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教育答問:如何看待「男生同床睡覺」等10餘問(圖)
教師的性教育提問
方剛
2013年10月,我應廣東省中山市教師進修學院之邀,前往進行性教育講座。講座後,教師踴躍提問,現場氣氛熱烈。可惜因為時間關係,沒辦法逐一回答,我內心非常不安。當場承諾老師們:回到北京之後,我一定將他們的提問以文字作答,發布在網上。今天,我做到了。
關於性教育課程
問:您提出的賦權型性教育,不建議灌輸觀點,孩子面臨多個選擇,如果迷惘、混亂,怎麼辦?
方剛答:沒有進行賦權型性教育的時候,學生才更可能迷惘和混亂,他們從不同渠道接受不同的信息,卻沒有人引導他們判斷、思考這些不同的信息;他們還可能面臨教師和家長的灌輸,與現實生活中看到的現實不一致的情況;還可能面臨主流道德教唆與自身欲求相衝突卻沒有引導的情況。
賦權型性教育不進行觀點灌輸,但並不是放棄引導青少年的責任。賦權型性教育主張通過多元信息呈現、討論等方式,讓學生了解如何做才能夠做到對自己和他人負責,使自己和他人不受傷害。這是一個引導學生從眾多觀點中形成自己觀點的過程,並不是置他們於迷惘和混亂中不顧。賦權型性教育相信,學生們會自己生成知識和態度,而這個經過思考形成的知識和態度也一定是會對他們自己和他人負責任的。
問:當孩子們接受了性教育,而家長觀念不同步,削弱了學校的影響,怎麼辦?
方剛答:所以同時要對家長進行性教育。可以是在家長會上向家長介紹,也可以是專門針對家長的性教育講座,還可以是印刷宣傳品送給家長。
問:課時哪裡來?
方剛答:最理想是有專門的性教育課時,通過學校的「校本課」可以做到這一點。即使沒有,也可以通過班會等形式進行性教育。還可以進行性教育的學科滲透。
問:初中生在生理衛生課學習了性知識,激發了他們對性的渴望,這是否是造成他們過早性行為的誘因?
方剛答:這是一種常見的錯誤擔心。青春期對性的渴望,是生理心理發展的必然結果,並非因為學習了性知識。恰相反,好奇心帶來更好的性行為,充分的、正確的性知識教育,可以滿足對性的好奇心。當然,賦權型性教育反對只是把性知識當作「生理衛生課」的內容來學習,而主張進行全面的性教育,這就包括如何處理性好奇、性渴望、愛情渴望的教育。我們相信,這樣的教育結果會使青少年做出對自己和他人負責任的選擇。
問:高中校園有成文規定「禁止早戀」,不成文的規定是「男女不可同桌吃飯」,「在校園裡不可以與異性親密同路」等等,而實際情況是,沒有親密同路或同桌吃飯的男女生,但學生情侶挺多的,只是我們不知道或者知道後沒有「硬性拆散」。我不理解校方這種其實沒有達到效果的規定,但如果我是校長,我真不知道有什麼好辦法。如果您是中學校長,您會做一些怎樣的規定,起到理性疏導的作用?
方剛答:如果我是校長,我會積極開展性教育。在這個過程中,我會鼓勵異性接觸,比如同桌吃飯、共同參加社會活動,等等。在接觸過程中,了解對方,化解神秘感,自然交往。在性教育的過程中,愛情教育是重要的內容,但賦權型性教育的目標不是「禁止早戀」,而是讓學生學會面對自己的情感,了解不同選擇的可能後果,學習應對這些後果,並且最終做出對自己和他人負責任的選擇。
關於家庭關係
問:健全家庭中,父親角色長期缺失,女兒已經初中了,感受到女兒對父親的疏離,對親密關係的渴望與關注,應該如何引導?
方剛答:缺愛的家庭中長大的孩子,更渴望在與異性的親密關係中得到溫暖,雖然這可能永遠是一個無法充分滿足的渴望。幫助孩子認識到自己這種對親密關係渴望的背後,可能有家庭背景的影響因素;培養孩子選擇在對自己最有利的時候,開始對自己最有利的親密關係的能力。
問:兒子已經讀高中了,不願意和家長睡一張床,但是家裡來客人時,需要委屈一下都不願意,怎麼辦?
方剛答:青春期的孩子對和家長睡同一張床的抗拒,是可以理解的。盡量不要和孩子對抗。建議有一人睡沙發,或者家長常備一張摺疊床,或者乾脆去賓館住一夜。家長和青春期孩子交往中,儘可能迴避對抗,尊重他們的意願,這是原則。
問:夫妻性愛中,不小心沒鎖門,被女兒看到了。當時丈夫生氣地把女兒趕出去,結果女兒哭了。該如何處理?
方剛答:如果是很小的孩子,看到父母做愛,因為不知道是怎麼回事,通常會感到害怕,恐慌。父母責怪孩子,「生氣」,似乎沒有道理。父母要做的是,停止性行為,然後告訴孩子:這是父母在表達他們的愛,這叫做愛,不是爸爸或媽媽在欺負對方。你將來長大了,遇到相愛的人,也會通過做愛來表達愛。但現在小,不要模仿,也不可以強迫別人做。
關於學生的性
問:若根除「腐朽的貞操觀」,會不會導致青少年「無羞恥感」?覺得性無所謂,甚至覺得和很多人做愛也無所謂?現有在些人就曬自己做愛的次數。
方剛答:「腐朽的貞操觀」,通常指的是認為女性應該「守貞」,第一次應該給自己的老公,等等。因為它剝奪了女性的身體自主權,認為女性是男人的附屬,女人的性不屬於自己,所以我們要反對。性原本就不應該是感到「羞恥」的一件事。認為性是「羞恥」的,或認為同自己喜歡的人,想與之做愛的人做愛是「羞恥」的觀念,在我看來才是最羞恥的。
每個人擁有對自己身體的使用權,也可以擁有不同的性價值觀。所以,賦權型性教育不試圖強迫青少年形成一種「統一」的性價值觀,恰相反,我們鼓勵他們對不同的價值觀的包容,我們只是對他們強調:每個人都應該做出對自己和他人負責任的選擇,並且對選擇的後果承擔責任。
問:學生在學校廁所發生性行為,被老師發現了,兩人被開除了。男生16歲,女性17歲。學校這樣處理對嗎?應該如何處理?
