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與朱安(中)
四、魯迅去世時的朱安
1926年8月,魯迅與許廣平離京南下,一年後同居上海,朱安與魯瑞始終生活在西三條。十年間,魯迅兩次回到北京探望母親,朱安對丈夫的生活現狀是了解的、默認的。她心裡十分清楚,過去在沒有外力的情況下,自己尚得不到丈夫的愛,如今男人另有新歡,並有了孩子,自己再怎麼努力也是白費,希望隨之破滅了,她凄涼地對人說過:「過去大先生和我不好,我想好好地服侍他,一切順著他,將來總會好的。我好比是一隻蝸牛,從牆底一點點往上爬,爬得雖慢,總有一天會爬到頂的。可是現在我沒有力氣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是無用的。」以魯迅的為人,生活上不會對她棄之不顧,「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作為一個沒有經濟地位的弱女子,朱安也只能對這種現狀默默承受,別無辦法。
1936年10月19日魯迅在上海去世,此時的朱安與婆母魯瑞生活在北京西三條21號寓所。得到消息,朱安悲痛異常,魯迅與她雖然沒有感情,但畢竟夫妻20多年,自己名份上就是大先生明媒正娶的太太。相對於上海,北京這邊的情況要冷清得多,家裡雖然設了靈堂,但除了一些好友、弟子、記者等,來家裡弔唁的人和上海沒法相比。
朱安的處境是尷尬的,魯迅在臨終前留下了類似遺囑的文字,對自己的後事及家人做了交待,但唯獨沒有給原配夫人留下一個字。即使這樣,她還是滿懷悲痛在家裡布置了靈堂:身近花甲的她全身帶孝,白鞋白襪、白繩挽髻、全身素妝,客廳的飯桌掛著魯迅的木灰肖像畫,桌子上擺著文房用具、香煙清茶,還親手做了幾樣丈夫平時愛吃的幾味小菜供在一邊,不大的屋裡點燃裊裊香火。致哀的客人和記者來了,她還要逐個接待,親友散去,她默默地守在靈前。
次日北京的《世界日報》刊出題為《周夫人述悲懷》的報道中說:「其寓所為一小四合房,記者投刺後,即承朱女士延入當年魯迅之書齋接見,室中環列書箱書櫥甚多,東壁是魯迅速寫像一幀,陳設樸素。朱女士年已屆58歲,老態龍鍾,髮髻已結白繩,眼淚盈眶,哀痛之情,流露無遺。記者略事寒暄後,朱女士即操紹興語談前兩周接其(指魯迅)由滬來信,索取書籍,並謂近來身體漸趨痊復,熱度亦退,已停止注射,前四日又來信謂體氣益好。不料吾人正欣慰間,今晨突接噩耗,萬分悲痛。本人本擬即日南下奔喪,但因阿姑(按:指魯瑞)年逾八旬,殘年風燭,聆此消息,當更傷心,扶持之役,責無旁貸,事實上又難成行,真使人莫知所措也。」
由於要照顧沉在失子之痛中的婆母,朱安沒有南下奔喪,事實上她也不便到上海治喪,她一輩子任勞任怨、通情達理、逆來順受,忍讓遷就,做到了一個女人能夠承受的極至,此時此刻只有躲在一個被遺忘的角落默默咀嚼心中的痛苦,魯迅的去世讓朱安更覺無依無靠,晚年陷入凄涼貧困的境地。
魯迅生前每月提前匯給母親和朱安生活費100元,過年過節格外從豐,這筆錢當時維持婆媳倆的中等生活水平是沒有問題的。他去世後北平家中的生活開支由許廣平及周作人接濟。
對魯迅著作版權和遺產問題,朱安明確表示由許廣平全權處理,從未提出過異議,1937年她在託人寫給許廣平的信中說:「聞先夫魯迅遺集全部歸商務書館出版,姊甚贊成,所有一切進行以及訂約等事宜,即請女士就近與該書館直接全權辦理為要。」並寫好委託書附上。魯迅的版權應該是她後半生的生活保障。
許廣平回憶說:「一九三六年魯迅死後,每月由北新書局支付一百元,到(1937年)『八一三』抗戰起,即行停付。戰爭期間,我即托在輔仁大學任教的李霽野先生按月墊給朱女士五十元(這之前,我因兒子身體多病,經朋友介紹,想到南洋工作,要離開上海。曾有信給周作人,托其照顧北京家屬。經其回信,說母親他可以負擔,朱女士則不管了。我才無法,轉託李霽野先生,每月籌寄五十元的)。」
