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中國古代士人的使命感

【內容提要】 中國古代的士、士人即是知識分子、知識階層,他們是中國古代社會基本價

值、準則(道)的堅守、維護者,因而具有自覺的使命感、責任感,以「任重道遠」自策、自

勉。中國古代士人的使命感、責任感主要表現在文化傳承、社會批判、道德教化、匡救社會

危機諸方面。中國古代士人的使命感、責任感為近代以來的中國知識分子所繼承,但與古代

傳統士人相比,中國近代以來新型知識分子的社會使命感、責任感又有了新的內容、要求。

  【關 鍵 詞】士人/使命感/責任感

  中國古代的「士」、「士人」,簡言之即是知識分子、知識階層。他們中的優秀分子(即

古人說的「士君子」)以堅守、維護社會基本價值、基本準則(「道」)為己任,是一批具有自

覺使命感、責任感的人。中國古代士人的使命感、責任感不僅為同時代的世人所稱道、景仰

,也深深影響了近代以來的新型知識分子。

  一

  士、士人是中國古代社會的特殊群體,故本文先對士的產生、演變作一簡要回顧。在商

周,士是負責各種具體事務的最低一級貴族。這種士,史界多稱為「貴族士」。到春秋時代

,士的地位、構成開始發生變化。眾所周知,春秋戰國是中國古代社會大變動的時代。隨著

舊制度逐漸瓦解,舊貴族的地位不斷下降,而一些平民的地位則因社會變動得以上升。於是

,士這一介乎貴族與平民之間的階層,人數不斷擴大。而且,士的構成也逐漸多為知識人,

這同社會變動過程中的文化下移有直接關係。自周室東遷之後,周王室日漸式微,周初的一

些封國也先後滅亡。於是,「學在官府」的文化壟斷局面一步步被突破,出現了所謂「天子

失官,學在四夷」(《左傳·昭公十七年》)的狀況。鄉校與私人辦學的興起,使長期被「官

府」壟斷的知識文化流佈於民間。這樣,就出現了一批有知識才能且有信念、理想的新型士

人,他們是中國知識分子的原型。由於社會有需求,這批新士人隊伍不斷擴大,成為與農、

工、商並列的「四民」之一,且成為四民之首。

  新士人的產生,是春秋戰國時期中國社會結構、階級關係變化的產物,而賦予新士人靈

魂、品格、理想的則是孔子和原始儒家。他們是特殊士人精神的塑造者。正是他們提出了理

想士人的標準,這些標準為後世優秀士人所堅守,成為中國古代優秀知識分子的傳統。

  孔子和原始儒家對士的根本要求是使自己終身成為道的堅守、維護、弘揚者。《論語》

一則言「志於道」(《論語·述而》),再則言「士志於道」(《論語·里仁》)正是此意。「

士志於道」就是說,作為一名真正的士,應終身不懈地嚮往、追求、維護道;而且,由於「

人能弘道」(《論語·衛靈公》),士又應是道的弘揚者。總之,真正的士是離不開道的。

  所謂「道」,簡言之即社會的基本價值、基本準則,它是一個社會賴以存在,得以正常

運轉並發展的根本保證,所維護的是社會的整體利益。自然,孔子所說的道乃是那時社會的

基本價值、準則。孔子和原始儒家要求士志於道,即是要求士成為那時社會基本價值、準則

的維護者。所以,孔子和原始儒家從一開始塑造理想士人,便賦予他們使命感、責任感,勇

於承擔責任的擔當精神。

  二

  孔子和原始儒家認為,由於道要靠士去貫徹、落實、維護、弘揚,因此,士首先應是一

個自覺接受、拳拳服膺道,能將道落實為自身實際行動的人,是一個道德高尚的人。所以,

孔、孟、荀對士應具有的品德作了多方面的說明。為節省篇幅,下面主要舉《論語》為例。

  子貢問曰:「何如斯可謂之士矣?」子曰:「行已有恥,使於四方不辱君命,可謂士矣

。」曰:「敢問其次?」曰:「宗族稱孝焉,鄉黨稱悌焉。」曰:「敢問其次?」曰:「言

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也!抑亦可以為次矣。」(《子路》)

  子路問曰:「何如斯可謂之士矣?」子曰:「切切、偲偲,怡怡如也,可謂士矣。朋友

切切、偲偲,兄弟怡怡。」(《子路》)

  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衛靈公》)

  子張曰:「士見危致命,見得思義,祭思敬,喪思哀,其可矣。」(《子張》)

  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里仁》)

  士而懷居,不足以為士矣。(《憲問》)

