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提議就南海問題與東盟各國發表聯合聲明
核心提示:中方倡議發表一項中國與東盟國家外長關於全面有效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聯合聲明,中方已提出聲明草案,主要內容包括確認各方對遵守《宣言》的承諾,明確《宣言》地位和作用,重申對《宣言》主要原則和精神的認可,確認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確保南海的航行和飛越自由,堅持由直接有關國家通過談判解決爭議,共同推動早日達成「準則」以及域外國家尊重地區國家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的努力等內容。
原標題: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在出席第22次中國—東盟高官磋商和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第11次高官會聯合媒體吹風會上發言及會後接受媒體採訪實錄
各位媒體朋友:
這兩天,我與東盟國家同事舉行了第22次中國—東盟高官磋商和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第11次高官會。會議氣氛友好,討論深入,達到了預期目標,取得了成功。
兩次會議表明,中國與東盟國家無論在地區合作、還是在南海問題上,共識遠遠大於分歧。只要我們坦誠交換意見,就有能力和信心解決問題。
在中國—東盟高官磋商期間,我們重點圍繞中國—東盟關係發展深入交換了意見,達成了廣泛共識。今年是中國—東盟建立對話關係25周年,各方高度評價中國—東盟關係25年來的發展成就,一致認為雙方關係已成為東盟同各個對話夥伴關係中最活躍、最強勁的一組關係,雙方各領域交流合作取得豐碩成果,給雙方都帶來切實利益,也為地區和平、穩定和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東盟各國讚賞中國「十三五」規劃提出的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認為中國的和平發展和經濟持續穩定增長對本地區是重要機遇,東盟國家希望從中國發展和「一帶一路」建設中獲益。中方表示,東盟是中國周邊外交優先方向,中方始終支持東盟共同體建設和一體化進程,支持東盟發展壯大,支持東盟在區域合作中發揮中心作用。
我們回顧了中國—東盟關係發展歷程,認為25年來,中國—東盟攜手面對冷戰結束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在合作中共同成長。中國-東盟合作為地區和平穩定發揮了壓艙石作用,為地區合作發展扮演了主引擎角色,而且帶動了東盟同其他大國關係,促進了東盟國際地位的提升。新形勢下,我們雙方應以建立對話關係25周年為契機,加強戰略溝通,深化互利合作,妥善管控分歧,共同打造更為緊密的中國—東盟命運共同體。
我們同意密切合作,辦好今年第19次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暨中國—東盟建立對話關係25周年紀念峰會和其他紀念活動,促進雙方各領域交流與合作。中方今年已成功舉辦中國—東盟建立對話關係25周年國際研討會、中國—東盟省市長對話、南洋文化節等活動,年內我們還將舉辦中國—東盟教育交流周、中國—東盟文化論壇、青少年足球賽等豐富多彩的紀念活動。
我們就推進落實中國領導人2013年提出的中國與東盟「2+7合作框架」和去年第18次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提出的重大倡議進行了討論,同意落實好中國—東盟戰略夥伴關係第三份《行動計劃》,加強對中國—東盟關係的引領。
我們同意加緊工作,推動中國—東盟自貿區升級有關議定書年中生效,進一步促進雙方貿易投資便利化和自由化。我們願加強互聯互通、產能、海上等領域合作,培育雙方合作新增長點,共同推進「一帶一路」倡議。
我們同意加強防務安全合作,探討建設防務直通電話,推進反恐、打擊跨國犯罪、災害管理等非傳統安全領域合作,共同維護地區和平安寧。
今年是「中國—東盟教育交流年」,中方歡迎東盟國家出席將於8月上旬在中國貴州舉行的第九屆中國—東盟教育交流周、第二屆中國—東盟教育部長圓桌會等活動。我們高興地看到,2015年中國同東盟國家人員往來突破2000萬人次,願積極探討將2017年確定為「中國—東盟旅遊合作年」,以進一步促進雙方人員往來。
