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講法——海外代購法律問題分析

在物流發達的當下,想必很多人會選擇海外代購,但是隨著海外代購日趨火爆,引發的訴訟也成倍增長,今天法官來講講海外代購中的法律問題。

案例一:原告金某在噹噹網下單購買「全球購噹噹旗艦店」的保稅區發貨英國愛他美3段Aptamil美樂寶嬰兒奶粉1罐,金額162元,廣州全球購將商品從重慶市西永綜合保稅區發貨,金某確認收貨後,發現奶粉沒有中文標籤,將廣州全球購和噹噹網起訴至法院,要求退貨並十倍賠償。

法院審理:廣州全球購系噹噹網上的「全球購噹噹旗艦店」(後改名為「全球購噹噹專營店」)的經營者。金某在廣州全球購經營的網上商鋪下單購買商品,廣州全球購將其備貨到保稅區的商品通過快遞交付金某,雙方未證明就該筆訂單達成委託合議,則該筆訂單金某與廣州全球購成立買賣合同關係。該筆訂單中,由於商品已經進入到保稅區,則該商品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未加貼中文標籤的商品不得進口,故支持了金某的退貨請求,但未貼中文標籤,並不一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是需要進一步舉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情形。

案例二:金某在噹噹網下單購買「全球購噹噹旗艦店」的保稅直郵澳洲直郵6罐紐西蘭可瑞康Aptamil愛他美奶粉2段(海外購)商品3件,價格3704元,運費13元,稅費1111.2元,金某確認收貨後,發現奶粉沒有中文標籤、沒有退還稅費,將廣州全球購和噹噹網起訴至法院,要求退貨並十倍賠償。

法院審理:噹噹網在上述商品詳情頁網頁中列明:「如您確認購買此委託購買服務,視同您同意委託本司為您提供相應商品保稅/跨境直郵購買服務。」「保稅商品屬於海外交易,無法開具發票故產品沒有中文標籤……」。購買者通過噹噹網購買奶粉,代購者以購買者的名義將該產品報關入境,交給購買者,完成了其委託事項,與購買者之間形成委託合同關係。代購者以購買人個人名義報關入境,屬合理自用的個人物品,我國法律和行政法規對商品包裝標示則沒有要求,對金某要求退貨的請求無法支持。廣州全球購收取了金某的稅費,但是該筆訂單的商品是免稅通行的,廣州全球購未將該情況告知金某,屬於違約,應將稅費退還,但非《消費者保護法》意義上的欺詐,對於金某十倍賠償的請求無法支持。

法官提示:

一、購買國外的商品可以通過兩種購買形式實現:一種是賣家提供的海外商品銷售,另一種是買家指定的商品代購、私人代購和官方代購。在第一種形式下,賣家已經把海外的貨物購入,在商品入境時已經繳納了進口稅款,因此該類產品在價格上的優勢並不明顯,主要可以解決境內特定商品稀缺性的問題。在第二種形式下,購買人通過熟人或者專業的代購平台,指定購買特定的商品,由代購者進行購買,再通過國際郵遞送到國內的購買人手上。該類代購進關時往往作為自用商品,購買人能夠享受較大的價格優勢。

相關法條:

海關總署出台的《關於調整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有關事宜》規定 「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徵收進口稅,但應徵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徵」;《關於進境旅客所攜行李物品驗放標準有關事宜》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

二、在第一種購買模式下,購買者和代購者形成的買賣合同關係,實質是已將貨物備貨到保稅區的商家的零售行為,與購買者之間形成買賣合同關係。商家進口商品需要受到《食品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約束,委託合同中代購者以購買人名義按照自用物品報關進境則不需要受到上述約束。但代購者有將所購買物品情況告知購買人的義務,否則將面臨違約的後果。

相關法條:

《合同法》130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合同法》396條規定,「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三、在第一種購買的模式下,由於商品已經進入到保稅區,則該商品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也就是說,購買者買到的商品如沒有中文標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需要注意的是進口商品未貼中文標籤,並不一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是需要進一步舉證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情形。但是在第二種代購模式下,代購者以購買人個人名義報關入境,屬合理自用的個人物品,我國法律和行政法規對商品包裝標示則沒有要求,除非有約定,不能對代購者以商品沒有中文標示等理由提出要求。

相關法條:

《食品安全法》97條規定,「進口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有中文標籤;依法應當有說明書的,還應當有中文說明書。」

《食品安全法》148條第2款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籤、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因此,代購在帶來便利和利益的同時,也伴隨著不同的風險,大家在購買前一定要問清楚,認真閱讀商品詳情和注意事項,保留好相關記錄和說明。切勿匆匆下單,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供稿:長辛店法庭 盛耀平 花鄉法庭 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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