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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談教會治理?(三)

為什麼要談教會治理?(三)

約拿單·李曼(Jonathan Leeman)

(接二)

這樣,本篇序言的目的並不是論證支持一種形式的教會治理,論證它比另一種更優越,而是提供了在這話題上總體方面的論證支持。它呈現了教會治理為何十分重要的四個理由。

1.教會治理確立地方教會

……

2.教會治理保守福音的「什麼」,福音的「誰」

從教會治理在建立地方教會發揮的作用可以得出三個結論,這些結論提供了教會治理為何重要的第二、第三和第四個原因。第二,教會治理重要,這是因為它保守了福音的「什麼」,福音的「誰」——福音信息是什麼,相信福音的人是誰。

當代基督徒常常忽略教會治理。我們的理由是,對於拯救而言,唯獨福音是至關重要。但請再次思想從普世教會到地方教會的運動,我在前面把它說成是一種進入治理的運動。這進入治理的運動把教會與世界分別開來,它把教會的福音信息和福音人群與這世界的虛假福音和不相福音的人分別開來。它通過辨認出相信的人和他們的信息,解決的是我之前講的身份辨認和界定責任的問題。這就是說,教會秩序正式確認和界定福音的「什麼」,福音的「誰」,這樣就保護了這兩樣。

教會治理辨識福音和保護福音的工作,第一次出現在馬太福音16:13-20,在那裡耶穌實質上是讓使徒正面回答兩個問題:「什麼」是對「我是誰」這問題的正確認信?你們中間的「」知道這認信?然後他確認了彼得和彼得認信福音的話,說這些話是從天父來的。祂應許要把祂的教會建立在像彼得一樣認信(正確的「」和「什麼」)的認信之人上。最後祂賦予彼得和眾使徒天國的鑰匙,做捆綁和釋放的工作。他們手裡有了鑰匙,就能做出同樣的正式確認,確認福音的「」和福音的「什麼」。[1]

正如我之前所說那樣,使徒教會通過洗禮和主餐發出的這權威宣告,就是教會治理的開始。它把教會在萬民面前分開、辨別和確認出來,因此就從一代人到下一人,保護和保守了福音的「什麼」和福音的「」:「是的,這就是福音,我們要給你施洗;」或者:「不,這不是福音,我們不會給你施洗。」

毫無疑問,耶穌非常關注教會,這是因為祂的名與這些使用鑰匙的會眾聯繫在一起:「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18:18,20,斜體為本人所加)。這些聚會和它們的成員,在萬民面前特別代表基督和祂的榮耀,就如以色列在萬民面前特別代表耶和華一樣。一家教會通過捆綁和釋放的鑰匙,在不擁有土地的國度人群當中行使它自己的邊界巡邏和頒發護照的工作。一家教會捍衛祂的名,祂的信息,教會裡人人與祂的名聯繫在一起。畢竟,在這群體中成為成員,這是始於「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9,斜體為本人所加:也見徒2:21,38;4:12;5:41;8:12;10:48,等等)。

保羅跟隨主在馬太福音18:20的帶領,提醒哥林多教會,他們奉基督的名正式聚集在一起的時候,應當通過施行教會紀律懲治,使用這鑰匙:「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林前5:4-5前半節,斜體為本人所加)保羅要他們「審判」(12節)一個把自己與基督的名錯誤聯繫起來的人:「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11節)

神呼籲教會為祂名的緣故與世人分別,其背景始於舊約聖經。神具體把自己與以色列人聯繫起來,他們要成為順服、潔凈、純潔、聖潔和向祂分別為聖的人,以此向萬民表明祂的名。當他們玷污祂的名,祂就把他們從那地驅逐出去。然而,即使他們在被擄時仍褻瀆神的名,因此神應許一個新約,這完全是為了祂名的緣故:「以色列家啊!我行這事不是為你們,乃是為我的聖名,就是在你們到的列國中所褻瀆的。」(結36:22)。很有意思的是,保羅看回舊約聖經關於聖殿敬拜潔凈的律例和聖潔的要求,把它們看作是對教會的預表。他再次使用這種敬拜的說法,論證基督徒應當是一群用記號分別出來的人: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撒但的別名)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凈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林後6:14-18)

因為神完全關注祂自己的名和聲譽,基督就授權了眾教會使用天國的鑰匙。祂已差派他們通過洗禮和主餐,標明福音的「什麼」和福音的「」。也許兩個例證可以具體說明這一點。例證1:一位主日學老師開始教導一種虛假的福音,一種虛假的福音是「什麼」,並且拒絕接受糾正。這種異端如果通過教會傳播,就會破壞這一家教會的福音見證。例證2:一位年輕的單身男子去一位較年長的教會成員家裡,發現這位教會成員虐待他的妻子兒女。這位年長的人顯出是一個虛假的福音的「」。這種假冒為善若得不到糾正,就要在這較年輕的人的生命中破壞教會的福音見證。很有可能這較年輕的人會得出結論,信福音的人與不信福音的人並沒有分別,所以為什麼還要去相信福音!?在兩種情形里,教會都應使用鑰匙糾正關於福音的錯誤,首先是口頭警告,最終若有必要,要把犯罪的人從教會成員中開除出去,從主餐的桌子前排除出去。

