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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8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迴法庭與我校簽署了《合作備忘錄》,正式建立第一巡迴法庭與我校的合作機制。這是司法實務部門與我校之間形成穩定合作關係、建立常態化合作機制的良好開端,是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要求的重要舉措,也是促進法律職業共同體戮力同心,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應有貢獻的重要嘗試。
西南政法大學副校長岳彩申:培養好的法律職業共同體,必須從法律專業的人才培養抓起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不斷推進,大家逐步形成一個共識,即法治建設的成功與否,與法律共同體的發展和成長有很大關係,可以說,法律共同體已經成為影響我國法治建設成效的一個重要因素。在簽約儀式開始前,貴祥庭長還專門強調法律職業共同體的重要性。培養一個好的法律共同體必須從法律專業的人才培養抓起。
校院合作、校府合作以及校企合作一直是西南政法大學人才培養的重要內容和措施,學校高度重視。10年前,西南政法大學提出千縣計劃,即在全國一千個縣建立一千個實習實踐基地。經過努力,目前雖還沒有完成這個計劃,但已經建立了560個左右的實習實踐基地,這兩天可能又會增加2個。
長期以來,西南政法大學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及各級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開展了一系列合作。學校與最高人民法院共同設立了「大法官講壇」,今年上半年貴祥庭長做客「大法官講壇」,反響熱烈。最高法院在西南政法大學設有「應用法學研究基地」,學校與最高法民四庭、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共同設立了「人民法庭建設研究中心」,這些都是共同培養法律人才的重要舉措,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今天我們在此簽訂合作協議,是共同培養法律人才的又一舉措,又一成果。藉此機會,感謝最高法院及各級法院長期對西南政法大學的大力支持。學校會將與第一巡迴法庭的合作作為重點實習項目,努力建設好並實現預期目標。
最高人民法院專職審委會委員、第一巡迴法庭庭長劉貴祥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要求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培養造就熟悉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法治人才及後備力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立法律實習生制度的規定》也對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接受法律實習生等問題作了相應安排。可以說,與四所法學院校簽署合作備忘錄,本身就是巡迴法庭堅持改革精神,落實四中全會部署的重要舉措,對探索法治人才培養新機制具有深遠意義。我們認為,司法實務部門與法學院校的常態化合作機制,至少可發揮四個方面的功能與作用。
一是為法官助理制度的運行探索經驗。本輪司法改革中,法官隊伍專業化、職業化,減少法官員額,同時建立法官助理等司法輔助人員類別是基本明確的改革目標。隨著改革的深入推進,對法官助理等司法輔助人員的需求會越來越大,那麼,在校的研究生群體是否可以作為法官助理的來源呢?如果可以,則既解決了法科學生與法律實務深度融合、提高其實務能力的途徑問題,又解決了司法輔助人員短缺的問題,一舉兩得,值得探索。
二是為構建法律職業共同體探索經驗。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所有法律人的共同夢想,是法律人戮力同心奮鬥的目標,不因法律人身處實務界或法學界而有所異同。實務界與法學界理應攜手並肩、深度融合,成為追尋共同夢想的法律職業共同體。如果法律人因身處不同領域、彼此間缺乏深入了解而相互傾軋、有失理性地相互詆毀中傷,如果法律人自得於「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快意,為博得不明真相者的叫好而故作驚人之語,「攻其一點、不及其餘」,如果法律人因對具體法律事件的看法有所不同就以偏概全地相互攻訐、相互責難,那麼,法律人在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中的貢獻必然大打折扣!醫科學生與醫院的深度融合模式對於構建醫學共同體意義重大,也為我們構建法律共同體提供了可資借鑒的經驗。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相信,法科學生與法院的深度融合,也必將有利於法律共同體的構建,有利於培養學生對法律的尊崇感,有利於引導學生加強法律基本功訓練進而深悟法律精髓,集聚起推進法治的強大正能量!
三是為法學教育貼近中國國情,培養學生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認同感探索經驗。在中國大地上進行的法治建設,必須根植於中國國情,從中國實際出發。與之相應,擔負培養法治人才重任的法學教育,也應貼近中國國情,形成解決中國實際問題的理論,注重對學生法治信念和法律職業能力的教育。司法實務部門和法學院校的常態化合作,可以向法學教育提供生動直觀的司法運行樣本,展示法律人推動法治、建設法治的擔當和情懷,並能為在校學生提供良好的法學實踐教學場域,提高學生分析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讓學生切實感受司法的現實功用,培養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認同感。
四是為中國司法更加陽光透明公開探索經驗。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司法是追尋正義的事業,要堅持做到陽光透明公開。法科學生到法院實習,輔助法官進行案件審理或從事法律志願服務,在某種意義上也是擴大司法民主的一種途徑,是法院工作敞開大門、接受監督的一種形式。不斷輪換、朝氣蓬勃的實習生群體,將有效助推司法更加陽光透明和公開。
合作備忘錄的主要內容
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實習生制度,研究生實習時擔任法官助理性質的工作,輔助特定法官進行案件審理工作,本科生則擔任法律服務志願者,從事信訪大廳接待、法律諮詢服務、庭審記錄等工作。當然,鑒於實習生所接觸工作的特殊性質,其須與第一巡迴法庭簽訂保密協議,並由其所在的院校提供擔保;二是校內校外雙導師制,四所法學院校可聘請第一巡迴法庭法官為校外碩士生導師,實行校內校外雙導師制。學生實習期間,由作為碩士生導師的法官指導其從事法官助理性質的工作,實習結束時,對其作出負責任的客觀評價和鑒定。
第一巡迴法庭副庭長周帆還分別與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深圳大學法學院校代表簽署合作備忘錄。
簽約儀式後,第一巡迴法庭將積極落實備忘錄中的各項機制,制定實施細則,安排專人負責,並為實習生備好辦公場所和設備,提供就餐等後勤保障服務,努力營造良好的實習工作環境。各簽約院校將按照備忘錄的各項規定,擇優選拔、派送實習生,並配合做好對實習生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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