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享薈第二期:1913:革命的反革命
危機四伏的「大妥協」
中華民國的基本政治框架建構在一場「大妥協」之上,但卻是一場很勉強的妥協。由於南京臨時參議院單方面制定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其中的很多規定都是束縛袁世凱手腳的。袁作為臨時大總統,權力比較有限。這種政體安排後來就成為矛盾焦點之一。另外,南北矛盾是一個結構性的矛盾,革命黨人掌握革命的道義資源,掌握南方多省的地方軍政大權,而北洋集團在「大妥協」之後掌握了中央的軍政大權,軍事力量比革命黨人強,在地方上也比較有實力,這也是無法通過「大妥協」獲得徹底解決的矛盾。
1912年年底到1913年年初的大選,國民黨在參眾兩院都獲勝。而北洋系在這次選舉中比較消極,舊官僚出身袁沒重視這次選舉,沒料到國民黨選贏之後,居然能根據憲法,正大光明地與北洋競爭政權。如果北洋集團也積极參与選舉,並在議會中有一定代表,行政與立法的關係就會緩和很多,絕不會鬧到極端對抗的地步。新的共和政體為群眾政治留出了很大空間,國民黨充分利用之,但掌舵的北洋集團對此卻缺乏心理準備,這樣的一個政治體系怎麼可能穩定呢?
此外,《臨時約法》是另一個妥協的產物,《臨時約法》確立的是一個混合了總統制和內閣制特徵的政體,一方面模仿美式總統制,賦予總統較大的實權;另一方面,又仿照法國內閣制規定,增設了國務院(內閣),並且賦予國務員以輔政權和副署權。這一法律上的模糊產生了一種奇怪的政體,內部缺陷很多,運行起來一直磕磕碰碰,不久就已到了不靠「政治化妝術」就維持不下去的地步了。
必然的「大決裂」
1913年年初選情已經把國民黨推向了前台,加之宋教仁在南方的演講中,發表了很多激烈的反袁言論,這是袁世凱方面不能接受的。因此不管有沒有宋案發生,袁都有極高的概率出重手,因為這已經不僅僅是袁世凱個人的事,更牽涉到許多北洋軍政要人的前途命運。乖乖交出組閣權,無異於北洋集團的政治自戕,要想不崩盤,只能寄希望於政治家們超常的政治美德。
由於民初最大的問題並不是中央過於集權,壓迫地方,而是地方坐大,國家陷入渙散境地。所以袁世凱在1912年到1913年初,首先的措施就是「削藩」和加強中央集權:如勸說南方解散大部分軍隊;向列強借款充實財政;推動「軍民分治」,削弱都督的權力;通過軍事與政治手段,積極應對蒙藏分離危機等。但在辛亥革命之後政治與軍事權力碎片化的背景下,像袁一樣僅僅依靠一個比較封閉的、建立在庇護、結盟與官僚等級關係之上的軍政集團,通過壓制其他政治勢力來實現國家整合,不太容易獲得成功。
1913年的大決裂,從根本上是1912年的「大妥協」結構的破裂。北洋集團與革命派之間形成的「大妥協」存在結構性的缺陷。雙方都想要掌握實權,都對自己的政治資源有信心,都掌握一部分軍隊,也都在逼近對方的底線。放在世界歷史中來看,在那樣惡劣的內外條件下,共和政治出現挫折毫不奇怪。【詳細】
民初大案:一百年前的宋教仁遇刺事件
道路之爭:袁世凱刺殺宋教仁的政治背景
宋教仁認為中國必須實行民主憲政,在民主憲政之下就要最大程度地限制大總統的權力;而袁世凱認為:當時中國需要一個強有力的政府來領導,需要權力的高度集中。作為傳統政治的信奉者,他內心並不相信民主共和的一套理論。按照宋教仁的設想,既然國會選舉獲勝了,就應該由國會的多數黨來組織責任內閣,而這將是對袁世凱權力的一種極大限制。所以國民黨就和袁世凱有了無法緩解的衝突。
宋教仁遇刺案在中國政治史上造成了很大的影響:宋教仁所走的這條使中國通往文明的、富裕的、民主的、法制的、憲政的、人民自由的路中斷了,中國開始走上了軍閥政治的路,軍閥政治完全失敗以後,又走上了國民黨所謂的「黨治」的路。宋教仁雖然失敗了,但卻昭示了將來歷史的大趨勢,我們終將要走宋教仁提倡的民主、憲政的路。袁世凱雖然暫時勝利了,但他走得這條路,卻可能是中國兩千年以來專制政治的迴光返照或者只是專制政治的餘波而已。
民初政局:當傳統政治遭遇民主憲政
袁世凱稱帝可能是他思想和行動的一個必然的邏輯發展。袁世凱在清末時,雖然改革很有成效。但是在他的腦子裡面,他還是信奉傳統政治的。中國傳統政治的特點即「排他性」,不但要排除任何妨礙最高領導者、最高統治者權力的人,而且要排除跟我間接不一致的人。袁世凱信奉的「排他性」政治體現在:第一步排除了國民黨;排除了國民黨以後,還要排除原來的理想人物,包括梁啟超等等;最後甚至要排除在自己的北洋系裡,對帝制不太感冒的親信,最後一步一步走向帝制。
中國的專制傳統有兩千多年的歷史,它不但印在我們所有國人的腦海中,甚至體現在我們的潛意識或者下意識的行為中。所以人們口頭說「我支持民主,我贊成憲政」,實際上真正做的事卻可能是和民主憲政、共和原則背道而馳。比如說我們可能知道把民國初年治理好,需要寄託於一個英雄人物,一個有能耐的人物。但是實際上一個英明的人物,一個有實力的人物,一個有權勢的人物恰恰會推行專制獨裁。歷史的悲劇就在這裡。【詳細】
「二次革命」:唯一的選項?