我們可以從中學到幾樣功課。第一,教會治理保護教會脫離異端分子和假冒為善之人,因此就保護了福音。教會對假福音擊錘作出判決,就澄清了教會的信息。

第二,福音的「什麼」和福音的「」是教會治理最至關重要的問題,甚至要比教會領袖是誰更重要。教會就是它信福音的成員,他們的日常生活和言語要衝擊萬民對耶穌的看法,其影響力超過關於失敗跌倒的教會領袖的頭條新聞。是的,我的會眾制治理的確定立場是貫穿這看法當中,但我相信任何抗羅宗人士都能在恰當作出限制說明之後認同這一點。

第三,基督徒絕無可能把所謂的建制教會撇在身後,甚至在他周間不上教會時也不可能,因為建制教會對他信仰的確認,是公開地把他生活的其餘部分(例如他如何對待妻子兒女,在辦公室工作,與鄰居互動,花時間度假)與耶穌的名聯繫在一起。我們在一家教會的成員身份,讓我們整個人生都在講述關於耶穌基督的事。因著洗禮和主餐這些教會制度化的作為,成員彼此認出對方是基督徒。簡而言之,我們無法如此截然把「建制教會」和「有機教會」分別開來。

這意味著,第四,不管有意無意,我們基督徒作主門徒的生活是受教會治理塑造。稍後我還要進一步探索這第四個功課教訓。

換一個角度假設,聖經描述的眾教會並不存在,基督徒的聚集只不過是由基督徒個體組成的鬆散群體,沒有權柄通過洗禮和主餐,在信仰方面彼此捆綁或釋放,而是每一個基督徒都憑自己辨認出自己的身份。那麼說得最輕,這世界上基督教信仰的光景就會一團糟糕。重生的基督徒(或普世教會)理論上可以存在,但沒有好辦法彼此辨認出來,或活出群體的身體生活。一個個人說,耶穌是主,另一個個人說,耶穌是神所創造的萬物中的第一位,這兩個人都說自己是基督徒,有誰可以說這兩人都不是呢!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沒有好辦法把假師傅與正確教導的人區別開來,把虛假認信的人與真實的認信者區別開來。那位虐待配偶,或玩弄女性,或貪污的人,他口稱耶穌的名,實際上是在代表耶穌嗎?有誰能說他不是!?哪些聚會是基督徒的聚會?是獨一神論,摩門教,還是美國人的聚集?如果他們說自己是基督徒,有誰能說他們不是?在所有這些情形里,基督教信仰會面對比現在已有更嚴重的公關危機,沒有辦法「追蹤」基督的百姓,沒有辦法去把握基督教信仰的實在。

還有,當代有人論證說,地方教會並非必不可少,基督徒需要的,不過就是一個小小的自己選擇的團契,這種想法何等愚昧。許多自稱的基督徒,他們不讓自己順服在一家地方教會之下,這也是何等愚昧。他們對於自己的信仰,自己對福音的把握真是如此自信嗎?他們對於其他每一個自稱是基督徒的人對福音的把握有信心嗎?

保羅認定加拉太的眾教會應能分辨出真假福音之間的分別,他認定他們有一種或另一種形式的權柄,堅持教會要傳講真福音(加1:6-9)。保羅認為哥林多教會應能辨認出一種生活,是在倫理方面與福音不一致,他呼籲他們保護福音的聲譽,把一個不悔改的罪人從教會成員中驅逐出去(林前第5章)。他相信這些教會會以一種或另一種形式,使用權柄保護福音和福音在聖徒生命中的見證。他期望他們運用他們的教會治理。

肯定的是,一些教會治理要比其他教會治理能更好捍衛福音的「」和福音的「什麼」,因此就著教會治理進行辯論,這很重要。暫時從我自己的會眾制和浸信會角度來看,我相信重生的教會成員身份保護福音,因它把教會中的成員身份限制只給相信的人,而不是相信的人和他們的兒女。我相信會眾制保護福音,因它強調裝備聖徒進行侍奉,稍後我會論證說明這一點。但那更大的畫面就是,任何教會治理都比沒有教會治理要好,因為一家不規範的教會,要比沒有教會好。一群形式上不聯結的基督徒,可能會偶爾聚集,享受共同參與福音。但一兩年過去,出現一場爭議,所有通常在基督徒之間發生的罪在他們的團契中發生,傳道人來了又去,假冒為善的人和異端分子進入他們無組織的聚會,一代人讓位給下一代,看看這群人能有多穩固一同持守福音。他們會堅持一年時間嗎?他們的成員會繼續在福音中站立得穩嗎?他們當中少數人可能會。

簡單來說,教會治理保護了對福音的定義和闡述,捍衛福音信息,就像戒指的金屬爪為寶石做定位工作一樣。教會治理也保護福音的百姓,在他們的生活與認信衝突時警告他們,把他們指向堪稱福音生活典範的一群人,因這些人「無可指責」(提前3:2)。所有這一切都保護和增強教會在社區、城市和國家中的福音見證。

(待續)

譯自:《浸信會根基:反建制時代的教會治理》,編輯狄馬可,約拿單·李曼


[1]對這段經文更詳細的討論,請再次參閱我在本書撰稿的《對合一、聖潔和使徒傳承的會眾制進路》這一章,更詳細的論述,請參閱本人著作The Church and theSurprising Offense of God』s Love: Re-introducing the Doctrines of ChurchMembership and Discipline(Wheaton: Crossway, 2010),178-95,或Political (Downers Grove: IVP Academic, 2016), 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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