  《孟子》的相關記載有:「王子墊問曰:『士何事?』孟子曰:『尚志。』曰:『何謂

尚志?』曰:『仁義而已矣。』」(《孟子·盡心上》)「無恆產而有恆心者,惟士能為」(《

孟子·梁惠王上》)。荀子在《非十二子》篇中將士分為從政的「仕士」和在野的「處士」。

荀子認為,「仕士」應是「厚敦者也,合群者也,樂富貴者也(「富」當作「可」,可貴系指

道德),樂分施者也,遠罪過者也,務事理者也」。而「處士」則是「德盛者也,能靜者也,

修正者也,知命者也,著是者也」(「著是」當作「著定」,意為有定守而不隨流俗)。

  孔、孟、荀對士的要求雖包括才幹、能力,但主要是道德。士自然必須恪守基本道德(如

仁義、孝悌、忠信、友愛、寬厚、守禮、知恥、遠罪),理應是這方面的楷模。但作為士,又

應是「德盛」者,尚應有更高要求,比如「見危致命」、「臨難毋苟免」(《禮記·曲禮上》

),在「天下無道」時能「以身殉道」(《孟子·盡心上》)。由於士無恆產,因此,對士而言

,為守道、行道而耐得住窮困就顯得更為重要。所以,孔、孟、荀一再指出:「士君子不為

貧窮怠乎道」(《荀子·修身》),如果貪圖安逸生活(「懷居」),以惡衣惡食為恥,便「不

足為士」了。孔子所以一再盛讚顏回之賢,原因之一就是他「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

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論語·雍也》)孔子本人也是「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

,卻覺得「樂亦在其中矣」(《論語·述而》)。他們都是以道德理性的實現、滿足為樂,而

不在乎外部物質生活環境的優劣。孔子說:「君子憂道不憂貧」(《論語·衛靈公》),在他

看來,真正的士君子所擔心的乃是道能否實現、落實,不受損害,而不是自身的貧窮。

  孔子曾說:「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論語·憲問》),就是說,欲想安人

、安百姓,前提是搞好自身的道德修養,使自己成為有德之人。而《大學》講修齊治平的次

第,則更明確地指出:「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認為欲治國平

天下當從修身做起。孔子和原始儒家既賦予士人守道、行道、衛道、弘道的責任、使命,自

然要對他們作道德品質、理想人格的塑造。這是因為,士人只有具有高尚的品質,才能承擔

自己的責任、使命;只有具有高尚的品質,才能獲得社會的信任、景仰,從而產生實實在在

的社會影響。顯然,只會夸夸其談而不實有其事、實有其德,是不能取信於人、取信於社會

,從而完成自己的責任、使命的。所謂「鐵肩擔道義」,沒有一副鐵肩(自身硬)是擔當不了

道義的。應該說,後世優秀的士人都是「德盛」者,他們都能正確地處理公私、義利、理欲

、苦樂、榮辱、生死關係,將天下國家置於一己之上,受到社會的景仰,因而不同程度地完

成了守道、行道、衛道、弘道的責任、使命,成為古代社會的脊樑。

  三

  孔子和原始儒家對新士人的塑造,從一開始即鄭重賦予使命感、責任感,讓他們懂得自

己是一批肩負重任的人。《論語》有云: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

乎?」(《泰伯》)

  兩千五百多年來,中國的士人一直以這段話自策、自警、自勉,直到今天影響猶在。所

謂「任重道遠」,不只是落實、推行、弘揚仁德,使之普及於社會,更有治國平天下的要求

、責任,意味是深長的。高度自信且極度豪放的孟子曾說:「如欲賓士天下,當今之世,舍

我其誰也?」(《孟子·公孫丑下》)此語雖狂,但透出的則是衝天豪氣和胸懷天下的高度責

任感。後世士人也有類似的壯志豪言。比如,東漢末的著名「黨人」陳蕃,在少年時曾說:

「大丈夫處世,當掃除天下」(《後漢書》卷六十六,《陳王列傳》)。另一「黨人」范滂也

是青年時即「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後漢書》卷六十七,《黨錮列傳》)。這可以說是中

