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檜:中國古代第一冤

秦檜:中國古代第一冤

中國3000年歷史,哪個朝代最好?是宋朝。今人談及宋朝,總以為是羸弱之國。他們是被歷史教科書給欺騙了,另一個原因,就是極端民族主義分子,以為打不過別人,就不是好朝代,分明把人類社會當成猴子爭猴王了。至於宋朝燦爛的科技文化成就,相對寬容的政治氣氛,則被世人忽視。

文人喜好宋朝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宋朝沒有文字獄。這一點,實在是令人神往。不過,宋朝沒有文字獄,卻有著中國古代歷史上第一大冤案:秦檜。這個古代第一冤的冤枉程度,不亞於現代第一冤的汪精衛。秦檜、汪精衛,這兩個最著名的「漢奸」之間,有驚人相似的個人經歷、時代背景及身後評價。以後有時間專門寫這個,本文專說秦檜同志。

我們來仔細分析後人塞給秦檜的罪狀,以及秦檜對自己的認識:

1,秦檜殺了岳飛?

殺岳飛,是秦檜的第一罪名。可惜,這個罪名不成立。

首先,秦檜沒有殺岳飛的能力。這個好理解。岳飛是當時全國最大的軍閥,比今天的李剛厲害多了,除了皇帝,誰也不敢惹他。是宋高宗趙構要殺岳飛,對此,所謂歷史學家們都是知道的。但是,他們就是不把這個事實告訴大家,這令我感到奇怪。你們巴結聖上我能理解,可你們幹嘛要去巴結1000年前的聖上?

其次,秦檜沒有殺岳飛的動機。稍微有點政治頭腦的人都知道,兩國交兵,是軍事與政治的結合體。軍事是政治談判的籌碼。岳飛打的勝仗越多,秦檜和談的資本就越豐厚。儘管岳飛經常打敗仗,好歹人家也勝過幾次。當時又沒有其他人能比岳飛更厲害。所以,岳飛無疑是秦檜和談的最佳搭檔。秦檜的智商相當高,這麼簡單的道理,他是明白的。

第三,從斬草除根來看,殺岳飛的,不是秦檜。關於岳飛一案,秦檜提出的部黨組意見是:「岳飛處斬刑,張憲處絞刑,岳雲處徒刑」(想給岳飛留個後)。奏章呈上去,趙構主席的御批卻是:「岳飛特賜死,張憲、岳雲並依軍法施行,令楊折中監斬」,趙構完全是想斬草除根。

第四,「莫須有」被人們用來形容秦檜殺岳飛是多麼無恥,而我認為,這3個字恰恰證明殺岳飛的不是秦檜。岳飛死後,他的那些朋友不敢質問皇帝,都來質問秦檜,秦檜以「莫須有」應付,其實是有苦說不出。如果他堅決殺岳飛,大可正義凜然地說出岳飛的罪狀。以岳飛當時的行為,要羅列他的罪狀很容易。第五,秦檜為趙構「分謗」,主動承擔歷史罵名。據說秦檜認為高宗對他有「知遇之恩、信任之專」,他也只能為知己者死。在秦檜死後的很長時期里,趙構堅決不肯為岳飛平反,甚至還下詔為秦檜辯解:「講和之策,斷自朕志,故相秦檜,但能贊朕而已。近者無知之輩,鼓唱浮言,以惑眾聽,至有偽撰詔命,召用舊臣,抗章公車,妄議邊事,朕甚駭之。內外之臣,成體膚意,如敢肆議,當置典刑。」 趙構這番話表明他也還算對秦檜講了一次意氣,夠朋友。

談秦檜,不能不談岳飛。一個被打入地獄,一個被捧上神壇。中國人的歷史觀就是這樣黑白分明,而又極其荒唐,完全不顧史實,整天胡說八道。不懂歷史無所謂,我們不能要求人人是歷史學家。可是,既不懂歷史,又要整天胡說八道,那就是混蛋了。

軍閥岳飛,假借愛國之名,搶錢搶權搶地盤。其劫掠百姓,吞併其他軍閥,在史書上有多處記載;其沽名釣譽,是當時公認並被他自己承認的。岳飛擁兵自重,又在立儲問題上戳了皇帝的痛處。被殺,是咎由自取。本文不多言,以後再寫。

2,議和就是賣國賊?