也就是說魯迅去世後一年多時間,由出版魯迅著作的北新書局支付一百元。1938年底,周作人開始負擔母親的生活費,每月五十元,朱安仍由許廣平供養四五十元。1941年12月,許廣平被日本憲兵逮捕關進監獄76天,出獄後因自身困難和郵寄不便等原因,自1942年5月中斷了對朱安的供給達兩年多時間,這期間許廣平搬家,但朱安始終住在西三條衚衕舊宅,後來一度失去了聯繫。周作人開始負起贍養母親和朱安的責任。1943年4月22日魯迅母親逝世,臨終前將周作人每月給自己的15元零用錢轉給朱安。這15元大洋摺合當時偽「中國聯合準備銀行」發行的「聯准票」150元。當時朱安和一位無家可歸的老女傭相依為命一起生活,這筆錢暫時可以維生,但後來隨著貨幣貶值物價上漲,周作人沒有加錢,朱安也不會開口要他加錢,她說過「大先生生前從來沒有要過老二一分錢」,花與丈夫絕交的周作人的錢她心裡肯定是極不情願的,而上海方面生活費又沒了著落,音訊皆無,當時北平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要600元,朱安及女傭兩人最低的生活開支每月至少要在千元左右,貧困潦倒、體弱多病又步入老年的朱安靠150塊錢根本無法維持生活,每天的食物主要是小米麵窩頭、菜湯和幾樣自製的腌菜,即使這樣,也常常難以保證,到1944年已欠債四千多元。出於無奈,這才有了後來的出售魯迅藏書風波。
五、魯迅書信中的朱安
魯迅留下的書信有一千多封,但是沒有一封是直接寫給朱安的。在兩人30年的婚姻生活中,有20多年異地生活。即1906年魯迅新婚四天後重返日本三年,1909年8月回國在杭州教書近一年,1912年2月至1919年底近八年單身在北京,1926年8月至1936年10月十年與許廣平在上海等地,兩人在一起的時間只有7年左右。他們雖然沒有感情可言,但朱安始終是魯迅名義上的夫人,就現有的資料,我們發現魯迅離開妻子20多年的時間裡,從來沒有直接給朱安寫過信,自己所有的信息都是在與母親的來往信件中傳遞。可見魯迅對自己婚姻及妻子朱安的態度。
魯迅沒有給妻子朱安寫過信,在與別人的通信中提到朱安也只有屈指可數的三次,我們歸納如下:
1925年9月29日,魯迅在給許欽文的信中談到:「內子進病院約有五六天,本是去檢查的,因為胃病;現在頗有胃癌嫌疑,而是慢性的,實在無法(因為此病現在無葯可治),只能隨時對付而已。」
「內子」即是指朱安,她因胃病住了五六天醫院,許欽文是魯迅的同鄉和學生,與朱安的關係較好,所以魯迅在信中提到妻子的病,其實朱安1947年因心臟病去世,活了69歲。
1932年魯迅從上海回到北京,在給上海許廣平的信中,有一次寫道:「某太太於我們頗示好感,聞當初二太太曾來鼓動,勸其想得開些,多用些錢,但為老太太糾正。」
這裡的「某太太」指的是朱安。魯迅自1926年與許廣平南下共同生活後,朱安一直與魯迅的母親生活在一起,1929年魯迅回過北京,這一次是第二次也是最後一次,魯迅上次回京時兒子海嬰還沒有出生,而這一次已經有了海嬰,對於魯迅的後繼有人和海嬰的生長情況,母親和朱安特別高興並給以極大的關心。這一次魯迅回京,朱安「頗示好感」,不僅僅對於魯迅自己,而是對於他們的三口之家,因為許廣平為魯迅生了兒子,有了香火繼承人,了卻了朱安的心事,這是一個很大的原因。魯迅在第一次回京時寫給許廣平的信中,沒有透露朱安的任何信息,這一次卻特別提及朱安,說明對於魯迅的這次回來,朱安是懷著極大的喜悅,然而這也是她與魯迅的最後一次相見,四年之後大先生便去世了。
在這一年的六月,魯迅曾在致李秉中的信中說,因海嬰的照片由朱安收轉,不知收到與否,「舍間交際之法,實亦令人望而生畏,即我在北京家居時,亦常惴惴不寧,時時進言而從來不蒙採納,道盡援絕,一嘆置之久矣。」從這段話看出,朱安對於魯迅的話是經常聽不進去的,魯迅失望之餘只能「一嘆置之」。
魯迅於1934年5月29日寫給母親的信中,又提到太太朱安。這一次是由於朱安曾在信中問魯迅,關於她侄子工作的事,魯迅向母親說明自己和三弟周建人為朱安侄子工作的事已盡了力,自己「為生活計,只能漂浮於外,毫無恆產,真所謂做一日,算一日,對於自己且不能知明日之辦法,京寓離開已久,更無從知道詳情及將來,所以此等事情,可請太太自行酌定,男並無意見,且亦無從有何主張也。」
朱安娘家有一個哥哥朱可銘,魯迅與他一直有書信往來和錢物饋贈等。對於他的三個兒子魯迅曾給予幫助找工作,小兒子托周建人介紹到印刷廠工作。二兒子原來也在上海工作,因身體不好難以堅持,朱安打算將他叫至北京家裡暫住另找工作,她託人給魯迅寫信徵詢意見,魯迅向母親說了上面這些話。話很平淡,卻道出了魯迅生活的狀況,和對於自己漂浮生活的感嘆與無奈。對於朱安及其親人,魯迅只能力所能及。