國古代諸多有志之士的共同志向。後世一些有志之士的確是「身無半文而心憂天下」。誠然

,以為僅靠自己和自己的同道者奮鬥即可賓士、澄清天下是不現實的,「捨我其誰」一類話

更是表現了某些士人的自大、狂傲,但從中我們可以看到他們對責任、使命的高度自覺,看

到他們對國家命運、社會安危、國計民生(自然也包括對朝廷、社稷)的深切關懷,所反映的

乃是可貴的以國事、民事為己事的精神。

  西漢的董仲舒曾對士作了這樣的解說:「士者,事也。」(《春秋繁露·深察名號》)後

來,東漢的《白虎通》、《說文解字》也作了同樣的解釋。這一解說為後世所認同。鴉片戰

爭前,中國的社會危機日益深重,民族危機也漸露端倪。要求變革的思想家包世臣為了激勵

知識分子走出故紙堆,關心國計民生,擔負社會責任,他又對這一傳統說法作了新的解釋:

  士者,事也。士無專事,凡民事皆士事。(《安吳四種》卷十)

  就是說,士雖無專事,但一切「民事」均應是士人所應關心、從事的事。這就把士人的

責任明確化了。這一解說雖晚,但這一認識應該說早就有了。比如,明末東林書院那副人所

熟知的對聯:「風聲、雨聲、讀書聲,聲聲入耳;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即是

此意。在中國古代,士人的責任感是越來越自覺的。明代中晚期著名思想家呂坤曾說:

  世道、人心、民生、國計,此是士君子四大責任。(《呻吟語·應務》)

  此四者大體涵蓋了社會生活的各個基本方面,將四者定為士人的「責任」,反映了認識

的深化。

  早在先秦,士即有「仕士」與「處士」之別,即在朝、在野之分。對於在位的「仕士」

來說,他們的責任自然更大。呂坤認為,當官只是盡責,「治一邑則任一邑之重,治一郡則

任一郡之重,治天下則任天下之重,朝夕思慮其事,日夜經紀其務,一物失所不遑安席,一

事失理不遑安食」(《呻吟語·修身》)。「官職高一步,責任便大一步,憂勤便增一步」(《

呻吟語·治道》),必須把官職的高低看作是責任的大小。視當官為盡責,反映的正是古代優

秀士人的責任感。至於在野的優秀士人,他們雖無職務,但同樣關心民生朝政。這便是范仲

淹在《岳陽樓記》中所說的:「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明末以

顧憲成為首領的「東林黨」人,他們雖退居東林書院論學、講學,但「講習之餘,往往諷議

朝政,裁量人物」(《明史》卷二百三十一,《顧憲成傳》),因而招致宦官集團的仇視。東

漢末的「黨人」因拒絕與把持朝政的宦官集團合作而退居鄉里,但並未忘懷朝政。他們「品

核公卿,裁量執政」,「樹立風聲,抗論惛俗」,一時形成「匹夫抗憤,處士橫議」的局面

。他們「以遁世為非義,故屢退而不去;以仁義為己任,雖道遠而彌厲」(《後漢書》卷六十

七,《黨錮列傳》;《後漢書》卷六十六,《陳王列傳》),受到時人和後人的景仰。范仲淹

在《岳陽樓記》中以自問自答的方式讚歎說,那些憂國憂民之士「進亦憂,退亦憂。然則何

時而樂耶?其必曰:『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這是對古代優秀士人使命感

、責任感的最好概括。

  到了近代,一批新型知識分子因受西方近代權利義務觀的影響,他們對人們應具有的社

會責任感作了更好的表述。梁啟超說:「人生於天地之間,各有責任。知責任者,大丈夫之

始也;行責任者,大丈夫之終也;自放棄其責任,則是自放棄其所以為人之具也。」(《飲冰

室合集》文集之五,《呵旁觀者文》)1900年,正值民族災難空前深重的年代,麥孟華改寫顧

炎武的名句,提出了「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口號(《清議報》第三十八冊,《論中國之存