宋朝的秦檜,清朝的李鴻章,民國汪精衛,都因與外族議和而被國人責罵。李鴻章運氣算是最好的,梁啟超為他樹碑立傳,現在的人也逐步從正面評價他。而秦檜汪精衛運氣就糟很多了,被千夫所指。

就算議和就是賣國,人家賣人家的國,跟你百姓有什麼關係?國家又不是你的,是人家統治者的私有財產。人家統治者願意和談,跟你被統治者鳥相干?連張選票都沒有,你說你愛國,你有資格愛嗎?真是恬不知恥。

更何況,議和與賣國是兩回事。當時,金國與宋朝對壘,旗鼓相當,誰也滅不了誰,打下去,對誰都沒有好處。和談符合兩國人民的共同利益。秦檜與金國和談,為宋朝贏得了數十年的和平發展,應該受到百姓的敬仰。當然,願意當炮灰、願意為統治階級的私家財產去送死的人例外。他們應該痛恨秦檜,因為秦檜剝奪了他們上前線送死的機會。

這使得我再次想起被冠名到林語堂名下的那段話:「中國就有這麼一群奇怪的人, 本身是最底階層, 利益每天都在被損害,卻具有統治階級的意識. 在動物世界裡找這麼弱智的東西都幾乎不可能」。

中國古代歷史上從未有過一個賣國賊,倒是如今有一些賣國賊,更有無數愛國賊。

3,秦檜不想收復國土,不想迎請二帝還朝?

什麼叫國土,所謂國土,不就是流氓搶地盤嗎?誰厲害,搶過來了,往那裡扔塊石頭,或者劃道白線,那塊地盤就是誰的。與動物撒尿劃疆界沒啥區別,動物尿的地方不一樣,疆界就不一樣,整天變化。「自古就是某國領土」是極其BaiChi的一句話。中國的疆土變化過無數次,哪塊自古就是,哪塊自古就不是?

再說了,那所謂國土,宋朝時期都是他趙家的私有財產,丟不丟的,咱才不關心。

迎請二帝還朝就更扯淡了。所謂二帝,不就是當年騎在咱百姓頭上作威作福的統治者嗎?咱老百姓奈何不了你,如今金國把你們倆掠奪去了,我們感謝國家(備註:此處國家指的是金國)。這兩大惡人被金國整死才好呢。百姓放鞭炮還來不及,幹嗎要去迎接你們回來?宋徽宗在金國一樣可以畫鷹,尤其可以畫他以前難得一見的金國鷹。想像一下——宋徽宗蹲在評書中所說的枯井裡,儼然一井底之蛙。春風又綠金國岸,一隻禿鷹出牆來,被宋徽宗看見了,扔下手中的半塊窩頭,趕緊提筆就畫,表現了這位藝術大師對藝術的執著追求,多好的一副藝術人生圖呀。可以上CCAV,配合朱軍那個肉頭掉眼淚去。

更為有意思的是,從歷史記載來看,秦檜還是想收復什麼國土、想迎接兩大惡人還朝的,這反到減少了我對他的好感。當然,秦檜處在宋朝,不可能有當代先進的民主政治思想。

4,秦檜是金國姦細?