中方積極評價東盟共同體建成的重要意義,將繼續支持東盟共同體建設,支持東盟在區域合作中的中心地位,支持東盟在國際地區事務中發揮更大作用,願為東盟實現《東盟共同體願景2025》貢獻力量。
雙方一致認為,應著眼中國—東盟關係大局,妥善管控和處理分歧,避免雙方合作受到影響。
在昨天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第11次高官會上,各方就南海領域共同關心的問題交換意見。會議開得很成功。當前南海局勢備受外界關注,在昨天會上,11國就南海形勢、如何管控海上風險、加強海上務實合作,以及推進「南海行為準則」磋商等問題進行了坦誠溝通。會議的成功舉行表明,中國與東盟國家有意願、有能力、有辦法共同維護好南海的和平與穩定,各方願通過致力於全面有效落實《宣言》,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
此次會議上,各方一致認為,當前形勢下,《宣言》仍是東盟國家與中國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的共同基礎,必須確保全面有效落實《宣言》,深化海上務實合作,不斷增進各方互信。偏離《宣言》的言行將會導致不良後果。
在昨天的會上,中方倡議發表一項中國與東盟國家外長關於全面有效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聯合聲明,中方已提出聲明草案,主要內容包括確認各方對遵守《宣言》的承諾,明確《宣言》地位和作用,重申對《宣言》主要原則和精神的認可,確認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確保南海的航行和飛越自由,堅持由直接有關國家通過談判解決爭議,共同推動早日達成「準則」以及域外國家尊重地區國家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的努力等內容。各方尚來不及就草案交換意見,同意就此保持密切溝通,留待以後磋商,中方希望7月的外長會上予以發表。同時,昨天會議上各方還討論並通過了2016-2017年落實《宣言》工作計劃,也探討了航行安全與搜救、海洋科研與環保、打擊海上跨國犯罪三個技術合作委員會的問題。
關於「準則」磋商,也有一定進展。各方同意繼續豐富完善「重要和複雜問題」清單以及「『準則』框架草案要素」清單,討論了名人專家小組的問題。與此同時,各方決定在完成「準則」磋商前,通過落實「早期收穫」項目和探討「海上風險管控預防性措施」,確保南海局勢整體穩定。為此,各方承諾致力於落實「早期收穫」相關成果,包括建立「中國和東盟國家應對海上緊急事態外交高官熱線平台」、「中國和東盟國家海上搜救熱線平台」等合作項目,並一致同意就在南海地區適用《海上意外相遇規則》等問題保持溝通。
最後,我想代表中國代表團強調指出,南海爭議不是中國與東盟之間的問題,而是中國與部分東盟成員國之間的問題。中國與個別東盟國家之間的爭議不應影響中國與整個東盟作為地區組織之間的合作。中國和東盟國家有信心能夠共同維護好南海和平與穩定,為爭議的和平解決創造有利條件。
謝謝大家!
第二部分、接受媒體採訪實錄
1、 新華社問:前不久王毅外長訪問汶萊、柬埔寨和寮國期間與三國就南海問題達成四點共識。也有觀點認為中方此舉意在分化東盟,你對此怎麼看?
答:2002年,中國與東盟11個國家的外長簽署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這是中國和東盟國家處理南海問題的共同基礎。前不久王毅外長訪問汶萊、柬埔寨和寮國期間,與三國就南海問題達成四點共識,其精神基於《宣言》,符合中國與東盟國家達成的處理南海問題的「雙軌思路」,即有關爭議由直接當事國通過友好協商和談判尋求和平解決,南海的和平穩定則由中國與東盟國家共同維護。
前天下午,我在來新加坡的航班上看到《海峽時報》刊登新加坡前外交官無理指責王毅外長的報道,讓我深感震驚。昨天我向新加坡同事核實此事,要求新方做出澄清。新方向我表示,新前外交官有關言論完全是個人看法,不代表新加坡政府的立場。我認為這兩位新加坡同事的言論完全是基於對中國—東盟關係的錯誤認識和判斷,其觀點是完全錯誤的。中國一貫支持東盟共同體建設,支持東盟發展壯大,支持東盟在區域合作中的中心地位。在這兩天舉行的中國—東盟高官磋商和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高官會上,我與東盟各國同事確認,在東盟所有對話夥伴中,中國—東盟關係是最活躍、最強勁的一組關係。今年是中國—東盟建立對話關係25周年,相信雙方關係的發展將有更加美好的前景,將為東亞區域合作做出更大貢獻。
2、中央電視台問:能否詳細介紹一下本次會上提出哪些細節和措施來進一步落實《宣言》?
