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說葯】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的異同點您真的了解嗎?
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均是臨床常用藥品,其共同點與不同點如下:
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的共同點在性質上均具有使人產生依賴性的潛力;在管理方面均為被國家實行特殊的管理辦法[1]、均被列入毒品範圍[2]。
麻醉藥品與精神藥品的不同點1產生依賴性潛力的大小不同:產生依賴性的潛力麻醉藥品比精神藥品大。
2概念出現的時間不同:精神藥品的概念比麻醉藥品的概念推出的晚。精神藥品的概念是在1984年才出現在藥品管理法中(精神藥品的品種原來有的被列入限制性劇藥品種),麻醉藥品的概念建國初期就出現了。
3分類不同:精神藥品被分為第一類與第二類,對第二類精神藥品的管理措施比對第一類精神藥品的管理措施少;麻醉藥品沒有被分類。
4來源的渠道不同:麻醉藥品有的品種來源於傳統葯(如罌粟殼)與現代葯兩條渠道,可以通過種植與化學合成兩種方法獲得;精神藥品所有品種只有現代葯一條渠道,只能通過化學合成方法獲得[3]。
5藥理作用的不同:麻醉藥品品種多具有鎮痛作用,精神藥品品種作用廣泛,或鎮靜催眠、或興奮中樞、或鎮痛[4]。
6特殊管理辦法的措施不同:實行特殊管理辦法的措施對麻醉藥品比精神藥品嚴格,即對第二類精神藥品的每張處方最大量比麻醉藥品的每張處方最大量大[5]、對第二類精神藥品處方沒有進行專冊登記的規定、對住院病人使用第二類精神藥品未作最大量的規定[6]。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葯政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法規彙編[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94:1
[2]張友干,柯艷,徐華斌.麻精毒放藥品手冊[M].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07:659
[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食葯監葯化監(2013)230號,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品種目錄(2013年版),2013年11月11日
[4]張友干,馮紅霞,劉玉亭.精神藥品臨床應用與管理 [M].北京:人民軍醫出版社,2013
[5]張友干,汪有新,邵瓊.每張處方最大量藥品速查[M].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5:372
[6]張友干,郭華,李茹.實用特殊藥品手冊(第3版)[M].北京:人民軍醫出版社,2008:75
作者介紹:張友干1954年6月生,湖北鄂州人。《中國藥典臨床用藥須知化學葯和生物製品卷2010年版》編審、「全國醫療機構特殊管理藥品管理和臨床應用培訓項目」培訓授課老師、《中國藥師》雜誌和《醫藥導報》雜誌特邀審稿專家、《中國醫藥報》臨床藥師專欄特邀撰稿專家、湖北省藥學會第十二屆理事會葯事管理專業委員會委員、主任藥師、執業藥師、執業中藥師,在湖北省鄂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退休,現任職於湖北神農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神農典方醫藥研究院有限公司。
研究方向:特殊藥品管理與特殊藥品應用的融合。主編特殊藥品專著18部,取得湖北省科技成果和湖北省重大科學技術成果各一項。推出了特殊藥品每張處方最大量數據,填補了我國的一項空白,解決了廣大醫藥人員長期存在的無據可依、國家特殊藥品法規難以全面貫徹執行的突出問題。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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