亡決定於今日》),它迅速廣為流傳,成為中國家喻戶曉的名言。中國近代新型知識分子的責

任觀同中國古代優秀士人的責任觀是一脈相承的。

  四

  自孔子起,以孔孟為代表的中國士人始終將守道、行道、衛道、弘道視為自己的使命、

責任,它具體表現在以下諸方面。

  其一是文化傳承。《中庸》云:「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孔子始終以傳承、弘揚

上自堯舜下至文武周公的精神、文化為己任。為此,他整理刪定六經,作出了巨大的歷史貢

獻。諸多孔門弟子以及後起的孟、荀對於整理、闡釋、傳播上古文化和孔子學說均作出了重

要貢獻。這一傳統為後世士人所繼承、發揚,他們一直以「為往聖繼絕學」、繼往開來為自

己的責任、使命。這種薪火相傳的事業即使在動蕩的年代也不曾中斷。秦始皇焚書,使中國

上古典籍遭到全國性的空前浩劫。項羽火燒咸陽,又使秦宮所存典籍再毀於火。上古典籍得

以流傳至今,全賴漢初一批年事已高的經師口授。一幅「伏生傳經圖」足以令人動容。自宋

以來,隨著書院興起,私人講學盛行,刻印書籍規模日大,這種文化傳承的實績更加明顯。

中國文化之所以經歷劫難而從未中斷,同中國古代優秀士人以傳道為己任的責任感是分不開

的。

  其二是對社會的批判。優秀士人始終以維護社會基本價值、基本準則為己任。在政治上

,他們希望統治者貫徹儒家「民惟邦本」的理念,做到輕徭薄賦,使民以時,愛惜民力,讓

民眾豐年溫飽,災年免於死亡。家給人足、天下太平是他們的最高理想。可是,由於諸多統

治者的自私、短視、貪婪、暴虐,他們不斷激化社會矛盾,使得「道」不斷遭到背離、破壞

。在中國歷史上,大致說來「天下無道」之日多於「天下有道」之日。而且,由於「道」帶

有理想性,難以逐一落實,故而即使在政治比較清明、社會比較安定的時日,背離道的舉措

和現象也會時有發生。因此,為維護道而批判現實,為堅持「民惟邦本」(《尚書·五子之歌

》)的理念而為民請命成為優秀士人的一大重要任務。面對種種社會現實問題,他們或是作苦

口婆心的勸誡,陳說利害,提出建設性意見;或是慷慨陳詞,作猛烈抨擊,以期引起震動。

從流傳至今的歷代「名臣奏議」、諸多名士文集,我們都能見到這類政論,一些文字至今仍

使後人震撼、感動。為維護道,古代士人表現了可貴的「威武不能屈」的精神。從把持朝政

的種種邪惡勢力(外戚、宦官、權奸、佞臣),到為惡一方的豪強和虎狼之吏,都是他們批評

、抨擊的對象。早在先秦,儒家便提出「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荀子·子道》)的原

則,主張「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不爭於父,臣不可不爭於君」(《孝經·諫諍章》),明確認

