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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基督徒嗎

我是基督徒嗎?字體小 中 大 2011-08-23 10:24:04 | 來源:福音時報|作者供稿:李汶道

核心提示:今天,教會創建和諧,以「和為貴」建設教會,已是時代性的教會主題。但要把「和為貴」的精義融貫在今天的教會裡,讓中國教會民族化,還是要用耶穌對基督徒的要求,在「舍己」與「背自己十字架」上的順服來踐行,才最具力量,也是最寶貴的方法。這樣,首先就得從「基督徒」這個身份來「和」,拆毀自己,建立基督,才是貴!

(福音時報) 找著了,就帶他到安提阿去。他們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會一同聚集,教訓了許多人。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徒11:26)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16:24)

親愛的兄弟姐妹們,這些日子,我心中一直有一股力量,衝擊著自己反省信仰的一個身份,我是基督徒嗎?我作了牧師這麼多年,從內心深處反省放膽地說:我真還不配稱為基督徒!

兄弟姐妹們,也許你說,我放下了其它賺大把錢的工作來作了一個傳道人,還不夠嗎?也許你也會說,我在教會不拿一份錢當了多年的義工,還不配嗎?當然,在一般人的眼裡,你或許是一個不錯的基督徒了,但究競是不是,配不配?當你真明白基督徒的身份和標準後,你就會認真地反省說,主啊,我還真不配「基督徒」啊!

還是對著聖經來認識自己吧。

首先,來看聖經中對基督徒的要求,基督徒(christianos)一詞,在聖經中用過三次。其第一次是在使徒行傳11章26 節說:「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這裡,是把主耶穌的門徒才稱為基督徒的。這就告訴我們,基督徒的身份是主的門徒!不只是簡單地相信而已,原因很簡單,魔鬼也信,可不是主的門徒!

什麼是主的門徒呢?「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16:24)「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7)耶穌給了我們一個十分明確地定義:門徒,是舍己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耶穌的人!這個定義有三個尺度作標準:一是舍已,二是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三是跟從主!

一、舍已:就是捨去自己。舍掉自己的生命,指捨去自己的思想,捨去自己的意見,捨去自己的辦法,捨去自己的聰明和智慧,捨去自己的自愛和一切,讓神的旨意成全。試想想,我們在工作中,生活里;在社會上,家庭中,同事間;在權利中,婚姻里,事奉上等等方面,多少時候,做到了嗎?我反省自己,時間雖如流水,但還是能記得,很多時候,是以自己的事情為重,以自己的思想為首,以自己的意見為主,以自己的聰明為是。這就是我,不配稱為基督徒!同樣以聖經反觀他人,很多亦如此。舍己,我們沒有做到,真沒做得啊,沒有向耶穌一樣,為他人舍己,更不要說為不愛的人舍己呀。

二、背自己的十字架,不是背別人的十字架,是背自己的十字架。「自己的十字架」指每天面對自身的「不如我意、不合我願」,「不如我想」,「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的任何人、事和物。(參來12:2-8)這些都是人生的十字架!「背」是拿起的意思,這裡有兩層意思:一是拿起自己的自我與主同釘十字架,讓自我死去,勝過罪,讓神的生命活出來得著新生;所以,保羅說:「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要緊的就是做新造的人。」(加6∶14-15)「把肉體和肉體的邪情私慾都釘死在十字架上」。二是下定作主門徒的心志,立下獻身傳神救恩福音的志願。

背十字架,是主對門徒的要求,是一種生命的代價,是讓自己死去,讓神活出來。這正是主耶穌自己在客西馬尼園禱告中宣示的旨意:「只按天父的意思,不要按我的意思。」這對門徒來說,為了福音的原故,要求可全然地放棄自己正當的生活,任憑主差。(參太9∶27-30)。你能嗎?我還沒做到!背不起自己的十字架,不能讓生命與救恩的福音同證,怎能高舉起十字架上的耶穌呢?