答:1994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生效後,中國與東盟有關國家在南海的海洋權益爭議進一步突出,為管控爭議,中國與東盟國家開始著手磋商一份政治文件,以指導各方處理南海問題。《宣言》於2002年達成並簽署。我要強調的是,《宣言》雖是政治文件,但有法律效力,因為這是由11個國家的外長或代表親自簽署的。過去14年來,中國與東盟國家為落實《宣言》付出了不懈努力。《宣言》在維護南海和平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宣言》中有幾條核心條款,一是南海爭議由直接有關當事國通過談判解決;二是中國與東盟國家同意保持克制,維護好南海和平穩定,避免南海出現緊張局勢;三是中國與東盟國家承諾加強海上務實合作,以便為增進互信,進一步解決有關爭議創造條件;四是中國與東盟國家同意就制定「南海行為準則」進行磋商,並爭取在協商一致基礎上早日達成「準則」。
《宣言》是14年前在柬埔寨金邊簽署的,至今仍具有重要意義,仍是中國與東盟國家處理南海問題的共同基礎。中方希望各方嚴格遵守在《宣言》中的承諾,全面有效落實《宣言》。事實上,這些年來中方致力於全面有效落實《宣言》,致力於在《宣言》框架下推進海上務實合作,並推動於2013年起啟動「準則」磋商。在昨天的高官會上,中國代表團提出一項聲明草案,即由中國與東盟國家外長發表一項關於全面有效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聯合聲明。草案重申了《宣言》中的重要條款,目標是推動中國與東盟國家在新形勢下,面對複雜的南海局勢,進一步全面有效落實《宣言》。
中方相信,只要《宣言》能夠得到全面有效落實,南海的和平穩定是可以得到保持的,南海的航行與飛越自由是可以得到保障的,南海的爭議也可以找到好的解決辦法。此外《宣言》還有一條,就是域外國家應尊重中國和東盟國家達成的《宣言》,包括依照《宣言》做出的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的努力。
3、新加坡海峽時報問:中方強調堅持《宣言》有關原則,但《宣言》簽署14年來,「準則」磋商推進速度緩慢,東盟國家呼籲儘快制定「準則」,對此中方有何評論?
答:《宣言》是中國與東盟國家歷經近7年磋商談判後於2002年簽訂的。在《宣言》簽訂後,中國與東盟國家又啟動了落實《宣言》指針文件磋商工作。各方於2011年達成指導方針,之後才開始「準則」制訂工作,並啟動落實《宣言》框架下的海上合作項目。「準則」磋商是在2013年的蘇州高官會正式啟動的。推進「準則」磋商需要東盟各方與中方共同作出努力。
4、新加坡海峽時報增問:國際法庭將就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作出裁決,如果裁決結果對中方不利,是否會影響中方落實《宣言》?
答:首先要說明的是,受理該仲裁的不是國際法院。菲律賓政府單方面提起的這起針對中國的仲裁案,中方不參與的立場始終是明確的。仲裁庭由5名專家組成,由國際海洋法法庭前庭長任命。因此這起仲裁案與國際法院沒有關係。
關於仲裁是否會影響《宣言》落實進程,本次會議上中國與東盟國家一致認為,《宣言》仍是當前中國與東盟國家處理南海問題的共同基礎。中方希望仲裁結果不要影響各方落實《宣言》,但也沒有人可以保證。中方感到十分遺憾的是,《宣言》受到威脅和挑戰。第一,提起仲裁本身違背了《宣言》。因為《宣言》第四條明確指出,有關各方承諾根據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包括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由直接有關的主權國家通過友好磋商和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領土和管轄權爭議。第二,據說,仲裁庭5位仲裁員否認由11方簽署的《宣言》具有法律約束力。這表明仲裁庭是在挑戰中國與東盟國家確立的旨在應對南海問題的地區秩序和地區規則。仲裁庭的行為非常危險。基於上述理由,中方不參與仲裁進程、不接受仲裁結果,也有利於維護《南海各方行為宣言》。
5、鳳凰衛視問:近期日本大型護衛艦停靠菲律賓港口,中菲是否有就此交換意見?這是否會影響中方落實《宣言》?
