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蒲縣「限期賣羊」政策朝令夕改 羊價格跌半

山西蒲縣「限期賣羊」政策朝令夕改 羊價格跌半

當地出具的限期處理通知書。受訪者供圖

因為一張粉紅色的通知單,山西蒲縣數百農戶的「致富夢」戛然而止。

今年6月下旬,山西蒲縣的養羊戶收到了一份《關於加強封山禁牧的通告》,通告中提出,蒲縣全境均要實現「封山禁牧」,所有的羊均要實行圈養。而在實際操作中,對於無法實施圈養的農戶,部分鄉鎮甚至提出了限十天內處理的要求。

蒲縣新聞辦主任張鵬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確認了上述文件的真實性。他表示,此次封山禁牧,系依照規劃,清理整治縣境內違規放牧現象,其最終目的,是為了維護當地生態環境。

兩年前曾鼓勵發展畜牧業

2014年9月5日,蒲縣政府官方網站上發布了一份名為《發展畜牧經濟拓寬致富通道》的文件。文中表示,「沒有畜牧業的現代化,就沒有農業的現代化」,並提出,「加快推進畜牧業發展,對拓寬農民增收渠道、繁榮農村經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文件提出,蒲縣發展畜牧業,要遵循政府推動、技術驅動和服務促動。而在政府推動方面,則要做好規劃引領,即每年與各鄉鎮簽訂《畜牧業目標責任書》,把發展畜牧業作為基層考核的任務;資金扶持,從財政預算列出專項畜牧業資金,用於養殖戶補貼、龍頭企業貸款貼息等;典型示範,每個鄉鎮選取2-3個養殖大戶作為重點扶持對象。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在該份文件中,並未提及發展畜牧業中的農戶准入門檻,以及可能存在的環境影響問題。蒲縣新聞辦主任張鵬向新京報記者證實,在2014年,當地確實曾提出發展畜牧業和養殖業的口號,並通過鄉鎮逐級傳達這一精神。

非圈養羊需「限期處理」

張艷芳從羊販子手裡接過一沓錢,然後看著對方把自家的綿羊陸續裝車,往大同方向絕塵而去。

她數了數手中的鈔票,72隻綿羊,賣了19200塊,每隻羊合260塊。「虧了,不合算。」張艷芳告訴新京報記者,5年前,家裡從市場上購買小羊的價格,是每隻1000元。

張艷芳家住山西臨汾蒲縣黑龍關鎮疙瘩村,今年23歲,由於患有肌無力症,她基本喪失了勞動能力,每個月將近500元的治療費用,也讓以務農為生的張艷芳一家捉襟見肘。2011年,為了貼補家用,張艷芳買來一批綿羊,交由家人放養。她告訴新京報記者,這群羊,每年能夠給自己帶來超過5000元的收入,甚至高過種地所得。

今年6月23日,一張粉紅色的通知被塞進了張艷芳家。新京報記者看到,在這則由蒲縣人民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出具的《關於加強封山禁牧的通告》中,明確要求在蒲縣「全縣範圍內實現禁牧,實行圈養」。緊接著,村裡的護林員告訴張艷芳,蒲縣「禁牧」即日起實施,所有村民的羊,如果不能實施圈養,則需要在十天內處理完畢。

張艷芳向新京報記者透露,由於圈養需要建設羊圈,還要定期投喂,對於自己而言,顯得成本過於高昂,得不償失。

養殖戶被迫賣羊價格跌半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蒲縣此次「封山禁牧專項行動」中,全縣摸底共有散養山羊2.7萬餘只。截至目前,遷移出售2.4萬餘只,現保留符合圈養條件的20餘戶、3000餘只。

蒲縣黑龍關鎮一位村民告訴新京報記者,如果等到明年開春,自家的羊每隻至少可以賣到600元,這個季節,每隻最多也就賣300元,跌價一半。

而不少當地農戶還記得,兩年前,正是縣裡鼓勵農民發展養殖業,當地政府甚至還推出了鼓勵政策。如果農戶轉為養羊戶,可攜帶相關手續在農村信用社辦理貸款。

蒲縣新聞辦主任張鵬向新京報記者證實,兩年前,由蒲縣縣委縣政府牽頭,試圖以發展養殖業,來推動農民增收。他介紹,蒲縣交通不便,自然資源不豐富,也沒有成規模的工業,相比之下,畜牧養殖是一條致富捷徑。