三、跟從主,是「求告主名,仰望主名,認定主是生命之神」的意思。「跟從主」作什麼呢?作神救恩事奉的事!保羅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跟從主」是一種事奉的行為。從彼得的跟從,讓我們得到啟迪,耶穌說,撇下打魚的網,來跟從我,「打魚網」比喻我們今生世俗生計的事情。彼得雖然有三次不認主的經歷,但最終是意決地完成了跟從主的使命,這除了讓我們學效放下自己「打魚網」的同時,也給我們一個安慰:不管我們身上曾經有多少的「不配」,不要緊,從現在起,決志跟從主,都會有一個生命翻轉的,彼得和保羅都有這樣的歷煉,歷煉之後「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為主舍己,漸漸脫去了自我,那就是一個生命的重生。

所以,只有你真正地舍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時,你才是基督徒,如果還沒有做到舍己背起自己十字架跟從主,你不是,主還是不認識你的。這正如聖經上早就告誡過的一樣,有人能跟隨耶穌,效法耶穌的一些行為,也能傳揚耶穌的名,但卻不能舍己,背起自己十字架,而是把跟隨、效法、傳揚用來表白自已的敬虔,併當作得利進天國的門路。這種人的結果就是:「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2-23)所以,已經受洗信主的人,不管你是信徒也好,是義工也好,是牧師也好,為了你在那當日不被主趕走,進入他的國度。需要你,需要我們自願放棄自己的某些計劃、產業、時間、享受及想法等等,只有你在學效耶穌舍己,甘心地拿起十字架背上,對付自己的罪,向神悔改,在罪里死去,才能靠主得勝。這樣,你的生命,你的思想,你的智慧就會超越起來,眼光就會開闊,視野就會打開,人從你身上就能體驗到生命的和諧,脫去原本自愛的你,你在基督的愛中煥然一新,亮麗起來,成為源源不斷的活水滋潤他人,為神活出生命的精彩。當我們這樣想和做的時候,神就活在我們的裡面了,你裡面的「我」有基督形象的人湧現出來,成為人與神間的和平使者,福音使者,社會和諧的建構者。

在一個鄉村有位姊妹,認識她的人都知道,信主前她就是很精明會打算的一個人,在家庭姐妹里,在鄰居鄉親里,在社會生活里她都不會吃虧的,她手腳快,想法快,說話快,靈巧快,在利和名的事上,真是一個「快」字了得,信主後,把這些快全用在了神的事上,對自己的事卻慢起來了,再不為自己「快」了,給人看到的是一個聰明純凈亮麗的人,人們遇見她不再是她個性的快,而是遇見她心中那位耶穌和聖潔靈的明快。一次,一個小偷進了她們的院子,偷光了好幾戶人家的臘肉,沒有了肉過春節,心中鬱悶高興不起來,她就和丈夫商議後,把自家不有兩頭豬宰了分給了他們,當人問她,為什麼這樣做時,她說,「都是鄰居鄉親的,一家人,過個好年麻!」在她的感召下,好些鄰居跟著信了主,樸實的行動樸實的心靈活出了樸實的信仰,一個新生命的改變,以基督徒的人生呈獻在人面前。

基督徒美麗信仰的人生,是一種生命的認罪,舍己的悔改,背起自己十字架跟從主的人生。這是一條寬闊的路,也是一條嚴厲的路,因為他的寬闊,天下奉他名的人都可以得著救恩;因他的嚴歷,才有「分別為聖」的力量,迎得眾人都想渴望的永生!親愛的弟兄們,現在我要告訴你,我決志用神賜給救恩的力量,來校正自己的不配,誠心舍下自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你呢?你願意嗎?祝願你做得更好,這樣,世界必因你和我就多了一份和諧的美麗!當我們再說,我是基督徒時,就不致羞虧,教會也就會和諧了,更加興旺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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