鬥爭與妥協
中華民國北京政府,完全是按照《臨時約法》構建起來的議會政治體制。然而面對革命後一系列社會問題,需要一個強有力的高效率的政府,但政府受制於議會,而議會黨派紛爭,效率極其低下。這就是袁世凱北京政府面臨的一個最為現實的問題。儘管袁世凱對議會政治產生了非常的不滿,但在二次革命之前,袁世凱基本上還是按照約法行事的。他與議會既有合作,也有鬥爭,在重大問題的處置上,袁世凱政府和參議院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維持著民初的大局。
二次革命之前,孫中山致力於民生建設,袁世凱給予支持並提供條件。對於南北矛盾,孫中山極力調和。孫中山在辭去臨時大總統之後,認為三民主義民族主義、民權主義已經實現,因此致力於民生主義建設。1912年8月孫中山應袁世凱之邀,入京共商國是。孫袁共會談13次,每次都談的非常投機,孫中山徹底改變了對袁世凱的負面看法。因此,孫中山、袁世凱關係表面維持還算不錯,直到宋案的爆發。
革命的理由充分嗎?
宋案是國民黨人發動革命的第一理由。國民黨方面一開始就認定宋案為袁世凱及袁世凱政府所為,雖然國民黨人的這種說法似成為信史,但沒有為其他政治勢力所接受。新的研究成果證明,宋教仁為同志陳其美主謀所害。然而國民黨人及其掌握的報刊卻無不對袁世凱大加撻伐,並以此為使用革命的手段推翻袁世凱政府的主要理由與借口。
孫中山國民黨發動二次革命的第二個理由為善後大借款。國民黨人認為,政府借款,沒有經過國會同意,因此是非法的;但北洋政府認為,政府曾經將善後大借款的有關問題提交北京臨時參議院討論並通過,有案可查。事實上,五國銀行團對於合同所規定的支出款項,有效地保障了借款嚴格用於合同規定的用途。所以,說袁世凱為了鎮壓南方二次革命,不惜答應列強苛刻條件,不經議會同意,簽訂善後大借款的說法是有悖於史實的。
「二次革命」與時局轉型
革命黨人以武裝鬥爭的方式取代了和平的方式,雖然宣言要追求的是真正的共和制度,但實際上或者說客觀上破壞了和平建設國家的路徑。經過二次革命中的慘敗,國民黨不僅僅失去了南方諸省的地盤,也失去了國內生存的合法地位和政治影響。而袁世凱北洋勢力統一中國,從此一支獨大,辛亥革命後各派政治勢力的均勢被打破了,嚴重影響了民初的政治發展。更為重要的是,二次革命的爆發與失敗,使國家喪失了辛亥革命後一次和平發展的良好機遇,各派政治勢力的矛盾由和平協商解決轉向暴力解決,直接影響了辛亥革命後中國的社會轉型,影響了中國早期現代化的進展。【詳細】
1911-1913:革命與「革命的反革命」
1911-1912:從革命到國家建構
假如沒有1913年以後的情況,1912年可以說是古今之變的典範轉換形式,其成本和社會代價並不高。《清帝遜位詔書》為中華民國的構建提供了一定的法理依據,使得中華民國相對完整的繼承了清朝的版圖。在立憲派的積极參与下,經濟方面也沒有多大的動蕩,而且各地士紳參與維護社會秩序。革命黨人倡導了一種革命的新理念,推動了社會的進展。各地軍閥也基本上都能夠維持社會穩定。中國古典社會到現代社會的大變革,採取這樣的形式完成了非常時期的轉換,是很成功的。
1912年更加值得關注的是,政黨政治進入到國家制度層面,這是古今之變中最核心的一環。孫中山是極端革命黨,袁世凱是擁有軍權的舊北洋,他們都能夠容忍政黨政治來參與立法院,由他們來創製憲法,由他們自由組黨和參政議政。這是1912年的最了不起的一點。
1913:政治的轉向
袁世凱在1913年發生轉向的原因在於,《臨時約法》並沒有賦予與袁世凱的政治實力相匹配的憲法權力,沒有真正強有力政黨的支持他,也沒有一套行政系統完全聽命於他。憲法、政黨、行政這三個方面都沒有相應的制度和規章來支持他,反而刺激他鋌而走險。
而孫中山的轉向起因於宋教仁案,關於宋案,孫中山沒有給予司法解決政治問題以高度的尊重和信任,沒有看到通過司法解決宋案為構建現代國家所沉澱的意義——司法塑造政治制度的意義。宋案沒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好,導致後來各方勢力對待類似問題,都是直接軍事對決。宋教仁的死,不幸地終止了正常的現代國家構建的路徑。先是孫中山的重啟革命,再就是袁世凱的洪憲復辟,進而到國民黨的政治變成了黨國政治,中國的道路由此陷入了一種惡性競爭的怪圈中。【詳細】
結語百餘年前的1913年,是足以改變近代中國、完成新創共和國的一年。但恰在這一年,北洋集團掙脫了法律的牢籠,革命黨人隨後也開始東施效顰,惡性政治競爭的結果,顯然只能使競爭者都同質化。共和國議會政治的原則,雙方都拋之腦後,中國的歷史,走向了另一條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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