既然要妖魔化秦檜,那麼,僅僅給他戴上漢奸、賣國賊兩頂帽子是不夠的,還要加一頂:叛徒姦細。

秦檜的確是被金國俘虜後跑回來或者說放回來的,那他是蘇武牧羊後回國效忠宋朝的,還是帶著姦細使命回來的?歷史上有記載的是,秦檜為了能回到宋朝,歷經坎坷。我覺得他費力跑回宋朝,可能是吃不慣金國的飯、不習慣當地環境人文什麼的,也可能是想念家鄉的小情人吧。反正與賣國無關,更與愛國無關。

關於秦檜是姦細,沒有任何可靠的歷史證據,儘是杜撰。我很欣賞袁騰飛,聽說他也持秦檜是姦細之說,對此,我只能說:袁騰飛功德無量;他口才好得驚人,但他的思想深度,恐怕還不能與思想家相比。

當姦細總是要有所圖謀的吧?大家用頭腦判斷一下:秦檜已經當了宋朝的宰相,所謂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他如果硬要去當姦細,那能得到什麼?能當皇帝嗎?金國的皇帝他肯定當不上,宋朝的皇帝他也當不上。野史說「紹興議和」有一個附加條款:金人要求「不許以無罪去首相」,意思是只要和約不廢,秦檜就是終身宰相。野史想以此證明秦檜是姦細,根本邏輯不通,最多能說是金國覺得秦檜是個明白事理的談判對手,不能說明他是姦細。

當姦細總要秘密行事吧?事實是,秦檜這個姦細,是明目張胆的。他一回到宋朝,就把金國想議和的信息傳遞給宋高宗,高宗很高興和談,便有了後來的「紹興議和」。人民終於迎來了和平。

史書上有多處記載秦檜從金國回宋朝,都用「逃歸」之類的辭彙,從未用過「姦細」。

5,重磅炸彈:秦檜遺書

很有趣。河南挖出一個墓,硬說是曹操墓,漏洞百出,引起全國爭論,管他是否真的曹操墓,反正以後旅遊的錢是賺定了,目的達到了。而2006年南京挖出一個墓,說裡面有秦檜遺書,卻被壓下來了,不讓大家去分析研究,不讓看到底是否真的、有什麼價值。

既然沒有研究,就不能確定真假。只能來分析,其遺書內容比較符合秦檜。

根據為數不多的公開資料,我們得知,初步鑒定秦檜該份遺囑作於高宗紹興十四年(1145年),時年55歲(秦檜生於哲宗元佑五年,1090年),即其死前(1155年)十年,岳飛被殺(紹興十一年臘月,1142年1月)後三年。秦檜在遺囑中說了幾個問題:

1)和談的必要性。秦檜力主和談的真實想法:「修養生息,養兵,以利後戰」,這當然是正確的。

2)高度評價岳飛。秦檜在遺囑中對岳飛的戰功給予很高評價,認為岳飛的善戰為其議和提供相當大的便利空間,以打促談效果很好。但岳飛有功名心,性格也比較孤僻,有時不把皇帝放在眼裡,導致功高震主。

3)激烈指責愛國賊的空言誤國。「不知兵而好言兵事、不知國而好言國事」,以為慷慨激昂就能救國救民,更以為說過就等於做過了。自己不挑擔子,還好以大帽子壓人,只要有人提出韜光養晦,就會被指賣國;只要一與金國議和,就會被指媚外。

4)自己深知將「獲譴汗青」,「蒙羞萬年」,叮囑子孫在他死後萬莫貪戀祿位,急流勇退,也不可在風暴來臨後為他爭辯,「庶幾可得苟全性命」,並對幾個已身據高位的族人詳細指示了退出政壇的方略。他完全知道,高宗在位或可保秦家富貴,而高宗百年後秦家必將被清算,「民忿欲泄終需泄」。他感慨,「生逢亂世家國顛沛」,總想做點經世濟國的實事,但「為實事者均不見容於當下」。(果然,後來趙構主席離休,退位為太上皇,宋孝宗即位,馬上為岳飛平反,把責任全部推給了早已死了的秦檜。民眾也很能領會聖上旨意,立刻一邊罵秦檜,一邊山呼英明領袖孝宗主席萬歲了。)

偉哉秦檜。明知要「蒙羞萬年」,還要堅持和談。我不知道該稱你為民族英雄,還是稱你為高宗趙構的好奴才。找個秤,量一下,民族英雄的成分或許偏多。

2011年3月28日

鏈接: 《岳飛和秦檜:兩個奴才的區別》

《屈原與愛國無關》

《千古奇冤汪精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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