張鵬回應稱,蒲縣此次「封山禁牧」,針對的是不符合圈養條件,佔用山地的養羊戶,其最終目的,是為了通過整治違規放牧,維護自然環境。

專家說法

先是以致富為名,鼓勵農民養羊,不到兩年,又以環保為名,要求農民「賣羊」。在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看來,山西蒲縣的這一政策變動,有朝令夕改的意味。

「儘管從政策的制定和實施來看,出發點都是一個很正當的理由,但是兩個政策之間的落差,還是顯得在折騰老百姓。」汪玉凱說,無論是此前的鼓勵,還是現在的限制,實際上都體現了當地政府在工作中,未能落實「執政為民」,損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也犧牲了政府的公信力。

既然如此,對於蒲縣政府來說,有沒有更好的處理方式?汪玉凱表示,在制定這類政策時,要充分考慮到可行性,同時兼顧百姓利益。鑒於養羊的都是農戶,收入來源單一,當地可以為其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在出台這樣的政策前,要考慮全面,給農戶一點過渡時間,而不是這樣簡單粗暴地一刀切。」

焦點

先「養羊」後「賣羊」是否忽悠了農戶?

封山禁牧工作早在2000年已起步

既然兩年前曾經鼓勵農民「養羊致富」,為何在兩年後又「限期整改」?在蒲縣不少農戶看來,自己無疑被縣裡「忽悠」了。

「不存在這種情況,說得也不是一碼事。」蒲縣新聞辦主任張鵬告訴新京報記者,根據上級部門的規劃,蒲縣全境均為「封山禁牧區」,從土地規劃的角度來看,沒有牧業用地或者牧草地,也就是說,蒲縣並不具備放養羊群的先天條件。「但是還有不少農戶隨意放牧,造成植被破壞,並且造成了水土流失。」

張鵬介紹,此次蒲縣「限期賣羊」,即為了整治癒演愈烈的「違規放牧」風氣。而蒲縣封山禁牧工作,早在2000年就已起步。

張鵬表示,發展畜牧業的前提是「合規」,這其中就包括遵守禁牧的規定。在他看來,由於蒲縣屬於呂梁山生態脆弱區,生態承載能力有限,因此自2000年以來,「禁牧」一直被忠實執行。「不是不可以養羊,是不能隨意放養。」

針對養殖戶的規定是否存在「一刀切」?

綿羊養殖戶也採用放養方式破壞環境

在當地農戶提供的《關於加強封山禁牧的通告》中,有「嚴禁任何人在野外放牧山羊」「凡在野外放牧山羊的,每隻羊處以100元的罰款,並限期變賣處理」的表述。也就是說,這一輪的整治行動,重點針對在野外放養山羊的農戶。

蒲縣黑龍關鎮多位牧民向新京報記者證實,在實際執行中,綿羊養殖戶也被要求「限期整改」。對此,張鵬表示,之所以「一刀切」,是因為在實際生活中,綿羊養殖戶也大量採用放養的方式,同樣對生態環境造成了破壞。「因此,這次整治,針對的是所有不符合圈養條件,達不到養殖規定的農戶。」

養殖戶的損失由誰來承擔?

縣裡目前還未出台相應補償細則

何為「封山禁牧」?在《山西省封山禁牧辦法》中,對此定義為,「封山禁牧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劃定的林地、草地等區域進行封育並禁止放養牛、羊等人工飼養的草食動物的管護措施。」該辦法中也明確提出,實施「封山禁牧」,需要「堅持統籌規劃、以封為主、禁牧與圈養、恢復生態和保護農民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早在2014年,蒲縣就曾出台過封山禁牧的實施細則,裡面明文規定,符合規模的圈養,政府可以在棚圈建設等方面給予適當補貼。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蒲縣當地的養羊戶,大部分為老弱病殘人員,以此補貼家用。而當收到「限期賣羊」的通知時,不少農戶甚至還沒有回本。在此種情況下,農戶的損失由誰來承擔?張鵬回應稱,由於這部分農戶均為「違規放牧」,因此縣裡目前還未就此事出台相應的補償細則。

與其因「違規放牧」而遭受損失,當地農戶為什麼不在一開始就實行圈養?一名當地農戶告訴新京報記者,相比較放養,圈養成本過高,羊圈和牧草都是一筆不小的支出。「村裡的養羊戶,全部都是放養的。」

蒲縣新聞辦主任張鵬表示,在整治違規放牧,維護生態環境方面,當地一直很堅定。因此,「封山禁牧」會一直實行下去。

新京報記者 王煜 實習生 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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