與魯迅和許廣平相比較,朱安自是極黯淡的,她是魯迅的母親賜給他的禮物,魯迅不愛她,但魯迅生活的背後卻始終不能沒有她,她是魯迅的太太,至少在母親的面前是這樣。魯迅向來愛憎分明,在婚姻問題上也從來沒有掩飾過。
魯迅生前寫過大量的書信,除許廣平外,與其它女性也都有不少的書信來往。從1926年8月他南下至1930年3月三年多的時間裡,魯迅與母親的通信都是通過許羨蘇轉達的,信件多達100多封。許羨蘇在1930年3月離開北京,魯迅和母親開始直接通信,到魯迅逝世時,6年多的時間裡共給母親寫了116封書信。但是魯迅卻偏偏沒有給自己的原配妻子朱安寫過一封信,在與別人的通信中也只是隻言片語提到過三次,這不能不說明他對朱安的態度——只把她作為禮物供養在母親身邊。
六、《魯迅日記》中朱安
魯迅筆下涉及到親人的文章不多,甚至他連自己的母親都沒有寫過,對父親他也只在《朝花夕拾》中間接描寫過。至於朱安,由於魯迅對這位原配夫人始終不接受、不喜歡,兩人形同路人,更不會在文章中留下一個字。即使在純粹私人化的日記通信中都沒有提到過朱安的名字。
在魯迅留下的所有文字中涉及到朱安的只有寥寥幾次,三次出現在日記中,三次出現在通信中。我們就日記中的朱安依次試做分析:
《魯迅日記》1914年11月26日記載:「下午得婦來書,二十二日從丁家弄朱宅發,頗謬。」丁家弄朱宅是朱安在紹興的娘家,朱安是不識字的,這期間她正在娘家省親,信肯定是由別人代筆,很可能是她的兄弟,因為給自己丈夫寫信,內容不同於一般的家信,很可能涉及個人隱秘,一般不會讓旁人代筆。這一年朱安37歲,與魯迅結婚超過了8年,兩人離多聚少,始終分居。這一年魯迅34歲,在北京教育部供職,一個人住在紹興會館,除了上班,業餘時間和精力大部分用於輯錄古書、收集金石拓片和研讀佛經上。婚後的8年,他只在紹興待了一年半左右,常年住在學校,偶爾回家,也極少住宿,即使住宿,也是與朱安分居。
朱安讓人代寫的這封信里說了什麼,信件沒有留下,不好妄加揣測。多數研究者認為,說是朱安勸魯迅納妾。一個37歲的中年婦女,婚後8年還沒有孩子,再怎麼賢惠孝順,按照傳統的「婦德」標準,無兒無女,不能給周家延續香火,也算是一種過錯。而此中的內情難與人言,魯迅常年和她話都不說,更不同房,怎麼會有孩子?所以有人認為此信是朱安勸說夫君納妾,似乎也在情理之中。當然,還有一種可能,魯迅到北京單身生活已經兩年多,身邊需要有人照料,朱安來信表示有意到北京來與丈夫團聚。也有人認為是朱安對魯迅拿錢養家提出異議,因為魯迅和朱安沒有孩子而收入很高,1914年他的月薪為280元大洋,把收入的絕大部分用於大家庭的開支,朱安情有不甘。這些分分析有一定道理,但都無據可依,只能是一種猜測。不管怎樣,魯迅是連信都沒有回,只以「頗謬」二字做答,說明他對朱安的態度十分絕決。
《魯迅日記》1919年12月24日:「下午以舟二艘奉母偕三弟及眷屬攜行李發紹興。」當時魯迅回到紹興,買掉新台門舊屋,在北京八道灣買了房子,決定舉家北遷,定居北京,眷屬自然就是指朱安。他雖然在感情上不接受朱安,但作為自己名義上的太太,他的「眷屬」,自然應在隨行之列,對於朱安,雖然得不到丈夫的愛,但是在舊式大家庭中的地位是穩固的,她才是魯迅明媒正娶名正言順花轎抬進門的原配夫人。
《魯迅日記》1923年8月2日:「下午攜婦遷居磚塔衚衕六十一號」。這是魯迅一生中最痛苦最消沉的時期,此前的7月19日,魯迅、周作人兄弟失和,相濡以沫幾十年的哥倆反目為仇,魯迅決計儘快搬出八道灣。遇此變故,這時的朱安不知所措,朱安信任丈夫,敬重丈夫,依賴丈夫。在她的懇求下,魯迅這才「攜婦遷居」,從有幾十間大房子的寬敞宅院搬到借住的三間小房。
魯迅從1912年5月1日至1936年10月去世,20多年始終堅持寫日記,內容涉及上千個歷史人物及事件,是研究魯迅的重要資料。但是在他的日記中只有三處寫到了朱安,沒有指名道姓,只以「婦、眷屬」代之,似乎生活中沒有朱安這個人,可見他們夫妻關係的異常,可見朱安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之低。這種封建包辦婚姻造成的痛苦成了他不願觸及的傷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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