裝大輸液持續受到來自非PVC軟袋大輸液的替代衝擊。儘管非PVC軟袋包裝氨基酸大輸液作為你公司的主要募投項目,但玻瓶、塑瓶包裝大輸液與非PVC軟袋包裝氨基酸大輸液差異較大且你公司尚未取得非PVC軟袋包裝氨基酸大輸液的GMP認證,你公司是否具備非PVC軟袋包裝氨基酸大輸液產品的生產能力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此外,你公司主要產品普洛氨2009年-2011年毛利率分別為55.75%、59.37%和60.04%,遠高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水平;你公司2009年-2011年銷售費用率分別為6%、5.13%和5.3%,遠低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水平。你公司在申報材料及現場聆訊中未能對上述事項是否對你公司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釋。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不符。
42、廣東通宇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申報材料,你公司實際控制人報告期內存在通過11家單位佔用你公司資金的行為,且實際控制人未向你公司支付資金占用費;你公司於2010年5月分別補繳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20,732,407.42元、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5,028,086.99元,並繳納滯納金共8,364,314.30元。你公司未在申報材料和現場聆訊中對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作出充分合理的說明。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不符。
43、珠海億邦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業務為自產藥品銷售和代理藥品銷售,其中代理業務為你公司代理銷售山西普德的銀杏達莫注射液和奧硝唑注射液,2010年之前你公司為山西普德的代理商之一,2009年底轉變為全國獨家代理商,你公司代理藥品由主要向山西普德經銷商採購變為全部向山西普德直接採購。2009年-2011年你公司代理產品銷售收入佔比分別為64.66%、69.63%和67.46%,毛利分別為3,503.64萬元、16,475.11萬元和17,437.34萬元,毛利佔比由2009年39.68%增長到2011年67.39%,代理產品業務成為公司主要利潤來源,你公司盈利來源發生變化。本次募投項目為新藥品的生產,隨著募投項目逐步達產,自產藥品的收入佔比將逐步增加,預計2017年自產藥品銷售收入佔比將達到74.42%,你公司業務將以自產藥品銷售為主。你公司在申報材料和現場聆訊中未就上述經營模式、產品結構變化對持續盈利能力的影響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釋。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不符。
44、安徽銅都閥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所處行業市場競爭激烈,小口徑閥門毛利率呈下降趨勢,依靠大口徑閥門銷量不斷上升,彌補小口徑毛利率逐年下降的影響;報告期內你公司佔比50%以上的產品銷往污水處理領域,污水處理工程所用大口徑、超大口徑閥門多,而我國城鎮日污水處理能力自2009年以來增速明顯放緩;2011年營業收入增長2231萬元,應收賬款原值增加2176萬元。上述事項對你公司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創業板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第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不符。
45、新鄉日升數控軸承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實際控制人於省寬等原國有企業新鄉機床廠領導、管理人員共同出資設立了新機股份等眾多從事機械、機械零配件鑄造及機加工業務的公司(下稱「關聯企業」)和你公司,多數與新鄉機床廠有業務、人員上的承繼關係;報告期關聯企業與你公司持續存在多項關聯交易,交易的必要性存疑。你公司的獨立性存在瑕疵。創業板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第十八條的規定不符。
46、嘉興佳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至2011年,你公司與控股股東持續存在機器設備、存貨轉讓等關聯交易,存在大額資金拆借、相互代付電費、共用商標等行為。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第十八條的規定不符。
47、深圳天瓏移動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河源特靈通為你公司實際控制人之妹夫梁秉東(林含笑配偶)控制的企業,是你公司的主要代工廠之一。2009年至2011年,你公司對河源特靈通的委託加工交易占當期同類業務的比重分別為32.60%、22.62%及36.04%。2011年度,河源特靈通為你公司加工手機459.59萬部,占河源特靈通總加工量的74.13%。綜上,報告期內你公司的獨立性存在缺陷。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二十條的規定不符。
48、上海來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報告期內你公司多次因產品質量問題被有關部門處罰。2012年4月24日晚,央視二套《消費主張》欄目《3﹒15在行動—美味蜜餞這樣生產》節目報道你公司及部分供應商產品質量存在問題。節目播出後,你公司銷售收入明顯下降,第二季度處於虧損狀態。你公司的內部控制存在缺陷,且對你公司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不符。
49、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鋸聯和長沙環勝報告期內系你公司前五大客戶,而你公司第二大股東中聯重科系長沙環勝的主要客戶。同時,金鋸聯和長沙環勝均系湖機國際的主要股東,而中聯重科系湖機國際的第一大客戶。另外,金鋸聯、長沙環勝、湖機國際的主要股東均系你公司和中聯重科的前員工。這將可能導致你公司的業務不獨立,你公司的獨立性存在缺陷。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二十條的規定不符
