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交通事故引發警車被砸群體性事件6人獲刑

2013-07-15 23:51:00 來源:中國廣播網(北京)

(1/17)網路消息,6月14日凌晨,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友愛立交橋附近,一輛轎車追尾一輛計程車後,轎車上幾名年輕人下車後將計程車司機打傷,隨後大批計程車趕到現場並發生衝突。打人者被隨後趕到的警察保護在警車內,計程車司機和市民將警車掀翻,燒毀軍牌車。凌晨4點,特警趕到現場,市民投擲啤酒瓶對抗,持續到天亮。

中廣網南寧7月15日消息 記者從廣西南寧市委宣傳部了解到,7月15日上午9時30分,該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曾某宏等六人尋釁滋事一案,併當庭宣判。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6月13日晚上,公安機關在南寧市西鄉塘區友愛立交橋下處置一起因汽車追尾事故而引起的糾紛的過程中,遭民眾圍觀。在陳某(糾紛一方當事人,另案處理)依協議向對方支付6000元後,民警依法將陳某帶離現場,部分民眾對此進行起鬨阻撓,圍攻坐在桂A1119警車上的陳某等人;在此期間,被告人曾某宏、勞某奇、梁某章、趙某銘、李某遠、謝某雲等先後路過或來到現場起鬨,以衝擊維護秩序的民警、攻擊桂A1119警車上的人員等方式鬧事,其中勞某奇、曾某宏還以倒計時的方式對桂A1119警車上的人員施壓,煽動圍觀民眾鬧事,造成現場秩序嚴重混亂,直至次日凌晨4時許,事態才得到控制,導致在事件中陳某的豐田轎車被燒毀,多名在現場維護秩序的民警、協警受傷,以及多輛警車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壞。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勞某奇、曾某宏、梁某章、趙某銘、李某遠、謝某雲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勞某奇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被告人曾某宏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梁某章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被告人趙某銘犯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被告人李某遠、謝某雲有期徒刑一年。據了解,6月13日晚,廣西南寧市友愛路立交橋下發生一起汽車追尾交通事故,並引發群眾圍觀。其間,肇事車輛內掉出偽造舊式軍車牌,事件隨之演變成「群體性滋事事件」,不但「假軍車」被燒毀,維持秩序的警車也被打砸。南寧市警方6月16日通報,查獲56名犯罪嫌疑人,其中33人被刑事拘留。新聞回顧:南寧交通事故引發民眾聚集事件致警車被砸記者從廣西南寧市公安局西鄉塘分局了解到,2013年6月13日晚,該市友愛路立交橋下發生一起因交通事故引發的滋事事件,引發聚集圍觀。目前事態已經平息,有關情況正在調查。(原標題:南寧審判6名尋釁滋事者 曾因假軍車肇事打砸警車)

本文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NN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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