為,當君父違背道義之時,所從的是道義而不是君、父。所以,中國古代士人的社會批判不

少是直接正面地向君主提出的。這類犯顏直諫,其尖銳程度往往令人吃驚。概言之,作為社

會基本價值、準則的自覺維護者,中國古代優秀士人從未放棄社會批判的責任,這對維護社

會正義,伸張社會正氣,興利除弊,協調社會矛盾,保持社會穩定,都曾起了重要作用。中

國古代社會之所以能屢屢擺脫社會危機,由亂而治,這同一代代優秀士人持續的社會監督、

批判是有關係的。

  其三是道德教化。為求「道」的實現,中國古代士人在作社會批判的同時又自覺從事道

德建設,承擔道德教化的使命。中國自古即重視對民眾的教化,以至從中央到地方均有專人

掌管教化。但這項「以教化民」的工作,主力軍、施行者還是士人。對於這項使命,士人是

自覺的。荀子說:「儒者在本朝則美政,在下位則美俗」(《荀子·儒效》),後世也有「上

士貞其身,移風易俗」(《明儒學案》卷六十)之說。在中國古代,優秀士人既是帝王師也是

庶民師,他們在這方面所做的工作是多方面的。後世的鄉學、社學既是普及文化的場所,也

是「導民善俗」、「以成其德」的場所,而主其事者主要是鄉里士人。自「鄉規民約」興起

後,它對提升民德、建立社會和諧、安定社會秩序曾起了重要作用,而其倡導者也是士人。

著名的《藍田呂氏鄉約》便是北宋理學家呂大防、呂大鈞兄弟發起制訂的。中國士人多重家

教,他們曾制訂各種家訓、家規。這類規、訓不僅影響一家、一族、一方,甚至影響後世。

比如,《顏氏家訓》、《袁氏世范》、朱伯廬的《治家格言》、曾國藩的家訓等便產生了這

種影響。明清的文士曾留下了一批「清言」集(例如呂坤的《呻吟語》、洪應明的《菜根譚》

等),其中諸多清新雋永、意味深長的名句、警語、格言對於人們陶冶情操、怡情養性、為人

處世、安身立命均有啟迪,至今仍為人們所喜愛。宋元以來,戲劇、小說、說唱藝術興起。

這類文學形式固然以娛樂為主,但又明顯具有「覺世」、「醒世」、「警世」的意圖、功能

。創作這些作品,也是士人為教化所做的工作。

  其四是匡救社會危機。中國古代士人的使命感、家國情懷在社會出現危機的時刻表現得

更為熾烈。由封建制度的內在矛盾所決定,中國古代社會屢屢出現或大或小的危機。由於士

人具有深刻的憂患意識、敏銳的洞察力並熟悉歷史經驗,他們是社會危機的最早察覺者,是

人群中的「先知」,是最早敲起警鐘的人。在危機剛露端倪之時,他們是社會變革的呼籲、

推動者。在中國古代的幾次變革中,士人均起了這樣的作用,而在近代更為明顯。鴉片戰爭

前夜,社會危機日益深重,民族危機也已顯現端倪,呼籲清朝政府主動「自改革」的便是龔

自珍、魏源、包世臣等一批主張經世致用的士人。後來,康有為、梁啟超等呼籲、發動變法

維新更是人所共知。而到危局已現之時,優秀士人則是勇打先鋒、率眾力挽狂瀾的領頭人。

東漢末,由於桓靈昏淫、宦官專權,暴風雨(黃巾起義)即將來臨。這時,起而抗爭、力圖匡

救的乃是李膺、陳蕃等「黨人」。1126年,金兵大舉南下,包圍汴京,昏庸的宋欽宗為向金

求和竟罷免抵抗派首領李綱,自毀長城。危急之時,「太學諸生陳東等上書於宣德門」,「

軍民不期而集者數萬人」(《宋史紀事本末》卷五十六),迫使欽宗收回成命。明末「東林黨

」人與宦官集團的鬥爭、清初江南士人的抗清鬥爭,都具有這樣的性質。至於近代的「公車

上書」更是如此。在這些時刻,為了匡時救世、力挽狂瀾,不少優秀士人甘冒殺身滅族之險

,真正做到殺身成仁、以身殉道,他們的使命感、擔當精神以最熾烈的形式得以顯現。

  五

  士雖是一個具有自身特質的社會階層,但它畢竟從屬於中國古代的統治階級即地主階級

,因此,他們所堅守、維護的「道」只能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的基本價值、準則。他們的使

命、責任其指向只能是中國古代的封建制度、社會秩序。作為社會基本價值、準則的「道」

,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只能是某一社會、某一時代的基本價值、準則。這種歷史局限是

不言而喻的。自從中國近代出現了新的經濟、政治力量,在社會轉型的過程中,中國傳統士

人轉化為新型知識分子。他們是新的經濟、政治力量的代言人,階級屬性發生了變化。他們

自覺繼承並大大發揚了中國古代士人的使命感、擔當精神,但兩者所堅守、維護的「道」是

不相同的。中國近代新型知識分子心目中的「道」,乃是他們欲圖建立、並正在建立中的新

型社會的基本價值、準則。他們所擔負的乃是在中國建立新型社會,實現中華民族獨立、振

興的新使命、新責任。概言之,從古代到近代,中國知識分子的使命感、責任感始終未變,

但其具體使命、責任則是隨著時代變遷而發展變化的。

  最後尚需述及的是,由於儒家是封建等級制的維護者,因此,他們的責任觀是受等級地

位限制的,不妨將其稱之為「等級責任」觀。在《論語》中,孔子曾兩次說:「不在其位,

不謀其政」(《泰伯》篇、《憲問》篇)。在他看來,眾多的「不在位」者既不必謀政也不應

謀政,他們與政是沒有關係的。對此,後來朱熹作了更明白的解說。他認為,所以應該「不

在其位,不謀其政」是因為人們身居不同等級地位是「各有分限」的,所以,「田野之人,

不得謀朝廷之政」(《朱子語類》卷三十五,《論語十七·泰伯篇·不在其位章》)。所謂「

田野之人不得謀朝廷之政」,在中國古代幾成定規,影響所及,更使得不少家庭、家族的家

規、族規嚴格規定家人、族人「不許談朝廷政事」。這種「莫談國事」的訓誡、禁忌勢必嚴

重扼殺廣大民眾的政治熱情,使他們對國事採取與己無關、漠不關心的態度。到近代,這種

觀念受到嚴復、梁啟超等新學家的嚴厲批判。他們指出,那時中國人之所以愛國心薄弱,對

國家民族的前途命運「漠然不少動於心」(《飲冰室合集》文集之十四,《論中國國民之品格

》),同這種觀念的長期影響是分不開的。經由近代新學家的批判,隨著「主權在民」說開始

在中國傳播,這種觀念的影響逐漸削弱。而隨著西方近代權利義務觀的輸入,人人皆有應享

之權利和應盡之義務的觀念逐步取代了中國古代那種「等級責任」觀。

作者:張錫勤 來源:《道德與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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