答:昨天的落實《宣言》高官會並未涉及此類問題。高官會重點聚焦11方今後如何更好落實《宣言》,尚未有時間涉及具體問題。對中方而言,堅決反對域外國家插手南海問題,特別反對域外國家與本地區國家進行所謂軍事合作,包括聯合軍演、聯合巡航,這些行動對管控南海局勢百害而無一利,中方堅決反對。中方始終認為,中國與東盟國家應通過落實好《宣言》,通過各自努力維護好南海和平穩定。
在冷戰結束前,外部勢力對南海及東南亞局勢的介入非常深。冷戰結束後,在東南亞發生的最大變化包括:一是柬埔寨衝突結束;二是美從菲撤出軍事基地;三是前蘇聯結束在越部署軍事基地。這些都給東南亞帶來積極變化,也在此基礎上,東南亞、南海地區享受了25年的和平穩定時期。過去25年,東盟也取得快速發展與成長。所以我們不希望域外國家再次介入南海問題,再次在南海炫耀武力。在南海炫耀武力,只會導致南海局勢和東南亞局勢進一步複雜化,對南海和平穩定不利。
6、新加坡聯合早報問:您提及中方在本次高官會提議中國與東盟國家外長7月就進一步落實《宣言》發表一份聯合聲明。目前為什麼有這種需要?聲明內容能否有所透露?
答:中方提議的聲明草案將向各國外長提供,目前尚在討論階段。聲明草案主要重申《宣言》有關重要內容。比如說:堅持直接談判解決爭議;呼籲各方保持克制,通過和平手段解決爭議,避免爭議擴大化;堅持維護好南海和平穩定,加強南海合作。這些都是《宣言》所要求的,也是中方希望各方繼續堅持的。因為現在南海形勢出現一些新變化,需要各國外長重新確認在《宣言》中的承諾,聯合聲明的原則與精神將與《宣言》保持完全一致。當前「南海行為準則」磋商尚在進行,何時達成「準則」現在尚不好保證。所以在「準則」達成前,近期發表這樣一個聯合聲明,確認各方在《宣言》下承諾,對維護南海和平穩定是有重要意義的。
7、路透社問:中方對即將作出的菲律賓南海仲裁案裁決有何評論?菲表示一旦在裁決中獲勝,將據此與中方進行商談?
答:中方不參與、不接受仲裁的立場是明確的。中方當然不會接受裁決結果。從一開始,仲裁案就不是基於善意。菲並不想真正解決南海爭議,其根本目的是否定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掩蓋菲方非法侵佔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的事實,使其在南海非法主張合法化。因此,基於對菲意圖、案件本身和程序違法性的判斷,中方不會接受裁決結果。
中方將鼓勵東盟國家繼續與中方相向而行,通過談判協商解決爭議。但談判的基礎是國際法,而不是仲裁庭的裁決。這是中方一貫立場。
8、新加坡海峽時報問:如菲律賓承認仲裁結果,中方如何在技術上做到不承認?
答:仲裁絲毫不會影響中國在南海既有的權利和利益。任何仲裁的提起,必須基於雙方協商一致,只有在這種情況下,裁決結果對雙方才是有約束力的。這起仲裁由菲方單方面提起,違反中菲雙方對爭端解決程序的約定,違反中菲有關雙邊協定,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違反《宣言》。這樣一起違法案件,中方不會接受,當然裁決也不會對中國在南海的權利主張形成任何影響。
中方致力於全面有效落實《宣言》,遵守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這一既定政策不會改變。中方將繼續與東盟國家在《宣言》框架下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維護各國依據國際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與飛越自由,堅持通過談判和平解決爭議。作為本地區國家,中國希望與東盟國家攜手維護南海和平穩定。
[責任編輯:熊如夢 PN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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