50、河南思可達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創業板發審委在審核中關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你公司控股股東沁陽思可達自2000年7月設立以來至2010年11月主要從事平板玻璃、玻璃製品的生產和銷售,2010年6月你公司向沁陽思可達購買玻璃生產線,2010年12月沁陽思可達將其彩玻生產線、土地使用權等經營性資產出售給沁陽市華盛鏡業有限公司;2011年3月之前你公司與沁陽思可達的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存在交叉任職;2009年、2010年沁陽思可達與你公司存在純鹼供應商的重合,同時你公司的重油供應商與沁陽思可達的煤炭供應商重合;你公司與關聯方之間在2009年、2010年、2011年1月-3月存在較多資金拆借。你公司獨立性存在缺陷。創業板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第十八條的規定不符。
51、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創業板發審委在審核中關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你公司反饋意見回復中財務數據存在多處前後不一致的情形,如2011年度數據中「本期外購存貨」前後反饋差異-13,100,362.22元,「應收票據餘額的減少(期初餘額-期末餘額)前後反饋差異-1,801,550.38元,「應收賬款餘額的減少(期初餘額-期末餘額)」前後反饋差異-1,437,062.88元。創業板發審委認為,你公司會計基礎工作薄弱,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第二十條的規定不符。
52、四川英傑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創業板發審委在審核中關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2009年至2011年,你公司主要業務是從事以功率控制系統裝置為代表的工業自動化控制設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你公司功率控制系統裝置的客戶主要集中於光伏行業(單晶硅、多晶硅行業)。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你公司面向光伏行業銷售功率控制系統裝置銷售收入分別為7,807.80萬元、13,484.21萬元、26,707.02萬元,分別占當期營業收入比例為66.93%、73.95%、81.55%。歐洲債務危機持續、國際貿易摩擦及其他不確定因素引發國內外宏觀經濟波動的系統性風險,在一定時期內影響你公司下遊行業的發展,進而對你公司經營和業績產生不利影響。創業板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對你公司的持續盈利能力可能構成重大不利影響,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第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不符。
53、北京愛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創業板發審委在審核中關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2009年至2011年,你公司硬體產品銷售收入分別為883.74萬元、3,275.60萬元和8,404.40萬元,占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23.22%、39.00%和67.71%,銷售毛利率分別為-10.83%、4.73%和30.64%。你公司對報告期內硬體產品銷售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其對財務報表的影響未能作出合理解釋。創業板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第二十條的規定不符。
54、南京大地水刀股份有限公司
創業板發審委在審核中關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報告期內,你公司是與自身產品終端市場存在競爭關係的美國福祿國際股份有限公司Mach2b系列水刀切割平台的唯一供應商(採取貼牌銷售)。美國福祿國際公司2008年12月通過受讓你公司原股東5%股份成為你公司關聯方,目前持股比例為4.60%。2009年度至2011年度,你公司向其銷售的產品金額分別為866.15萬元、3,314.11萬元和3,989.89萬元,佔總銷售金額的比重分別為9.56%、22.91%和21.22%,銷售毛利率分別為30.83%、34.11%和33.90%。上述情形對你公司的獨立性存在影響。創業板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第十八條的規定不符。
55、杭州千島湖鱘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創業板發審委在審核中關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2010年12月,你公司股東資興良美以每股3.90元增資305萬股,占你公司發行前股份4.99%。你公司在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間向資興良美採購7—8齡雌性西伯利亞鱘、雜交鱘和史氏鱘,該批採購鱘魚價值共計3,660.10萬元,重量共計131.49噸,計劃於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實現加工;你公司2010年和2011年營業收入分別為7,110.28萬元和10,318.90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分別為2,481.10萬元和3,482.39萬元,扣除與資興良美關聯交易影響後,你公司2010年和2011年營業收入分別為6,063.83萬元和7,978.53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分別為2,124.85萬元和2,765.00萬元。上述交易對你公司2010年和2011年主營業務收入及凈利潤影響重大。創業板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第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不符。
56、上海麥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創業板發審委在審核中關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前次申請公開發行時,你公司於2009年12月25日預披露了招股說明書。該招股說明書披露,你公司2009年前三季度收入為3,169.94萬元、利潤為1,303.34萬元;預測2009年第四季度收入為2,055.54萬元、凈利潤為908.85萬元,預測2009年全年收入為5,225.48萬元、凈利潤為2,212.19萬元。你公司本次申請公開發行過程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則顯示其未能實現前次申報時披露的盈利預測且數據差異較大。上述情況表明你公司報告期內會計基礎工作薄弱。創業板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第二十條的規定不符。
