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眾人對冒名頂替感覺不足為奇 只因桑玉柱有"前科"

2010年01月13日09:19來源:《中國青年報》

【字型大小 大 中 小】 列印 留言 論壇 網摘 手機點評 糾錯
E-mail推薦:

  在吉林省攝影界,很多人談起桑玉柱金像獎事件都感覺「不足為奇」,因為「冒名頂替」以前就發生過,並且也跟桑有關,當事雙方還曾為此在2008年上過法庭。  據了解,2008年的這起案件,起訴人有兩位:李柔韌、李文學,前者曾任吉林市攝影家協會主席,後者也是該協會會員、中國攝影家協會會員。  2005年,桑玉柱分別找到李柔韌、李文學,討要照片和文字等,表示要出一本畫冊。這部名為《山魂雪韻》的畫冊出版後,兩人發現它竟然成了時任吉林省攝影家協會主席的張炳功的個人作品集,其中李柔韌的20餘幅攝影作品,李文學的1幅攝影作品,亦均被署名為張炳功。二人均認為,這是「騙取」他人作品之後的侵權行為,遂告上法庭。  當事人李文學,就此事向中國青年報記者介紹說:「當時桑玉柱找到我,說有個高級領導跟他學了幾年攝影,又對省攝協作了很大貢獻,想給他出本畫冊,請我幫忙,並答應我所創作的部分由我署名,稿酬優厚。為出這本畫冊,我把半生積累都用上了,前前後後忙了3個月,整本畫冊的前言、後記,包括中間四個篇章的序文,都是我嘔心瀝血寫的。桑玉柱每20天收一次稿,我還提供了一幅攝影作品。2006年我發現,這本畫冊已經出版,便找桑玉柱索要,可我一看,根本沒有為我署名。畫冊中關於霧凇這一章,幾乎全部是李柔韌的作品,也未給他署名,僅在後記中提了一句『感謝吉林影友李柔韌、李文學等人』。」  「2008年7月7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桑玉柱等人並不承認侵權,並向法庭出示了一份畫冊文稿的列印件,否認文字是我的勞動成果。」李文學說:「慶幸的是我不會使用電腦,對畫冊文稿我曾做過三次修改,我當庭出示了這三份原始手稿,以鐵的證據暢快淋漓地駁斥了對方的謊言。」  李文學告訴記者,出於種種迫不得已的原因,他同意調解,最後獲得5萬元賠償,但「荒唐的是,即使做了賠償,對方仍不肯承認自己侵權」。  據了解,在此案中,李柔韌也獲得了約4萬元的賠償。  而在該案之外,吉林省著名攝影家郎琦告訴記者,桑玉柱還曾有過其他「欺騙行為」。  「1996年,中攝協成立40周年,讓各省級攝協上報有成就的攝影家,以頒發榮譽杯。桑玉柱時任吉林省攝協副秘書長,他沒有通知大家,私自把自己報上去了。為此中國攝協相關項目負責人來電詢問,吉林省文聯還就此召開過專門會議。」郎琦說。  「2006年,文化部舉辦20世紀攝影經典系列活動,讓各省攝協通知大家報作品,桑玉柱再次封鎖消息,又只把自己的作品報了上去。中國攝協發現後,將他的作品打回來,要求吉林省重新補報,經補報,最後吉林省有兩人的作品入選,其中包括我。」郎琦非常氣憤。  令人特別驚訝的是,就連第八屆攝影金像獎評選,吉林省攝協許多會員也沒得到申報作品的通知。該協會一位副主席說:「我都不知道此事,按道理,這樣的大事,起碼應該召開主席團成員會議,下發通知,讓大家踴躍報作品。」
推薦閱讀:

在職場,犯罪記錄會影響你什麼?
前科是未成年時犯罪,構罪數額能否減半
林心如和周傑恩怨又翻出 別忘了霍建華也有前科

TAG:感覺 | 前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