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多大才可以跟他們說離婚的事
06-16
不要跟12歲之前的孩子談離婚的原因,12歲之後的孩子,男孩和女孩有不同的說法……
孩子多大才可以跟他們說離婚的事
文/張久祥 編輯/商倩倩34歲的小霞因離婚問題來找我求助。我挺詫異,忍不住打量面前這位女性,她穿著得體的職業裝,五官算不上漂亮,但是面目眉眼間的舒展讓她顯得非常自信。因為婚姻感情糾葛來找我諮詢的求助者,一般都愁眉緊鎖,表情凝重,像她這種狀態可真不像一位跟離婚能掛上鉤的女性。「我已經決定跟我丈夫分開了,什麼都談妥了,協議也都簽好了,」小霞說得很流利,她捕捉到了我眼中瞬間的疑問,補充說,她今天來不是想解決和老公之間的問題,只是想問問,該怎麼跟6歲半的女兒說離婚這個事。小霞和老公都在爭奪這個孩子,最後為了得到自由,她做了很大的犧牲,選擇凈身出戶,放棄了財產和孩子。我相信她來這之前,已經經過了深思熟慮,做出了自己的選擇,決定去追求自己的生活。但是又很愛女兒,不想給她帶來傷害,或者說希望把對她的傷害減到最低,所以才來諮詢。如果婚姻真的不可救藥,離異也是對自己、對孩子負責的行為。但是,不管父母因為什麼原因離異,或者以什麼方式離異,還是要盡量避免孩子幼小的心靈受到父母離異的傷害。說不說,怎麼對孩子說,要看孩子在哪一個年齡段,分別根據三個不同的年齡段,相應有三種不同的策略。第一個階段:三歲或三歲以下的孩子,不要告訴孩子父母離婚,因為孩子這時並沒有離婚的概念,無法理解親密關係的分離。如果強行植入親密關係分離的概念,這個孩子將來會傾向於恐懼、擔心,容易自我否定,產生極大的不安全感。有時甚至會出現讓孩子選擇跟誰的局面,這在心理學上是極不人道的,要堅決反對這種做法。比較妥當的處理方式是如果兩個人不能共同撫養孩子的話,就交到撫養權方的父母,比如寄養到奶奶家或姥姥家,父母可以不間斷地探望。或者在孩子長到5、6歲前,給她一個假象,比如父母非常忙,只能分別來看她,千萬不要在孩子腦海中植入分離的概念,只讓她理解爸爸在這裡上班,媽媽在那裡上班,她跟著奶奶或姥姥生活,讓孩子感覺家庭是完整的,父母跟她有心理鏈接,她還有一個幻想性的親密關係存在在那兒,她需要靠這個親密關係維繫兩年到三年一直到她成長到5歲或6歲的情感支持。沒有這塊支持,孩子長大後容易出問題。比如恐懼婚姻,在婚姻中找不到自己的定位等等,女孩子更容易內心安全感不足,不容易建立親密關係。第二個階段:六歲到十二歲之間的孩子,這個階段的孩子已經有了親疏遠近,親密關係的合與離之分,理解有的關係跟她有關,有的關係跟她無關的概念。這時,父母要告訴她,爸媽不再是夫妻,但仍然是好朋友,這一點很多父母做不到。要告訴孩子他們雖然不像以前那樣親密,不在一個屋檐下,走一個房間,也不睡在一張床上,但互相之間仍然是好朋友。孩子6歲之前依賴親密關係進行成長,6歲以後,對親密關係的依賴相對降低,對友誼對朋友的依戀性增加,可以告訴孩子,父母之間是朋友,父子、母子之間也是朋友,爸爸對我還是很好,媽媽對我也好,大家是朋友,爸爸媽媽像朋友一樣照顧孩子,孩子也可以像朋友一樣照顧父母。即使雙方再婚,也不要說我有了新的丈夫或妻子,或者說我給你找了新的爸爸或媽媽,最好說我找了新的朋友。需要注意的是離婚的原因在孩子12歲之前不要跟孩子談。不管是什麼原因都不要談,這是屬於成人之間關係的一個衝突與矛盾。第三個階段:對十二歲以後的孩子,這時可以這樣告訴她,我們之間互相不愛對方了。我原來是愛爸爸或媽媽的,但是現在我不再愛他了,我覺得跟他在一起不快樂,但是,我們仍然愛你,非常愛你,我和爸爸彼此之間沒有愛了,因此我們就選擇分開,但你得到了兩份單獨的來自爸爸和媽媽的愛。這時可以跟孩子談愛,愛的對象和愛的內容。這時的孩子已經能夠理解因為無愛而分開,如果不涉及道德和倫理,十二歲以上的孩子基本可以一視同仁去跟她交流這個。需要注意的是,針對十二歲以上的男孩和女孩有不同的說法。對男孩,盡量少談對方的不是,因為男孩很容易產生憎恨,他容易對社會產生潛在的報復和不滿,形成反社會的人格傾向,這是很可怕的,千萬不要小看這個問題。對女孩,千萬不要談出軌、性、不忠,千萬避免談這樣的問題,這個年齡段的女孩對性有嚮往,情感剛剛發動,女性生理髮育周期早於男性,發動情感也略早於男性,如果與性和不忠,第三者插足這些東西聯繫起來,會給女孩子帶來情感心理的重度傷害,這會對她將來的成長、成熟以及對異性的感覺容易產生病理性的東西,因此盡量避免談這些字眼。但是可以談愛,談得抽象一些,談兩個人之間愛的不存在,愛的不存在才導致的分開。小霞說6歲的女兒給她總結出來了十二歲孩子才能說出的話「你要是想快樂,就不應該跟爸爸在一起」。夫妻關係不和,小霞的女兒長期在邊界上做調停工作,她內心中有一種討好的傾向,這種討好不是來自於思想上的早熟,而是來自於情感和安全感上的早熟。小霞說女兒剛對她說完這個,正好她爸爸開門回來了,女兒馬上就說「咱們不要再談這個東西,他會不高興的」 。我忍不住微笑了一下,讓她回頭試試問問她爸,女兒是怎麼跟他說的。她一定另有一套討好她爸爸的說辭。小霞不說話了,若有所思。看來,她可能還會重新考慮一下離婚這個事。作為諮詢師,我不會建議她離婚或者不離婚,無論她做出什麼樣的決定,我都充分理解和尊重,我做的工作只是幫她把方方面面儘可能考慮到,尤其是離婚可能對孩子帶來的傷害,由她自己最後做出決定。小霞起身告辭。雖然這之後我再沒有見過小霞,但我還是由衷地希望她已經自己找到了答案。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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