方剛答:我認為不對。兩個正讀書的學生被開除了,他們的學習生涯可能就此結束了,他們的一生都受影響了,這樣的處理方式怎麼可能是對的呢?如果說他們在學校廁所做愛是錯誤的,那只是批評教育就可以了,何必如此重罰?我們對於青少年的性為什麼如此恐懼和憎惡,以至於非要把他們開除呢?背後可能潛藏著的一個假設是:這樣在性上「不守規櫃」的青少年,可能會「毒害」其他的同學,所以要開除才能保護其他學生的「純貞」。估計不說這樣的努力是否會有效,這努力本身對當事學生的傷害卻被忽視了。
在性上「有過錯」的青少年,不是不可以「挽救」的,不是應該被拋棄的。學校應該首先檢討自己性教育的失敗,而不是處分學生。
問:如何對待男生睡一起?
方剛答:我注意到2013年,有學校規定兩個男生在宿舍同床睡覺,要處分,甚至開除。這規定很雷人的。它背後的假設是:這兩個男生有性關係,而學校對有同性間的性關係的學生要「嚴懲」。對同性戀的排斥與恐懼昭然若揭。其實,兩個同學睡在一起,並不等於有性關係。許多女孩子都會喜歡和閨蜜睡一起,為什麼男生間不可以?所以僅因兩人睡一起就處分,是非常過份的。學校不應該干涉這事,最多是提示:床窄,小心掉下摔傷。
就算兩人有性關係,同性間的性與愛,應該與異性間的性與愛同等看待,都不應該進行處分,而應該進行性教育,使其做出對自己和他人負責任的選擇。
關於性騷擾
問:學校三年級有一個男生,經常在女生面前脫褲子。有一天還去摸女生的下體。據說,他的爸爸和爺爺在坐牢,媽媽跑了,奶奶一個人開電動車養活他們兄弟三人。老師該怎麼辦?
方剛答:首先,告訴這個男生,他所做的是性騷擾,嚴重的情況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所以,必須停止。同時,儘可能給這個孩子一些關心,讓他感到溫暖,感到有人在關心他、愛他。許多時候,教師能做的非常有限。
問:性騷擾是拍肩膀?摸屁股?摸褲襠?標準是摸的部位,還是對方是否反感?
方剛答:有意識地觸摸性的敏感部位,那當然是性騷擾。但這顯然還不夠。因為性騷擾不只是肢體性騷擾,對於身體不同部位是否涉及「性」的理解也不同。所以,我認為令對方反感、恐懼、不舒服的身體觸摸,即是性騷擾。特別是明確表示出自己不喜歡的情況下,仍然進行這樣的事,更是不可以原諒的。
問:性騷擾為什麼不可以?僅告訴施加者對方不喜歡,不舒服,厭惡,反感,他並沒有終止這種行為。怎麼辦?
方剛答:性騷擾侵犯了別人的身體自主權,是對他人的侵犯,所以不可以。
對方不喜歡、厭惡、反感,只是一方面。在學校情境中,我們主張對不知道什麼是性騷擾,不了解性騷擾性質的學生清楚地傳達這樣的信息,是為了幫助他們覺悟,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錯的,是對別人有傷害的。但這還不夠,我們同時還要清楚地告訴這些學生:性騷擾是犯罪,嚴重的要受到法律追究和懲處的。
如果還不思悔改,就超出學校性教育的範疇了,可能要追究其法律和刑事責任了。
問:前幾年我教的一個小學一年級女生,估計家長很重視性教育,這位女生很敏感,凡是有男生的手觸碰到她的胸、屁股,她都會馬上告訴老師。而小學生很好動,課間活動時難免會出現碰撞,所以我告訴她,男生不小心撞到你,不是故意摸你的。可是她還是不肯罷休,只要男生不小心碰到她的敏感部位,她就很不高興地向我投訴。請問:遇到這樣的孩子,我們該怎麼進行性教育?
方剛答:
這其實檢證了我的一個擔心:我們對拒絕性侵犯的強調,也許在某些時候會演化成對於普通人際交往、親密關係的過度警覺,從而傷害人際交往與親密關係。我這樣講,並不是反對進行防範性侵犯的教育,而是關心如何教育。
具體到這個女孩子,也許一開始她有些過份警覺,但當她的警覺被同學們所普遍知道,而且教師沒有對「性騷擾」她的同學進行嚴厲教育的時候,一些同學可能會出於「逗你玩」的心理,去觸碰她的敏感部位。
我認為,教師對這種情況別無選擇,要積極面對她的「投訴」,然後開展性教育課,教育全班同學:不能觸碰別人的觸感部位,即使是無意的觸碰,也不可以。而且,「無意的觸碰」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課程上當然也要分享:什麼樣的觸碰是可以接受的,不應該視為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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