57、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創業板發審委在審核中關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一、你公司報告期內的經營業績主要來源於上海其勝生物製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其勝生物)。你公司受讓上海其勝生物材料技術研究所有限公司和彭健等9位自然人持有其勝生物40%股權的單價(人民幣1.20元)顯著低於經昊海化工取得其勝生物60%股權的單價(人民幣3.58元),及該等股權所對應的其勝生物轉讓時賬面凈值單價(人民幣2.14元)。其中3位原其勝生物自然人股東現為你公司的股東,其餘6位自然人股東及上海其勝生物材料技術研究所有限公司未再持有你公司的股權。你公司及保薦代表人在現場聆訊中未對你公司以不同價格受讓其勝生物的股權是否存在重大權屬糾紛,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利益安排作出充分、可信地解釋。二、你公司用於生產透明質酸鈉產品的主要原材料—HA精粉、粗粉報告期內均系向唯一供應商—山東福瑞達生物醫藥有限公司採購,而山東福瑞達生物醫藥有限公司系你公司醫用透明質酸鈉產品的主要競爭對手。上述情況表明,你公司未對以不同價格受讓其勝生物的股權是否存在重大權屬糾紛、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利益安排提供充分可信的解釋,且你公司向競爭對手採購主要原材料可能對你公司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創業板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第十四條第(六)項、第十七條的規定不符。
58、深圳市崇達電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發審委在審核中關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一、截至2012年6月,你公司聘請深圳市鵬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審計機構,並由其出具了你公司近三年的審計報告。2012年7月13日,你公司召開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改聘2012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2012年8月1日,改聘後的審計機構出具了你公司2009年1月至2012年6月三年及一期的審計報告。你公司申報材料和發審會現場陳述表明,你公司股東大會僅決定改聘2012年度的審計機構,未決定改聘後的審計機構為你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申報財務報表的審計機構。你公司改聘審計機構對近三年及一期申報財務報表進行審計未經你公司股東大會決定,不符合《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二、你公司目前所有生產經營房產均為租賃取得,其中87.77%租賃房產因佔用農村集體用地未能辦理房屋產權證書。你公司保薦機構及律師認為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房屋出租用於非農建設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你公司存在租賃廠房和搬遷的法律與經營風險,但無明確、有效防範相關風險的策略和措施。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不符。
59、上海岱美汽車內飾件股份有限公司
發審委在審核中關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你公司主要從事汽車方向盤、遮陽板、換擋手柄、座椅總成和內飾件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業務。你公司主營業務成本中原材料的佔比約為80%,其中化工原料、工程塑料等主要原材料的佔比在報告期內出現一定的變化。招股說明書(申報稿)未按主要產品類別充分披露成本構成及其變動情況和具體原因。你公司和保薦機構在初審會後的告知函回復以及聆訊現場均未能對上述變動情況和具體原因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釋。根據招股說明書(申報稿)披露的成本信息,無法印證你公司報告期內成本變動的合理性。發審委認為,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三十條的規定不符。
60、江蘇天鳥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創業板發審委在審核中關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根據申請材料,你公司對進口原材料高性能碳纖維有較大依賴,2013年度進口碳纖維的採購數量和採購金額佔比分別為47.70%和48.96%。境外生產廠商在出口高性能碳纖維時,對其數量、型號及用途有明確的約定。你公司基於行業現狀和經營模式的特殊性,未直接向境外生產廠商採購,而主要採取向中間商採購的方式。上述事項導致你公司的採購渠道存在不確定的風險,並可能對你公司的持續經營造成較大的影響。上述情形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第十六條的規定不符。
61、湖北永祥糧食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創業板發審委在審核中關注到,你公司未能對下列事項的合理性提供充分可靠證據:一、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成套設備中的單機均價分別是單獨單機均價的1.99倍、2.71倍和2.66倍,成套設備毛利率高於單機產品毛利率。二、對需要交付並投入運營的「成套設備」,在該成套設備中的各批次單機設備單獨簽字確認驗收後,即確認該單機的營業收入。上述事項說明你公司內部控制(會計控制)制度存在缺陷,不能合理保證企業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9號)第十九條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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