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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中殘酷的殺戮(二)

對於死難與屠殺的祭奠,本身也是悼亡的一個組成部分。小說對一些著名屠殺刻骨銘心,比如1650年(清順治七年,南明永曆四年,庚寅年)的廣州大屠殺(又稱「庚寅之劫」)1650年11月24日到12月5日清朝軍隊在廣州製造的血腥屠殺。 當年公曆11月24日,清朝平南王尚可喜與靖南王耿繼茂指揮的清軍(漢軍鑲藍旗)在圍困進攻近十個月後,經過艱難的戰鬥,包括築壘相逼,以樓車攻城,及動用荷蘭炮手,終於攻破廣州城,隨後對據城死守的廣州居民進行了長達十二天的大屠殺,不論男女老幼,一律殘酷地殺死。 據《廣州研究》載,明末廣州府十三縣人口總共約40萬人。《海幢寺:恢弘莊嚴的嶺南雄剎》認為當時廣州死難者約十萬人或超過十萬人。 網易亞運頻道2010年6月23日發文,《360年前廣州遭十日屠城海幢寺興起恰與之有關》載: 「清順治六年十月,滿清大軍抵達廣州,圍困城池長達10個月,最終攻下城池,平南王尚可喜率清軍攻陷廣州之後,屠城十日,屍橫遍地。廣州城當時人口大約40萬,死難者約五分之一。」 顧城《南明史》描述道:十月下旬,清軍各項準備工作均已就緒,尚可喜、耿繼茂下令全力進攻廣州,總兵連得成、班志富、郭虎、高進庫首先攻克廣州西關。十一月初,一日,清軍集中炮火轟擊西北角城垣。第二天該處城牆已被轟塌三十丈,尚可喜、耿繼茂親臨前線督戰,指揮清軍從闕口攻入城內。在巷戰中,明軍官兵被殺六千多名,總兵范承恩被擒。南明總督杜永和見大勢已去,同「偽伯 張月、李四、李五、水師偽總兵吳文獻、殷志榮等俱由水路逃去,大小船隻千餘一時奔竄出海」。清軍佔領廣州全城後,瘋狂地進行屠殺、姦淫、搶劫,一位外國傳教士記載:「大屠殺從十一月二十四日一直進行到十二月五日。他們不論男女老幼一律殘酷地殺死,他們不說別的,只說:殺!殺死這些反叛的蠻子。」 中國史籍也記載:順治七年尚可喜、耿繼茂「再破廣州,屠戮甚慘,居民幾無噍類。浮屠真修曾受紫衣之賜,號紫衣僧者,募役購薪聚胔於東門外焚之,累骸燼成阜,行人於二三里外望如積雪。因築大坎痤焉,表曰共冢。」番禺縣人王鳴雷寫了一篇聲淚俱下的祭文,摘錄一段以見當日情狀: ..甲申更姓,七年討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極。血濺天街,螻蟻聚食。飢鳥啄腸,飛上城北。北風牛溲,堆積髑髏。或如寶塔,或如山邱。便房已朽,項門未枯。欲奪其妻,先殺其夫;男多於女,野火模糊。羸老就戮,少者為奴;老多於少,野火轆轤。五行共盡,無智無愚,無貴無賤,同為一區。..廣東著名文人鄺露就是在這次屠城中遇難的。尚可喜、耿繼茂以漢族同 胞的鮮血在清朝功勞簿上記下了「名垂青史」的一筆。 黃佛頤的《廣州城坊志》引用清人方恆泰《橡坪詩話》的記載:「城前後左右四十里,盡行屠戮,死者六十餘萬人。相傳城中人士竄伏六脈渠約六七千人,適天雨,瀆溺幾盡,其所存僅二人,雙門底劉中山其一也。」「止有七人躲入大南門瓮城關帝廟神像腹中,得免誅戮。」 《清史稿》卷二百三十四記載「繼茂與可喜攻下廣州,怒其民力守,盡殲其丁壯。」 美國漢學家魏斐德在其著作《洪業——清朝開國史》提及當時「屍體在東門外焚燒了好幾天」。 除了《清史稿》及廣東地方文獻外,17世紀的來華的義大利籍耶穌會傳教士衛匡國及荷蘭人約翰·紐霍夫也記述了這次大屠殺。 廣州市社會科學研究所認為「七十萬人」雖然可信度有待探討,但說明的問題是那場浩劫的殘酷。 《紅樓夢》中作者怎樣巧妙記述這段慘案的呢? 在《紅樓夢》中,作者在第五回,強調了一個「意淫」的重要意義,也就是提醒讀者,紅樓夢中不同章節的「淫」字,是不同的極端思想代指,比如「淫」字用於寶玉,就是諧音「印」,是玉璽,是皇權的所在,作者抨擊皇權帶給人間的顛覆。用於尤三姐身上,就是「降」,用於辱罵可恥的投降,用在不同人物身上,有時是再罵「貪」,有時是在罵殘酷,在薛蟠春宮圖一節,就是罵殺戮的無情。「淫」就是「殺」的意思。 【文本】寶玉果見瓜藕新異,因笑道:「我的壽禮還未送來,倒先擾了。」薛蟠道:「可是呢,明兒你送我什麼?」寶玉道:「我可有什麼可送的?若論銀錢吃穿等類的東西,究竟還不是我的,惟有我寫一張字,畫一張畫,才算是我的。」薛蟠笑道:「你提畫兒,我才想起來。昨兒我看人家一張春宮,畫的著實好。上面還有許多的字,也沒細看,只看落的款,是『庚黃』畫的。真真的好的了不得!」寶玉聽說,心下猜疑道:「古今字畫也都見過些,那裡有個『庚黃』?」想了半天,不覺笑將起來,命人取過筆來,在手心裡寫了兩個字,又問薛蟠道:「你看真了是『庚黃』?」薛蟠道:「怎麼看不真!」寶玉將手一撒,與他看道:「別是這兩字罷?其實與『庚黃』相去不遠。」眾人都看時,原來是「唐寅」兩個字,都笑道:「想必是這兩字,大爺一時眼花了也未可知。」薛蟠只覺沒意思,笑道:「誰知他『糖銀』『果銀』的。」 這裡作者故意錯亂列舉「庚黃」、「唐寅」,巧妙掩飾了「庚寅」一詞,同時暗含「廣」字的錯亂,巧妙地安排了「淫極」殺戮的時間與地點,這樣,把後文安排「嬌娃生啖胡鹿肉」情節,巧妙地貫通起來。在小說49回「脂粉香娃割腥啖膻」,這樣回目,看去十分矛盾,一方面是「脂粉香娃」,一方面「割腥啖膻」,似乎上演著美女與野獸的故事,近百年以來,無人看到血腥,在林黛玉說罷「我為蘆雪廣之劫大哭」,脂批還追加一句,「大約此話不獨黛玉,觀書者亦如此」,暗示所有讀者都要大哭的地方,我們要是還看不出流血,甚至還哈哈大笑,那真是不知廉恥了。這個情節的理解,前文《作者破綻》已經講過。讀者可以參考前文與小說本身,仔細感悟作者對死難者的哀悼和對施暴者的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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